《水滸傳》第六十二回,有這麽一段:
話說當時石秀和盧俊義兩個在城內走投沒路,四下裏人馬合來,眾做公的把撓鉤、套索一齊上。可憐寡不敵眾,兩個當下盡被提了。解到梁中書麵前,叫:“押過劫法場的賊來。”石秀押在廳下,睜圓怪眼,高聲大罵:“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我聽著哥哥將令,早晚便引軍來打你城子,踏為平地,把你砍做三截!先教老爺來和你們說知!”
石秀在廳前千奴才萬奴才價罵。廳上眾人都唬呆了。沈中書聽了,沉吟半晌,叫:“取大枷來,且把二人枷了,監放死囚牢裏。”吩咐蔡福在意看管,休教有失。蔡福要結識梁山泊好漢,把兩個做一處牢裏關著,每日好酒好肉與他兩個吃,因此不曾吃苦。
《水滸傳》相沿是施耐庵作的,事實上,它是以宋江等三十六人的真人真事為基礎,長時間累積起來的。早在南宋時候,就有了《花和尚》《武行者》《青麵碧》等話本。到了宋末元初,水滸故事就逐漸擴大。施耐庵把這些擴大的材料做了總整理(又說羅貫中也整理過),最後成為一大名著。不論《水滸傳》是誰作的,書中包羅了許多宋朝的口語,卻是事實。像石秀這句活潑潑的用奴才罵人的話,就是顯明的例子。
罵奴才,其來有自
不過,宋朝許多罵人的話,其實也不始於宋朝,而是其來有自的。陶宗儀《輟耕錄》有“奴材”(奴才)條說:“世之鄙人之不肖者為奴材。郭子儀曰:‘子儀諸子,皆奴材也!’”郭子儀是唐朝人,當時已有用“奴材”罵人的習慣。不過陶宗儀搞考據,最早把罵奴才溯源到出自郭子儀之口,這是錯的。事實上,郭子儀當時口出此言,用的乃是s.o.b.式的“外國話”。不但是“外國話”,並且還是早在魏晉時代就傳來的“外國話”。這在《晉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如《劉元海載記》(劉元海就是劉淵,為了避唐高祖李淵的諱,“故稱其字焉”):
王浚使將軍祁弘率鮮卑攻鄴,穎敗,挾天子南奔洛陽。元海曰:“穎不用吾言,逆自奔潰,真奴才也!然吾與其有言矣,不可不救。”
這就是胡人用“奴才”罵人的證據。再看《劉曜載記》:
楊難敵自漢中還襲仇池,克之,執田崧,立之於前。難敵左右叱崧令拜,崧瞋目叱之曰:“氐狗!安有天子牧伯而向賊拜乎!”難敵曰:“子岱,吾當與子終定大事。子謂劉氏可為盡忠,吾獨不可乎!”崧厲色大言曰:“若賊氐奴才,安敢欲希覬非分!吾寧為國家鬼,豈可為汝臣?何不速殺我!”顧排一人,取其劍,前刺難敵,不中,為難敵所殺。
這又是胡人用“奴才”罵人的證據。
這樣追蹤起來,其實愈追愈長呢!《水經注》記李特罵“豈不奴才也”的話,《魏書》記爾朱榮罵“本是奴才”的話,都是顯明的例子。
左手的皇帝
“奴才”既然是胡人的口語,所以它在胡人的用法上也就最富變化,尤其到了滿洲人手裏,更是花樣百出。據徐珂《清稗類鈔》裏“奴才”條下:
當未入關以前,滿洲曾貢獻於高麗,其表文自稱“後金國奴才”。可見“奴才”二字之來曆,實為對於上國所通用。其後遂相沿成習耳。
可見滿洲人用“奴才”,最早見於“兒皇帝”式的自稱,是自下於人,尚非人下於己。但是,一旦他們得了天下,他們就不自下於人,而要人下於己了。徐珂說:
滿洲大臣奏事,向有稱臣或奴才者。乾隆戊子下諭:嗣後頒行公事折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折奏仍稱奴才。所以存滿洲舊俗也,乃久之。滿臣奏折無論公事私事,俱稱奴才,以為媚矣。
又說:
然不獨滿洲也,蒙古漢軍亦同此稱。唯與漢人會銜之章奏,則一律稱臣。
漢人之為提督總兵者,稱奴才。雖與督撫會街,而稱奴才如故,不能與督撫一律稱臣也。
王公府邸之屬員奴仆,對於其主,亦自稱奴才。
按清朝規矩,奏折有奏事折、密折、請安折、謝恩折等分別。辦公歸辦公,公事奏折稱臣;拍馬屁歸拍馬屁、小報告歸小報告,私事奏折稱奴才。這一分際,做主子的要求至嚴。在清聖祖康熙的朱批中,就有“知道了,請安折子當另折才是,不合”“所奏知道了,奏事折子與請安折子一處,不合”的字樣可證。用密折上奏,康熙是有他的大道理的。他說:“朕令大臣皆奏密折,最有關係,此即明目達聰之意也。其所奏之或公或私,朕無不洞悉。凡一切奏折,皆朕親批。諸王文武大臣等知有密折,莫測其所言何事,自然各知警懼修省矣!”正因為密折有這麽大的神通,所以行之以鬼鬼祟祟,也就至為重要。康熙就有這樣的朱批:“朕體安善,爾不必來。明春朕欲南方走走未定,倘有疑難之事,可以密折請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匪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做主子的不但要求“奏折不可令人寫”,主子自己的批語,也是不假手於人的。康熙有一次右手生了病,但他寧用左手歪七扭八地朱批,也不肯含糊。其左右開弓以馭臣下之態,可想而知。由此看來,“左手的繆思”,真是小焉者也!
