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人性並不全然黑暗,老人當然也不全都訛人。


    被他扶起的老人不但沒有怨怪他的意思,還不住向他道謝,接過被他撿起的拐杖,千恩萬謝地走了。


    秦凱也沒多做停留,隨之離去,讓一眾想要看戲的食客們敗了興致。


    這些人想些什麽,與秦凱無關,他現在隻知道自己困得頭疼,要到哪裏去睡一小覺呢?


    酒店是絕對不能考慮的,不然他堅持了這麽久的躲避於雷達之外就白費了。可上午八九點,再找個失足女,她們怕是還沒有上崗呢。


    逛來逛去,秦凱最終選擇了洗浴中心。


    一個熱水澡,外加寬敞無人的休息廳,讓換了身浴袍的秦凱覺得困意更濃。四下無人,他隨意選了張躺椅,打個哈欠,十分鍾後已經進入沉沉夢鄉。


    「110報警中心,有什麽可以幫您的。」電話鈴聲剛響了一下,小方就已經按下接聽鍵,程式化地說出這句每天她要說上百遍的話,根本不需要過腦子。


    「我剛剛碰到個人,一個男人,他、他是來洗澡的。他穿的衣服上有血跡,黑乎乎的一片,血腥味很重,他還隨身帶了一把刀,刀上也有血跡。你們快來抓他啊,他不是好人!」來電人似乎很慌亂,說話有些急促,呼吸聲更重。


    小方很努力地分辨其中有用信息:男人,身上帶血,隨身帶刀。


    放在平時,這樣的報警電話很可能會讓她轉給屬地片警,然後隨便一個小警察過去看一看,到底是有人過度驚恐,還是真有案情。


    畢竟一個人隨身帶了把刀,身上還有些血腥氣味,這個人不一定就犯了罪,很可能他其實是一名屠夫,或者肉攤攤主。


    誰說現在的人都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熱心市民到處都有,在他們眼裏,自己的鄰居、送外賣的小哥、甚至門口過的陌生人,都是不安好心的犯罪分子。


    仿佛警察天天閑著挺沒事幹似的,什麽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打110報警。管吧,浪費本就不足的警力,不管吧,對方一個投訴接電話的人就要吃不了兜著走。


    其實還有另一層擔憂,那就是再無厘頭的電話,他們都害怕其實是報警人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故意裝出來的,希望接警的人能聽出他們的無助與呼救。


    人命關天,誰敢兒戲?因此哪一個打進來的電話他們都不敢隨意處置,必是要落到實處,求一個前因後果明明白白的。


    哪怕十之八九,到最後都被證實是報案人神經過敏,他們仍然職責所在,不敢怠慢。


    但今天這個電話則不然,小方立刻警覺起來,一邊聯繫縣公安局刑警隊,一邊詢問報案人的具體位置。


    她可是知道呢,昨天洛州縣剛剛出了兩起命案,死者都是被人用刀捅死的,到現在犯人的影子都沒見到。這個大白天拿著刀身上帶血的人,會不會就是兇手?


    xx洗浴中心。


    武振存捏著手裏的五張毛爺爺,哼著小曲,心情很是歡暢。


    現代這世道,出來洗個澡居然還有人上趕著給他送錢來,真是財運旺起來,擋都擋不住。


    要他說,剛剛那老頭真是個怪人。


    老頭跟他幾乎算是前後腳進的洗浴中心,在他們前麵,還有個很疲憊的中年人。武振存是這裏的常客,他總喜歡在工作日的上午,過來泡泡澡鬆鬆筋骨。


    因為隻有這個時間段,是洗浴中心人最少的時候,他可以盡情享用安靜的休息廳和新換過水的泡澡池,不用擔心被打擾,或染上皮膚病。


    他獨來獨往慣了,不太喜歡有人跟他一起,更不會主動跟誰打招呼,聊閑篇。所以最開始老頭過來跟他說話時,他很有些厭煩,懶得搭理。


    差點就丟了發筆小財的機會。武振存不無慶幸地想。他捏著手裏的錢,不敢進休息廳,隻在門口向內張望,瞪著靠牆位置上似乎睡著了的中年男人。


    可不能讓這個男人跑了。


    他還是第一次打110,居然是主動提供線索報殺人案。雖然那老頭沒有將話說清楚,但他也看到中年男人的儲物櫃裏,衣服下擺沾著的一小灘血跡,以及擺在很顯眼位置上沾滿血的匕首。


