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明一張俊臉黑得幾乎能滴出墨汁子來,偏門外的黃曉華最近幾天因為李明明有意無意的疏遠正心裏沒底,此時還以為自己上門來,正好看一出完整版的捉姦,隻差沒在床上,自然是占了個理字的,哪裏能不哭不鬧。
也不怪黃曉華一見文沫就會錯意,這裏麵其實有一樁公案,還得著落在文沫身上穿的警服上。
x市本就不大,她們這個女同性戀圈子裏的人,混個兩三回也就混熟了,極少見生麵孔。黃曉華與李明明是初中同學,十幾年的老相識,她認為自己對李明明是了如指掌,小的時候偷偷暗戀哪個鄰家大哥哥,上初中又如何逃課打架,再之後怎麽一步步認清自己究竟想要什麽喜歡什麽,上了大學如何開始學會偽裝真實的自己。
一樁樁、一件件,可以說李明明大半人生,黃曉華都是見證。兩人的感情也算水到渠成,沒有波瀾壯闊、跌宕起伏,更沒有尋死覓活、雞飛狗跳。黃曉華滿心滿眼地愛著李明明,可李明明卻總對她若即若離,總讓她覺得無法掌控。
這份感情從一開始就不算對等,可黃曉華一心想要把李明明這塊石頭捂熱,甘心為之付出一切,如今騎虎難下,不舍放棄。兩人在不知不覺間早已經疲憊不堪。
她們之間的關係,用麵目全非四個字來形容再準確不過。世事變遷,就算黃曉華知道她們再也回不去從前的單純美好,她依然不願意放棄。因為放棄就意味著她之前多年的堅持付之東流,意味著她從今往後要麵對李明明跟別的女人調笑的一幕。
與其看到那樣不堪的場麵,她不如現在幹脆死了算了!
黃曉華痛苦地閉上眼睛,幾乎已經可以想像得到,如果她再晚點過來,這兩人要如何的被翻紅浪呢。
為什麽?從兩人開誠布公地談過,將閨蜜之情升級為愛情之後,李明明前前後後勾搭過不知道多少人,她都一一忍了,為的是什麽?
別看李明明當著家裏人和不了解她底細的外人時如何柔弱羞澀,在她們的圈子裏卻也是極出名的風雲人物。
女同的人數本就少,這其中還有很大一部分並非純粹一心一意隻愛女人的,男女通吃,來者不拒。而且就像男同會隨便聽從家裏安排,找個妻子結婚,傳宗接代,生下個孩子來當完成任務,然後開始瀟灑地在外麵玩玩玩,不管家裏的妻子一樣,女同也會扭不過家裏長輩,不甘不願地與一個男人相親,結婚,生子。
不同於男人家裏家外分得很清,家裏的妻子對他們來說就是個生育工具,孩子生了,長輩滿意了,便沒有再約束他們到底喜歡男人還是女人,在外麵胡天胡地地玩也不會再有人管束。唯一需要做出一點犧牲的,隻有那個可憐的妻子。
但那又算什麽犧牲呢?除了愛,他什麽都可以給。管她吃管她喝,孩子的生活費也按時出,並沒有在外麵有別的女人,已經比大多數渣男好太多了。這樣的日子過不得嗎?
