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所需的那些免費小商品,其實是王明朗私人去批發來的,但是他沒有辦法以個人的名義,和機場這樣的大型公共場合做生意。


    所以經朋友介紹,王明朗名義上掛靠在公司裏,並租借公司裏的皮卡車運貨,每個月除了給公司車輛的租金之外,還多少支付一些提成。


    現在這種模式並不少見,但也不合乎規則,老板之所以急急忙忙說出來,是為了撇清和王明朗的關係,以免受到他的牽連。


    經過核實之後,警方並沒有深入追究老板,而是繼續把矛頭集中在王明朗身上。


    但是單單剪掉被害者的頭發,隻能讓警方注意到王明朗,並不能讓警方把他當做案件的第一嫌疑人,這裏麵的可能性太多了,栽贓的成分警方當然也會考慮。


    所以,再次修剪頭發是必須要做的一步,莫海右仔細觀察屍體頭頂上頭發的切口,雖然修剪得非常難看,但是與找到的斷發切口比對,應該是同一把剪刀修剪的。


    要確定第二次剪屍體頭發的人是不是王明朗?就要看他有沒有時間和機會拿到凶手用過的剪刀,還要看凶手是否有可能把剪刀留在現場。


    在遇到惲夜遙之後,王明朗不可能拿到凶殺現場的任何東西,因為他沒有單獨在那裏呆過,那麽之前呢?王明朗有沒有可能偷偷呆在凶殺現場呢?


    答案是不可能,根據警方的調查,咖啡廳當天一直有客人在店內。而且不管坐在哪一個角落,客人都可以清晰看到窗戶外的情景,如果有一個人在那裏走動,很容易被人發現。


    所以王明朗根本就沒有機會,到現場去尋找什麽東西,更何況是修剪屍體的頭發。


    那麽會不會在前一天夜晚,凶手殺人離開之後,王明朗再到現場去拿走剪刀,修剪了頭發呢?


    這一點也被否定了,因為根據皮卡車公司老板的陳述,王明朗前一天晚上送完貨之後,和他商量,要留在公司的員工宿舍住宿,他說是出租屋被房東收回了,沒有辦法,隻好在員工宿舍將就一段時間。


    老板同意了王明朗的請求,警察也去宿舍裏麵查看過,幾乎每一間都住滿了人,而且沒有單間,都是2到3人一起合住。


    所以說,王明朗前一天晚上有絕對的不在場證明。


    綜上所述,莫海右認為第二次剪屍體頭發的人也是凶手,但凶手為什麽要連續兩次做重複的事情呢?原因很簡單,他不僅需要讓警方意識到,被害人曾經在王明朗開的那輛皮卡車裏麵呆過,而且,王明朗還有意破壞過凶殺現場。


    隻有這第二點坐實,王明朗殺人的嫌疑才會大大提高,同時再加上王莉莉的推波助瀾,機場凶殺案的矛頭就會定格在王明朗身上,給真正的凶手接下來的行動爭取時間。


    莫海右不相信真正的凶手會就此罷手,他既然已經做下了這麽大的案子,就證明一定有必須要完成的目的,要不然不會甘冒如此風險。


    講到這裏,之前在機場的推斷,有兩點要拿出來說一說,第一,惲夜遙很肯定的說,撕掉皮卡車窗標識的人,不是凶手,而是第二個改動現場的人。


    王明朗不可能是那第二個改動現場的人,那麽就隻能是王莉莉和王海成其中之一了,為什麽要把王海成也加入呢?是因為王海成曾經當著惲夜遙的麵,一口指認死者是給機場送貨的工人。


    他這樣做就正好迎合了凶手的意思,有很明確的目的性,所以說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第二點,就是機場裏的員工都不知道,皮卡車出自哪一個公司?照理說,就算王明朗不說,每天車輛進進出出,光看標識也可以猜出個七八分來,為什麽都會說不知道呢?


    他們一開始判斷,車子並非是經常來機場送貨的車輛,但現在警方的調查結果,推翻了他們的這個判斷。留有屍體頭發的那輛皮卡車,確實是王明朗一直在使用的車輛。


    所以說,這裏麵的原因,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現在驗屍房裏總共躺著六具屍體,從驗屍結果來判斷,死亡時間最長的是王海成的母親,接下來是機場的女屍,然後是別墅區那具業餘編劇的屍體,再下來是沉木嚴被毒死的屍體,最後才是海灘邊酒坊裏的兩具屍體。


    王海成目前還不知道,他的母親已經躺在了冰冷的驗屍房,必須要有一個人過去通知他,莫海右決定自己去充當這個角色,也許他能從王海成口中得到一些自己需要的線索。


    ——


    海灘上的警察還在酒房內外搜索著,他們很快打開了所有的門,把酒桶一個一個搬到上麵來,騰出酒窖裏的空間方便行動。


    在提取指紋的時候,酒窖與地下室連接的門把手上,提取到了好幾組重疊的指紋,比對證明至少有4個人出入過那裏。


    我們可以首先排除顏慕恒和謝雲蒙兩個人,因為這兩個人都接觸過那裏的門把手,還有一個指紋也可以確定身份,那就是小冰,她也接觸過那裏的門把手,所以,這4個人中,隻剩下一個人的指紋還不確定身份。


    從屍體躺過的地方提取到兩組指紋,分別在頭部和手部,這兩組指紋應該是壓在身體下麵的,所以不可能是之前的調查者留下的。


    然後是放酒的架子和酒桶,那上麵的指紋就多了,估計大多數是酒坊工作人員拿酒時留下的,不一定會提取到有價值的指紋,因為沒有必要,凶手不太可能去碰觸架子或者酒桶,除非凶手就是酒坊的內部員工之一。


    調查的腳步很快進入到地下室裏麵,那裏的灰塵上布滿了腳印,很多都已經踩亂了,分辨不出形狀,隻有最上麵幾個是清晰的,警員留在地下室裏花了很長時間,才總算提取到六個人的腳印,但從現場狀況來看,在地下室裏走過的遠遠不止六個人。


    地下室裏的指紋都集中在那間有家具的房間裏,桌上凳子上,都有人碰觸過的痕跡,上麵的灰塵也沒有被擦拭過,所以這些指紋警方很容易就提取到了。


    但也不能抱太大的希望,因為碰觸這些家具的有可能隻是之前進來的調查者,並不是凶手或者幫凶。


    等到所有的調查工作都結束之後,警員同樣封鎖了酒坊所在的那片區域,才撤離現場。


    海灘邊再次恢複寧靜,隻剩下海浪在不斷翻滾著,而那些隱沒入海浪中的人,此刻卻在另外一個地方,為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斷展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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