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常,唐榆會先來店裏,吃了晚飯,再自己回家,因為正值晚餐高峰期,生意最好,唐老闆兩口子誰都沒時間單獨回家為女兒做飯,所以哪怕唐榆不願意也沒辦法。
今天,老闆娘一直是邊忙著手邊的事,邊不斷地在門口張望著,十分希望女兒的身影趕快出現,不知道為什麽,她隱隱有些不安。
六點半,七點,七點半,八點,一直到九點鍾,唐榆始終沒有出現,老闆娘急得都快哭了,他們打電話報了警,警察倒是很快出現,但是十三歲的女孩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跑出去跟朋友們一起玩,偶爾忘了時間也是有的,自然不可能真把個半大孩子晚歸家幾個小時的事放在心上,當個正正經經的大案子來辦,不然他們鬧得滿城風雨,孩子自己再回來可就好玩了,所以他們隻是先簡單做個筆錄,拿了幾張唐榆的照片,派個人去學校走個過場,其他人回了派出所。
沒承想,這過場還真走出問題來了:唐榆的班主任說,唐榆今天下午壓根沒來學校!他一直試圖跟唐家聯繫,打電話卻始終沒人接,畢竟是初中了,算不得小孩子,偶爾曠課,他盡到義務,實聯繫不上也沒辦法,下午他也有課,自然不可能追到唐榆家去找人,還想著等明天唐榆來了批評批評她不聲不響就曠課的行為,哪想到晚上警察就上門了。
唐榆平時很乖,文文靜靜的小姑娘,沒做過什麽出格的事,曠課、晚歸這麽久更是從來沒有過的事,老闆娘忍不住哭出聲來,就連一開始不大重視的警察也覺得這小女孩失蹤得有些蹊蹺,立刻增派了人手過來。
可是唐榆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憑空就這麽消失不見,自踏出自家店門,音訊全無。
從小飯館到學校,滿打滿算不到兩公裏,以一個十三歲孩子的正常步行速度,最慢半個小時也肯定到了,一路都不算大道,兩邊擺著的監控設備有些根本就是嚇唬人的,幾個能用的要麽位置不對,要麽清晰度不夠,都沒能看到唐榆的身影。警方盯著路線兩邊的商店、住宅,幾乎是地毯般排查過去,沒有任何人注意過唐榆是否從自家門前走過,也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路沒路過,哪個正常人會關注。
上學的路程中沒有發現,警方逐漸擴大排查範圍,均沒有發現,幾個大路口,高清攝像頭都沒能捕捉到她的身影。對其社會關係的調查也沒有新發現,這個女孩沒有任何不妥,自己離家出走的可能性為零。
那麽剩下的可能,便都不會有太好的結果,或者被人誘拐,此時很可能已經被轉移出本市,準備賣到哪個不知名的深山老林;或者,已經被害。唐家並非大富大貴,不論誰拐走唐榆,目的應該不是為了錢,不然現在至少唐家也應該接到勒索電話,既然不是求財,那就隻能劫色了,侵犯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依法會從嚴處理,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兇手又怎麽會留下一個可以清晰指認他的活口,怎麽看,唐榆的處境都堪憂啊。
唐家夫妻兩個早已經六神無主,老闆娘更是一想到女兒可能的遭遇,就哭得快要背過氣去了。小強安安靜靜地縮在角落裏,低著頭,不出聲,看起來有些為自家老闆的女兒擔心的樣子,但隻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臉上,掛著多邪惡的笑容。
如果不是外麵時不時晃來晃去的警察,他為自己的小命擔憂,隻怕此時他早就站到老闆娘麵前,好好欣賞一下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臉,再狂笑幾聲,指著她的鼻子罵:你也有今天!不過,不急,這些還不夠,他想看她更悲慘一點,他要把這些年在她那裏受的氣連本帶利全都討回來!他小強,並不隻是誰都可以欺壓的窮打工仔,敢欺負他,就要做好承擔代價的準備!
哼,你們一個個平時高高在上的,憑什麽?
