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向是所謂“閉關主義”,自己不去,別人也不許來。自從給槍炮打破了大門之後,又碰了一串釘子,到現在,成了什麽都是“送去主義”了。別的且不說罷,單是學藝上的東西,近來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覽,但終“不知後事如何”;還有幾位“大師”們捧著幾張古畫和新畫,在歐洲各國一路的掛過去,叫作“發揚國光”〔2〕。聽說不遠還要送梅蘭芳博士到蘇聯去,以催進“象征主義”〔3〕,此後是順便到歐洲傳道。我在這裏不想討論梅博士演藝和象征主義的關係,總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說,也可以算得顯出一點進步了。


    但我們沒有人根據了“禮尚往來”的儀節,說道:拿來!


    當然,能夠隻是送出去,也不算壞事情,一者見得豐富,二者見得大度。尼采〔4〕就自詡過他是太陽,光熱無窮,隻是給與,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陽,他發了瘋。中國也不是,雖然有人說,掘起地下的煤來,就足夠全世界幾百年之用,但是,幾百年之後呢?幾百年之後,我們當然是化為魂靈,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獄,但我們的子孫是在的,所以還應該給他們留下一點禮品。要不然,則當佳節大典之際,他們拿不出東西來,隻好磕頭賀喜,討一點殘羹冷炙做獎賞。這種獎賞,不要誤解為“拋來”的東西,這是“拋給”的,說得冠冕些,可以稱之為“送來”,我在這裏不想舉出實例〔5〕。


    我在這裏也並不想對於“送去”再說什麽,否則太不“摩登”了。我隻想鼓吹我們再吝嗇一點,“送去”之外,還得“拿來”,是為“拿來主義”。


    但我們被“送來”的東西嚇怕了。先有英國的鴉片,德國的廢槍炮,後有法國的香粉,美國的電影,日本的印著“完全國貨”的各種小東西。於是連清醒的青年們,也對於洋貨發生了恐怖。其實,這正是因為那是“送來”的,而不是“拿來”的緣故。


    所以我們要運用腦髓,放出眼光,自己來拿!


    譬如罷,我們之中的一個窮青年,因為祖上的陰功(姑且讓我這麽說說罷),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問他是騙來的,搶來的,或合法繼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換來的。那麽,怎麽辦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來”!但是,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汙了,徘徊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不過因為原是羨慕這宅子的舊主人的,而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進臥室,大吸剩下的鴉片,那當然更是廢物。“拿來主義”者是全不這樣的。


    他占有,挑選。看見魚翅,並不就拋在路上以顯其“平民化”,隻要有養料,也和朋友們像蘿卜白菜一樣的吃掉,隻不用它來宴大賓;看見鴉片,也不當眾摔在毛廁裏,以見其徹底革命,隻送到藥房裏去,以供治病之用,卻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虛。隻有煙槍和煙燈,雖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煙具都不同,確可以算是一種國粹,倘使背著周遊世界,一定會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點進博物館之外,其餘的是大可以毀掉的了。還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請她們各自走散為是,要不然,“拿來主義”怕未免有些危機。


    總之,我們要拿來。我們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那麽,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會成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


    六月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六月七日《中華日報·動向》,署名霍衝。


    〔2〕“發揚國光”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四年間,美術家徐悲鴻、劉海粟曾分別去歐洲一些國家舉辦中國美術展覽或個人美術作品展覽。“發揚國光”是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大晚報》報道這些消息時的用語。


    〔3〕“象征主義”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大晚報》報道:“蘇俄藝術界向分寫實與象征兩派,現寫實主義已漸沒落,而象征主義則經朝野一致提倡,引成欣欣向榮之概。自彼邦藝術家見我國之書畫作品深合象征派後,即憶及中國戲劇亦必采取象征主義。因擬……邀中國戲曲名家梅蘭芳等前往奏藝。”魯迅曾在《花邊文學·誰在沒落》一文中批評《大晚報》的這種歪曲報道。


    〔4〕尼采(fnietzsche,1844—1900)德國哲學家,唯意誌論和“超人”哲學的鼓吹者。這裏所述尼采的話,見於他的《劄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序言》。


    〔5〕一九三三年六月四日,國民黨政府和美國在華盛頓簽訂五千萬美元的“棉麥借款”,購買美國的小麥、麵粉和棉花。這裏指的可能是這一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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