女同結婚後,可能她也不愛自己的丈夫,但沒有哪個女人會不愛自己的孩子的。即使圈內很有名的關係穩定的情侶,女性化的一方也會想些辦法來生個孩子的,現代科學如此發達,非正常受孕小菜一碟。
孩子,是女人一輩子也邁不過去的軟肋。一旦有了孩子,生活的重心就會全部向孩子偏移,占據絕大部分精力,哪裏還有時間出來像以前那麽瀟灑地玩玩玩呢?這樣的女同,會漸漸淹沒於家庭生活之中,最終泯然眾人,變成個很正常的家庭主婦。
李明明之所以在圈子裏有名,原因有二。
一是她是為數不多的男性化角色。女同群體也存在比例失衡問題,女性化的多,男性化的少,對於在上還是在下的這一問題,女同們本來不如男同們嚴肅,但大家在選擇伴侶時,還是傾向於一樣一個的,這種關係較為穩定,頻繁更換伴侶,在小圈子裏可不算什麽好名聲。
李明明長得好,出手又大方,對誰都溫潤如玉,照拂有加,她本人這種雌雄莫辨的美很受女孩子歡迎,圍在她身邊的狂蜂浪蝶從未斷過。
黃曉華羨慕嫉妒恨。因為她沒有辦法光明正大地站在李明明身邊,介紹自己是她的伴侶。李明明對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說是,她們之間的戀情不能曝光,她們可以做一輩子的地下情啊人,卻永遠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陽光下。
彼時李明明已經結婚。雖然不過是裝個樣子的婚姻,她與郭奉先表麵上看起來是恩愛夫妻,實則私底下各玩各的,誰也不幹涉誰,連夫妻之實都沒有。
形婚,大約是女同和男同最好的出路。
李明明很愛惜羽毛,十幾年如一日地忍下來,裝得很好,除了她跟郭奉先兩人之外,所有的親朋都不知道他們真正的底細。
她總是有滴水不露的本事的。黃曉華心想,正是因為自己不夠聰明,而李明明太聰明太完美了,自己才愛她愛得死去活來吧。
太在意一個人,就會對這個人的一應愛好心中有數。李明明喜歡什麽樣的人,她心裏門清著呢。
反正一切與自己正相反就好了。不用長得太漂亮,一定得有氣質,性格爽朗大方,如果有可能的話,來場製服誘惑最好。
李明明喜歡一切角色扮演,護士,警察,教師,女傭,等等等等,每一次都能讓她很興奮,很盡興。
文沫好死不死得全部符合,由不得黃曉華不多想。
她在門外哭得既傷心又漂亮,李明明氣得恨不能一巴掌扇醒她,文沫則有些玩味地看著她哭。
黃曉華哭得實在好看,文沫還從未見過有誰能哭的時候半點狼狽不顯,還自帶幾分嫵媚的,簡直是個天生的尤物。
而且,這位不單單隻是哭,還一邊哭一邊說著與李明明往日恩愛,聽得饒是文沫見多識廣,也不免有些臉紅心跳,閨房之樂說得如此理直氣壯,細緻明白,這位美女也算是個妙人了。
李明明一直想堵了黃曉華的嘴,免得她繼續胡說八道,可又怕自己過激舉動讓文沫他們倆誤會。她自己還一腦門子官司說不清楚,再沾上郭奉先的死,可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但黃曉華越說越不像樣,李明明聽得脖子上青筋直冒,當下不管不顧,一把拉住她,先捂了嘴:「胡說八道些什麽?還不趕緊閉嘴!」
生起氣來也如此俊俏,黃曉華看著這樣的李明明呆了一呆,整個人就柔若無骨地靠到李明明身上去,還低低地叫了聲明哥。