“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
正因為上下之間在正式辦公以外要建立另一種管道,所以這種管道就顯得親密,密折、請安折、謝恩折中自稱奴才也,就是親密的一種表示。清世宗雍正朱批中,竟有“燈下亂寫來,莫哂字醜”的話,竟有“燈下寫的笑話字了”的話,要奴才你別笑皇帝我的字寫得蹩腳,這是何等親密!碰到奴才的毛筆字不行的,皇帝當然也一律曲諒。雍正就批過:“不必拘定楷書,筆畫隨意,大小俱無闕礙也。”為什麽?你又要人打小報告,又要人王羲之,天下有如此完人乎?
徐珂說稱奴才是“滿洲舊俗”,是“滿洲大臣”獨享的榮銜,但“漢人之為提督總兵者”(陳守山警備總司令之流),卻也“稱奴才如故”,這是有趣的。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1758)下諭:“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嗣後頒行:公事折奏稱臣,在請安謝恩尋常折奏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但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涼州鎮總兵喬照於奏謝折中稱了臣,就被皇帝嚴旨申飭。理由是:“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仆本屬一體,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加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著傳旨嚴行申飭。”照語氣上看,總司令之流隻許自稱奴才而不準稱臣,乍看似有屈辱之意。其實不然,“打是喜歡罵是愛”“為卑而近”,格外屈辱其實隻是格外垂青。高玉樹回憶他被蔣介石召見時,他被賜座,但同時的總司令們卻要站在旁邊,不準坐。但真正貼身者,是高玉樹乎?還是“官至提督”的這些家夥乎?此理還不明白嗎?所以清朝規矩,隻許滿洲人和漢人中的總司令之流稱奴才,這才表示真正把你們當自己人看待呢!
因文官有滿員漢員之分,所以滿人稱奴才漢人稱臣,用意是嚴滿漢之別。又因武官最早都是滿人,所以總司令之流自然全稱奴才。不料後來有非滿人(非外省人)的陳守山之流也混進來了,滿漢在軍職人員方麵稱臣稱奴才,就有點亂了。
寧我不叫,也不許你叫
這種“有點亂了”,在滿漢大臣聯名上奏(“會銜之章奏”)時,最容易弄不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皇帝下諭曰:
本日禦史天保、馬人龍奏,監考教習查出代債之弊一折,已交部查辦。至其折內書銜,因天保在前,遂概稱奴才。向來奏折滿洲率稱奴才,漢官率稱臣,此不過相沿舊例,且亦唯請安、謝恩及陳奏己事則然。若因公奏事,則滿漢俱應稱臣。蓋奴才則仆,仆即臣,本屬一體,朕從不稍存歧視。不過書臣覺字麵冠冕耳!初非稱奴才即為親近而盡敬,稱臣即為自疏而失禮也!且為君者,豈係臣下之稱臣、稱奴才為榮辱乎?今天保、馬人龍之折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為指斥,恐此後轉相效尤。而無知之徒,或因獻媚否或竊為後言,不可不防其漸。即如各部院衙門題奏折本,雖至微之筆帖式,無不稱臣,又何容強為區別於其間耶?嗣後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著一體稱臣,以昭畫一。著為令將此通行傳諭知之。
這裏所說稱奴才並非表示親密之意,顯然是一派遁詞。事實上是事關榮辱的,事實上是漢人求為奴才而不可得的。滿洲人為了不願見到漢人也擠進來跟著自己人一起稱奴才,乃弄出這種“一體稱臣,以昭畫一”的上諭,這顯然是以滿就漢、我遷就你之意——寧讓自己人稱臣,也不要漢家郎稱奴才啊!
稱臣得體
正因為有這種“寧我不叫,也不許你叫”的微意存在,再加上正式公文書上奴才奴才的總不算什麽好看,所以在清朝的奏折中,就不乏皇帝朱批改“奴才”為“臣”的例子:
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七日黃國材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奏臣字合體”。
雍正元年(1723)三月九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稱臣得體”。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五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稱臣得體”。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五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二十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四日何天培奏折,朱批改奴才“具官銜寫臣字”。
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五日佟世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書臣字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五日齊蘇勒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寫臣字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九日何天培奏折,朱批改奴才“具職銜臣,如此方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二十六日於國壁奏折,朱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十二月二十日高其倬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書臣字得體,一樣的”。
雍正二年(1724)五月二十九日毛文銓奏折,朱批改奴才“用臣字得體”。
以上這些例子,對照起“朱批諭旨”的成書看,就有文章了。例如“朱批諭旨”成書《朱批黃國材奏折》中,福建巡撫黃國材的奏折,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七日是稱臣;《朱批楊宗仁奏折》中,湖廣總督楊宗仁的奏折,雍正元年(1723)三月九日是稱臣、四月五日是稱臣、四月二十日也是稱臣。其他何天培以下,也都如此。可見稱臣比稱奴才得體,也算是一般通識了。
稱奴才如故
雖說稱臣得體,但是奴才卻稱者自稱,一仍其舊。這在《史料旬刊》上可以查出不少。例如《道光朝俄羅斯私人哈薩克邊界建房案》中,赫然就有“奴才鬆筠跪奏”;《道光十一年查禁鴉片煙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保昌跪奏”;《道光朝外洋通商案》中,赫然就有“奴才武隆阿、穆通阿、秀堃、教良跪奏”;《安南夷民拔竹毀柵案》中,赫然就有“廣西巡撫奴才定長謹跪奏”;《清乾隆修建各處殿宇工程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三和、英廉、四格謹奏”;《高樸私鬻玉石案》中,赫然就有“陝甘總督奴才勒爾謹跪奏”“奴才楊魁跪奏”;《清道光朝留中密奏專號》中,赫然就有“奴才耆英跪奏”“奴才瑞元跪奏”“雲貴總督奴才伊裏布跪呈禦覽”……
正因為你奴才我也奴才,所以盡管規定歸規定,大家還是甘於做“奴才小史”中人物,自稱奴才還是風起雲湧。這個問題直拖到清朝完蛋,還在扯呢!清宣統二年(1910)的正月二十九日,還說“以預備立憲,宜化除成見,悉泯異同,詔嗣後內外文武滿漢諸臣,陳奏事件,一律稱臣”呢!比照起清初就“一體稱臣”的規定來,可見一百多年來,真是聽者藐藐了!
