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事實如何,從小說上看起來,上海洋場上惡虔婆的逼勒良家婦女,都有一定的程序:凍餓,吊打。那結果,除被虐殺或自殺之外,是沒有一個不討饒從命的;於是乎她就為所欲為,造成黑暗的世界。


    這一次楊蔭榆(2)的對付反抗她的女子師範大學學生們,聽說是先以率警毆打,繼以斷絕飲食的,(3)但我卻還不為奇,以為還是她從哥侖比亞大學學來的教育的新法,待到看見今天報上說楊氏致書學生家長(4),使再填入學願書,“不交者以不願再入學校論”,這才恍然大悟,發生無限的哀感,知道新婦女究竟還是老婦女,新方法究竟還是老方法,去光明非常遼遠了。


    女師大的學生,不是各省的學生麽?那麽故鄉就多在遠處,家長們怎麽知道自己的女兒的境遇呢?怎麽知道這就是威逼之後的勒令討饒乞命的一幕呢?自然,她們可以將實情告訴家長的;然而楊蔭榆已經以校長之尊,用了含胡的話向家長們撒下網羅了。


    為了“品性”二字問題,曾有六個教員發過宣言(5),證明楊氏的誣妄。這似乎很觸著她的致命傷了,“據接近楊氏者言”,她說“風潮內幕,現已暴露,前如北大教員oo諸人之宣言,……近如所謂‘市民’之演說。……”(6)(六日《晨報》)直到現在,還以誣蔑學生的老手段,來誣蔑教員們。但仔細看來,是無足怪的,因為誣蔑是她的教育法的根源,誰去搖動它,自然就要得到被誣蔑的惡報。


    最奇怪的是楊蔭榆請警廳派警的信(7),“此次因解決風潮改組各班學生誠恐某校男生來校援助懇請準予八月一日照派保安警察三四十名來校借資防護”雲雲,發信日是七月三十一日。入校在八月初,而她已經在七月底做著“男生來幫女生”的夢,並且將如此夢話,敘入公文,倘非腦裏有些什麽貴恙,大約總該不至於此的罷。我並不想心理學者似的來解剖思想,也不想道學先生似的來誅心,但以為自己先設立一個夢境,而即以這夢境來誣人,倘是無意的,未免可笑,倘是有意,便是可惡,卑劣;“學笈重洋,教鞭十載”(8),都白糟蹋了。


    我真不解何以一定是男生來幫女生。因為同類麽?那麽,請男巡警來幫的,莫非是女巡警?給女校長代筆的,莫非是男校長麽?


    “對於學生品性學業,務求注重實際”(9),這實在是很可佩服的。但將自己夜夢裏所做的事,都誣栽在別人身上,卻未免和實際相差太遠了。可憐的家長,怎麽知道你的孩子遇到了這樣的女人呢!


    我說她是夢話,還是忠厚之辭;否則,楊蔭榆便一錢不值;更不必說一群躲在黑幕裏的一班無名的蛆蟲!八月六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八月十日《京報副刊》。(2)楊蔭榆(?—1938)江蘇無錫人,曾留學日本、美國。一九二四年二月,任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她依附北洋政府,推行封建奴化教育,肆意壓迫學生,激起進步師生的強烈反對,一九二五年八月,北洋政府被迫將她免職。


    (3)楊蔭榆於一九二五年八月一日,率領軍警入校,毆打學生,截斷電話線,關閉夥房,並強行解散四個班級。


    (4)楊氏致書學生家長指一九二五年八月五日楊蔭榆以女師大名義向學生家長發出啟事,其中說:“茲為正本清源之計,將大學預科甲、乙兩部,高師國文係三年級及大學教育預科一年級四班先行解散,然後分別調查,另行改組,……奉上調查表兩紙,希貴家長轉告學生ooo嚴加考慮,擇一填寫,……如逾期不交者,作為不願再妊b邸薄*(據一九二五年八月六日《晨報》報導)


    (5)六個教員宣言應為七教員。指魯迅與馬裕藻、沈尹默、李泰棻、錢玄同、沈兼士、周作人等七教員聯名發表的《對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風潮宣言》。參看《集外集拾遺補編》。


    (6)楊蔭榆的這些話見一九二五年八月五日《晨報》所載《楊蔭榆昨晚有辭職說》的報導:“風潮內幕,現已暴露,前如北大教員oo諸人之宣言,近如中央公園開會所謂‘市民’對於該校學生之演說,加本人以英日帝國主義之罪名,實不願受。”按,“市民”之演說,指八月二日李石曾、易培基等在北京各大學及女師大招待各界代表的會上以京師市民代表身份所作的發言。


    (7)楊蔭榆請警廳派警的信見一九二五年八月四日《京報》的報導。


    (8)“學笈重洋,教鞭十載”這是楊蔭榆《對於暴烈學生之感言》中的話。見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日《晨報》的報導。原文“載”作“稔”。


    (9)“對於學生品性學業,務求注重實際”見一九二五年八月四日《京報》所載《楊蔭榆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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