文沫近在咫尺,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一場烏龍,在李明明千不願萬不願,還得牽著黃曉華進來解釋清楚之中落下帷幕。她該交代的這一次可是真交代得幹淨,半點藏著掖著的都沒敢,最後賭咒發誓自己與郭奉先的死真的毫無關係,他們之間的婚姻都是假的,無冤無仇,犯不著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去害人性命。
這一點上,警方是相信李明明是清白的。
殺人動機無非就是那幾種,因情,因仇,因錢。
李明明與郭奉先純粹互惠互利的利益關係,一丁點私情都沒有,任他們在外麵胡天胡地,誰也不會管誰。
合則兩利,分則兩害的兩個人,除了很多時候不得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彼此並不幹涉對方的生活,比合租關係還公平幹淨,哪裏談得上有仇。
至於為了錢就更不可能了。郭奉先哪裏有錢,李明明家稍差,因此當初他們這一樁形婚是郭奉先主動找上李明明,要求她配合的。
他們當初約定,兩人結婚,並保證不說出真相,一直以夫妻名義生活下去,郭奉先會每月按時給李明明一筆錢,當作她做出犧牲的補償,錢不算少,足夠李明明滋潤生活,她又有什麽理由不答應。隻要郭奉先活著,李明明就能一直過著中上的物質生活。
反倒是郭奉先身死後,他的遺產與李明明沒有半毛錢關係,早早就立好遺囑的他,受益人是他的父母,李明明一毛錢都拿不到。
沒有了利益糾葛,李明明根本沒有作案動機,郭奉先的死,對她百害而無一利。
除了反覆強調自己不是殺人兇手之外,李明明對郭奉先的事一無所知。他們當初結婚時就有過約定,各自的私生活互不幹涉,互不打擾。
郭奉先是個鐵桿同誌,堅定做攪屎棍不回頭,對女人沒有絲毫性啊趣,他沒有像別的男同一樣選擇個無辜的女人結婚,勉強同幾次房,生個孩子交差,而是千挑萬選了女同的李明明,其實也是他堅守的底限。
不能隨便禍害一個無辜的女人。郭奉先是個極好的人,李明明不會愛上他,卻不妨礙她喜歡這樣有擔當又善良的男人,就算是毫無關係的合租室友,知道對方心底善良也比惡毒要來得舒服得多。
所以他才寧可偽造自己生理有問題,不會生孩子的病歷,找個女同形婚是他的底限,便是父母壓力再大,他都沒有越過這個底限去。
像郭奉先這麽負責任的人不多了。殊不知我國有著一個龐大的同妻群體,因為種種原因離不了婚,她們背負的痛苦,很難向外人說道明白。
本著互不幹涉的原則,李明明不了解郭奉先在外麵的事,而且他也從來都不是願意拿自己的隱私向外說的人。李明明與他同住一個屋簷下多年,他們可以像最好的閨蜜一般逛街吃飯看電影,獨處時也可以相對無言亦不覺得尷尬,或者在某天深夜一齊窩在沙發裏看一部催人淚下言情小電影。
這一切與愛情無關,多年相處,他們之間更像親情,沒有血緣的兄妹。李明明會拿自己的私事出來說,遇到煩惱也會找他傾訴,郭奉先從來都是好聽眾加知心大哥哥,但卻沒有拿過自己的私事來跟李明明討論的時候。
郭家父母很傳統,很保守,連他們沒有孩子的那幾年,郭家父母的態度越來越強硬,對著李明明越來直越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李明明就能明白郭奉先在顧忌什麽。
他是個好人,更是個孝順孩子,在他的容忍程度之內,是不願意父母傷心難過的。身為同誌這件事,郭奉先必須小心再小心,絕對不能讓父母知道一絲一毫。
在沒有碰到李明明之前,郭奉先早已經養成了自己保守好秘密的習慣,一直不曾更改過,既然是秘密,知道的人多了,就沒什麽意義了。
