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民警來到比馬大姐想像的要快得多。事實上自從三年多前,羅敏帶著她的病兒子到這片著名的貧民窟木板房中居住,派出所民警就已經是他們家的常客了。
她的兒子瘋得厲害,手底下還曾經有人命官司,雖然因為範思哲完全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而免於了刑事處罰,但是那個可憐新娘的家屬卻是打定了主意不願意讓範思哲好過,哪怕羅敏賠了房子,帶著兒子遷居到無人居住的貧民窟,都沒能讓憤怒的死者家屬選擇原諒,他們不甘於自己花樣年華的女兒死於非命,而兇手卻一直逍遙法外,甚至連悔過都不曾有,每天還有人好吃好喝的伺候,無憂無慮的生活,憑什麽?他們糾纏不休,多次鬧上門去,羅敏任打任罵,隻有在兒子受欺負時,無奈之下也曾經報過幾次警,因此派出所的民警自然熟門熟路。
羅敏死的太安詳,因此到場的民警自然而然認為,她要麽是自然死亡,要麽就是自殺,不會是暴力的刑事案件,然而等他們打開了正房臥室的門,盯著陣陣撲鼻惡臭,找到了範思哲的屍體後,才明白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錯得有多離譜。
拉開厚重遮光的窗簾,臥室內的情形便一覽無語,範思哲也安靜地躺在床上,髒得已經看不出本色的被子工工整整地蓋在他身上,同樣一束白玫瑰放在他枕頭邊,有些發蔫。如果不是在刺鼻的惡臭下,還有濃濃的讓人無法忽視的血腥氣,範思哲的死,幾乎也可以稱得上安詳。等民警揭開被子,清楚看到了範思哲身上幾處深可見骨的銳器傷,當即便聯繫了市局刑警隊,這是謀殺無疑了,就算羅敏終於過夠了地獄般的日子,下定決心要殺害自己的兒子,隨後自殺,也犯不著用如此暴力的手段,一碗耗子藥,安靜又祥和。至少民警認為,不會有哪一個母親能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下這樣的毒手,僅僅在他們視線範圍之內,範思哲身上的刀傷就不下十處,其中最深的一條,連腹膜都割破了,腸子猙獰地擠在一處,從傷口漏出來。
重案一組放羊式的上班方式早在兩個星期前結束,除了行蹤不明打電話不接的閔三行,其他人全員到崗,李承平帶著老婆孩子去海南玩了一圈,曬得烏黑,一派輕鬆,秦凱卻明顯消瘦不少,表情更加陰鬱,眾人誰也不敢問他到底怎麽了,怕觸他的黴頭,捅炸馬蜂窩。郭建峰又一次打電話沒有打通後,在辦公室很發了一頓脾氣,大罵閔三行是個無組織無紀律不靠譜的貨,卻還是捨不得找閔局長告狀。公安局裏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閔局長對自己這個兒子到底有多嚴厲,那真是半點錯都不能出,不然他敢回家拿皮帶將成年的兒子抽個半死,因此郭建峰隻得自顧自的生悶氣,然後派王家兄弟專門去找閔三行,不論他藏在哪個耗子洞,都必須要把他抓回來,先罵兩頓出出氣,然後再想方設法的將這件事情圓過去,別捅到閔局長跟前,省得這臭小子受皮肉之苦,作為領導他必須護犢子。
因此,接到案子後,隻有他們四個人趕去了案發現場。外地的案情毫無進展,被借調走到欒法醫歸期也變得遙遙無期了,跟來出現場的仍然是顏誌勛,另外還有鑑證科的周聿,她前段時間一直跟著重案三組在忙一起滅門慘案,剛剛空閑下來沒幾天。她瞥了一眼進來的一組眾人,沒有發現閔三行的蹤跡,明顯帶著些失望低下頭,繼續手頭的工作,她與閔三行之間到底有些什麽愛恨情仇,雖然眾人都不知道詳細內情,但要說這兩個人完全沒有關係,眾人眼睛又不瞎,自然不信,不過閔三行自己不願意說,他們這些做同事哥們兒的,也隻能選擇當沒看見,讓這一對兒不甚和諧的cp,繼續別扭糾結著。
