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縣的連環殺人案便是連省廳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更何況地理位置上極接近的街道派出所,從小王他們所的位置出發,沿著派出所大門口一直往前走,走到最大最寬的一條主街上,然後右拐,再順著這條國道一直走,就能到涉水縣公安局,連彎都不帶拐的,直線距離17公裏。
小王自然意識到事情的重要性,也為自己沒有不負責任直接下班走人感到慶幸。但自然的,他沒有隻聽信吳新然的一麵之辭,畢竟這位以前可是有報假警的前科的。
他想了想,把與涉水縣七屍案有關的協查通報都找了出來,包括一年前印發的以及最近印發的,一共三份。第一份,是當初在景區後山裏挖出來的七具女屍,其上隻有六幅畫像,第四位死者雖然也在協查通報上占了一席之地,但因為顱骨損傷過度,無法復原,原本應該是她畫像的位置隻在留白處寫了說明;第二份,是前不久發現兇手改變了棄屍方式,拋屍高速後,補發的通告,這一份因為內容涉及絕密,隻在公安係統內部小範圍發布,對外時發布的另外一份,則隻有被韓夜箏及時發現的那具女屍,而且發布理由也沒寫併案,隻是簡單介紹高速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身份無從辨別,希望家屬認領,這也是為什麽一開始丘勇去認屍的時候趾高氣揚,覺得自己無比好運,沒了蘇心錦,就蘇心繡那個胸大無腦的蠢女人,他吃定了。第三份,卻是錯發出來的,發放範圍很小,在發現錯誤後很快被銷毀,流傳得圈子並不大。
因為這份協查通報上,排版時由於工作人員的一時大意,把最後一名死者蘇心錦的圖片也放上去了。這位新來的內勤並不了解一年前七屍案的真相,還以為當時發協查通報的老底中少了一張圖片,一年過去了,總不至於還認不清長相,自以為是得把手邊上唯一有長相的蘇心錦的頭像擺了上去,按時間順序排了排序,糊裏糊塗弄出這麽張怪模怪樣的協查通報來,還大大咧咧得寫上七屍案有新進展幾個字,鄰導簽字時也忙得焦頭爛額,以為這種東西怎麽寫怎麽發都已經早有模版,根本沒看內容就印製派發了。還是卞淳先無意中看到,才發現蘇心錦這一致命的錯誤!
之前他們就在案情分析會上達成共識,趁著兇手還不知道他們已經發現他的新棄屍方式,便就這一點上先採取保密措施,不向外界通報,蘇心錦的身份在查找時也便說是無名女屍需要查尋其身份,半個字都沒透露與七屍案有聯繫。要不然以兇手和狡猾程度,再換個更隱蔽的棄屍方式,他們哪裏就如此幸運得能再碰上個像韓夜箏這樣的老實人?這一次,間隔一年發現兇手仍然在不斷作案,下一次呢?還要多久?一年,兩年?甚至永遠?
所幸從這份有問題的協查通報發下去到卞淳先發現問題,不過差了僅僅四個小時,基層的聯動反應還沒有快到四個小時完成一項係統工程的地步,追回來的是大部分,僅有小部分已經發放卻沒辦法再追回來。也許兇手根本沒有看到,他們刻意要求退回時反而引起他的警覺,就得不償失了。他們無奈接受這一事實,自然出錯的內勤受到了嚴厲的批評,直接開除了事。
隻能說,吳新然新搬過去的居委會大媽還不知道召回的消息,因為各種原因沒通知到她,而她又相當敬業地真把這些通報一張張發現居民手裏,陰差陽錯之下,才讓吳新然看到了這上麵本不該出現的蘇心錦。
小王拿過來這份不合格的協查通報後,吳新然指著最後一張蘇心錦的照片說:「同誌,就是她,是她!上回、上回你們拿走的那個、那個,對對,我偷拍的照片,就是她啊,照片還在嗎?」吳新然生怕小王不信他的話,有前科擺在那,肯定特別容易讓人先入為主,可惜當初他手機裏邊的原片都被他刪除了,就是想拿出證據來也沒有。
小王想了想,上次的照片,他是有印象拿回來著,但是其實說要送去鑑定的話不過是嚇嚇吳新然,他們所裏沒有這方麵的人才,送去分局又顯得有些小題大做,可如果吳新然真是報假警,不嚇唬住他,他下次還敢這麽幹怎麽辦?自然得把話說得越嚴重越好,當然不會真的把照片拿去做鑑定,回來後他順手放哪來著?