奴才除了用在文書上麵外,應對口語上的使用,更是普遍。西太後和慈安太後開始垂簾聽政的時候,垂簾是垂下一道黃幔,地點通常是養心殿。兩宮太後分坐在黃幔後麵,黃幔前麵坐的是皇帝。宮內很暗,門外有很厚很寬的大門簾,由宦官很快地揭開,官吏要很快地鑽進。動作一定要快,慢了就後腳在門外,被簾子打到,慌亂之中碰歪了帽子上的花翎(孔雀毛),就是不禮貌。進宮後三步,就先跪稱“奴才某某,恭請聖安”,然後脫帽,磕頭,並且說“奴才叩謝天恩”,再戴上帽子向前走,在前麵的墊子上跪下(當時官吏都買一雙“護膝蓋”的東西紮在腿上,這種東西可以幫助人跪得久,使腿不容易發麻。否則腿一發麻,要站會站不起來)。在主子麵前,進退都是奴才奴才的,人還有什麽尊嚴?《初學階梯》有“滿漢官民稱呼”一條,說:“大清國朝例:凡居官者,在漢人,則稱帝曰皇上,自稱曰臣;在滿洲,則稱帝亦曰皇上,自稱曰奴才。”其實在應對口語上,自稱奴才,卻是極普通的。
另一方麵,自稱奴才還要密集才能稱意。《史料旬刊》中“高樸私鬻玉石案”有一則“附片”,全文說:
奴才高晉跪奏:再奴才於前折繕就,複思奴才此次獲戾重大,罪幹隱瞞。雖蒙聖恩曲賜矜全,不即革職治罪,但奴才問心慚愧,寢食靡寧。既辜負我皇上平日倚信深恩,何敢再忝綸扉重寄?唯有仰請皇上將奴才解退大學士,暫留兩江總督任。容奴才自奮自效,再圖上報天恩,庶奴才寸心稍安。謹再叩首瀝陳,伏乞聖鑒。奴才不勝惶悚待命之至。謹奏。
一個堂堂“大學士”“兩江總督”,短短幾行字中,就自稱奴才八起之多。人格淪落到這一地步,人還是人麽?
皇帝批改奏折中奴才字樣
奴才奴才滿天下
正因為奴才奴才滿天下,正因為奴才在中國已經由罵人而淪落為自稱,所以在奴才階層中,也就分出了誰上誰下。石秀大罵“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就是這種寫照。美國製憲大會時,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團體罵州長和其他貴族說:“這些人是州裏的土皇帝;逢迎他們左右的馬屁精,是他們的尾巴;拍土皇帝與馬屁精的馬屁,又做他們下賤而又下賤工具的,則是尾巴的尾巴。”(“the nabobs of this state,their servile toadeaters the bobs,and the servilely servile tools and lickspittles of both,the bobbetts.”)這正是修辭學上的對比。而石秀之罵,尤為簡明傳神。如今,所謂中華帝國時代過去了,但是“中華民國”的封建結構卻一仍其舊,雖然名已不存,但是實卻未亡。照樣父子相傳,照樣奴才交替,照樣“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衙門行走、滿街行走。中國的問題不在名號形式改變,而在封建實質未除。國民黨的禍國殃民,正在換湯不換藥,結果新湯舊藥,一切都是“亡國帝王”氣象。胡適在五十多年前寫文章給少年朋友,就指出:“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不幸的是,國民黨多少年來,正妄想用一群奴才建造自由平等的“國家”!幸虧他們失敗了,他們若成功了,那又算是什麽“國家”呢?