這個兇案現場有些奇怪,似乎兇手特意花時間精心布置過。範思哲渾身上下血淋淋臭烘烘的,案發現場到處都有鮮血噴濺的痕跡,可想而知兇手和死者之間經歷了怎樣一場驚心動魄的大戰,據當地派出所民警和報案人馬大姐介紹,死者範思哲心智有障礙,雖然生得五大三粗,在與兇手交鋒時看似占盡便宜,但他智力隻相當於七八歲的孩童,僅憑一腔蠻力,再如何垂死掙紮,也不會是兇手的對手。案發現場隨處可見的噴濺血跡經過周聿的初步判斷,都與範思哲的血型可以做同一認定,至於具體是否同屬於一人,還需要帶回去做dna檢測。但就初步來判斷,兇手應該沒有受傷。現場唯一稱得上幹淨的,就是蓋在範思哲身上的那床被子,被子黑乎乎,髒兮兮,早已經看不出本色,卻隻有內側挨著範思哲身體的部位,浸潤上了鮮血,外表幹幹淨淨沒有一絲血跡。
相比範思哲死亡現場的慘烈,羅敏的死因就簡單的多,她死於機械性窒息,脖頸上有明顯的淤痕,是被兇手徒手掐死的,沒有藉助工具。翻開她緊閉的眼瞼,可以看到明顯的出血點。兩具屍體旁邊放著的與整個現場的陳舊破敗格格不入的白玫瑰,更是透著幾分詭異,這顯然是兇手的傑作。據馬大姐描述,死者生前生活窮困,朝不保夕,活著已經很是艱難,當一個人的物質需求占據了他生活中絕大部多數的時間,怕是也沒有這個閑情逸緻,拿錢買花來陶冶情操了,這顯然是兇手故意放在死者屍體旁邊的,連帶著在人死後,為他們精心梳妝,平整地放在床上,再蓋上被子,一係列看似多餘的動作,兇手都有著自己的目的性。
母子兩個窮困潦倒身無長物,因財殺人的可能第一個被排除;羅敏前夫死在監獄,兒子又是一副瘋瘋癲癲的樣子,連自理能力都沒有,她全部的時間都花在照料兒子身上,自然不會有不開眼的男人看上她,因情殺人的可能也被排除;鑑於範思哲發狂後經常暴起傷人,羅敏一家得罪人無數,警方的調查目標,自然第一時間鎖定在範思哲曾經傷害過的人身上。
雖然文沫以專業的眼光來看,認為這起案件的背後肯定不會那麽簡單,因為因仇殺人,多多少少會有些戮屍泄憤的行為,範思哲的屍體雖然千瘡百孔,但顏誌勛早就說了,他身上的傷全部都是死前造成的,大約是因為兇手沒有想到,範思哲這個智商隻有七八歲的殘障人士,體格會如此健壯,能跟他纏鬥不休,殺他的時候才頗費了一番功夫,不然他應該會像她母親一樣,死得體麵而安詳。
這絕對不會是對他們心懷仇恨的人能做得出來的,如果你恨一個人,肯定會希望他死的時候越痛苦越好,死亡以後越狼狽越好,哪裏還會有閑情逸緻為他們梳頭髮、蓋被子、擺鮮花呢?文沫直覺地認為郭建峰在羅敏的所謂仇家中是找不到真正的兇手的。
一前一後兩具屍體被緩緩地從案發現場抬出來。周圍拉起的警戒線,不遠處燈光閃爍的警車,以及進進出出穿著製服的人,都足以引起周圍人的好奇,等到屍體抬出時,幾乎達到了萬人空巷的地步,真奇怪,這裏十室九空,警方想要尋找一位目擊證人都連著敲了兩排房子無一應答的鬼地方,到底從哪裏出來這麽多人的,居然將巷子口密密麻麻地堵住了。他們倒是保存著幾絲敬畏,沒有越過警方設置的警戒線。
大約圍觀看熱鬧是中國人的天性,不管認識不認識死者的,都能聚在一起傳幾句自己剛剛聽到的小道消息:
「嘖嘖,聽說這戶人家那兒子是個殺人狂,早就有人看他不順眼要除掉他了,看來這回是真惹了什麽人,才落得個母子兩個全部喪命的下場。」
「切!你的消息不準,那兒子其實啊,是個神經病,還弱智,當初他們有房子的,就因為他們的弱智兒子惹出來的事兒,房子賣了賠錢給人家,才搬到這鳥不拉屎的地方來住,這母子倆精窮精窮的,真不知道什麽人會對他們痛下殺手,殺他們回頭再賠上自己一條命,太不值當了。」
「唉,那個女的也是命不好,聽說他兒子這個樣子,是被她老公給打出來的,原先也是挺聰明的小孩兒。她老公坐了班房,留給她這麽個瘋瘋癲癲的兒子,母子倆日子過的實在是辛苦,要我說,死了攤在別人身上不是好事,放在他們身上,可是大大的。你說人活著都不如條狗了,還有什麽活頭?早死早超生得了,祈禱下輩子又投個好胎,不缺吃不少穿有花不完的錢。」
「哎!老大哥這句話說的是,她們娘倆確實活著不容易,還不如死了!」
「對對對,……」眾人七嘴八舌的表示認同,說到最後,竟沒有一個對母子兩個慘死覺得同情,開始在案發現場笑嘻嘻地指指點點,仿佛不是圍觀兩條生命的逝去,而是去參加一場婚禮。是什麽時候死亡也變成了一件好事呢?