在吳新然期待的目光中,小王翻遍了自己的辦公室,才從檔案架裏找出來這張差點被壓箱底的照片。照片中,一個瘦高的青年男子挽著個濃妝艷抹的女人,態度親密,而這個女人,可不就是跟協查通報上最後一位長像一般無二。
桑俊接到電話時,正跟秦凱幾人剛剛回到辦公室,他們還打算再討論討論這第一死者的特殊性,以及兇手改變棄屍方式的原因,是不是真的有個目擊證人曾經無意中看到什麽卻沒有跟案情聯繫起來。
就仿佛一個人正餓得快要死了,突然天上掉下來個大餡餅,簡直讓人沒辦法相信會有如此好運!他們一點頭緒都沒有,連兇手的影子都沒看到,居然就有人把他送上門來了?或者說,幾乎送上門來了?
據丘勇說,蘇心錦正是在一次出去接客時失蹤的,手機關機,洗啊浴城也找不到人。他提供的日期,與吳新然拍到戚茂帶蘇心錦回家的日期吻合,之後蘇心錦就失蹤了,吳新然聽到過戚茂家傳來不止一次電鋸的聲音,持續時間還都不算長,法醫也說兇手用來分屍的工具可能是刀鋸一類。然後又過了一天,蘇心錦被肢解的屍體莫名其妙出現在高速上。戚茂是兇手的可能性幾乎百分之百!
自然,他們一行五人再沒有回辦公室的必要,轉頭直接上了警車,奔著派出所就來,17公裏,他們拉著警笛隻開了不到10分鍾,桑俊把剛剛電話裏的內容一字不落告訴了另外四人,眾人止不住興奮。等到他們氣息不穩地進了屋,十隻眼睛餓狼似地落在吳新然身上,把後者嚇得恨不得整個人存到小王身後。
得知要立刻去抓戚茂,吳新然下意識報出了他原來的住址,小王去過一次,此時更是自告奮勇地去帶路,他們離開時,吳新然最後不放心似的,又喊了一句:「上回他們家那個女的就沒找著,那房子不大,根本藏不下個大活人,你們小心別讓他跑了!」如果讓戚茂知道是自己告的密,他要是能跑掉,還不得第一時間殺了自己出氣啊,吳新然自然是不願意自己的一條小命有人惦記的。
鑫城帝景這個鬼區全x市都出名,這麽個風景優美的宜居城市,哪個樓盤不是剛剛開始發布就能被人搶購一空,大抵中國人從古至今都有買地蓋房的情節,仿佛沒有個正兒八經的窩就心裏沒底似的,古時假但凡是發了家的,不論做著高官還是當了地主,都得在家蓋個至少三進的院子,特別有錢的,還可以一個地方蓋幾個,到得現代,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了,買地這事也不是一般老百姓幹得起的,但是買房嘛,嘿嘿,必須要下手快準狠,哪怕以後再賣出去掙個差價也是好的,總之先買了再說。所以我國很多著名的鬼城都是在地廣人稀的地方,哪聽說過人口稠密地區房子還有沒人買的,誰知道當初建房的時候是不是哪柱香沒燒對廟門。不過現在倒是能讓警方很容易控製抓捕現場,避免發生意外。
吳新然租過的那幢樓,七層現在應該隻有戚茂一個人居住,眾人到得樓下,抬頭向上張望,數了一遍又一遍,不對啊!不是說七層一戶人家住,六層八層都沒有人,隻有10幾樓才有另外幾個住戶嗎?怎麽現在七樓的燈亮著,六樓也亮著啊?