1985年5月23日晨
注釋
《顏氏家訓》中、《五代史》中,也不乏用奴才罵人的記錄。
1758年是戊寅年。徐珂記為戊子年,戊子年是1768。
相沿成例後,武人不能稱臣,不論滿漢,都成了規矩。清宣宗道光六年(1826),穆蘭岱奏青海蒙古軍情,奏折內稱了臣,被皇帝嚴旨申飭,理由是:“道光五年,曾經降旨,督撫藩臬之內,如係旗員,於請安謝恩折,著繕寫奴才字樣;凡遇一切公事奏折,著寫臣字。此特專指文職而言,並未指武職如此。原降諭旨,甚屬明晰。穆蘭岱前此會同陝甘總督奏事一折,自應繕寫臣字。今伊自行陳奏青海蒙古事件,亦寫臣字,竟染漢人習氣,殊屬不合。況此際各省將軍都統等奏折,並無一繕寫臣字者。穆蘭岱身任副都統,兼西寧辦事大臣,而仿效文職,殊屬非是。穆蘭岱著傳旨申飭。”特別注意這裏“竟染漢人習氣”的字眼,可見對漢人稱臣,皇帝的根本心態所在。
李鴻藻《霆軍紀略》:“故事:武職大臣,單銜具疏,自稱奴才,與旗籍臣工一例。而欽定剿定粵匪諸方略,於滿漢文武臣工各奏疏,則概以臣字為文。此編所載,鮑公各奏稿,謹遵方略,一例稱臣。”對照起乾隆朝的“武職大臣,單銜具疏,自稱奴才”的例子,就可看到多麽有對比性了。我舉乾隆三十四年(1769)三月二十九日的一則和台灣有關的如下:“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奴才葉相德跪奏:為具奏事。竊奴才仰蒙聖恩,委任收捕賊匪黃教等首從各犯,夙夜悚惶,實力辦理,業將多方設法及會合搜捕情形,於三月十七日谘明督臣崔應階轉奏在案。本月二十七日,奴才探知黃教等潛匿在官材瓏山內,隨會同提臣吳必達,率領文武官兵,連夜密赴該處,當即擒殺黃教等首夥各犯。於二十九日,奴才會同提臣吳必達、臬司餘文儀連銜具奏外,伏查此案賊匪,先後擒獲一六六名,投首效用六名,臨陣剿殺一一四名,此外尚有散逃餘黨,不便稍有疏漏。奴才複與提臣同心協力,分頭查捕,務絕根株。再查台灣地方營伍,均須整頓。奴才現與提臣將善後事宜熟商籌辦,約於四月末旬,可以竣事,即當西渡廈門,趕赴滇南,力圖報效也。合先恭折由六百裏驛遞馳奏,伏乞皇上睿鑒,訓示施行,謹奏。”
乾隆三十五年(1770),西寧、達翎阿、周元理上奏搜捕蝗孽。折內列銜,西寧、達翎阿稱奴才,周元理則稱臣。皇帝說:“臣仆本屬一體,均係奉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滿漢臣工自稱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雖滿洲大員,亦一例稱臣,而滿洲督撫奏地方公事亦然,並非以奴才之稱為卑而近,稱臣為尊而遠也。即如滿洲大學士在朕前亦自稱奴才,而漢人雖丞簿末秩引見亦皆稱臣。豈丞簿漢員,因此遂得謂尊於滿大學士乎?朕撫禦臣民,並無歧視,而朝廷體統,本自尊嚴,又豈因臣下之稱奴才而尊崇有加,稱臣而體製有減乎?朕於此等事從不計較,即漢人中間有於召對時稱奴才者,亦並無嘉賞之意。而折奏列銜,則不宜參錯。止當論首銜何人,或滿或漢,皆可以一稱貫之……三人會奏之折,西寧名列在前,既稱奴才,則達翎阿、周元理自當連名直寫,又何事妄生區別於其間耶?若謂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視周元理身份太高,諒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節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達事理耶?可笑之至!將此傳諭周元理知之。夫馬人龍之隨天保稱奴才也,即依此旨辦理也。”皇帝既以周元理為可笑之至,又以馬人龍為隨稱不合,則聽命的,又何去何從?早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就下諭滿洲大臣在公事奏折上一律稱臣,但西寧在上奏搜捕蝗孽上仍稱奴才,足見是西寧犯規,而不是周元理違製。可見對奴才的用法上,也有因皇帝猜忌而變例的。此處皇帝怪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就是猜忌。你要叫奴才,我不許你叫;你不要叫奴才,我偏要你叫。對馬人龍,就是你要叫,我不準你叫;對周元理,就是你不要叫,我偏要你叫。反正皇帝都有理就是了。
以上舉的都是雍正時代的例子。到了乾隆時代,為這問題還在鬧個沒完呢!乾隆三十年(1774)七月二日,為了福建提督甘國寶奏折中稱了臣,朱批稱臣不合,下旨申飭,並在兩天後補充理由如下:“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四日,奉上諭福建提督甘國寶奏請陛見及請安折內,於書銜處稱臣,殊不合體式。向來武職具折,例稱奴才。上年因禦史天保、馬人龍連銜具折奏事,概稱奴才,曾降旨,令內外滿漢諸臣嗣後陳奏公事均一例稱臣。此第就文職而言,並未概及於武臣,且請安謝恩之類亦非公事也。乃外省提鎮未能體會前旨,遂爾誤稱,此皆無知字識所為。若謂甘國寶自圖體麵,諒亦未必敢也!前此右江鎮素爾芳阿奏事稱臣,因其身係滿洲,尤不應不諳規矩,曾經申飭。今甘國寶又複如此,恐各省相類者尚多。著傳諭各該督撫即行知照各提鎮,一體恪遵,毋致違舛此者……”
三和是“內大臣工部左侍郎兼總管內務府大臣革職留任又革職留任”頭銜,英廉是“經筵講官戶部左侍郎管理三庫事務總管內務府大臣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又降三級留任”頭銜,四格是“廂白旗漢軍都統總管內務府大臣革職留任”頭銜。
但與陝西巡撫聯名上奏時,卻是“陝甘總督臣勒爾謹陝西巡撫臣畢沅跪奏”字樣。
楊魁是江蘇巡撫。
石秀這段話,賽珍珠(pearl s.buck)英譯《水滸傳》(all men are brothers)中譯為:“you are a ve,and you are ve of a ve!”不過“奴才”在官式文書中不能這樣譯。胡適給柳無忌的信中說:“滿清一朝,凡旗籍的官吏,無論官多麽大,皆自稱‘奴才’。若譯英文,也必須用your majesty’s obedient ve,似無法簡化的。”(《傳記文學》卷三十四第六期,柳無忌《我所認識的胡適》)
話說當時石秀和盧俊義兩個在城內走投沒路,四下裏人馬合來,眾做公的把撓鉤、套索一齊上。可憐寡不敵眾,兩個當下盡被提了。解到梁中書麵前,叫:“押過劫法場的賊來。”石秀押在廳下,睜圓怪眼,高聲大罵:“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我聽著哥哥將令,早晚便引軍來打你城子,踏為平地,把你砍做三截!先教老爺來和你們說知!”
