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
李迎夏都哥哥長哥哥短的,弄得馬振也不好意思了起來。
對於這麽小鳥依人的漂亮妹子,馬振說沒有好感那是假的。
那個男人不喜歡被一個漂亮妹子粘著呢,隻不過馬振暫時還不太適應罷了。
突然,就在馬上要到飯店時候,馬振的手機響了。
接聽了一會,馬振神情就開始嚴肅了起來。
“迎夏,不好意思了,我有點急事必須要去處理。”馬振說道。
“什麽急事?”李迎夏有點不信,畢竟之前馬振就三番兩次的推托她。
不過當她看到馬振的嚴肅神色時,她就覺得馬振或許還真的有急事。
“朋友那邊出了事情,比較麻煩,我現在必須過去了。”馬振道。
“好……好吧!別忘記你還欠我一頓飯就成。”李迎夏咬了咬牙說道。
“行!”馬振點頭,然後立即轉身離開。
馬振剛才接到的電話,是夏雨給他打來的。
這個警察妹子,現在和馬振熟的很,之前還天天接送他上下班。
夏雨在一個凶殺案的現場,發現了有一些不對勁,這妹子又不想跟人分功,於是第一時間就給馬振打來了電話。
還忽悠馬振,說真的破了案子就請他吃小籠包。
但馬振知道那都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騙自己替她幹活才是真的。
唉,一個小籠包都幾百年還沒吃到嘴了,那也是讓馬振有些醉了。
不過該幫的,馬振一定會幫。
正所謂朝廷有人好辦事,之前出了些麻煩事,夏雨一下就幫他解決了。
馬振或許在未來還會替那些鬼魂報仇什麽的,這功勞,馬振白白浪費點也是心疼。
現在加諸到夏雨身上,倒是對他會有好處,也不算白白浪費。
夏雨這次調查的,是一件相當嚴肅的案子。
甚至考慮到這個案子會對社會造成惡劣的影響,警察那邊甚至幹脆封鎖了全部消息,官方那邊,也嚴令警告任何媒體報導。
沒有媒體報導和參與的話,對馬振來說是最為關鍵的。
他才不想自己曝露在聚光燈下,被吃瓜群眾拿放大鏡觀察。
此時已漸漸下起了下雨,馬振隨便在路邊攤位買了一把雨傘,就慢慢的行走在街上。
夏雨反正沒有那麽快到達,馬振就用這段時間回想和思考夏雨所說的這個案子。
聽夏雨說,這個凶殺案的死者都是女學生,而且還不止一個。
等群眾發現倒在地上的女學生,她們早已沒有了呼吸,鮮血也已經與冰水融化了在一起。
此時馬振這邊並沒有下雪,女學生的血之所以與冰水融化在一起,是因為她們全都是死在了冰雕廣場上。
都是十八九歲的妹子,在最美好的青春年華裏,就這麽的失去了性命。
——
越是回想,馬振越是想罵人。
他娘的有病啊!
這殺人的絕比有病,殺人都選同一個地方殺人,這是明擺著不把警察放在眼裏是吧?
難怪夏雨這麽著急,連自己都動用上了。
那個冰雕廣場,馬振去過。
平時連個鬼都沒有,殺人的家夥難道不怕遇到鬼?
呃……貌似殺人還真的需要找個沒人的地方。
真的很畜生。
根據夏雨所說的,這些妹子的腹部都有一刀很深的傷口,是刀傷,整整可以塞下一本高中語文數學課本。
聽說,他們今年,正好要參加高考。
“都是些可憐的女孩子,怎麽就碰到這麽一個變態,唉……”馬振已經到了一個酒吧,夏雨一邊喝著啤酒,一邊的感歎:“這麽年輕就死了,他們本來應該有更加美好的年華,他們的父母也不知道會傷心成什麽樣子。”
夏雨和這些被殺害的妹子其實也大不了多少歲,一代入進去,就立即傷感。
喝著喝著啤酒,夏雨的臉龐漸漸通紅,說話的語氣也是逐漸的重了。
“這些畜生!怎麽可以這樣做!”
“她們還沒嚐過人生最美妙的東西!”
“該死的變態!”
“他們還沒談過戀愛啊!”
