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圖畫”的擁護者,看現在的議論,是“啟蒙”之意居多的。


    古人“左圖右史”,現在隻剩下一句話,看不見真相了,宋元小說,有的是每頁上圖下說,卻至今還有存留,就是所謂“出相”;明清以來,有卷頭隻畫書中人物的,稱為“繡像”。有畫每回故事的,稱為“全圖”。那目的,大概是在誘引未讀者的購讀,增加閱讀者的興趣和理解。


    但民間另有一種《智燈難字》或《日用雜字》,是一字一像,兩相對照,雖可看圖,主意卻在幫助識字的東西,略加變通,便是現在的《看圖識字》。文字較多的是《聖諭像解》〔2〕,《二十四孝圖》〔3〕等,都是借圖畫以啟蒙,又因中國文字太難,隻得用圖畫來濟文字之窮的產物。


    “連環圖畫”便是取“出相”的格式,收《智燈難字》的功效的,倘要啟蒙,實在也是一種利器。


    但要啟蒙,即必須能懂。懂的標準,當然不能俯就低能兒或白癡,但應該著眼於一般的大眾,譬如罷,中國畫是一向沒有陰影的,我所遇見的農民,十之九不讚成西洋畫及照相,他們說:人臉那有兩邊顏色不同的呢?西洋人的看畫,是觀者作為站在一定之處的,但中國的觀者,卻向不站在定點上,所以他說的話也是真實。那麽,作“連環圖畫”而沒有陰影,我以為是可以的;人物旁邊寫上名字,也可以的,甚至於表示做夢從人頭上放出一道毫光來,也無所不可。觀者懂得了內容之後,他就會自己刪去幫助理解的記號。這也不能謂之失真,因為觀者既經會得了內容,便是有了藝術上的真,倘必如實物之真,則人物隻有二三寸,就不真了,而沒有和地球一樣大小的紙張,地球便無法繪畫。


    艾思奇〔4〕先生說:“若能夠觸到大眾真正的切身問題,那恐怕愈是新的,才愈能流行。”這話也並不錯。不過要商量的是怎樣才能夠觸到,觸到之法,“懂”是最要緊的,而且能懂的圖畫,也可以仍然是藝術。


    五月九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五月十一日《中華日報·動向》,署名燕客。


    〔2〕《聖諭像解》清代梁延年編,共二十卷。清康熙九年(1670)曾頒布“敦孝弟、篤宗族、和鄉黨、重農桑……”等“上諭”十六條,“以為化民成俗之本”。《聖諭像解》即根據這些“上諭”配圖和解說的書。編者在序文中說:“摹繪古人事跡於上諭之下,並將原文附載其後……且粗為解說,使易通曉。”


    〔3〕《二十四孝圖》元代郭居敬輯錄古代所傳孝子二十四人的故事,編為《二十四孝》,後來的印本都配上圖畫,通稱《二十四孝圖》。


    〔4〕艾思奇(1910—1966)雲南騰衝人,哲學家。他在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五月六日《動向》的《連環圖畫還大有可為》中說:“我以為若有活生生的新內容新題材,則就要大膽地應用新的手法以求其盡可能的完善,大眾是決不會不被吸引的,若能夠觸到大眾真正的切身問題,那恐怕愈是新的,才愈能流行。藝術的可貴是在於能提高群眾的認識,決不是要迎合他們俗流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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