石秀在廳前千奴才萬奴才價罵。廳上眾人都唬呆了。沈中書聽了,沉吟半晌,叫:“取大枷來,且把二人枷了,監放死囚牢裏。”吩咐蔡福在意看管,休教有失。蔡福要結識梁山泊好漢,把兩個做一處牢裏關著,每日好酒好肉與他兩個吃,因此不曾吃苦。
《水滸傳》相沿是施耐庵作的,事實上,它是以宋江等三十六人的真人真事為基礎,長時間累積起來的。早在南宋時候,就有了《花和尚》《武行者》《青麵碧》等話本。到了宋末元初,水滸故事就逐漸擴大。施耐庵把這些擴大的材料做了總整理(又說羅貫中也整理過),最後成為一大名著。不論《水滸傳》是誰作的,書中包羅了許多宋朝的口語,卻是事實。像石秀這句活潑潑的用奴才罵人的話,就是顯明的例子。
罵奴才,其來有自
不過,宋朝許多罵人的話,其實也不始於宋朝,而是其來有自的。陶宗儀《輟耕錄》有“奴材”(奴才)條說:“世之鄙人之不肖者為奴材。郭子儀曰:‘子儀諸子,皆奴材也!’”郭子儀是唐朝人,當時已有用“奴材”罵人的習慣。不過陶宗儀搞考據,最早把罵奴才溯源到出自郭子儀之口,這是錯的。事實上,郭子儀當時口出此言,用的乃是s.o.b.式的“外國話”。不但是“外國話”,並且還是早在魏晉時代就傳來的“外國話”。這在《晉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如《劉元海載記》(劉元海就是劉淵,為了避唐高祖李淵的諱,“故稱其字焉”):
王浚使將軍祁弘率鮮卑攻鄴,穎敗,挾天子南奔洛陽。元海曰:“穎不用吾言,逆自奔潰,真奴才也!然吾與其有言矣,不可不救。”
這就是胡人用“奴才”罵人的證據。再看《劉曜載記》:
楊難敵自漢中還襲仇池,克之,執田崧,立之於前。難敵左右叱崧令拜,崧瞋目叱之曰:“氐狗!安有天子牧伯而向賊拜乎!”難敵曰:“子岱,吾當與子終定大事。子謂劉氏可為盡忠,吾獨不可乎!”崧厲色大言曰:“若賊氐奴才,安敢欲希覬非分!吾寧為國家鬼,豈可為汝臣?何不速殺我!”顧排一人,取其劍,前刺難敵,不中,為難敵所殺。
這又是胡人用“奴才”罵人的證據。
這樣追蹤起來,其實愈追愈長呢!《水經注》記李特罵“豈不奴才也”的話,《魏書》記爾朱榮罵“本是奴才”的話,都是顯明的例子。
左手的皇帝
“奴才”既然是胡人的口語,所以它在胡人的用法上也就最富變化,尤其到了滿洲人手裏,更是花樣百出。據徐珂《清稗類鈔》裏“奴才”條下:
當未入關以前,滿洲曾貢獻於高麗,其表文自稱“後金國奴才”。可見“奴才”二字之來曆,實為對於上國所通用。其後遂相沿成習耳。
可見滿洲人用“奴才”,最早見於“兒皇帝”式的自稱,是自下於人,尚非人下於己。但是,一旦他們得了天下,他們就不自下於人,而要人下於己了。徐珂說:
滿洲大臣奏事,向有稱臣或奴才者。乾隆戊子下諭:嗣後頒行公事折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折奏仍稱奴才。所以存滿洲舊俗也,乃久之。滿臣奏折無論公事私事,俱稱奴才,以為媚矣。
又說:
然不獨滿洲也,蒙古漢軍亦同此稱。唯與漢人會銜之章奏,則一律稱臣。
漢人之為提督總兵者,稱奴才。雖與督撫會街,而稱奴才如故,不能與督撫一律稱臣也。
王公府邸之屬員奴仆,對於其主,亦自稱奴才。
按清朝規矩,奏折有奏事折、密折、請安折、謝恩折等分別。辦公歸辦公,公事奏折稱臣;拍馬屁歸拍馬屁、小報告歸小報告,私事奏折稱奴才。這一分際,做主子的要求至嚴。在清聖祖康熙的朱批中,就有“知道了,請安折子當另折才是,不合”“所奏知道了,奏事折子與請安折子一處,不合”的字樣可證。用密折上奏,康熙是有他的大道理的。他說:“朕令大臣皆奏密折,最有關係,此即明目達聰之意也。其所奏之或公或私,朕無不洞悉。凡一切奏折,皆朕親批。諸王文武大臣等知有密折,莫測其所言何事,自然各知警懼修省矣!”正因為密折有這麽大的神通,所以行之以鬼鬼祟祟,也就至為重要。康熙就有這樣的朱批:“朕體安善,爾不必來。明春朕欲南方走走未定,倘有疑難之事,可以密折請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匪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做主子的不但要求“奏折不可令人寫”,主子自己的批語,也是不假手於人的。康熙有一次右手生了病,但他寧用左手歪七扭八地朱批,也不肯含糊。其左右開弓以馭臣下之態,可想而知。由此看來,“左手的繆思”,真是小焉者也!