小強有些急切地想讓警察發現唐榆的屍體了。因為,他發現,哪怕看起來唐榆凶多吉少,唐老闆夫妻兩個竟然還在心懷希望。唔~有希望當然是好事,估計任是哪個當父母的在沒有親眼看到兒女的屍體之前都不會相信由他們創造的生命已經不在人世了,他們總是會懷著虛無的希望,日復一日希冀著。
他想看到他們萬念俱灰的樣子,他想看到他們的痛苦,看到他們的絕望,他想在奪走他們最重要的人的生命之後,再給他們一個最沉重的打擊,這是他們欠他的。
怎麽才能引導警方發現唐榆的屍體而自己還不被懷疑呢?小強簡單的腦袋運轉了許久都沒有找到答案,然後,老天爺仿佛開眼了一般,幫了他這個忙:有幾個住在爛尾樓不遠處的孩子,調皮搗蛋去爛尾樓裏玩捉迷藏,有個倒黴孩子好死不死地躲到了小強藏屍體的水坑邊上,頭一歪,正好對上唐榆死不瞑目的眼睛,嚇得直到家長報了案仍然沒能緩過來,估計那副畫麵要一直徘徊在他的腦海裏好多年了。
小強一點也不怕唐榆的屍體被發現,他盲目自信的來源就是那潭看不出本色的水,水能破壞證據,嘿嘿,唐榆可是結結實實被泡了好幾天了,如果不是水坑太小,腦袋實在按不進去,她漂亮的臉也會跟身體的其它部位一樣,腫脹得親媽都認不出來,還有什麽證據可言。
果然,如他所願,唐老闆沒攔住瘋了似的突然力大無窮的老婆,讓她在眾多警察中間都能鑽出個空子,撲到剛剛被拖上來的女兒身上,抱著惡臭的屍體嚎啕大哭,那真是聞者傷心見者落淚,在場的警察都沉默了一會,為著失去孩子的母親悲傷,然後才忙不迭得拉開她,不能讓她再繼續破壞證據了,不然還怎麽抓兇手。
當然,沉浸在悲傷中的不包括小強,他兩眼放光地盯著這令他興奮的一幕幕,嘴角的笑容想掩飾都掩飾不住,他太過得意忘形,以至於被個老警察將他喜形於色的樣子收入眼底,開始注意起一直並不起眼的他。
今天,老闆娘一直是邊忙著手邊的事,邊不斷地在門口張望著,十分希望女兒的身影趕快出現,不知道為什麽,她隱隱有些不安。
六點半,七點,七點半,八點,一直到九點鍾,唐榆始終沒有出現,老闆娘急得都快哭了,他們打電話報了警,警察倒是很快出現,但是十三歲的女孩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跑出去跟朋友們一起玩,偶爾忘了時間也是有的,自然不可能真把個半大孩子晚歸家幾個小時的事放在心上,當個正正經經的大案子來辦,不然他們鬧得滿城風雨,孩子自己再回來可就好玩了,所以他們隻是先簡單做個筆錄,拿了幾張唐榆的照片,派個人去學校走個過場,其他人回了派出所。
沒承想,這過場還真走出問題來了:唐榆的班主任說,唐榆今天下午壓根沒來學校!他一直試圖跟唐家聯繫,打電話卻始終沒人接,畢竟是初中了,算不得小孩子,偶爾曠課,他盡到義務,實聯繫不上也沒辦法,下午他也有課,自然不可能追到唐榆家去找人,還想著等明天唐榆來了批評批評她不聲不響就曠課的行為,哪想到晚上警察就上門了。
唐榆平時很乖,文文靜靜的小姑娘,沒做過什麽出格的事,曠課、晚歸這麽久更是從來沒有過的事,老闆娘忍不住哭出聲來,就連一開始不大重視的警察也覺得這小女孩失蹤得有些蹊蹺,立刻增派了人手過來。
可是唐榆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憑空就這麽消失不見,自踏出自家店門,音訊全無。
從小飯館到學校,滿打滿算不到兩公裏,以一個十三歲孩子的正常步行速度,最慢半個小時也肯定到了,一路都不算大道,兩邊擺著的監控設備有些根本就是嚇唬人的,幾個能用的要麽位置不對,要麽清晰度不夠,都沒能看到唐榆的身影。警方盯著路線兩邊的商店、住宅,幾乎是地毯般排查過去,沒有任何人注意過唐榆是否從自家門前走過,也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路沒路過,哪個正常人會關注。