「會不會是新搬來的人家?」幾天裏搬來個人,不算奇怪吧,小王有些不確定地說。
「要不咱們還是先去物業問問?上次你們進了戚茂家,不也是沒找到那個女人嗎?如果不我們現在打草驚蛇,衝進去抓人,萬一他家裏什麽證據也沒有,咱們可就被動了,大家都知道,物證比人證可靠多了。」秦凱一慣是個老成持重的性子,雖然因著他女兒丟了,最近幾年才有些急躁,但底子還在,因此一開口便提出更穩妥的法子。
問問總歸是沒壞處的。整個小區都沒幾戶人家住,任哪個物業公司來都得賠錢,這才第一年,還是由開發商出的物業在管理,勉強有兩個人充門麵,等明年再看,怕是門衛室都得結滿蜘蛛網,畢竟賠本賺吆喝的事誰傻了才會去幹,收那點物業費都不夠給門衛開工資的。
天氣冷,又已經晚上八點多了,天已經黑透,小保安蜷縮在門衛室裏玩手機,一個小太陽開得足足的,門衛室又小,倒還挺暖和,小保安玩得正投入,冷不丁聽到有人敲門,嚇了一大跳,抬頭看到兩個穿著警服的高大男人走進來,差點脫口而出的髒話又不情不願咽了回去,換上一句幹巴巴的問候:「警察同誌,有什麽事嗎?」他們這等閑連老鼠都不光顧,這一回居然來了不少警察,剛剛他可看到了,外麵還站著四個人。
「把咱們小區常住人口登記薄拿出來我們檢查一下。」小王和桑俊一起進來的,見桑俊沒有說話的意思,他便開了口,他是片警,不想跟這位滿臉寫著好奇的小保安解釋,以免夜長夢多,直接找了個最簡單的藉口。這本是片警的工作職責之一,這小保安似乎也經歷過,沒再多問,轉身從身後的檔案箱裏抽出本挺新的登記冊來。
裏麵一共也沒幾頁,已經是包括買了房沒有過來住的所有人了。小王低下頭去尋找戚茂的名字,呆了一呆,沒有多說什麽,暗暗記下,還了冊子,招呼著眾人先往小區裏走。
他們卻是沒看錯,七樓那家是戚茂家,正下方六樓亮著燈的,卻不是什麽新搬來的住戶,是那小子在本小區挨著買了兩套房,那間屋子在戶主一欄上,也明晃晃寫著戚茂的名字。
這兩層上下挨著的樓房間不知道有沒有通道,上一次他們沒能找到戚茂帶回家的小姐,是不是就藏進了下一層樓裏?當然,小王就是嘀咕了幾句,具體裏麵什麽情況,還是抓了人之後再仔細搜查搜查吧。
他之所以自告奮勇跟著來,倒不是想貪一份功勞什麽的,隻是他想到上一次在吳新然報警時,他們要是能找著那個女人,是不是她就不用死了?是不是他們站在屋內四處走動沒發現有人時,那個女人正在樓下被綁著,連哭都哭不出聲,眼睜睜著看著一線生機消失,自己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價。他本能得覺得愧疚。
所以這一次,他一定不會再讓戚茂逃掉!一定!