“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
正因為上下之間在正式辦公以外要建立另一種管道,所以這種管道就顯得親密,密折、請安折、謝恩折中自稱奴才也,就是親密的一種表示。清世宗雍正朱批中,竟有“燈下亂寫來,莫哂字醜”的話,竟有“燈下寫的笑話字了”的話,要奴才你別笑皇帝我的字寫得蹩腳,這是何等親密!碰到奴才的毛筆字不行的,皇帝當然也一律曲諒。雍正就批過:“不必拘定楷書,筆畫隨意,大小俱無闕礙也。”為什麽?你又要人打小報告,又要人王羲之,天下有如此完人乎?
徐珂說稱奴才是“滿洲舊俗”,是“滿洲大臣”獨享的榮銜,但“漢人之為提督總兵者”(陳守山警備總司令之流),卻也“稱奴才如故”,這是有趣的。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1758)下諭:“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嗣後頒行:公事折奏稱臣,在請安謝恩尋常折奏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但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涼州鎮總兵喬照於奏謝折中稱了臣,就被皇帝嚴旨申飭。理由是:“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仆本屬一體,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加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著傳旨嚴行申飭。”照語氣上看,總司令之流隻許自稱奴才而不準稱臣,乍看似有屈辱之意。其實不然,“打是喜歡罵是愛”“為卑而近”,格外屈辱其實隻是格外垂青。高玉樹回憶他被蔣介石召見時,他被賜座,但同時的總司令們卻要站在旁邊,不準坐。但真正貼身者,是高玉樹乎?還是“官至提督”的這些家夥乎?此理還不明白嗎?所以清朝規矩,隻許滿洲人和漢人中的總司令之流稱奴才,這才表示真正把你們當自己人看待呢!
因文官有滿員漢員之分,所以滿人稱奴才漢人稱臣,用意是嚴滿漢之別。又因武官最早都是滿人,所以總司令之流自然全稱奴才。不料後來有非滿人(非外省人)的陳守山之流也混進來了,滿漢在軍職人員方麵稱臣稱奴才,就有點亂了。
寧我不叫,也不許你叫
這種“有點亂了”,在滿漢大臣聯名上奏(“會銜之章奏”)時,最容易弄不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皇帝下諭曰:
本日禦史天保、馬人龍奏,監考教習查出代債之弊一折,已交部查辦。至其折內書銜,因天保在前,遂概稱奴才。向來奏折滿洲率稱奴才,漢官率稱臣,此不過相沿舊例,且亦唯請安、謝恩及陳奏己事則然。若因公奏事,則滿漢俱應稱臣。蓋奴才則仆,仆即臣,本屬一體,朕從不稍存歧視。不過書臣覺字麵冠冕耳!初非稱奴才即為親近而盡敬,稱臣即為自疏而失禮也!且為君者,豈係臣下之稱臣、稱奴才為榮辱乎?今天保、馬人龍之折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為指斥,恐此後轉相效尤。而無知之徒,或因獻媚否或竊為後言,不可不防其漸。即如各部院衙門題奏折本,雖至微之筆帖式,無不稱臣,又何容強為區別於其間耶?嗣後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著一體稱臣,以昭畫一。著為令將此通行傳諭知之。
這裏所說稱奴才並非表示親密之意,顯然是一派遁詞。事實上是事關榮辱的,事實上是漢人求為奴才而不可得的。滿洲人為了不願見到漢人也擠進來跟著自己人一起稱奴才,乃弄出這種“一體稱臣,以昭畫一”的上諭,這顯然是以滿就漢、我遷就你之意——寧讓自己人稱臣,也不要漢家郎稱奴才啊!
稱臣得體
正因為有這種“寧我不叫,也不許你叫”的微意存在,再加上正式公文書上奴才奴才的總不算什麽好看,所以在清朝的奏折中,就不乏皇帝朱批改“奴才”為“臣”的例子:
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七日黃國材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奏臣字合體”。
雍正元年(1723)三月九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稱臣得體”。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五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稱臣得體”。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五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四月二十日楊宗仁奏折,朱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四日何天培奏折,朱批改奴才“具官銜寫臣字”。
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五日佟世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書臣字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五日齊蘇勒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寫臣字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九日何天培奏折,朱批改奴才“具職銜臣,如此方得體”。
雍正元年(1723)六月二十六日於國壁奏折,朱批改奴才為臣。
雍正元年(1723)十二月二十日高其倬奏折,朱批改奴才“向後書臣字得體,一樣的”。
雍正二年(1724)五月二十九日毛文銓奏折,朱批改奴才“用臣字得體”。
以上這些例子,對照起“朱批諭旨”的成書看,就有文章了。例如“朱批諭旨”成書《朱批黃國材奏折》中,福建巡撫黃國材的奏折,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七日是稱臣;《朱批楊宗仁奏折》中,湖廣總督楊宗仁的奏折,雍正元年(1723)三月九日是稱臣、四月五日是稱臣、四月二十日也是稱臣。其他何天培以下,也都如此。可見稱臣比稱奴才得體,也算是一般通識了。
稱奴才如故
雖說稱臣得體,但是奴才卻稱者自稱,一仍其舊。這在《史料旬刊》上可以查出不少。例如《道光朝俄羅斯私人哈薩克邊界建房案》中,赫然就有“奴才鬆筠跪奏”;《道光十一年查禁鴉片煙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保昌跪奏”;《道光朝外洋通商案》中,赫然就有“奴才武隆阿、穆通阿、秀堃、教良跪奏”;《安南夷民拔竹毀柵案》中,赫然就有“廣西巡撫奴才定長謹跪奏”;《清乾隆修建各處殿宇工程案》中,赫然就有“奴才三和、英廉、四格謹奏”;《高樸私鬻玉石案》中,赫然就有“陝甘總督奴才勒爾謹跪奏”“奴才楊魁跪奏”;《清道光朝留中密奏專號》中,赫然就有“奴才耆英跪奏”“奴才瑞元跪奏”“雲貴總督奴才伊裏布跪呈禦覽”……
正因為你奴才我也奴才,所以盡管規定歸規定,大家還是甘於做“奴才小史”中人物,自稱奴才還是風起雲湧。這個問題直拖到清朝完蛋,還在扯呢!清宣統二年(1910)的正月二十九日,還說“以預備立憲,宜化除成見,悉泯異同,詔嗣後內外文武滿漢諸臣,陳奏事件,一律稱臣”呢!比照起清初就“一體稱臣”的規定來,可見一百多年來,真是聽者藐藐了!