李明明是有些心疼他的。也不知道郭奉先從什麽時候開始意識到自己與眾不同的,李明明自己是大約十六七歲才隱約感覺出來些不對,到現在也十幾年了,遮掩得十分辛苦。一邊是真實本性中男性化的一麵,一邊是在父母親朋跟前扮演乖乖女的角色,再進一步,李明明大概離精神分裂症也差不了多少了。
郭奉先與她應該是差不多的。十幾年如一日的在心底壓著這麽個沉甸甸的秘密,能好受得了才怪。
李明明當著別人滴水不露,可在郭奉先麵前就放鬆得多,常常不用掩飾,表現得越來越真我,她很多事郭奉先都知道,可李明明對郭奉先的了解,自始至終都隻有一個田望鄉,其他人,她沒見過沒聽過。
男同和女同,其實是分屬兩個不同圈子的,甚至互相有些看不起的意思,輕易也不會有人壞了規矩,跑到自己不相熟的圈子裏八卦或者找人麻煩,李明明對郭奉先很好奇,卻不代表著她會多事去查郭奉先的底。
因此哪怕很多年蓋著棉襖純聊天,李明明從郭奉先的嘴裏聽到最多的名字隻有田望鄉。
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以她的認知和對郭奉先的了解,他跟田望鄉之間,似乎沒有愛情,隻是單純的友誼。他們應該不是一對,但如果警方想知道什麽,田望鄉會是個比李明明更好的對象。
也不怪黃曉華一見文沫就會錯意,這裏麵其實有一樁公案,還得著落在文沫身上穿的警服上。
x市本就不大,她們這個女同性戀圈子裏的人,混個兩三回也就混熟了,極少見生麵孔。黃曉華與李明明是初中同學,十幾年的老相識,她認為自己對李明明是了如指掌,小的時候偷偷暗戀哪個鄰家大哥哥,上初中又如何逃課打架,再之後怎麽一步步認清自己究竟想要什麽喜歡什麽,上了大學如何開始學會偽裝真實的自己。
一樁樁、一件件,可以說李明明大半人生,黃曉華都是見證。兩人的感情也算水到渠成,沒有波瀾壯闊、跌宕起伏,更沒有尋死覓活、雞飛狗跳。黃曉華滿心滿眼地愛著李明明,可李明明卻總對她若即若離,總讓她覺得無法掌控。
這份感情從一開始就不算對等,可黃曉華一心想要把李明明這塊石頭捂熱,甘心為之付出一切,如今騎虎難下,不舍放棄。兩人在不知不覺間早已經疲憊不堪。
她們之間的關係,用麵目全非四個字來形容再準確不過。世事變遷,就算黃曉華知道她們再也回不去從前的單純美好,她依然不願意放棄。因為放棄就意味著她之前多年的堅持付之東流,意味著她從今往後要麵對李明明跟別的女人調笑的一幕。
與其看到那樣不堪的場麵,她不如現在幹脆死了算了!
黃曉華痛苦地閉上眼睛,幾乎已經可以想像得到,如果她再晚點過來,這兩人要如何的被翻紅浪呢。
為什麽?從兩人開誠布公地談過,將閨蜜之情升級為愛情之後,李明明前前後後勾搭過不知道多少人,她都一一忍了,為的是什麽?
別看李明明當著家裏人和不了解她底細的外人時如何柔弱羞澀,在她們的圈子裏卻也是極出名的風雲人物。
女同的人數本就少,這其中還有很大一部分並非純粹一心一意隻愛女人的,男女通吃,來者不拒。而且就像男同會隨便聽從家裏安排,找個妻子結婚,傳宗接代,生下個孩子來當完成任務,然後開始瀟灑地在外麵玩玩玩,不管家裏的妻子一樣,女同也會扭不過家裏長輩,不甘不願地與一個男人相親,結婚,生子。
不同於男人家裏家外分得很清,家裏的妻子對他們來說就是個生育工具,孩子生了,長輩滿意了,便沒有再約束他們到底喜歡男人還是女人,在外麵胡天胡地地玩也不會再有人管束。唯一需要做出一點犧牲的,隻有那個可憐的妻子。
但那又算什麽犧牲呢?除了愛,他什麽都可以給。管她吃管她喝,孩子的生活費也按時出,並沒有在外麵有別的女人,已經比大多數渣男好太多了。這樣的日子過不得嗎?