馬振本來也是一臉嚴肅的聽著,但沒想到夏雨居然能說的這麽滑稽,不過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馬振一點笑的心情都沒有。
夏雨的聲音有點大,惹得酒吧裏的人都看向了這邊。
特別是夏雨今天穿著便服,長相文雅的她,更是引得酒吧裏的男人注意。
夏雨畢竟沒有喝醉,一下就反應了過來。
有些不好意思的地下了頭,然後突然朝著馬振眨了眨眼。
馬振苦笑了一陣,看著夏雨一杯接著一杯的喝,他也是沒有任何阻攔。
因為可以看出夏雨此時的心情確實相當不好,借酒消愁,馬振不知道有沒用,但是他沒有阻攔夏雨的權利。
不一會,夏雨就喝醉了。
馬振本以為今天要跟夏雨去凶殺現場的,但看到她喝醉了,也就將她送了回家。
唉,在這個糟糕不堪,為了金錢就能出賣身體的社會,像夏雨這樣的好妹子,真的是太少見了。
雖然那幾個被殺害的妹子確實很讓人心疼,但不可否認的是,夏雨和那幾個妹子一點關係都沒有,她會這麽傷心,是發自內心的。
悄悄的關上了房門,馬振就離開了夏雨的家,然後兩人第二天一醒來就通了一個電話。
這一通電話,一開始分析的是這次凶殺詭異的地方。
夏雨說:凶手作案,四周居然沒有任何腳印和指紋,這是讓她最不解的。
馬振也就凶殺現場的格局認真的問了夏雨一遍。
問她是不是忽略了什麽細節,因為有一些看似不重要的細節,往往是破案的關鍵。
要不然,那來蛛絲馬跡這個成語。
隱藏指紋,這個確實相當的簡單,隻要戴個手套那就可以了。
但沒有腳印這個問題,那就難以讓人理解了。
馬振問,夏雨答。
警察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沒有辦法調取出任何證據,最後甚至頹廢的說出很有可能是鬼幹的。
夏雨當然不信這個世界上有鬼。
為了對得起受害者和家屬,她是在心裏發過誓一定要將凶手抓住的。
因為是工作日的緣故,夏雨在下午下班的時候,才開著警察過來接送馬振。
本來,今天晚上李迎夏是又要邀請馬振的,但是看到馬振居然又上了夏雨的警察,她頓時就怒了。
昨天,馬振說他朋友有急事,她還想是真的呢。
現在一看到馬振和夏雨,她就懷疑昨天馬振也是跟夏雨在一塊。
她想的確實一部分也是沒錯,昨晚他們還真的是在一塊,但另外一部分,李迎夏確實是想歪了。
兩人是有正事要辦,而不是她想象中的兒女私情。
李迎夏看著他們漸漸遠去的身影,氣得連連跺腳。
剛才,其實她就很有衝動上去質問馬振,讓後將她們兩個分開的。
但她跑了幾步後,才醒悟了過來。
妒忌歸妒忌,她現在這麽做,和一個潑婦也沒有任何區別。
最重要的是她無名無分,師出無名。
要是真的這麽做的話,李迎夏估計自己在馬振的形象會崩塌,以後再也不會有機會。
但,她就是心疼啊,心疼得亂抓自己特意梳妝好的頭發。
剛開始,對於馬振,她隻不過覺得還不錯,可以試著相處相處而已。
不過這轉變也有點大吧?
以為以自己的美貌身材手到擒來的馬振,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放了自己的鴿子,這讓她情何以堪。
為什麽?
男人不都是下半身考慮的動物嗎?
我那天晚上都請他吃飯,給足了暗示,他為什麽就不上?
難不成我這段時間長醜了?
不行,我現在就去美容一下!
我就不信拿不下馬振!
氣衝衝的,李迎夏就朝著美容院趕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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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夏都哥哥長哥哥短的,弄得馬振也不好意思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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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就在馬上要到飯店時候,馬振的手機響了。
接聽了一會,馬振神情就開始嚴肅了起來。
“迎夏,不好意思了,我有點急事必須要去處理。”馬振說道。
“什麽急事?”李迎夏有點不信,畢竟之前馬振就三番兩次的推托她。
不過當她看到馬振的嚴肅神色時,她就覺得馬振或許還真的有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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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吧!別忘記你還欠我一頓飯就成。”李迎夏咬了咬牙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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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振剛才接到的電話,是夏雨給他打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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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在一個凶殺案的現場,發現了有一些不對勁,這妹子又不想跟人分功,於是第一時間就給馬振打來了電話。
還忽悠馬振,說真的破了案子就請他吃小籠包。
但馬振知道那都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騙自己替她幹活才是真的。
唉,一個小籠包都幾百年還沒吃到嘴了,那也是讓馬振有些醉了。
不過該幫的,馬振一定會幫。
正所謂朝廷有人好辦事,之前出了些麻煩事,夏雨一下就幫他解決了。
馬振或許在未來還會替那些鬼魂報仇什麽的,這功勞,馬振白白浪費點也是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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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這次調查的,是一件相當嚴肅的案子。
甚至考慮到這個案子會對社會造成惡劣的影響,警察那邊甚至幹脆封鎖了全部消息,官方那邊,也嚴令警告任何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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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已漸漸下起了下雨,馬振隨便在路邊攤位買了一把雨傘,就慢慢的行走在街上。
夏雨反正沒有那麽快到達,馬振就用這段時間回想和思考夏雨所說的這個案子。
聽夏雨說,這個凶殺案的死者都是女學生,而且還不止一個。
等群眾發現倒在地上的女學生,她們早已沒有了呼吸,鮮血也已經與冰水融化了在一起。
此時馬振這邊並沒有下雪,女學生的血之所以與冰水融化在一起,是因為她們全都是死在了冰雕廣場上。
都是十八九歲的妹子,在最美好的青春年華裏,就這麽的失去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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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回想,馬振越是想罵人。
他娘的有病啊!