奴才除了用在文書上麵外,應對口語上的使用,更是普遍。西太後和慈安太後開始垂簾聽政的時候,垂簾是垂下一道黃幔,地點通常是養心殿。兩宮太後分坐在黃幔後麵,黃幔前麵坐的是皇帝。宮內很暗,門外有很厚很寬的大門簾,由宦官很快地揭開,官吏要很快地鑽進。動作一定要快,慢了就後腳在門外,被簾子打到,慌亂之中碰歪了帽子上的花翎(孔雀毛),就是不禮貌。進宮後三步,就先跪稱“奴才某某,恭請聖安”,然後脫帽,磕頭,並且說“奴才叩謝天恩”,再戴上帽子向前走,在前麵的墊子上跪下(當時官吏都買一雙“護膝蓋”的東西紮在腿上,這種東西可以幫助人跪得久,使腿不容易發麻。否則腿一發麻,要站會站不起來)。在主子麵前,進退都是奴才奴才的,人還有什麽尊嚴?《初學階梯》有“滿漢官民稱呼”一條,說:“大清國朝例:凡居官者,在漢人,則稱帝曰皇上,自稱曰臣;在滿洲,則稱帝亦曰皇上,自稱曰奴才。”其實在應對口語上,自稱奴才,卻是極普通的。
另一方麵,自稱奴才還要密集才能稱意。《史料旬刊》中“高樸私鬻玉石案”有一則“附片”,全文說:
奴才高晉跪奏:再奴才於前折繕就,複思奴才此次獲戾重大,罪幹隱瞞。雖蒙聖恩曲賜矜全,不即革職治罪,但奴才問心慚愧,寢食靡寧。既辜負我皇上平日倚信深恩,何敢再忝綸扉重寄?唯有仰請皇上將奴才解退大學士,暫留兩江總督任。容奴才自奮自效,再圖上報天恩,庶奴才寸心稍安。謹再叩首瀝陳,伏乞聖鑒。奴才不勝惶悚待命之至。謹奏。
一個堂堂“大學士”“兩江總督”,短短幾行字中,就自稱奴才八起之多。人格淪落到這一地步,人還是人麽?
皇帝批改奏折中奴才字樣
奴才奴才滿天下
正因為奴才奴才滿天下,正因為奴才在中國已經由罵人而淪落為自稱,所以在奴才階層中,也就分出了誰上誰下。石秀大罵“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就是這種寫照。美國製憲大會時,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團體罵州長和其他貴族說:“這些人是州裏的土皇帝;逢迎他們左右的馬屁精,是他們的尾巴;拍土皇帝與馬屁精的馬屁,又做他們下賤而又下賤工具的,則是尾巴的尾巴。”(“the nabobs of this state,their servile toadeaters the bobs,and the servilely servile tools and lickspittles of both,the bobbetts.”)這正是修辭學上的對比。而石秀之罵,尤為簡明傳神。如今,所謂中華帝國時代過去了,但是“中華民國”的封建結構卻一仍其舊,雖然名已不存,但是實卻未亡。照樣父子相傳,照樣奴才交替,照樣“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衙門行走、滿街行走。中國的問題不在名號形式改變,而在封建實質未除。國民黨的禍國殃民,正在換湯不換藥,結果新湯舊藥,一切都是“亡國帝王”氣象。胡適在五十多年前寫文章給少年朋友,就指出:“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不幸的是,國民黨多少年來,正妄想用一群奴才建造自由平等的“國家”!幸虧他們失敗了,他們若成功了,那又算是什麽“國家”呢?