    老頭很光棍地承認自己是個小偷,進洗浴中心是想撈點外快。更衣室裏不可能裝有攝像頭,每個人的貴重物品又肯定會放在櫃子裏,絕對是下手的好地方。誰能想到,他選的第一個目標居然會是亡命之徒。


    武振存現在回想起來,還覺得老頭的形象挺高大的。他就算是個小偷又如何?大是大非麵前一點都不含糊,很拎得清,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老頭比很多人都有骨氣得多。


    自己怎麽能要他的錢呢?武振存再沒有剛剛的竊喜,隻剩下後悔,回想著剛剛老頭離開時一步一拐的背影,想是身有殘疾,生活所迫,都不容易。


    算了,希望以後有機會再見,他一定會把這錢還回去。


    警察來得比武振存想像得快得多,大約隻有五分鍾時間,便有一群身著警服的人闖了起來,領頭的幾個龍行虎步,很是精神。武振存立刻迎上去,稱自己就是剛才的報案人,那人現在還在休息廳的角落裏,睡得挺香。


    秦凱感覺自己似乎剛剛躺下,眼皮子不過才合上幾秒鍾,就被人扭住,耳邊還不住傳來不許動,你被逮捕了之類的嘈雜聲。他的神誌未歸,困得勁大了,眼皮像被膠水粘住了,根本睜不開。


    發生什麽情況了?秦凱倒是不慌張的,他沒做過壞事,本身又是警察,最大的麻煩,也不過是郭建峰久尋他不著,很可能會將他曠工太多的事告之上級,給他處分,最嚴重也就開除而已。


    他早已經一無所有了,這份工作奪走了他生命中全部重要的東西,他有什麽捨不得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可為什麽會有人一直在他耳邊吵,問他叫什麽,一直不停地搖晃他,叫他醒過來,別裝睡,動作十分粗暴。


    可真是很討厭!管天管地還管人吃飯睡覺?秦凱本身脾氣就說不上好,睡不醒的時候更是暴躁,他想按按快要疼得炸開的腦袋,雙臂卻都讓人縛住,怎麽掙紮都掙紮不開,閉著眼睛吼了一句:「都特麽小聲點!沒完沒了了!」這才緩緩睜開眼睛。


    映入眼簾的是深藍色警服,哦,自己人啊。大概是被郭建峰尋上門來了。秦凱與他是老搭檔了,自然很清楚這位組長親自找來,他會有什麽待遇。現在這樣,應該算得上溫柔了,沒直接揍他一頓,看來郭組長心情尚可。


    秦凱彎了彎嘴角,努力裝出討好的笑,眼神上移,對上的卻是一張很陌生的臉。這張臉上沒有笑容,眼神冰冷,一點也不友好。


    這人是誰?秦凱在腦海中搜索了一遍,自己絕對不認識他,看他的模樣,也不像認識自己的。這就奇怪了,x市不論市局、分局、縣局,隻要是刑警,他都見過,哪怕叫不上名字,還是能混個臉熟的。


    不然一年到頭表彰會、工作會、動員會等等大大小小上百個會都是白開的不成?


    這人應該不是x市的同行啊。是了,他現在在f市呢,那就奇了,郭建峰能量已經大到能指使外市的同行了?


    見秦凱醒了,負責來抓他的洛州縣刑警很不高興,因為這人明顯看清自己,也看清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了,卻突然目光呆滯,走神去了。


    也太不把他們警察放在眼裏了。見過殺人犯囂張的,沒見過這麽囂張的。人贓並獲,死到臨頭,連眉頭都不皺一下。


    這麽個人物,以前倒不顯山不露水的。


    「帶走。」有什麽事回去再說。反正他們在他身上找到的匕首和血衣已經裝進證物袋,馬上就要由他們直接送往市局做檢驗,如果他真是兇手,插翅也難逃。


    秦凱被簇擁到警車上,此時就顯出出動了這麽多人的好處了,秦凱一步都不用自己走,自然有人一直推著他,讓他不得不機械地前進。


    一路上,他倒真心大,還有心情跟負責押送他的人說笑兩句,不過沒人回應他,他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手上有手銬,腳上在上車後居然也被戴上腳鏈,死刑犯才差不多這種待遇吧?