兵分三路,小王和文沫負責守在樓道口,小王不是刑警,文沫體質虛弱,受過的專門訓練最少,戚茂手裏頭有至少十條人命,且挺然殘忍,還肢解屍體,抓住必然逃不了一個死字,桑俊怕他狗急跳牆,再傷了人就不好了。
剩下的桑俊和李承平上到六樓,秦凱和卞淳先去了七樓。桑俊和卞淳先都是帶著槍來的,就在他們先一步趕去派出所了解情況,得知吳新然所言不虛準備直接抓人後,他打電話回涉水縣公安局,找了隊裏其他人去找領導領槍枝,他自然也通過電話匯報了他們現在的意外發現。六隻五四很快送到了派出所,此時他們人手一隻,靜等桑俊的命令。
卞淳先先按響了七層的門鈴,一連按了四聲,才聽到回應,與此同時,六樓的燈滅了,七樓的門很快開啟,戚茂肩膀上還掛著水珠,腰間僅圍了條浴巾,連問都沒問是誰就拉開了房門。
兩支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他:「不許動,我們是警察!」
小王自然意識到事情的重要性,也為自己沒有不負責任直接下班走人感到慶幸。但自然的,他沒有隻聽信吳新然的一麵之辭,畢竟這位以前可是有報假警的前科的。
他想了想,把與涉水縣七屍案有關的協查通報都找了出來,包括一年前印發的以及最近印發的,一共三份。第一份,是當初在景區後山裏挖出來的七具女屍,其上隻有六幅畫像,第四位死者雖然也在協查通報上占了一席之地,但因為顱骨損傷過度,無法復原,原本應該是她畫像的位置隻在留白處寫了說明;第二份,是前不久發現兇手改變了棄屍方式,拋屍高速後,補發的通告,這一份因為內容涉及絕密,隻在公安係統內部小範圍發布,對外時發布的另外一份,則隻有被韓夜箏及時發現的那具女屍,而且發布理由也沒寫併案,隻是簡單介紹高速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身份無從辨別,希望家屬認領,這也是為什麽一開始丘勇去認屍的時候趾高氣揚,覺得自己無比好運,沒了蘇心錦,就蘇心繡那個胸大無腦的蠢女人,他吃定了。第三份,卻是錯發出來的,發放範圍很小,在發現錯誤後很快被銷毀,流傳得圈子並不大。
因為這份協查通報上,排版時由於工作人員的一時大意,把最後一名死者蘇心錦的圖片也放上去了。這位新來的內勤並不了解一年前七屍案的真相,還以為當時發協查通報的老底中少了一張圖片,一年過去了,總不至於還認不清長相,自以為是得把手邊上唯一有長相的蘇心錦的頭像擺了上去,按時間順序排了排序,糊裏糊塗弄出這麽張怪模怪樣的協查通報來,還大大咧咧得寫上七屍案有新進展幾個字,鄰導簽字時也忙得焦頭爛額,以為這種東西怎麽寫怎麽發都已經早有模版,根本沒看內容就印製派發了。還是卞淳先無意中看到,才發現蘇心錦這一致命的錯誤!
之前他們就在案情分析會上達成共識,趁著兇手還不知道他們已經發現他的新棄屍方式,便就這一點上先採取保密措施,不向外界通報,蘇心錦的身份在查找時也便說是無名女屍需要查尋其身份,半個字都沒透露與七屍案有聯繫。要不然以兇手和狡猾程度,再換個更隱蔽的棄屍方式,他們哪裏就如此幸運得能再碰上個像韓夜箏這樣的老實人?這一次,間隔一年發現兇手仍然在不斷作案,下一次呢?還要多久?一年,兩年?甚至永遠?
所幸從這份有問題的協查通報發下去到卞淳先發現問題,不過差了僅僅四個小時,基層的聯動反應還沒有快到四個小時完成一項係統工程的地步,追回來的是大部分,僅有小部分已經發放卻沒辦法再追回來。也許兇手根本沒有看到,他們刻意要求退回時反而引起他的警覺,就得不償失了。他們無奈接受這一事實,自然出錯的內勤受到了嚴厲的批評,直接開除了事。
隻能說,吳新然新搬過去的居委會大媽還不知道召回的消息,因為各種原因沒通知到她,而她又相當敬業地真把這些通報一張張發現居民手裏,陰差陽錯之下,才讓吳新然看到了這上麵本不該出現的蘇心錦。
小王拿過來這份不合格的協查通報後,吳新然指著最後一張蘇心錦的照片說:「同誌,就是她,是她!上回、上回你們拿走的那個、那個,對對,我偷拍的照片,就是她啊,照片還在嗎?」吳新然生怕小王不信他的話,有前科擺在那,肯定特別容易讓人先入為主,可惜當初他手機裏邊的原片都被他刪除了,就是想拿出證據來也沒有。
小王想了想,上次的照片,他是有印象拿回來著,但是其實說要送去鑑定的話不過是嚇嚇吳新然,他們所裏沒有這方麵的人才,送去分局又顯得有些小題大做,可如果吳新然真是報假警,不嚇唬住他,他下次還敢這麽幹怎麽辦?自然得把話說得越嚴重越好,當然不會真的把照片拿去做鑑定,回來後他順手放哪來著?