1985年5月23日晨
注釋
《顏氏家訓》中、《五代史》中,也不乏用奴才罵人的記錄。
1758年是戊寅年。徐珂記為戊子年,戊子年是1768。
相沿成例後,武人不能稱臣,不論滿漢,都成了規矩。清宣宗道光六年(1826),穆蘭岱奏青海蒙古軍情,奏折內稱了臣,被皇帝嚴旨申飭,理由是:“道光五年,曾經降旨,督撫藩臬之內,如係旗員,於請安謝恩折,著繕寫奴才字樣;凡遇一切公事奏折,著寫臣字。此特專指文職而言,並未指武職如此。原降諭旨,甚屬明晰。穆蘭岱前此會同陝甘總督奏事一折,自應繕寫臣字。今伊自行陳奏青海蒙古事件,亦寫臣字,竟染漢人習氣,殊屬不合。況此際各省將軍都統等奏折,並無一繕寫臣字者。穆蘭岱身任副都統,兼西寧辦事大臣,而仿效文職,殊屬非是。穆蘭岱著傳旨申飭。”特別注意這裏“竟染漢人習氣”的字眼,可見對漢人稱臣,皇帝的根本心態所在。
李鴻藻《霆軍紀略》:“故事:武職大臣,單銜具疏,自稱奴才,與旗籍臣工一例。而欽定剿定粵匪諸方略,於滿漢文武臣工各奏疏,則概以臣字為文。此編所載,鮑公各奏稿,謹遵方略,一例稱臣。”對照起乾隆朝的“武職大臣,單銜具疏,自稱奴才”的例子,就可看到多麽有對比性了。我舉乾隆三十四年(1769)三月二十九日的一則和台灣有關的如下:“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奴才葉相德跪奏:為具奏事。竊奴才仰蒙聖恩,委任收捕賊匪黃教等首從各犯,夙夜悚惶,實力辦理,業將多方設法及會合搜捕情形,於三月十七日谘明督臣崔應階轉奏在案。本月二十七日,奴才探知黃教等潛匿在官材瓏山內,隨會同提臣吳必達,率領文武官兵,連夜密赴該處,當即擒殺黃教等首夥各犯。於二十九日,奴才會同提臣吳必達、臬司餘文儀連銜具奏外,伏查此案賊匪,先後擒獲一六六名,投首效用六名,臨陣剿殺一一四名,此外尚有散逃餘黨,不便稍有疏漏。奴才複與提臣同心協力,分頭查捕,務絕根株。再查台灣地方營伍,均須整頓。奴才現與提臣將善後事宜熟商籌辦,約於四月末旬,可以竣事,即當西渡廈門,趕赴滇南,力圖報效也。合先恭折由六百裏驛遞馳奏,伏乞皇上睿鑒,訓示施行,謹奏。”
乾隆三十五年(1770),西寧、達翎阿、周元理上奏搜捕蝗孽。折內列銜,西寧、達翎阿稱奴才,周元理則稱臣。皇帝說:“臣仆本屬一體,均係奉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滿漢臣工自稱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雖滿洲大員,亦一例稱臣,而滿洲督撫奏地方公事亦然,並非以奴才之稱為卑而近,稱臣為尊而遠也。即如滿洲大學士在朕前亦自稱奴才,而漢人雖丞簿末秩引見亦皆稱臣。豈丞簿漢員,因此遂得謂尊於滿大學士乎?朕撫禦臣民,並無歧視,而朝廷體統,本自尊嚴,又豈因臣下之稱奴才而尊崇有加,稱臣而體製有減乎?朕於此等事從不計較,即漢人中間有於召對時稱奴才者,亦並無嘉賞之意。而折奏列銜,則不宜參錯。止當論首銜何人,或滿或漢,皆可以一稱貫之……三人會奏之折,西寧名列在前,既稱奴才,則達翎阿、周元理自當連名直寫,又何事妄生區別於其間耶?若謂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視周元理身份太高,諒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節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達事理耶?可笑之至!將此傳諭周元理知之。夫馬人龍之隨天保稱奴才也,即依此旨辦理也。”皇帝既以周元理為可笑之至,又以馬人龍為隨稱不合,則聽命的,又何去何從?早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就下諭滿洲大臣在公事奏折上一律稱臣,但西寧在上奏搜捕蝗孽上仍稱奴才,足見是西寧犯規,而不是周元理違製。可見對奴才的用法上,也有因皇帝猜忌而變例的。此處皇帝怪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就是猜忌。你要叫奴才,我不許你叫;你不要叫奴才,我偏要你叫。對馬人龍,就是你要叫,我不準你叫;對周元理,就是你不要叫,我偏要你叫。反正皇帝都有理就是了。
以上舉的都是雍正時代的例子。到了乾隆時代,為這問題還在鬧個沒完呢!乾隆三十年(1774)七月二日,為了福建提督甘國寶奏折中稱了臣,朱批稱臣不合,下旨申飭,並在兩天後補充理由如下:“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四日,奉上諭福建提督甘國寶奏請陛見及請安折內,於書銜處稱臣,殊不合體式。向來武職具折,例稱奴才。上年因禦史天保、馬人龍連銜具折奏事,概稱奴才,曾降旨,令內外滿漢諸臣嗣後陳奏公事均一例稱臣。此第就文職而言,並未概及於武臣,且請安謝恩之類亦非公事也。乃外省提鎮未能體會前旨,遂爾誤稱,此皆無知字識所為。若謂甘國寶自圖體麵,諒亦未必敢也!前此右江鎮素爾芳阿奏事稱臣,因其身係滿洲,尤不應不諳規矩,曾經申飭。今甘國寶又複如此,恐各省相類者尚多。著傳諭各該督撫即行知照各提鎮,一體恪遵,毋致違舛此者……”
三和是“內大臣工部左侍郎兼總管內務府大臣革職留任又革職留任”頭銜,英廉是“經筵講官戶部左侍郎管理三庫事務總管內務府大臣降一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又降三級留任”頭銜,四格是“廂白旗漢軍都統總管內務府大臣革職留任”頭銜。
但與陝西巡撫聯名上奏時,卻是“陝甘總督臣勒爾謹陝西巡撫臣畢沅跪奏”字樣。
楊魁是江蘇巡撫。
石秀這段話,賽珍珠(pearl s.buck)英譯《水滸傳》(all men are brothers)中譯為:“you are a ve,and you are ve of a ve!”不過“奴才”在官式文書中不能這樣譯。胡適給柳無忌的信中說:“滿清一朝,凡旗籍的官吏,無論官多麽大,皆自稱‘奴才’。若譯英文,也必須用your majesty’s obedient ve,似無法簡化的。”(《傳記文學》卷三十四第六期,柳無忌《我所認識的胡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