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李翰祥,三十年前,為了逃避共產黨,離開了大陸;三十年後,不再逃避共產黨,回到了大陸。1982年9月28日的國民黨《聯合報》上,登出香港專電,說中共官方機構第一次透露,李翰祥正在承德導演兩部電影——《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由中共六十多個官方文藝單位支援……(編者略)一年下來,李翰祥的戲拍好了,轟動海內外。李翰祥的戲能夠拍好,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當年因我而被國民黨特務機關傳去逼問,憤而離開台灣,從此不再同國民黨合作。他在《三十年細說從頭》裏,有這樣的回憶:
我一生最恨的是“無名信”,也就是所謂的黑信,無名信和做善事的“無名氏”迥然不同。所謂善欲人知不是真善,惡恐人知方是大惡。“無名氏”是行善而不欲人知,無名信是作惡唯恐人知,屬於“無膽匪類”。我在台灣組國聯公司的時候,為了催一家公司結賬,而使他們懷恨在心。他們一方麵支使禦用文人在報章雜誌大寫“李翰祥有才無德”的文章(可惜他們非但無德,而且無才,有的隻是巧取豪奪不義之財而已),一方麵向有關當局寫無名信,告發我是“匪諜”,並且在《明報晚報》刊載李翰祥為李敖帶信的消息,再把報紙剪下寄到台灣警總,作為他無名信裏的“鐵證”!真他媽的媽拉個巴子,李敖的辦法多多,何必用我帶信。不過警總還真請我去問了幾次話,這一塊錢台幣的郵票還的確給我惹來天大的麻煩,等以後一定要細細地說上一說。
就這樣,李翰祥離開了台灣。一年過去了,二年過去了,三年四年過去了,十年過去了。李翰祥在香港、李翰祥在澳門、李翰祥在日本、李翰祥在美國……李翰祥無所不在,就是不在台灣了。李翰祥不在台灣還不要緊,最後,他終於用行動表示了他的反感、憤懣與恐懼——他回到了大陸,那使他逃離又回歸的大陸。他從遙遠的承德——沒有警備總部的承德——向長程的台北做了抗議:“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處處不養爺,爺去投八路。”這樣一個才華照人的藝術工作者,就這樣變到與共產黨合作了(我寫過一篇《李翰祥回大陸的真正原因》,曾詳述此事,收入“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十五期)。
李翰祥的故事,說明了國民黨為整李敖而整到李翰祥,是多麽腐敗。當然,國民黨是很腐敗的,如果他們不腐敗,也不會給打到台灣來了。
曆史劇應有現實意義
李翰祥拍的《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我沒看過,因為國民黨至今還把我扣在台灣,不準出境。不過,電影沒看過,電影說明書倒看到了。我看到一本《〈火燒圓明園〉〈垂簾聽政〉特刊》,上麵有兩部戲的“本事”,裏頭說英法聯軍時候,以肅順為首者勸鹹豐皇帝去熱河行宮避難,但是以恭親王奕為首者卻“諫阻棄京出走”。“正爭論不休時,懿貴妃把越百(位?)挺出,麵斥肅順不當,力除(陳?)迎戰洋兵之必要與可能。鹹豐舉棋不定,終令僧格林沁親王之騎兵與英法聯軍大戰於京郊八裏橋。清軍不幸敗北,洋兵逼進京師”。鹹豐出走,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後來鹹豐死了,懿貴妃母以子貴,變成了慈禧太後,聯合慈安太後和恭親王,發動辛酉政變,殺了肅順,取得政權,“是為‘垂簾聽政’之始”。
李翰祥拍這兩部戲的最大特色,是他用的一律為實景。他最近說:
我這次機會非常好,從來沒有一個導演在故宮、頤和園、東陵、承德的避暑山莊,像我這樣大規模地拍一部曆史片,而且是在曆史人物生活過的地方拍。譬如說,鹹豐皇帝死在避暑山莊“煙波致爽殿”的西暖閣,我們就在西暖閣拍。多年以來,我拍古裝戲一直是搭布景。我一直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到這些真的地方去拍一拍,那就過癮了。這是我多年以來夢寐以求的事。這種事情在過去總覺得是不可能的,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機會。但現在有了,而且也做了。
在這樣實景下拍曆史劇,它給人們的影響,自然是無與倫比的。因為我深信好的曆史劇都該有它應有的現實意義。李翰祥這兩部戲,當然也會照應這一方麵。李翰祥說:
我在寫曆史劇、拍曆史劇的時候,總想到曆史是一麵鏡子。在我拍的戲裏麵也許有我的想法,有我要說的東西。至於人家從鏡子裏照得見照不見自己,我不知道。我忠於史實,但不完全是依照曆史。我覺得曆史是現代人的借鏡,說是前車之鑒吧。我想如果說我是以古喻今,也許過分一點,但多少會有一點。
基於曆史劇應有的現實意義的要求,我關切到李翰祥在這一方麵,做得是不是和其他方麵同樣成功,我覺得值得深入地討論。
《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這兩部戲,關鍵人物其實隻有一個,就是慈禧太後。李翰祥對慈禧太後,似乎在評價上麵有溢美之處,這在曆史劇的現實意義來說,就未免砸了鍋。李翰祥聰敏好學,但是曆史非其所長。這樣大的兩部戲,在曆史上出了大毛病,在應有的現實意義上發揮不起來,就會“雷聲大,雨點小”。因此,我願寫這篇文章,為李翰祥的美中不足補一點粉墨。這樣一來,看了李翰祥的戲和李敖的文章,就會對這曆史劇的現實意義有雙料的了解了。
怪人還是怪製度
慈禧太後既是《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的關鍵人物,藝術工作者在處理這種人物時,都容易犯職業病,就是喜歡美化與純化,乃至過度頌揚(eulogy)。試看李翰祥之言:
很多人看清朝末代的曆史,完全歸罪於慈禧太後,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我並不覺得很恰當。我想,應歸罪於整個製度。……為什麽慈禧能利用孩子,由她垂簾聽政?還是她利用了祖傳的這個宗法製度。她搞了那麽多年,把中國搞成那個樣子,正是清朝的宗法製度起了作用,這種製度維持了牢不可破的大清鐵桶江山。
這種話,就未免太有問題了,李翰祥未免太簡化了政治鬥爭與曆史事實的複雜性。事實上,正確的曆史解釋正好相反。慈禧太後的“搞了那麽多年”,正因為她不斷地在破壞製度。這種破壞,最後把“牢不可破的大清鐵桶江山”給斷送了!
以慈禧太後搞奪權的辛酉政變為例。辛酉政變給肅順等的罪狀,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說鹹豐臨死前並沒要他們接事,“並無令其讚襄政務之諭”,“讚襄名目”乃是他們假造的;一個是說他們反對垂簾聽政,“不能聽命於皇太後”。其實這些罪狀,都不能成立。第一,“讚襄政務”是鹹豐七月十六日下的諭旨,《翁文恭公日記》中明記這一諭旨與立太子的諭旨同在七月十八日到北京,後來《文宗實錄》中也記錄了“讚襄政務”的話。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說是別人假造的?第二,反對垂簾聽政乃是維護“祖宗舊製”,因為清朝家法中,從來沒有這種製度。順治康熙時候,有攝政、有輔政,可是從沒有什麽垂簾不垂簾。王闓運寫詩說:“祖製重顧命,薑姒不佐周。”明白指出清朝是用顧命大臣讚襄新君的。女士們是不能出來輔佐帝王的,“祖宗舊製”沒有垂簾聽政,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說別人“謀危社稷,是皆列祖列宗之罪人”?