這殺人的絕比有病,殺人都選同一個地方殺人,這是明擺著不把警察放在眼裏是吧?
難怪夏雨這麽著急,連自己都動用上了。
那個冰雕廣場,馬振去過。
平時連個鬼都沒有,殺人的家夥難道不怕遇到鬼?
呃……貌似殺人還真的需要找個沒人的地方。
真的很畜生。
根據夏雨所說的,這些妹子的腹部都有一刀很深的傷口,是刀傷,整整可以塞下一本高中語文數學課本。
聽說,他們今年,正好要參加高考。
“都是些可憐的女孩子,怎麽就碰到這麽一個變態,唉……”馬振已經到了一個酒吧,夏雨一邊喝著啤酒,一邊的感歎:“這麽年輕就死了,他們本來應該有更加美好的年華,他們的父母也不知道會傷心成什麽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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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著喝著啤酒,夏雨的臉龐漸漸通紅,說話的語氣也是逐漸的重了。
“這些畜生!怎麽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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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變態!”
“他們還沒談過戀愛啊!”
馬振本來也是一臉嚴肅的聽著,但沒想到夏雨居然能說的這麽滑稽,不過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馬振一點笑的心情都沒有。
夏雨的聲音有點大,惹得酒吧裏的人都看向了這邊。
特別是夏雨今天穿著便服,長相文雅的她,更是引得酒吧裏的男人注意。
夏雨畢竟沒有喝醉,一下就反應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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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振苦笑了一陣,看著夏雨一杯接著一杯的喝,他也是沒有任何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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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會,夏雨就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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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那幾個被殺害的妹子確實很讓人心疼,但不可否認的是,夏雨和那幾個妹子一點關係都沒有,她會這麽傷心,是發自內心的。
悄悄的關上了房門,馬振就離開了夏雨的家,然後兩人第二天一醒來就通了一個電話。
這一通電話,一開始分析的是這次凶殺詭異的地方。
夏雨說:凶手作案,四周居然沒有任何腳印和指紋,這是讓她最不解的。
馬振也就凶殺現場的格局認真的問了夏雨一遍。
問她是不是忽略了什麽細節,因為有一些看似不重要的細節,往往是破案的關鍵。
要不然,那來蛛絲馬跡這個成語。
隱藏指紋,這個確實相當的簡單,隻要戴個手套那就可以了。
但沒有腳印這個問題,那就難以讓人理解了。
馬振問,夏雨答。
警察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沒有辦法調取出任何證據,最後甚至頹廢的說出很有可能是鬼幹的。
夏雨當然不信這個世界上有鬼。
為了對得起受害者和家屬,她是在心裏發過誓一定要將凶手抓住的。
因為是工作日的緣故,夏雨在下午下班的時候,才開著警察過來接送馬振。
本來,今天晚上李迎夏是又要邀請馬振的,但是看到馬振居然又上了夏雨的警察,她頓時就怒了。
昨天,馬振說他朋友有急事,她還想是真的呢。
現在一看到馬振和夏雨,她就懷疑昨天馬振也是跟夏雨在一塊。
她想的確實一部分也是沒錯,昨晚他們還真的是在一塊,但另外一部分,李迎夏確實是想歪了。
兩人是有正事要辦,而不是她想象中的兒女私情。
李迎夏看著他們漸漸遠去的身影,氣得連連跺腳。
剛才,其實她就很有衝動上去質問馬振,讓後將她們兩個分開的。
但她跑了幾步後,才醒悟了過來。
妒忌歸妒忌,她現在這麽做,和一個潑婦也沒有任何區別。
最重要的是她無名無分,師出無名。
要是真的這麽做的話,李迎夏估計自己在馬振的形象會崩塌,以後再也不會有機會。
但,她就是心疼啊,心疼得亂抓自己特意梳妝好的頭發。
剛開始,對於馬振,她隻不過覺得還不錯,可以試著相處相處而已。
不過這轉變也有點大吧?
以為以自己的美貌身材手到擒來的馬振,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放了自己的鴿子,這讓她情何以堪。
為什麽?
男人不都是下半身考慮的動物嗎?
我那天晚上都請他吃飯,給足了暗示,他為什麽就不上?
難不成我這段時間長醜了?
不行,我現在就去美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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