女同結婚後,可能她也不愛自己的丈夫,但沒有哪個女人會不愛自己的孩子的。即使圈內很有名的關係穩定的情侶,女性化的一方也會想些辦法來生個孩子的,現代科學如此發達,非正常受孕小菜一碟。
孩子,是女人一輩子也邁不過去的軟肋。一旦有了孩子,生活的重心就會全部向孩子偏移,占據絕大部分精力,哪裏還有時間出來像以前那麽瀟灑地玩玩玩呢?這樣的女同,會漸漸淹沒於家庭生活之中,最終泯然眾人,變成個很正常的家庭主婦。
李明明之所以在圈子裏有名,原因有二。
一是她是為數不多的男性化角色。女同群體也存在比例失衡問題,女性化的多,男性化的少,對於在上還是在下的這一問題,女同們本來不如男同們嚴肅,但大家在選擇伴侶時,還是傾向於一樣一個的,這種關係較為穩定,頻繁更換伴侶,在小圈子裏可不算什麽好名聲。
李明明長得好,出手又大方,對誰都溫潤如玉,照拂有加,她本人這種雌雄莫辨的美很受女孩子歡迎,圍在她身邊的狂蜂浪蝶從未斷過。
黃曉華羨慕嫉妒恨。因為她沒有辦法光明正大地站在李明明身邊,介紹自己是她的伴侶。李明明對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說是,她們之間的戀情不能曝光,她們可以做一輩子的地下情啊人,卻永遠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陽光下。
彼時李明明已經結婚。雖然不過是裝個樣子的婚姻,她與郭奉先表麵上看起來是恩愛夫妻,實則私底下各玩各的,誰也不幹涉誰,連夫妻之實都沒有。
形婚,大約是女同和男同最好的出路。
李明明很愛惜羽毛,十幾年如一日地忍下來,裝得很好,除了她跟郭奉先兩人之外,所有的親朋都不知道他們真正的底細。
她總是有滴水不露的本事的。黃曉華心想,正是因為自己不夠聰明,而李明明太聰明太完美了,自己才愛她愛得死去活來吧。
太在意一個人,就會對這個人的一應愛好心中有數。李明明喜歡什麽樣的人,她心裏門清著呢。
反正一切與自己正相反就好了。不用長得太漂亮,一定得有氣質,性格爽朗大方,如果有可能的話,來場製服誘惑最好。
李明明喜歡一切角色扮演,護士,警察,教師,女傭,等等等等,每一次都能讓她很興奮,很盡興。
文沫好死不死得全部符合,由不得黃曉華不多想。
她在門外哭得既傷心又漂亮,李明明氣得恨不能一巴掌扇醒她,文沫則有些玩味地看著她哭。
黃曉華哭得實在好看,文沫還從未見過有誰能哭的時候半點狼狽不顯,還自帶幾分嫵媚的,簡直是個天生的尤物。
而且,這位不單單隻是哭,還一邊哭一邊說著與李明明往日恩愛,聽得饒是文沫見多識廣,也不免有些臉紅心跳,閨房之樂說得如此理直氣壯,細緻明白,這位美女也算是個妙人了。
李明明一直想堵了黃曉華的嘴,免得她繼續胡說八道,可又怕自己過激舉動讓文沫他們倆誤會。她自己還一腦門子官司說不清楚,再沾上郭奉先的死,可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但黃曉華越說越不像樣,李明明聽得脖子上青筋直冒,當下不管不顧,一把拉住她,先捂了嘴:「胡說八道些什麽?還不趕緊閉嘴!」
生起氣來也如此俊俏,黃曉華看著這樣的李明明呆了一呆,整個人就柔若無骨地靠到李明明身上去,還低低地叫了聲明哥。
文沫近在咫尺,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一場烏龍,在李明明千不願萬不願,還得牽著黃曉華進來解釋清楚之中落下帷幕。她該交代的這一次可是真交代得幹淨,半點藏著掖著的都沒敢,最後賭咒發誓自己與郭奉先的死真的毫無關係,他們之間的婚姻都是假的,無冤無仇,犯不著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去害人性命。
這一點上,警方是相信李明明是清白的。
殺人動機無非就是那幾種,因情,因仇,因錢。
李明明與郭奉先純粹互惠互利的利益關係,一丁點私情都沒有,任他們在外麵胡天胡地,誰也不會管誰。
合則兩利,分則兩害的兩個人,除了很多時候不得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彼此並不幹涉對方的生活,比合租關係還公平幹淨,哪裏談得上有仇。