所以,說罪不在慈禧太後而在“整個製度”,是與曆史真相不符的。慈禧太後一出道,所作所為,就是破壞製度。她用破壞製度的方法非法殺人關人整人,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用來鞏固她的政權。這樣的予取予求,是清朝的製度所沒有的。
破壞製度的能手
慈禧太後以破壞製度的手段奪權成功以後,她再破壞製度,使太監勢力坐大,以為爪牙。遠在清朝初年,就立了家法,規定“寺人不過四品。凡內員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不許幹涉外事、不許交結外官、不許假名置產。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互相交結。如有覺察糾參,審實一並正法”。但是製度歸製度,慈禧太後照樣破壞。最初她用的是太監安德海,安德海先是在皇宮裏鬧個不停,最後還鬧到外麵去。慈禧太後垂簾聽政第九年(1869),安德海坐了大船小船,浩浩蕩蕩到山東去。船上掛著大龍旗,說“奉旨欽差采辦龍袍”。船上有他買來的十九歲女孩,有他叔叔、妹妹、侄女,有跟班的、保鏢的、做飯的、剃頭的、修腳的、說書的,還有個和尚,以及和尚的廚子。他們在船上又唱又鬧,又雇來女歌星表演,和尚也加入。到了山東,上岸換車轎,騾子二十二頭、馬十七匹,還有一隻驢,外帶大車轎車,又浩浩蕩蕩前進。當時山東巡撫丁寶楨看不過去了,秘密通知了恭親王。恭親王認為該給慈禧太後一點警告,就密令丁寶楨把安德海就地正法了。丁寶楨這種做法,就是公然維護製度。相對的,就無異於證實了慈禧太後的目無製度。
又過了十一年(1860),慈禧太後的勢力更穩固了。這年8月,她叫太監李三順帶東西出宮,送給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監不準走正門,隻能走旁門。可是此太監一定要走正門,還不聽檢查,結果跟守門的發生武打。太監跑回去,加油加醬,報告慈禧太後。慈禧太後找來慈安太後,說我還沒死他們就眼裏沒有我了,若不殺守門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後害怕,就下令殺守門的。掌管司法的官說這可不行,一來守門的沒犯法;二來根據祖製,守門就該這樣不通融。慈安太後說:“什麽叫祖製?等我死了,我豈不也是你祖宗?”堅持要殺人。司法首長(刑部尚書)潘祖蔭說:“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處理,依法處理就是無罪開釋,如果太後要殺,可以另外自行去殺,不能叫司法官這樣違法殺人。”慈安太後沒辦法,隻好告訴了慈禧太後,慈禧太後找來潘祖蔭,大哭大鬧,捶床大罵,罵潘祖蔭沒良心。後來同意打折扣,不殺,可是要當廷打守門的,要“廷杖”(當廷打屁股)。恭親王說“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們清朝不能學。西太後說你事事跟我作對,你是誰啊?恭親王說,我是先皇第六個兒子。西太後說,我革你的職。恭親王說革得了職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兒子的身份!慈禧太後氣得要命。最後恭親王還是遷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該處罰的處罰了事。
上麵所舉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門案”,隻是慈禧太後破壞製度的一二例子而已。其他的破壞,甚至更嚴重的破壞,還多著哪!例如立光緒,是破壞宗法製度;修名園,是破壞財政製度;殺戊戌六君子,是破壞司法製度……諸如此類的破壞,還算是粗枝大葉的。其他無微不至的,還更驚人呢!以唐才常“自立軍”失敗後的“沈藎案”為例。要處死沈藎,可是因為慈禧太後生日快到了,不願用行刑來破壞慶典,又不願等到“秋決”,就幹脆在監獄中把沈藎鞭打四小時,血肉橫飛後,再予勒斃。這種殺人新招,又哪裏有製度?
我的勸告
所以,說罪不在慈禧太後而在“整個製度”,是與曆史真相不符的。固然曆史劇難免“不完全是依照曆史”,但是完全相反的出入,就太離譜了。“本事”中的許多敘述,不幸正是如此。如果《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隻是普通的清宮戲,又當別論。但是我們冀望李翰祥的,和李翰祥自我期許的,顯然有百尺竿頭的現實意義。在這一點上,我懷疑李翰祥發揮得是不是少了一點?用這樣空前絕後的大戲,做“現代人的借鏡”,是不是美中不足了一點?
說到“現代人的借鏡”,李翰祥說:“我想如果說我是以古喻今,也許過分一點,但多少會有一點。”但是,“以古喻今”的一點——當然是重點的一點——又在哪裏呢?
