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的午飯有個傳統,喜歡端著碗夾了菜出門,蹲在院子裏一邊吃一邊跟人聊天。


    特別是林家村這樣住戶密集的地方,左鄰右舍都是沾親帶故,家長裏短地說起來大家也覺得熱鬧。


    今天的話題很明顯就是圍繞著林風。


    “你們說,林風是不是在城裏那個什麽?”


    畢竟是一家人,說到一些不中聽的字眼,還是含混過去。


    “我看啊八成是,你們想想,林風一個高中畢業的毛孩子,別的不說了,光是買車和造這房子,至少都要100多萬吧?要不是有人幫襯,他怎麽能掙這麽多錢?”


    “這都什麽年代了,被人包又有什麽?我還特意去看過,那個女的長得好漂亮,身材那是沒得說,年齡可能比他大了點,但又怕什麽?”


    “是啊,長那麽漂亮,別說包養了,倒貼錢都多的是人搶。”


    “你們嘴巴都消停點。”


    村長林博正實在聽不下去了,林家好不容易出了個能幹人,被他們說的,要還真是個小白臉,那還不丟人死了。


    他是個忠厚老實的人,讀過聖賢書,心裏也容不得這些刺。


    “大伯,你這老思想該開放啦。”


    眾人一陣抬笑,其實大家也隻是說著好玩。


    林風的錢是怎麽掙來的他們不關心,隻知道因為他,大家半年下來每家都多收入了一兩萬,這可是天上掉下來的錢。


    大家得了實惠,心裏感激都來不及了,誰還巴巴地跑去嫌棄,這不是跟錢過意不去嗎?


    這時林易也過來了,自從跟了林風後,他這一身穿衣打扮明顯不同了,說話氣度也變了模樣,已經有了一點城裏小後生的輪廓。


    “這事林易應該最清楚,讓他說說到底是不是這麽回事?”


    林易剛才在屋裏就聽到他們說話,這時候被問起,隻是不屑地笑了笑:“說個不中聽的話,林風是有大本事的,你們說的那些人,還不夠格包養他。”


    “那人家一家老小到這裏來,是圖個什麽?”


    林易其實對這件事也不太清楚,就算清楚,他也不會把生意上的事講出來,於是說到:“是來投資合作的。”


    眾人哦了一聲,都不太怎麽相信。雖然城裏人會玩,但跑到林家村來投資,純屬腦子被門擠壞了,有錢沒地方燒。


    林博正倒是有點相信,因為林風跟他描述過一些規劃。但他知道這事不能著急,一步一步來,縣裏關於土地的文件還沒什麽著落,估計就算批了,也要壓到明年才會有指標。


    “林易啊,你現在跟著林風都做些什麽啊?”


    “事多了,林易在城裏有兩家店,馬上還要開第三家,我每天輪著去看看都夠忙。”


    有人立即就問:“要不你去跟他說說,要人的話我也可以去幫忙,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自家人做起事來還貼心。”


    “行,我去問問吧。”


    林易也隻是嘴上應付一下,其實他現在都還閑著呢。


    駕照已經拿到手了,林風沒有給他指派具體的事務,他現在得到的,和付出的遠不成正比。


    林易是個實心眼的,就這樣輕輕鬆鬆拿錢,總是過意不去。


    …………


    屋內。


    “媽,你別聽他們瞎扯。”林風好氣又好笑,“張思雅是我以後的合夥人,他爸爸是來買茶葉的。”


    “真的?”李鳳虞不信。


    “當然是真的。”


    李鳳虞捂了捂胸口,好像是把心放了下來,但不知道為什麽,又感覺有點失落。


    林風都上大學了,她也希望他早點找個女朋友,當然如果能夠結婚,再給她生個孫子孫女的就更好了。


    別看她現在過得挺愜意,其實還是感覺有些空落落的。


    “不是就好。”她說,“其實張思雅挺好,但是太有錢,別人看了,總覺得你靠她,被她包養了,我看張雨嫚那姑娘挺不錯,長得漂亮,氣質好,小門小戶的,跟你也合適。”


    林風聽了,險些笑噴。


    和穿著名牌的張思雅相比,張雨嫚確實身上都是便宜貨,又很低調,一直站後邊,但就這樣誤會人小門小戶,張老爺子聽了都想打人。


    “媽,你想多了,她是我同學,現在我店裏打工。”他解釋。


    “原來是這樣。”李鳳虞點了點頭,“她是不是家裏困難,一個大學生,剛剛讀大一沒幾天,就出來打工了,也不容易,我說,你對人家可要好點,窮人家的孩子,不容易的。”


    林風無語,得,這誤會越來越深,眨眼就從小門小戶變成窮人家的了。


    好在這時候送茶樹的小卡車到了,打斷了母子倆這沒有意義的談話。


    林家村後山的山坡雖然麵積很大,但能用的地方真沒有多少,王國良帶著人弄了這麽久,也才開出來60多畝,可以種下1500棵茶樹。


    1500棵茶樹花去300萬,專用肥料150萬,承包山林地90萬,這一攤費用下來,480萬又灑在這山坡上了。


    這一通花下來,他的存款又幾乎見空。


    不過錢掙了就是用來花的,何況這還是一種長遠的投資。


    “怎麽樣,在這裏還習慣吧?”


    和王國良站在山坡上,看著村民忙忙碌碌地搬運種植茶樹,林風問到。


    “習慣,我就喜歡這樣的地方。”來村裏二十多天了,王國良的日子過得也挺愜意,這裏環境好,生活也不差,除了交通稍微有點不方便,比住在城裏的鴿子籠裏舒服多了。


    要不是他孩子還要上學,他都想把家人接過來住一段時間。


    “有個問題,”王國良說到,“你那別墅的位置,我覺得有點不合適。”


    “說說。”


    “離村子太遠,顯得孤零零的,為啥要把地方選在那?”


    “因為我要建的不是一套別墅。”林風道。


    “你想搞別墅群?”王國良驚到。


    “也不是,”林風指著已經有了主體的別墅說到,“你看那片地,四四方方的,縱橫也有七八百米。我打算今後把所有村民都集中過去,建一座複古式的小城池。房屋都是勾梁畫棟,路麵都鋪著青磚,種上一片桃樹、柳樹和花草,再把山溪引過來做一圈護城河,城門吊橋自然不能少,最好再養點馬。”


    王國良聽得目瞪口呆,好一會兒才回神,“那不是還得修路?”


    “早晚的事。”


    “……那得要多少錢啊?”


    “不知道,”林風笑了笑,“慢慢來吧,花多少錢都不是問題,隻要好看,住著舒服就行。”


    王國良在腦海裏構想了一下那般景象,群山中一片鳥語花香的古城,家家戶戶和平安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偶有幾個騎著駿馬、踏足綠水青山之間。


    我的天,這不是真正世外桃源是什麽?


    寧靜悠美,古香古色,但又四通八達。如果是真的,誰還願意住城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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