在吳新然期待的目光中,小王翻遍了自己的辦公室,才從檔案架裏找出來這張差點被壓箱底的照片。照片中,一個瘦高的青年男子挽著個濃妝艷抹的女人,態度親密,而這個女人,可不就是跟協查通報上最後一位長像一般無二。
桑俊接到電話時,正跟秦凱幾人剛剛回到辦公室,他們還打算再討論討論這第一死者的特殊性,以及兇手改變棄屍方式的原因,是不是真的有個目擊證人曾經無意中看到什麽卻沒有跟案情聯繫起來。
就仿佛一個人正餓得快要死了,突然天上掉下來個大餡餅,簡直讓人沒辦法相信會有如此好運!他們一點頭緒都沒有,連兇手的影子都沒看到,居然就有人把他送上門來了?或者說,幾乎送上門來了?
據丘勇說,蘇心錦正是在一次出去接客時失蹤的,手機關機,洗啊浴城也找不到人。他提供的日期,與吳新然拍到戚茂帶蘇心錦回家的日期吻合,之後蘇心錦就失蹤了,吳新然聽到過戚茂家傳來不止一次電鋸的聲音,持續時間還都不算長,法醫也說兇手用來分屍的工具可能是刀鋸一類。然後又過了一天,蘇心錦被肢解的屍體莫名其妙出現在高速上。戚茂是兇手的可能性幾乎百分之百!
自然,他們一行五人再沒有回辦公室的必要,轉頭直接上了警車,奔著派出所就來,17公裏,他們拉著警笛隻開了不到10分鍾,桑俊把剛剛電話裏的內容一字不落告訴了另外四人,眾人止不住興奮。等到他們氣息不穩地進了屋,十隻眼睛餓狼似地落在吳新然身上,把後者嚇得恨不得整個人存到小王身後。
得知要立刻去抓戚茂,吳新然下意識報出了他原來的住址,小王去過一次,此時更是自告奮勇地去帶路,他們離開時,吳新然最後不放心似的,又喊了一句:「上回他們家那個女的就沒找著,那房子不大,根本藏不下個大活人,你們小心別讓他跑了!」如果讓戚茂知道是自己告的密,他要是能跑掉,還不得第一時間殺了自己出氣啊,吳新然自然是不願意自己的一條小命有人惦記的。
鑫城帝景這個鬼區全x市都出名,這麽個風景優美的宜居城市,哪個樓盤不是剛剛開始發布就能被人搶購一空,大抵中國人從古至今都有買地蓋房的情節,仿佛沒有個正兒八經的窩就心裏沒底似的,古時假但凡是發了家的,不論做著高官還是當了地主,都得在家蓋個至少三進的院子,特別有錢的,還可以一個地方蓋幾個,到得現代,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了,買地這事也不是一般老百姓幹得起的,但是買房嘛,嘿嘿,必須要下手快準狠,哪怕以後再賣出去掙個差價也是好的,總之先買了再說。所以我國很多著名的鬼城都是在地廣人稀的地方,哪聽說過人口稠密地區房子還有沒人買的,誰知道當初建房的時候是不是哪柱香沒燒對廟門。不過現在倒是能讓警方很容易控製抓捕現場,避免發生意外。
吳新然租過的那幢樓,七層現在應該隻有戚茂一個人居住,眾人到得樓下,抬頭向上張望,數了一遍又一遍,不對啊!不是說七層一戶人家住,六層八層都沒有人,隻有10幾樓才有另外幾個住戶嗎?怎麽現在七樓的燈亮著,六樓也亮著啊?