我認為《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應該加強垂簾聽政的部分。慈禧太後一生三次垂簾,第一次是同治元年到同治十三年,第二次是光緒元年到十五年,第三次是光緒二十四年到三十四年。在這漫長的黑暗統治中,慈禧太後實在是中國傳統孕育出來的一個執政者樣板,她毒辣、她陰狠、她自私、她愚昧、她貪鄙、她“舉天下以奉一人”。這些醜陋之外,外加她又是女人,一個紅顏老去、經期難調的女人,於是一切就更杠上開花了。慈禧太後這一樣板意義,我覺得是《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最該刻意串聯的現實意義,而正好用來“以古喻今”。……(編者略)
我深信,用電影手法去表達曆史劇的現實意義,李翰祥如肯深入去做,必然能給人們更美滿的影響。我在台灣,不能看到老友的新作,至感遺憾。乃特別遙想《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一番,以寓愛深責切的微意。同時也給隔水相望的藝術工作者,做一次“不是猛龍不過江”的勸告。
1983年10月15日
我一生最恨的是“無名信”,也就是所謂的黑信,無名信和做善事的“無名氏”迥然不同。所謂善欲人知不是真善,惡恐人知方是大惡。“無名氏”是行善而不欲人知,無名信是作惡唯恐人知,屬於“無膽匪類”。我在台灣組國聯公司的時候,為了催一家公司結賬,而使他們懷恨在心。他們一方麵支使禦用文人在報章雜誌大寫“李翰祥有才無德”的文章(可惜他們非但無德,而且無才,有的隻是巧取豪奪不義之財而已),一方麵向有關當局寫無名信,告發我是“匪諜”,並且在《明報晚報》刊載李翰祥為李敖帶信的消息,再把報紙剪下寄到台灣警總,作為他無名信裏的“鐵證”!真他媽的媽拉個巴子,李敖的辦法多多,何必用我帶信。不過警總還真請我去問了幾次話,這一塊錢台幣的郵票還的確給我惹來天大的麻煩,等以後一定要細細地說上一說。
就這樣,李翰祥離開了台灣。一年過去了,二年過去了,三年四年過去了,十年過去了。李翰祥在香港、李翰祥在澳門、李翰祥在日本、李翰祥在美國……李翰祥無所不在,就是不在台灣了。李翰祥不在台灣還不要緊,最後,他終於用行動表示了他的反感、憤懣與恐懼——他回到了大陸,那使他逃離又回歸的大陸。他從遙遠的承德——沒有警備總部的承德——向長程的台北做了抗議:“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處處不養爺,爺去投八路。”這樣一個才華照人的藝術工作者,就這樣變到與共產黨合作了(我寫過一篇《李翰祥回大陸的真正原因》,曾詳述此事,收入“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十五期)。
李翰祥的故事,說明了國民黨為整李敖而整到李翰祥,是多麽腐敗。當然,國民黨是很腐敗的,如果他們不腐敗,也不會給打到台灣來了。
曆史劇應有現實意義
李翰祥拍的《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我沒看過,因為國民黨至今還把我扣在台灣,不準出境。不過,電影沒看過,電影說明書倒看到了。我看到一本《〈火燒圓明園〉〈垂簾聽政〉特刊》,上麵有兩部戲的“本事”,裏頭說英法聯軍時候,以肅順為首者勸鹹豐皇帝去熱河行宮避難,但是以恭親王奕為首者卻“諫阻棄京出走”。“正爭論不休時,懿貴妃把越百(位?)挺出,麵斥肅順不當,力除(陳?)迎戰洋兵之必要與可能。鹹豐舉棋不定,終令僧格林沁親王之騎兵與英法聯軍大戰於京郊八裏橋。清軍不幸敗北,洋兵逼進京師”。鹹豐出走,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後來鹹豐死了,懿貴妃母以子貴,變成了慈禧太後,聯合慈安太後和恭親王,發動辛酉政變,殺了肅順,取得政權,“是為‘垂簾聽政’之始”。
李翰祥拍這兩部戲的最大特色,是他用的一律為實景。他最近說:
我這次機會非常好,從來沒有一個導演在故宮、頤和園、東陵、承德的避暑山莊,像我這樣大規模地拍一部曆史片,而且是在曆史人物生活過的地方拍。譬如說,鹹豐皇帝死在避暑山莊“煙波致爽殿”的西暖閣,我們就在西暖閣拍。多年以來,我拍古裝戲一直是搭布景。我一直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到這些真的地方去拍一拍,那就過癮了。這是我多年以來夢寐以求的事。這種事情在過去總覺得是不可能的,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機會。但現在有了,而且也做了。
在這樣實景下拍曆史劇,它給人們的影響,自然是無與倫比的。因為我深信好的曆史劇都該有它應有的現實意義。李翰祥這兩部戲,當然也會照應這一方麵。李翰祥說:
我在寫曆史劇、拍曆史劇的時候,總想到曆史是一麵鏡子。在我拍的戲裏麵也許有我的想法,有我要說的東西。至於人家從鏡子裏照得見照不見自己,我不知道。我忠於史實,但不完全是依照曆史。我覺得曆史是現代人的借鏡,說是前車之鑒吧。我想如果說我是以古喻今,也許過分一點,但多少會有一點。
基於曆史劇應有的現實意義的要求,我關切到李翰祥在這一方麵,做得是不是和其他方麵同樣成功,我覺得值得深入地討論。
《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這兩部戲,關鍵人物其實隻有一個,就是慈禧太後。李翰祥對慈禧太後,似乎在評價上麵有溢美之處,這在曆史劇的現實意義來說,就未免砸了鍋。李翰祥聰敏好學,但是曆史非其所長。這樣大的兩部戲,在曆史上出了大毛病,在應有的現實意義上發揮不起來,就會“雷聲大,雨點小”。因此,我願寫這篇文章,為李翰祥的美中不足補一點粉墨。這樣一來,看了李翰祥的戲和李敖的文章,就會對這曆史劇的現實意義有雙料的了解了。
怪人還是怪製度
慈禧太後既是《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的關鍵人物,藝術工作者在處理這種人物時,都容易犯職業病,就是喜歡美化與純化,乃至過度頌揚(eulogy)。試看李翰祥之言:
很多人看清朝末代的曆史,完全歸罪於慈禧太後,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我並不覺得很恰當。我想,應歸罪於整個製度。……為什麽慈禧能利用孩子,由她垂簾聽政?還是她利用了祖傳的這個宗法製度。她搞了那麽多年,把中國搞成那個樣子,正是清朝的宗法製度起了作用,這種製度維持了牢不可破的大清鐵桶江山。
這種話,就未免太有問題了,李翰祥未免太簡化了政治鬥爭與曆史事實的複雜性。事實上,正確的曆史解釋正好相反。慈禧太後的“搞了那麽多年”,正因為她不斷地在破壞製度。這種破壞,最後把“牢不可破的大清鐵桶江山”給斷送了!
以慈禧太後搞奪權的辛酉政變為例。辛酉政變給肅順等的罪狀,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說鹹豐臨死前並沒要他們接事,“並無令其讚襄政務之諭”,“讚襄名目”乃是他們假造的;一個是說他們反對垂簾聽政,“不能聽命於皇太後”。其實這些罪狀,都不能成立。第一,“讚襄政務”是鹹豐七月十六日下的諭旨,《翁文恭公日記》中明記這一諭旨與立太子的諭旨同在七月十八日到北京,後來《文宗實錄》中也記錄了“讚襄政務”的話。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說是別人假造的?第二,反對垂簾聽政乃是維護“祖宗舊製”,因為清朝家法中,從來沒有這種製度。順治康熙時候,有攝政、有輔政,可是從沒有什麽垂簾不垂簾。王闓運寫詩說:“祖製重顧命,薑姒不佐周。”明白指出清朝是用顧命大臣讚襄新君的。女士們是不能出來輔佐帝王的,“祖宗舊製”沒有垂簾聽政,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說別人“謀危社稷,是皆列祖列宗之罪人”?