無論他們過著什麽樣的生活,他們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如果他們真的不想活了,自殺也許為人不齒,被某些宗教所厭棄,但到底是自己的選擇。強行被別人剝奪生命,難道還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了嗎?
文沫跟周聿回了局裏,郭建鋒則帶著李承平和秦凱去走訪與羅敏家有仇怨的人家。
在警方找上這些人,告知他們範思哲已死的消息之後,這些人無一例外,半點掩飾都沒有地表達了他們的喜悅之情。憑什麽精神病人傷人殺人都不犯法?憑什麽這樣危險的人能夠與他們生活在同一個小區,行動沒有受到任何的限製?區區賠些錢財,就換他們最親的人受傷或者死亡,他們還必須得無條件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不能有任何的異義?像範思哲這樣的人渣社會敗類浪費糧食的精神病,就應該被關進精神病院裏腐爛發黴,再沒有重見陽光的一天!他死了,實在是太好不過,省得他們自己動手了!他們希望警方記住,如果有朝一日找到了是誰下的手一定要告訴他們,他們願意寫聯名信,請求對他從輕發落,願意給兇手送一麵大大的錦旗,告訴親口告訴他他是一個英雄!不就兩條不值錢的命嗎?他們也願意出錢去擺平,可以嗎?
郭建峰等三人回到重案一組的時候,臉都要綠了,其實平心而論,他可以理解這些人心中到底有多悲憤,範思哲真的應該被關進精神病院接受強製治療,但羅敏沒有錢承擔昂貴的醫療費用,她用盡了她所有的努力,將兒子鎖在屋中,遠離人群居住,再苦再累寧可自己挨餓也絕對不斷了兒子的藥,她在她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真的已經盡力了,結果仍然如此,錯不在她身上。精神病院是盈利機構,我國對精神病人犯法之後相應的處罰沒有明確的長效機製,因此多數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都是處在家人的監管下,既是家人沉重的負擔,又是社會的安全隱患。
所以哪怕案子還要繼續查下去,他們心裏邊也已經轉變了一開始的看法,那些圍觀群眾說的對,對於有些人來說,也許死亡真的是。
有作案動機的人經過警方的細緻排查一一被排除了作案的可能,文沫又適時說出了自己的觀點:兇手為兩名死者整理儀容的行為,可能是悔過,也可能是移情作用下表現出來的愛意。兇手將屍體整理整齊,並擺放鮮花的行為,更像是種儀式,他雖然剝奪了兩個人的生命,卻盡力想給他們一個體麵的葬禮,這是不是可以說明兇手殺人並不是他的目的,他真正的目的,就像圍觀群眾猜測的那樣,是希望將死者從他們苦難的生活中出來,讓他們早登極樂,不用在塵世裏受苦受難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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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兒子瘋得厲害,手底下還曾經有人命官司,雖然因為範思哲完全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而免於了刑事處罰,但是那個可憐新娘的家屬卻是打定了主意不願意讓範思哲好過,哪怕羅敏賠了房子,帶著兒子遷居到無人居住的貧民窟,都沒能讓憤怒的死者家屬選擇原諒,他們不甘於自己花樣年華的女兒死於非命,而兇手卻一直逍遙法外,甚至連悔過都不曾有,每天還有人好吃好喝的伺候,無憂無慮的生活,憑什麽?他們糾纏不休,多次鬧上門去,羅敏任打任罵,隻有在兒子受欺負時,無奈之下也曾經報過幾次警,因此派出所的民警自然熟門熟路。
羅敏死的太安詳,因此到場的民警自然而然認為,她要麽是自然死亡,要麽就是自殺,不會是暴力的刑事案件,然而等他們打開了正房臥室的門,盯著陣陣撲鼻惡臭,找到了範思哲的屍體後,才明白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錯得有多離譜。
