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張啟明本著一顆為父的慈心,是一心一意隻想讓鄭陸用他的賤命來償還曾經禽獸一般的行為的。


    但隻憑張啟明一人之力,實在是微薄得沒有辦法做什麽,想替女兒討個公道比登天還難。


    鄭建武意識到了自己作為父親沒有盡到的責任,終於開始為鄭陸積極奔走,大把大把的錢像廢紙一樣甩出去,效果十分明顯。


    受害的三個女孩年紀都不大,最大的也才剛剛十周歲。


    最大的女孩子商亞楠,是第一個遭遇鄭陸鹹豬手的,並沒有受到實質傷害,相對來說更幸運一些。


    十歲的商亞楠正上小學五年級,懵懵懂懂開始懂得男女差異,對異性有朦朧好感的年紀。能認識像鄭陸這樣長相周正白淨,會吃會玩,還出手大方的富二代,是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


    各種各樣發達的社交軟體也給像鄭陸這樣心理變態的人大開了方便之門。當商亞楠摟著鄭陸的胳膊,甜甜地哥哥長哥哥短叫個不停的時候,壓根不知道身邊這個大哥哥,其實是披著人皮的狼。


    初次對小女孩下手,鄭陸的內心大約也是惶恐的,到底隻是一個剛剛滿十八周歲的大男孩,邪惡也有限度。


    他並沒有真正對商亞楠做什麽,又摟又抱,又摸又親,有著超乎尋常的親密。等到他真的邪念一起,帶著商亞楠去賓館開房,小女孩敏感地意識到不對,被鄭陸樓住往床上按的時候,開始拚命掙紮反抗,連哭帶咬。


    鄭陸驚慌失措之下安撫女孩,要求她千萬不要告訴家長,又塞給了她好幾千塊錢作為封口費。看見錢,商亞楠眼睛都直了。


    家境一般的她在學校學校裏交了些好吃好穿,忙於攀比的朋友,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大環境影響下,她本人也嚮往漂亮昂貴的衣服,美味高檔的食物。無奈零花錢有限,囊中羞澀,隻能望洋興嘆。


    鄭陸的大手筆,讓商亞楠的臉迅速由雨轉晴,她本身也沒吃什麽虧,幾千塊錢比父親一個月收入還要多,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一筆巨款。有了這麽一筆錢,她想要的東西都可以買得起,還有什麽不滿意的呢?


    因此這傻孩子笑眯眯地從賓館出去,真的將這件事埋在心底,從來沒有跟父母提起過,繼續當做什麽事都沒發生一樣,還能笑得甜美,對著鄭陸喊哥哥。


    鄭陸因此得出了錯誤的結論:原來女人不管年紀大小,隻要有錢就沒有搞不定的。他頻繁帶著商亞楠出入賓館,後者從最一開始的抗拒恐懼,變成了隱隱的期待。因為鄭陸並不會對她做出太過分的事情,隻喜歡脫啊光啊她的衣服,對她上下其手。雖然有點難為情,但短短幾個小時,就能掙到父親一個月的工資,商亞楠還很感謝陸的大方。


    直到東窗事發,鄭陸落網,自己交代出曾經帶商亞楠去賓館開房的事實,警察找上門來,商家父母才知道自己的女兒遭遇了什麽。他們一邊氣得直哭,一邊將女兒捉住狠狠地揍了一頓。


    幾千塊錢就能買走一個女孩的尊嚴與自愛,看來窮養兒子富養女兒的話一點都沒錯。他們已經掏心掏肝地給了女兒他們所能給的一切,卻沒仔細的想一想,在他們眼中的一切,在女兒的眼中是如此寒酸與窘困,以至於零花錢都需要讓她用身體去交換。


    難過之後,事情到底要怎麽處理?夫妻兩個受教育程度不高,直覺地認為這樣的醜事不能公之於眾。他們的女兒還小,做錯了事他們可以教,如果讓親戚朋友,同事同學都知道了商亞楠身上曾經發生過的事,她這輩子都得抬不起頭來。


    尤其是同學們,小孩子有的時候是很殘忍的,因為無知,他們能做出很多大人做不出來的無畏舉動,比如用極惡毒的言語去攻擊其他的小朋友。便是鄭陸沒有對商亞楠真正做過什麽,謠言也能傳得滿天飛,其他人會永遠戴著有色眼鏡看她。