所以,說罪不在慈禧太後而在“整個製度”,是與曆史真相不符的。慈禧太後一出道,所作所為,就是破壞製度。她用破壞製度的方法非法殺人關人整人,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用來鞏固她的政權。這樣的予取予求,是清朝的製度所沒有的。
破壞製度的能手
慈禧太後以破壞製度的手段奪權成功以後,她再破壞製度,使太監勢力坐大,以為爪牙。遠在清朝初年,就立了家法,規定“寺人不過四品。凡內員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不許幹涉外事、不許交結外官、不許假名置產。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互相交結。如有覺察糾參,審實一並正法”。但是製度歸製度,慈禧太後照樣破壞。最初她用的是太監安德海,安德海先是在皇宮裏鬧個不停,最後還鬧到外麵去。慈禧太後垂簾聽政第九年(1869),安德海坐了大船小船,浩浩蕩蕩到山東去。船上掛著大龍旗,說“奉旨欽差采辦龍袍”。船上有他買來的十九歲女孩,有他叔叔、妹妹、侄女,有跟班的、保鏢的、做飯的、剃頭的、修腳的、說書的,還有個和尚,以及和尚的廚子。他們在船上又唱又鬧,又雇來女歌星表演,和尚也加入。到了山東,上岸換車轎,騾子二十二頭、馬十七匹,還有一隻驢,外帶大車轎車,又浩浩蕩蕩前進。當時山東巡撫丁寶楨看不過去了,秘密通知了恭親王。恭親王認為該給慈禧太後一點警告,就密令丁寶楨把安德海就地正法了。丁寶楨這種做法,就是公然維護製度。相對的,就無異於證實了慈禧太後的目無製度。
又過了十一年(1860),慈禧太後的勢力更穩固了。這年8月,她叫太監李三順帶東西出宮,送給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監不準走正門,隻能走旁門。可是此太監一定要走正門,還不聽檢查,結果跟守門的發生武打。太監跑回去,加油加醬,報告慈禧太後。慈禧太後找來慈安太後,說我還沒死他們就眼裏沒有我了,若不殺守門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後害怕,就下令殺守門的。掌管司法的官說這可不行,一來守門的沒犯法;二來根據祖製,守門就該這樣不通融。慈安太後說:“什麽叫祖製?等我死了,我豈不也是你祖宗?”堅持要殺人。司法首長(刑部尚書)潘祖蔭說:“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處理,依法處理就是無罪開釋,如果太後要殺,可以另外自行去殺,不能叫司法官這樣違法殺人。”慈安太後沒辦法,隻好告訴了慈禧太後,慈禧太後找來潘祖蔭,大哭大鬧,捶床大罵,罵潘祖蔭沒良心。後來同意打折扣,不殺,可是要當廷打守門的,要“廷杖”(當廷打屁股)。恭親王說“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們清朝不能學。西太後說你事事跟我作對,你是誰啊?恭親王說,我是先皇第六個兒子。西太後說,我革你的職。恭親王說革得了職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兒子的身份!慈禧太後氣得要命。最後恭親王還是遷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該處罰的處罰了事。
上麵所舉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門案”,隻是慈禧太後破壞製度的一二例子而已。其他的破壞,甚至更嚴重的破壞,還多著哪!例如立光緒,是破壞宗法製度;修名園,是破壞財政製度;殺戊戌六君子,是破壞司法製度……諸如此類的破壞,還算是粗枝大葉的。其他無微不至的,還更驚人呢!以唐才常“自立軍”失敗後的“沈藎案”為例。要處死沈藎,可是因為慈禧太後生日快到了,不願用行刑來破壞慶典,又不願等到“秋決”,就幹脆在監獄中把沈藎鞭打四小時,血肉橫飛後,再予勒斃。這種殺人新招,又哪裏有製度?
我的勸告
所以,說罪不在慈禧太後而在“整個製度”,是與曆史真相不符的。固然曆史劇難免“不完全是依照曆史”,但是完全相反的出入,就太離譜了。“本事”中的許多敘述,不幸正是如此。如果《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隻是普通的清宮戲,又當別論。但是我們冀望李翰祥的,和李翰祥自我期許的,顯然有百尺竿頭的現實意義。在這一點上,我懷疑李翰祥發揮得是不是少了一點?用這樣空前絕後的大戲,做“現代人的借鏡”,是不是美中不足了一點?
說到“現代人的借鏡”,李翰祥說:“我想如果說我是以古喻今,也許過分一點,但多少會有一點。”但是,“以古喻今”的一點——當然是重點的一點——又在哪裏呢?
我認為《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應該加強垂簾聽政的部分。慈禧太後一生三次垂簾,第一次是同治元年到同治十三年,第二次是光緒元年到十五年,第三次是光緒二十四年到三十四年。在這漫長的黑暗統治中,慈禧太後實在是中國傳統孕育出來的一個執政者樣板,她毒辣、她陰狠、她自私、她愚昧、她貪鄙、她“舉天下以奉一人”。這些醜陋之外,外加她又是女人,一個紅顏老去、經期難調的女人,於是一切就更杠上開花了。慈禧太後這一樣板意義,我覺得是《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最該刻意串聯的現實意義,而正好用來“以古喻今”。……(編者略)
我深信,用電影手法去表達曆史劇的現實意義,李翰祥如肯深入去做,必然能給人們更美滿的影響。我在台灣,不能看到老友的新作,至感遺憾。乃特別遙想《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一番,以寓愛深責切的微意。同時也給隔水相望的藝術工作者,做一次“不是猛龍不過江”的勸告。
198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