「會不會是新搬來的人家?」幾天裏搬來個人,不算奇怪吧,小王有些不確定地說。
「要不咱們還是先去物業問問?上次你們進了戚茂家,不也是沒找到那個女人嗎?如果不我們現在打草驚蛇,衝進去抓人,萬一他家裏什麽證據也沒有,咱們可就被動了,大家都知道,物證比人證可靠多了。」秦凱一慣是個老成持重的性子,雖然因著他女兒丟了,最近幾年才有些急躁,但底子還在,因此一開口便提出更穩妥的法子。
問問總歸是沒壞處的。整個小區都沒幾戶人家住,任哪個物業公司來都得賠錢,這才第一年,還是由開發商出的物業在管理,勉強有兩個人充門麵,等明年再看,怕是門衛室都得結滿蜘蛛網,畢竟賠本賺吆喝的事誰傻了才會去幹,收那點物業費都不夠給門衛開工資的。
天氣冷,又已經晚上八點多了,天已經黑透,小保安蜷縮在門衛室裏玩手機,一個小太陽開得足足的,門衛室又小,倒還挺暖和,小保安玩得正投入,冷不丁聽到有人敲門,嚇了一大跳,抬頭看到兩個穿著警服的高大男人走進來,差點脫口而出的髒話又不情不願咽了回去,換上一句幹巴巴的問候:「警察同誌,有什麽事嗎?」他們這等閑連老鼠都不光顧,這一回居然來了不少警察,剛剛他可看到了,外麵還站著四個人。
「把咱們小區常住人口登記薄拿出來我們檢查一下。」小王和桑俊一起進來的,見桑俊沒有說話的意思,他便開了口,他是片警,不想跟這位滿臉寫著好奇的小保安解釋,以免夜長夢多,直接找了個最簡單的藉口。這本是片警的工作職責之一,這小保安似乎也經歷過,沒再多問,轉身從身後的檔案箱裏抽出本挺新的登記冊來。
裏麵一共也沒幾頁,已經是包括買了房沒有過來住的所有人了。小王低下頭去尋找戚茂的名字,呆了一呆,沒有多說什麽,暗暗記下,還了冊子,招呼著眾人先往小區裏走。
他們卻是沒看錯,七樓那家是戚茂家,正下方六樓亮著燈的,卻不是什麽新搬來的住戶,是那小子在本小區挨著買了兩套房,那間屋子在戶主一欄上,也明晃晃寫著戚茂的名字。
這兩層上下挨著的樓房間不知道有沒有通道,上一次他們沒能找到戚茂帶回家的小姐,是不是就藏進了下一層樓裏?當然,小王就是嘀咕了幾句,具體裏麵什麽情況,還是抓了人之後再仔細搜查搜查吧。
他之所以自告奮勇跟著來,倒不是想貪一份功勞什麽的,隻是他想到上一次在吳新然報警時,他們要是能找著那個女人,是不是她就不用死了?是不是他們站在屋內四處走動沒發現有人時,那個女人正在樓下被綁著,連哭都哭不出聲,眼睜睜著看著一線生機消失,自己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價。他本能得覺得愧疚。
所以這一次,他一定不會再讓戚茂逃掉!一定!
兵分三路,小王和文沫負責守在樓道口,小王不是刑警,文沫體質虛弱,受過的專門訓練最少,戚茂手裏頭有至少十條人命,且挺然殘忍,還肢解屍體,抓住必然逃不了一個死字,桑俊怕他狗急跳牆,再傷了人就不好了。
剩下的桑俊和李承平上到六樓,秦凱和卞淳先去了七樓。桑俊和卞淳先都是帶著槍來的,就在他們先一步趕去派出所了解情況,得知吳新然所言不虛準備直接抓人後,他打電話回涉水縣公安局,找了隊裏其他人去找領導領槍枝,他自然也通過電話匯報了他們現在的意外發現。六隻五四很快送到了派出所,此時他們人手一隻,靜等桑俊的命令。
卞淳先先按響了七層的門鈴,一連按了四聲,才聽到回應,與此同時,六樓的燈滅了,七樓的門很快開啟,戚茂肩膀上還掛著水珠,腰間僅圍了條浴巾,連問都沒問是誰就拉開了房門。
兩支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他:「不許動,我們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