    女兒剛剛才十歲,她的人生道路還很長,如果因為這麽一點小小的意外,讓她為此背負上沉重的十字架,對她的未來發展隻有壞處。


    思來想去,他們決定打落牙齒和血吞,一口咬定什麽事情都沒發生,是鄭陸記錯了。前來負責錄口供的警察很鬱悶,第一次見著受害者拚盡全力得為犯罪嫌疑人脫罪,就好像他們警察上門來錄口供才是真的要害他們女兒一樣。


    但受害者家屬不配合,警察是沒有權利越過父母,直接找未成年孩子問話的。幾次三番做工作無效之後,他們也隻能放棄。事後鄭建武積極賠償,一筆巨款送出,商家一家三口,嘴閉得比蚌殼還嚴。


    第二個受害者江心雅則沒有商亞楠的幸運。因為年紀偏小,她壓根不明白被男子脫啊光衣服意味著什麽。雖然在鄭陸觸碰她極隱私的部位時,她還記得母親跟她說過,凡是小內內遮住的地方,所有的男人都不可以碰,連爸爸都不可以,曾經出言阻止過鄭陸的進一步行動,但顯然,她沒有把母親的話真正放在心上,沒有用實際行動拚命掙紮反抗,反而香甜地吃著鄭陸買給她的雪糕,就任由這個大哥哥隨意施為了。


    自己家的門口,自己家的小區,是很多家長認為可以放心讓孩子隨意奔跑玩耍的場所,江心雅的父母也不例外。出事當天是個周六,江媽媽午睡未醒,江心雅就精力十足地撲到媽媽的床上,想要媽媽帶她出去玩。


    正夢會周公夢的爽的江媽媽自然不願意起床,這大冷的天兒,屋裏屋外溫度都差不多,伸手出去都嫌受罪。反正自家孩子已經六歲了,知道絕對不會往小區外頭隨意亂跑,她就放心地揮揮手,讓江心雅自己出去,別跑太遠,玩夠了就回來,她則安心地翻個身,繼續補眠。


    等到了做晚飯的時間,她正在廚房忙碌,發現女兒回來了,一言不發低著頭過來抱著她一隻腿,怎麽問都不說話,眼圈還有些微微發紅,身上的衣服也比她出門時淩亂得多。小區裏有幾個年紀比自家女兒大一兩歲的小男孩,很是調皮搗蛋,江媽媽心想,怕是女兒在外麵被這些小男孩給欺負了。


    真是的,一會吃完飯一定要去找他們的家長,這樣的熊孩子不好好管教,專門欺負比他們小的小女孩,以後長大了可還得了。她哄著女兒:「寶貝乖,沒事了,不要哭,有什麽委屈跟媽媽說說,媽媽一會替你去打這兩個壞哥哥好不好?」


    女兒小聲地抽泣了兩下說道:「媽媽我疼。」


    「乖寶貝,告訴媽媽哪裏疼,啊~媽媽給你揉一揉好不好呀?」


    小女孩的手放在兩腿之間,撇撇嘴:「這裏痛。」


    江媽媽皺了皺眉頭,也沒心思做飯,她拉著女兒向浴室走去,發現女兒兩隻腿不自覺地夾緊,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預感。


    女兒換下來的小內內上,一抹鮮紅的血刺傷了她的眼睛!作為過來人的她自然知道這意味著什麽。江媽媽隻覺得自己腦子嗡一下,眼前發黑,她顫抖地抓著女兒瘦小的胳膊問她:「寶貝,剛剛你跟誰在一起著?」這絕不是兩個比她大一兩歲的熊孩子能幹出來的事情。


    江媽媽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閨女才六歲,六歲!居然就被人欺負了,是誰這麽禽獸不如?