至於為了錢就更不可能了。郭奉先哪裏有錢,李明明家稍差,因此當初他們這一樁形婚是郭奉先主動找上李明明,要求她配合的。
他們當初約定,兩人結婚,並保證不說出真相,一直以夫妻名義生活下去,郭奉先會每月按時給李明明一筆錢,當作她做出犧牲的補償,錢不算少,足夠李明明滋潤生活,她又有什麽理由不答應。隻要郭奉先活著,李明明就能一直過著中上的物質生活。
反倒是郭奉先身死後,他的遺產與李明明沒有半毛錢關係,早早就立好遺囑的他,受益人是他的父母,李明明一毛錢都拿不到。
沒有了利益糾葛,李明明根本沒有作案動機,郭奉先的死,對她百害而無一利。
除了反覆強調自己不是殺人兇手之外,李明明對郭奉先的事一無所知。他們當初結婚時就有過約定,各自的私生活互不幹涉,互不打擾。
郭奉先是個鐵桿同誌,堅定做攪屎棍不回頭,對女人沒有絲毫性啊趣,他沒有像別的男同一樣選擇個無辜的女人結婚,勉強同幾次房,生個孩子交差,而是千挑萬選了女同的李明明,其實也是他堅守的底限。
不能隨便禍害一個無辜的女人。郭奉先是個極好的人,李明明不會愛上他,卻不妨礙她喜歡這樣有擔當又善良的男人,就算是毫無關係的合租室友,知道對方心底善良也比惡毒要來得舒服得多。
所以他才寧可偽造自己生理有問題,不會生孩子的病歷,找個女同形婚是他的底限,便是父母壓力再大,他都沒有越過這個底限去。
像郭奉先這麽負責任的人不多了。殊不知我國有著一個龐大的同妻群體,因為種種原因離不了婚,她們背負的痛苦,很難向外人說道明白。
本著互不幹涉的原則,李明明不了解郭奉先在外麵的事,而且他也從來都不是願意拿自己的隱私向外說的人。李明明與他同住一個屋簷下多年,他們可以像最好的閨蜜一般逛街吃飯看電影,獨處時也可以相對無言亦不覺得尷尬,或者在某天深夜一齊窩在沙發裏看一部催人淚下言情小電影。
這一切與愛情無關,多年相處,他們之間更像親情,沒有血緣的兄妹。李明明會拿自己的私事出來說,遇到煩惱也會找他傾訴,郭奉先從來都是好聽眾加知心大哥哥,但卻沒有拿過自己的私事來跟李明明討論的時候。
郭家父母很傳統,很保守,連他們沒有孩子的那幾年,郭家父母的態度越來越強硬,對著李明明越來直越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李明明就能明白郭奉先在顧忌什麽。
他是個好人,更是個孝順孩子,在他的容忍程度之內,是不願意父母傷心難過的。身為同誌這件事,郭奉先必須小心再小心,絕對不能讓父母知道一絲一毫。
在沒有碰到李明明之前,郭奉先早已經養成了自己保守好秘密的習慣,一直不曾更改過,既然是秘密,知道的人多了,就沒什麽意義了。
李明明是有些心疼他的。也不知道郭奉先從什麽時候開始意識到自己與眾不同的,李明明自己是大約十六七歲才隱約感覺出來些不對,到現在也十幾年了,遮掩得十分辛苦。一邊是真實本性中男性化的一麵,一邊是在父母親朋跟前扮演乖乖女的角色,再進一步,李明明大概離精神分裂症也差不了多少了。
郭奉先與她應該是差不多的。十幾年如一日的在心底壓著這麽個沉甸甸的秘密,能好受得了才怪。
李明明當著別人滴水不露,可在郭奉先麵前就放鬆得多,常常不用掩飾,表現得越來越真我,她很多事郭奉先都知道,可李明明對郭奉先的了解,自始至終都隻有一個田望鄉,其他人,她沒見過沒聽過。
男同和女同,其實是分屬兩個不同圈子的,甚至互相有些看不起的意思,輕易也不會有人壞了規矩,跑到自己不相熟的圈子裏八卦或者找人麻煩,李明明對郭奉先很好奇,卻不代表著她會多事去查郭奉先的底。
因此哪怕很多年蓋著棉襖純聊天,李明明從郭奉先的嘴裏聽到最多的名字隻有田望鄉。
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以她的認知和對郭奉先的了解,他跟田望鄉之間,似乎沒有愛情,隻是單純的友誼。他們應該不是一對,但如果警方想知道什麽,田望鄉會是個比李明明更好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