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譯者附記〔1〕


    這一篇,是從日文的《新興文學全集》第二十四卷裏岡澤秀虎的譯本重譯的,並非全卷之中,這算最好,不過因為一是篇幅較短,譯起來不費許多時光,二是大家可以看看在俄國所謂“同路人”者,做的是怎樣的作品。


    這所敘的是歐洲大戰時事,但發表大約是俄國十月革命以後了。原譯者另外寫有一段簡明的解釋,現在也都譯在這下麵——


    “雅各武萊夫(alexandriakovlev)是在蘇維埃文壇上,被稱為‘同路人’的群中的一人。他之所以是‘同路人’,則譯在這裏的《農夫》,說得比什麽都明白。


    “從畢業於彼得堡大學這一端說,他是智識分子,但他的本質,卻純是農民底,宗教底。他是稟有天分的誠實的作家。他的藝術的基調,是博愛和良心。他的作品中的農民,和畢力涅克作品中的農民的區別之處,是在那宗教底精神,直到了教會崇拜。他認農民為人類正義和良心的保持者,而且以為惟有農民,是真將全世界聯結於友愛的精神的。將這見解,加以具體化者,是《農夫》。這裏敘述著‘人類的良心’的勝利。但要附加一句,就是他還有中篇《十月》,是顯示著較前進的觀念形態的。”


    日本的《世界社會主義文學叢書》第四篇,便是這《十月》,曾經翻了一觀,所寫的遊移和後悔,沒有一個徹底的革命者在內,用中國現在時行的批評式眼睛來看,還是不對的。至於這一篇《農夫》,那自然更甚,不但沒有革命氣,而且還帶著十足的宗教氣,托爾斯泰氣,連用我那種“落伍”眼看去也很以蘇維埃政權之下,竟還會容留這樣的作者為奇。但我們由這短短的一篇,也可以領悟蘇聯所以要排斥人道主義之故,因為如此厚道,是無論在革命,在反革命,總要失敗無疑,別人並不如此厚道,肯當你熟睡時,就不奉贈一槍刺。所以“非人道主義”的高唱起來〔2〕,正是必然之勢。但這“非人道主義”,是也如大炮一樣,大家都會用的,今年上半年“革命文學”的創造社和“遵命文學”的新月社〔3〕,都向“淺薄的人道主義”進攻,即明明白白證明著這事的真實。再想一想,是頗有趣味的。


    a.lunacharsky〔4〕說過大略如此的話:你們要做革命文學,須先在革命的血管裏流兩年;但也有例外,如“綏拉比翁的兄弟們”,就雖然流過了,卻仍然顯著白癡的微笑。這“綏拉比翁的兄弟們”,是十月革命後墨斯科的文學者團體的名目,作者正是其中的主要的一人。試看他所寫的畢理契珂夫,善良,簡單,堅執,厚重,蠢笨,然而誠實,像一匹象,或一個熊,令人生氣,而無可奈何。確也無怪lunacharsky要看得頂上冒火。但我想,要“克服”這一類,也隻要克服者一樣誠實,也如象,也如熊,這就夠了。倘隻滿口“戰略”“戰略”,弄些狐狸似的小狡獪,那卻不行,因為文藝究竟不同政治,小政客手腕是無用的。


    曾經有旁觀者,說鬱達夫喜歡在譯文尾巴上罵人,我這回似乎也犯了這病,又開罪於“革命文學”家了。但不要誤解,中國並無要什麽“銳利化”的什麽家,報章上有種種啟事為證,還有律師保鑣〔5〕,大家都是“忠實同誌”,研究“新文藝”的。乖哉乖哉,下半年一律“遵命文學”了,而中國之所以不行,乃隻因魯迅之“老而不死”〔6〕雲。


    十月二十七日寫訖。


    ※※※


    〔1〕本篇連同《農夫》的譯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大眾文藝》月刊第一卷第三期。後收入《近代世界短篇小說集》之二《在沙漠上及其他》時,刪去了首二段及末段。


    〔2〕“非人道主義”的高唱起來指當時蘇聯對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批判。如盧那察爾斯基在一九二四年所作的講演《托爾斯泰與馬克斯》中說的,以托爾斯泰為“很麻煩的對手”。參看本書《文藝與批評·譯者附記》。


    〔3〕新月社以一些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為核心組成的文化和政治團體,一九二三年成立於北京,主要成員有胡適、徐誌摩、陳源、梁實秋等。他們原依附北洋軍閥,一九二七年後,隨著北洋軍閥的土崩瓦解,又轉而投靠國民黨當局。這裏所說他們和創造社“都向‘淺薄的人道主義’進攻”,如馮乃超(創造社)在《藝術與社會生活》一文(載一九二八年一月《文化批判》月刊第一號)中,稱托爾斯泰為“偉大的人道主義者”,又“靦顏做世界最卑汙的事——宗教的說教人”。梁實秋(新月社)在《文學與革命》一文(載一九二八年六月《新月》月刊第一卷第四期)中說:“近來的傷感的革命主義者,以及淺薄的人道主義者,對於大多數的民眾有無限製的同情。這無限製的同情往往壓倒了一切的對於文明應有的考慮。”


    〔4〕lunacharsky盧那察爾斯基。


    〔5〕律師保鏕指一九二八年六月十五日上海劉世芳律師代表創造社及創造社出版部在上海《新聞報》上刊出啟事一事。其中說:


    “本社純係新文藝的集合,本出版部亦純係發行文藝書報的機關;與任何政治團體從未發生任何關係……在此青天白日旗下,文藝團體當無觸法之虞,此吾人從事文藝事業之同誌所極端相信者……此後如有誣毀本社及本出版部者,決依法起訴,以受法律之正當保障……此後如有毀壞該社名譽者,本律師當依法盡保障之責。”


    〔6〕“老而不死”語見《論語·憲問》:“老而不死,是為賊。”


    杜荃(郭沫若)在《創造月刊》二卷一期(一九二八年八月)所載《文藝戰線上的封建餘孽》一文中,說魯迅主張“殺盡一切可怕的青年”,“於是乎而‘老頭子’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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