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這裏,朝子不由得叫出聲來。


    朝子來到了世田穀警察署,找到了為本案件專設的臨時搜查本部,報告了情況。


    “您為什麽認為電話裏聽到的可能就是犯人的聲音,到這裏來報告呢?”案件搜查主任問道。


    “我看報紙上說,從早晨十二點五分至一點十分之間,被害者一人在家。我是在十二點二十三分掛錯的電話,當時從她家的電話中傳來的是一個男人的回話聲。因此,我懷疑那個男人不是主犯,就是同謀。”


    “當時都講了些什麽?”


    朝子把當時的情況如實地敘述了一遍。


    搜查主任對朝子所講的,對方的電話好象是通話者以外的另一個人給掐斷的這個情況,似乎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搜查主任又仔細地詢問了這一情況後,同其他的警察小聲地嘀咕了幾句。朝子後來才知道,這一情況對判斷罪犯是單獨做案還是合謀做案,是一條重要的線索。


    “您聽到的那個聲音,是什麽樣的聲音?”主任問道。


    他列舉了幾種聲音:高、中、低、尖、濁、清,之後讓朝子回答近似於哪種聲音。


    這麽一問,使朝子為難起來了。聲音的概念是很難用語言表達清楚的。確定是粗音吧,又很不貼切。因為粗聲就可以分為一、二千種的音階,如果回答那個聲音是粗聲的話,就會給對方造成一個粗聲的概念,這是最難辦的了。譬如回答是沙啞的粗聲,倒是多少給對方一些啟發,可是如果沒有明顯的“沙啞”的特征時,又該怎樣表達呢?所以說,用語言正確地表達自己的感覺,這恐怕是很難做到的。


    主任看出朝子有些為難,就把在場的人叫到一起,讓他們讀些短小的文章。由於朝子剛才回答的是“粗聲”,所以從中挑選的都是些粗聲粗氣的人。聽著聽著,朝子醒悟到:男人們大概說話都是粗聲吧!


    被叫來讀文章的人們,都有些不好意思地臊紅著臉大聲讀著。聽過一遍以後,朝子隻好回答說有的很象,但又大不一樣。也就是說又象,又不象。


    “那麽,”主任又想出一種辦法,“您是電話員,對聲音一定很熟悉吧?”


    “嗯!”


    “您能區分你們根社多少人的聲音?”


    “哦,大約有三百人吧。”


    “什麽?三百人?”


    主任似乎很驚訝,同周圍的人相互交換了一下眼色,然後說:


    “那麽,您想想看,在這三百人中間誰的聲音最象?”


    這倒是一個好主意。三百人中間怎麽還沒有一個相似的聲音?朝子認為這個辦法倒是具體可行的。


    然而,這種具體可行的方法相反卻更難斷定哪種是相似的聲音了。張三是張三,李四是李四,各有各的特征,一比較起來,聲音之間的差別反而更加明顯了。


    這樣一來,不知怎地電話中聽到的那個聲音的特征,在朝子的記憶中漸漸地變得模糊不清了。對照的聲音種類愈多,朝子對聲音的感覺也就愈遲鈍。最後,她好象被聲音的海洋給吞沒了。


    結果,搜查當局隻從朝子這裏得到了一種“粗聲”的單純的概念,沒有得到更多更大的收獲。


    可是,這點線索卻引起了各個報社的興趣。他們紛紛以《殺人現場傳出了犯人聲音,電話員夜間值班偶然聽到》的醒目標題,大肆宣傳報道了這一案件,其中也拋出了朝子的名字。打那以後有一個時期,經常有人詢問朝子,同時,也時常遭到一些人的冷嘲熱諷。


    一個月過去了,兩個月過去了。報紙上有關案件的報道愈來愈少了,最後被拋到一個不引人注目的角落裏去了。


    半年快過去了。由於找不到犯人的線索,臨時搜查本部解散了。報紙在報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才把長時間被冷落在角落裏的報道篇幅加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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