上學的路程中沒有發現,警方逐漸擴大排查範圍,均沒有發現,幾個大路口,高清攝像頭都沒能捕捉到她的身影。對其社會關係的調查也沒有新發現,這個女孩沒有任何不妥,自己離家出走的可能性為零。
那麽剩下的可能,便都不會有太好的結果,或者被人誘拐,此時很可能已經被轉移出本市,準備賣到哪個不知名的深山老林;或者,已經被害。唐家並非大富大貴,不論誰拐走唐榆,目的應該不是為了錢,不然現在至少唐家也應該接到勒索電話,既然不是求財,那就隻能劫色了,侵犯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依法會從嚴處理,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兇手又怎麽會留下一個可以清晰指認他的活口,怎麽看,唐榆的處境都堪憂啊。
唐家夫妻兩個早已經六神無主,老闆娘更是一想到女兒可能的遭遇,就哭得快要背過氣去了。小強安安靜靜地縮在角落裏,低著頭,不出聲,看起來有些為自家老闆的女兒擔心的樣子,但隻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臉上,掛著多邪惡的笑容。
如果不是外麵時不時晃來晃去的警察,他為自己的小命擔憂,隻怕此時他早就站到老闆娘麵前,好好欣賞一下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臉,再狂笑幾聲,指著她的鼻子罵:你也有今天!不過,不急,這些還不夠,他想看她更悲慘一點,他要把這些年在她那裏受的氣連本帶利全都討回來!他小強,並不隻是誰都可以欺壓的窮打工仔,敢欺負他,就要做好承擔代價的準備!
哼,你們一個個平時高高在上的,憑什麽?
小強有些急切地想讓警察發現唐榆的屍體了。因為,他發現,哪怕看起來唐榆凶多吉少,唐老闆夫妻兩個竟然還在心懷希望。唔~有希望當然是好事,估計任是哪個當父母的在沒有親眼看到兒女的屍體之前都不會相信由他們創造的生命已經不在人世了,他們總是會懷著虛無的希望,日復一日希冀著。
他想看到他們萬念俱灰的樣子,他想看到他們的痛苦,看到他們的絕望,他想在奪走他們最重要的人的生命之後,再給他們一個最沉重的打擊,這是他們欠他的。
怎麽才能引導警方發現唐榆的屍體而自己還不被懷疑呢?小強簡單的腦袋運轉了許久都沒有找到答案,然後,老天爺仿佛開眼了一般,幫了他這個忙:有幾個住在爛尾樓不遠處的孩子,調皮搗蛋去爛尾樓裏玩捉迷藏,有個倒黴孩子好死不死地躲到了小強藏屍體的水坑邊上,頭一歪,正好對上唐榆死不瞑目的眼睛,嚇得直到家長報了案仍然沒能緩過來,估計那副畫麵要一直徘徊在他的腦海裏好多年了。
小強一點也不怕唐榆的屍體被發現,他盲目自信的來源就是那潭看不出本色的水,水能破壞證據,嘿嘿,唐榆可是結結實實被泡了好幾天了,如果不是水坑太小,腦袋實在按不進去,她漂亮的臉也會跟身體的其它部位一樣,腫脹得親媽都認不出來,還有什麽證據可言。
果然,如他所願,唐老闆沒攔住瘋了似的突然力大無窮的老婆,讓她在眾多警察中間都能鑽出個空子,撲到剛剛被拖上來的女兒身上,抱著惡臭的屍體嚎啕大哭,那真是聞者傷心見者落淚,在場的警察都沉默了一會,為著失去孩子的母親悲傷,然後才忙不迭得拉開她,不能讓她再繼續破壞證據了,不然還怎麽抓兇手。
當然,沉浸在悲傷中的不包括小強,他兩眼放光地盯著這令他興奮的一幕幕,嘴角的笑容想掩飾都掩飾不住,他太過得意忘形,以至於被個老警察將他喜形於色的樣子收入眼底,開始注意起一直並不起眼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