    她紅著眼眶呼吸急促,渾身發抖得在房間裏轉了兩圈,才失魂落魄地拿到了手機錢包和車鑰匙,抱著女兒下樓,準備先去醫院。


    路上又給丈夫打個電話,夫妻倆在醫院一會合,聽醫生說,女兒的身體狀況果然是她想像中那樣,這一次她幹淨利落地直接暈在了丈夫懷裏。江爸爸更是猶如一頭憤怒的獅子,手指頭握的嘎嘎作響,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


    但是受害者太小,鄭陸與她原本並不相識,甚至連見都沒見過,讓一個六歲的孩子訴說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著實難為了她,素描師耐心細緻地詢問了許久,都沒能畫出犯罪嫌疑人的畫像。


    小女孩依然懵懂無知,除了會偶爾說兩聲有點痛,說大哥哥拿手指頭戳她,戳得她流血了好痛之外,還根本不明白在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麽。夫妻倆一看女兒這狀況,除了抱頭痛哭,沒有絲毫辦法能為女兒討回公道。直到鄭陸落網,才扛不住審訊自己交代出來。


    這第三個倒黴蛋就是張小英了。


    再一再二成功逃脫之後,他的犯罪程度逐漸升級,膽子也更大了。因為與張小瑩熟識,將這個孩子從家裏帶走根本沒費吹灰之力。這也是他真正意義上第一個性啊侵啊犯的孩子。


    不過可惜,侵犯的地方不對。張小英有智力缺陷,很多事情隻憑本能,她本能得不喜歡鄭陸對她動手動腳的行為,一直都有反抗,但鄭陸色心既起,又在興頭,是無論如何都想要嚐一嚐小孩子到底是什麽味道。


    他不顧張小英的掙紮,將她壓住,不管不顧地發泄,直到看到身下的孩子流了不少血,才慌了神自己逃跑。


    張小英是被路過的好心人送進醫院的,便是連見慣了生死的醫生,在看到張小英身上的傷時都忍不住紅了眼圈。


    張啟明得到消息,緊趕慢趕得趕到醫院,忍著劇烈的心痛,慢慢引導女兒,這才說出了鄭陸的名字,讓這個禽獸沒有機會再對其他的女孩子下毒手。張啟明因為陪著女兒的關係,晚到了一步,鄭陸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他隻來得及打斷了他一隻胳膊,並沒有親手結束了這孫子的狗命,彼時的張啟明將其引為平生憾事。


    人被抓住,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皆大歡喜。前文提到,(兩種罪名的本質區別在於什麽,筆者在此不敢多寫,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百度,)如果定了前者的罪名,刑期最高不超過五年,五年啊!隻用五年,就可以毀了自己女兒的一生,這口氣,張啟明無論如何得咽不下去。


    可鄭建武說得一點都沒錯,他是可以不管不顧,要求鄭陸付出慘重的代價。隻要他咬死了,說鄭陸侵犯了他的女兒,這案子還有得磨,便是鄭建武到處撒錢又如何,難道這個世界上就沒有公平正義可言了嗎?他是絕對不會向金錢和權勢屈服的。


    如此一來,自己連工作都要丟了。一貧如洗的結果,就是女兒的後續治療得不到保障。醫療服務從來不便宜,單人病房更不是他這樣一個小小的打工仔的女兒可以住得起的。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更何況還有鄭建武不斷發動金錢攻勢來符石他的決心。五十萬不夠一百萬,一百萬不夠兩百萬,鄭建武不斷加碼,張啟明的心理防線不斷潰敗,到最後五百萬,一口價,張啟明答應收了錢之後,緘口不言,什麽都不會再對警方亂說。


    鄭陸最終定了較輕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鄭建武活動活動,送他去了一個日子相對好過一些的監獄。


    三年的時間過去了。張啟明心中的恨意早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因女兒智力低下,就算她健康長大,以後自己也不會有能力掙到五百萬之巨,而他一個沒文化的打工仔,這筆錢對他來說更是一個天文數字。


    與其父女兩個苦哈哈得熬日子,不如就像現在這樣,他可以好好的將這筆錢存起來,用作女兒未來一個人生活的費用,他總是要先一步離開女兒的,不得不將她的一生都考慮進去。


    至於鄭家司機的工作,鄭建武真心誠意地出言挽留,甚至言明以後他們夫妻兩個不會再住在一起,他見到鄭陸的機會少之又少,兄弟兩個五六年的情誼,不能因為一個小兔崽子犯的錯就被一筆勾銷。鄭建武開出來的報酬優厚,對他也尊重有加,張啟明做生不如做熟,反正錢都已經收了,現在再擺出一副清高的臉來也沒意思,便繼續做著原來的工作。


    因此才有了他去監獄接鄭陸回家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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