拉開厚重遮光的窗簾,臥室內的情形便一覽無語,範思哲也安靜地躺在床上,髒得已經看不出本色的被子工工整整地蓋在他身上,同樣一束白玫瑰放在他枕頭邊,有些發蔫。如果不是在刺鼻的惡臭下,還有濃濃的讓人無法忽視的血腥氣,範思哲的死,幾乎也可以稱得上安詳。等民警揭開被子,清楚看到了範思哲身上幾處深可見骨的銳器傷,當即便聯繫了市局刑警隊,這是謀殺無疑了,就算羅敏終於過夠了地獄般的日子,下定決心要殺害自己的兒子,隨後自殺,也犯不著用如此暴力的手段,一碗耗子藥,安靜又祥和。至少民警認為,不會有哪一個母親能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下這樣的毒手,僅僅在他們視線範圍之內,範思哲身上的刀傷就不下十處,其中最深的一條,連腹膜都割破了,腸子猙獰地擠在一處,從傷口漏出來。
重案一組放羊式的上班方式早在兩個星期前結束,除了行蹤不明打電話不接的閔三行,其他人全員到崗,李承平帶著老婆孩子去海南玩了一圈,曬得烏黑,一派輕鬆,秦凱卻明顯消瘦不少,表情更加陰鬱,眾人誰也不敢問他到底怎麽了,怕觸他的黴頭,捅炸馬蜂窩。郭建峰又一次打電話沒有打通後,在辦公室很發了一頓脾氣,大罵閔三行是個無組織無紀律不靠譜的貨,卻還是捨不得找閔局長告狀。公安局裏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閔局長對自己這個兒子到底有多嚴厲,那真是半點錯都不能出,不然他敢回家拿皮帶將成年的兒子抽個半死,因此郭建峰隻得自顧自的生悶氣,然後派王家兄弟專門去找閔三行,不論他藏在哪個耗子洞,都必須要把他抓回來,先罵兩頓出出氣,然後再想方設法的將這件事情圓過去,別捅到閔局長跟前,省得這臭小子受皮肉之苦,作為領導他必須護犢子。
因此,接到案子後,隻有他們四個人趕去了案發現場。外地的案情毫無進展,被借調走到欒法醫歸期也變得遙遙無期了,跟來出現場的仍然是顏誌勛,另外還有鑑證科的周聿,她前段時間一直跟著重案三組在忙一起滅門慘案,剛剛空閑下來沒幾天。她瞥了一眼進來的一組眾人,沒有發現閔三行的蹤跡,明顯帶著些失望低下頭,繼續手頭的工作,她與閔三行之間到底有些什麽愛恨情仇,雖然眾人都不知道詳細內情,但要說這兩個人完全沒有關係,眾人眼睛又不瞎,自然不信,不過閔三行自己不願意說,他們這些做同事哥們兒的,也隻能選擇當沒看見,讓這一對兒不甚和諧的cp,繼續別扭糾結著。
這個兇案現場有些奇怪,似乎兇手特意花時間精心布置過。範思哲渾身上下血淋淋臭烘烘的,案發現場到處都有鮮血噴濺的痕跡,可想而知兇手和死者之間經歷了怎樣一場驚心動魄的大戰,據當地派出所民警和報案人馬大姐介紹,死者範思哲心智有障礙,雖然生得五大三粗,在與兇手交鋒時看似占盡便宜,但他智力隻相當於七八歲的孩童,僅憑一腔蠻力,再如何垂死掙紮,也不會是兇手的對手。案發現場隨處可見的噴濺血跡經過周聿的初步判斷,都與範思哲的血型可以做同一認定,至於具體是否同屬於一人,還需要帶回去做dna檢測。但就初步來判斷,兇手應該沒有受傷。現場唯一稱得上幹淨的,就是蓋在範思哲身上的那床被子,被子黑乎乎,髒兮兮,早已經看不出本色,卻隻有內側挨著範思哲身體的部位,浸潤上了鮮血,外表幹幹淨淨沒有一絲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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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兩個窮困潦倒身無長物,因財殺人的可能第一個被排除;羅敏前夫死在監獄,兒子又是一副瘋瘋癲癲的樣子,連自理能力都沒有,她全部的時間都花在照料兒子身上,自然不會有不開眼的男人看上她,因情殺人的可能也被排除;鑑於範思哲發狂後經常暴起傷人,羅敏一家得罪人無數,警方的調查目標,自然第一時間鎖定在範思哲曾經傷害過的人身上。