    郭建峰就算真的很生氣,派人來找他,也斷不會如此下他的臉麵,讓他像個殺人犯一般被帶回去。


    這是怎麽了?


    瞌睡早就被拋到九霄雲外去了,他急急問旁邊的警察:「你們是哪裏的?為什麽抓我?我犯了什麽事?」


    一句「你自己做過什麽自己好好想想,一會該交代就交代了吧,坦白從寬,拒絕從嚴!」秦凱直接被頂了回來。


    坦白從寬,拒絕從嚴?他做了什麽,需要坦白這麽嚴重?


    其實是想過做些什麽的,但秦凱到底沒下得去手,不為別的,就因為他是警察,守護的是人民的生命安全,維護的是法律的公平正義。如果濫用私刑,肆意踐踏法律的尊嚴,他與他曾經抓過的犯罪分子有什麽區別?


    他深切地體會到了什麽是忍字頭上一把刀,所以隻狠狠揍了一頓那龜孫子,確保孫子那德性連他爹媽都認不出來,才算勉強出了一口氣。


    現在這又喝得哪一出?難不成那孫子報了警了?


    嗬嗬,借他個膽子他也不可能敢,就那孫子電腦裏的東西,足夠讓他蹲幾年大牢了,絕對比他打傷人要嚴重得多。兩敗俱傷的蠢事,他其實還挺希望那孫子做一做的。因為隻要那孫子敢,真以為就是蹲幾年大牢的事?出來之後,他秦凱有的是辦法讓那孫子以後都沒辦法再抬頭見人,隻能像隻陰溝裏的老鼠一樣,人人喊打。


    所以坐進審訊室裏的秦凱內心一片平靜,甚至還有些想笑,尤其是看到對麵坐著的兩名同行如臨大敵,滿臉嚴肅,他就更想笑了。


    到最後,他真忍不住笑出聲來,惹得對方一陣不快,狠狠拍了一下桌子,啪得一聲極響,秦凱壞心眼地想,小子得瑟吧,手回頭不腫才怪。


    很快,他就笑不出來了。因為對麵年紀長些,臉上一直沒什麽表情的警察開口說:「秦凱,交代交代你殺害高雲思的作案過程吧。你也是警察,道理你都懂,就別讓我們為難了吧。」


    他們知道他的真實身份,這一點秦凱倒是早就想到了,沒什麽可詫異的,他身上隨身帶著身份證和工作證,隻是從來沒見有使用過。這些警察既然把他從洗浴中心帶出來,那麽他放在儲物櫃裏的證件自然落到他們手裏了。


    但是他們讓他交代殺人經過?


    交代什麽?有什麽好交代的?高雲思是誰?他認識嗎?


    笑容僵在臉上,秦凱心想,這玩笑開大了,一點都不好笑。


    「你們在開玩笑!我沒有殺人。高雲思是誰?」


    「你還想狡辯?我們已經掌握了確鑿的證據,秦凱,抵賴對你可沒好處。」一張現場照片被人拿到秦凱麵前。


    這是一張受害者的特寫。


    漂亮的臉蛋上了無生氣,一雙無神的眼睛仍然睜著,她倒在血泊裏,活像被人拋棄的布娃娃,頭髮就那麽淩亂地沾著血跡。


    身下好大一灘血啊。


    原來她叫高雲思啊。


    居然會是在這種情況下知道她的真名,似乎她以前告訴過他,她叫雲思,隻自己隨便聽聽就算,哪個當小姐的,會直接叫真名,他還以為,這是她的街頭藝名。


    她怎麽會死了呢?明明今天淩晨她還中氣十足地吼著讓他滾,將他推搡出了她家,讓他不得不蜷縮在一幢樓之隔的樓梯間裏眯了一會兒,還被晨練的大爺當壞蛋給毫不客氣地轟了出去。


    人死了,與她同住過的自己肯定有嫌疑,被找出來審訊審訊也正常,可為什麽剛剛對麵的警察似乎很篤定他是兇手呢?


    就算縣局的同行平時辦的刑事案、尤其是命案少了些,也不至於這麽草率下結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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