雖然文沫以專業的眼光來看,認為這起案件的背後肯定不會那麽簡單,因為因仇殺人,多多少少會有些戮屍泄憤的行為,範思哲的屍體雖然千瘡百孔,但顏誌勛早就說了,他身上的傷全部都是死前造成的,大約是因為兇手沒有想到,範思哲這個智商隻有七八歲的殘障人士,體格會如此健壯,能跟他纏鬥不休,殺他的時候才頗費了一番功夫,不然他應該會像她母親一樣,死得體麵而安詳。
這絕對不會是對他們心懷仇恨的人能做得出來的,如果你恨一個人,肯定會希望他死的時候越痛苦越好,死亡以後越狼狽越好,哪裏還會有閑情逸緻為他們梳頭髮、蓋被子、擺鮮花呢?文沫直覺地認為郭建峰在羅敏的所謂仇家中是找不到真正的兇手的。
一前一後兩具屍體被緩緩地從案發現場抬出來。周圍拉起的警戒線,不遠處燈光閃爍的警車,以及進進出出穿著製服的人,都足以引起周圍人的好奇,等到屍體抬出時,幾乎達到了萬人空巷的地步,真奇怪,這裏十室九空,警方想要尋找一位目擊證人都連著敲了兩排房子無一應答的鬼地方,到底從哪裏出來這麽多人的,居然將巷子口密密麻麻地堵住了。他們倒是保存著幾絲敬畏,沒有越過警方設置的警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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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找上這些人,告知他們範思哲已死的消息之後,這些人無一例外,半點掩飾都沒有地表達了他們的喜悅之情。憑什麽精神病人傷人殺人都不犯法?憑什麽這樣危險的人能夠與他們生活在同一個小區,行動沒有受到任何的限製?區區賠些錢財,就換他們最親的人受傷或者死亡,他們還必須得無條件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不能有任何的異義?像範思哲這樣的人渣社會敗類浪費糧食的精神病,就應該被關進精神病院裏腐爛發黴,再沒有重見陽光的一天!他死了,實在是太好不過,省得他們自己動手了!他們希望警方記住,如果有朝一日找到了是誰下的手一定要告訴他們,他們願意寫聯名信,請求對他從輕發落,願意給兇手送一麵大大的錦旗,告訴親口告訴他他是一個英雄!不就兩條不值錢的命嗎?他們也願意出錢去擺平,可以嗎?
郭建峰等三人回到重案一組的時候,臉都要綠了,其實平心而論,他可以理解這些人心中到底有多悲憤,範思哲真的應該被關進精神病院接受強製治療,但羅敏沒有錢承擔昂貴的醫療費用,她用盡了她所有的努力,將兒子鎖在屋中,遠離人群居住,再苦再累寧可自己挨餓也絕對不斷了兒子的藥,她在她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真的已經盡力了,結果仍然如此,錯不在她身上。精神病院是盈利機構,我國對精神病人犯法之後相應的處罰沒有明確的長效機製,因此多數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都是處在家人的監管下,既是家人沉重的負擔,又是社會的安全隱患。
所以哪怕案子還要繼續查下去,他們心裏邊也已經轉變了一開始的看法,那些圍觀群眾說的對,對於有些人來說,也許死亡真的是。
有作案動機的人經過警方的細緻排查一一被排除了作案的可能,文沫又適時說出了自己的觀點:兇手為兩名死者整理儀容的行為,可能是悔過,也可能是移情作用下表現出來的愛意。兇手將屍體整理整齊,並擺放鮮花的行為,更像是種儀式,他雖然剝奪了兩個人的生命,卻盡力想給他們一個體麵的葬禮,這是不是可以說明兇手殺人並不是他的目的,他真正的目的,就像圍觀群眾猜測的那樣,是希望將死者從他們苦難的生活中出來,讓他們早登極樂,不用在塵世裏受苦受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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