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倫是什麽?其實說白了,不過是建立在共同生活的基礎上形成的道德觀念。從一生下來開始,大人會教導小孩子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友愛手足、姐妹和睦,自小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小孩子與父母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培養出來的自然都是親情,有著血緣的牽絆,同時也帶著與生俱來的血統禁忌。


    但如果從一開始小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感情失衡呢?如果兄弟姐妹沒有生活在一起呢?


    記得最近幾年網絡上流行著的一句話:祝天下有情人終成兄妹。雖然多數是出於調侃的目的,可是現實中這樣活生生的例子卻並不新鮮。一個人怎麽可能會愛上自己血緣上的親人呢?其實想想根本不稀奇。


    血緣天生就有幾分互相吸引的親近在裏麵,這也許是根植於人的基因中的本能。如果從小生活在一起,思想裏很清楚地意識到這個人是自己的親人,他們之間自然會產生親近的感情。親情與愛情,都是親近的感情,有血緣的是親情,沒有血緣又相互有好感的異性男女,產生愛情不是應當應份嗎?難不成還真以為某個女生說拿你當哥哥是真的把那個男人當成哥哥了?不過是不夠愛才找的藉口罷了。因此,血緣天生的親近在沒有適當倫理道理的束縛下,親情與愛情隻在一瞬間。


    至於父女、母子之間的感情,說起來要更複雜一些。正常家庭應該是什麽樣子呢?父母恩愛,又以同樣的心愛著孩子,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在這種正常家庭裏成長的孩子,也許會有其它缺點,但至少是非觀是很正的,也隻會對父母產生正常的孺慕之情。但是如果夫妻相處不好,感情破裂,不論離婚與否,勢必會對孩子產生直接影響,這時候父母的表現再過分一些,比如母親對兒子過分依賴,父親對女兒過分寵溺,都會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角色與戀人的角色產生一定程度的混淆,久而久之,子戀母,女戀父就不新鮮了。


    身邊這樣的例子還真是不少。就在文沫家的小區裏,大約隔著一棟樓的一戶人家,前兩個月就鬧出件大醜事,彼時文沫剛剛回家休養,因腿腳不便整日需要臥床靜養,閑得無聊,程功把這事當個樂子說給她聽。


    那戶人家姓覃,兩口子現年不到四十,膝下隻有個十四五歲的女兒。他們算是典型的包辦婚姻,彼此之間的感情早在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被難以調和的脾氣各種磨沒,活生生是對怨偶,覃嫂子脾氣暴躁,加上與丈夫的關係不好,看自己親生的活脫脫丈夫影子的女兒也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女兒很是怕她,反倒是覃家先生愛女如命,真真捧在手心裏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也許覃家先生對女兒真是滿滿慈父心,但是女兒成天麵對著這麽個要星星都恨不得給摘下來,好得不得了的父親,加上那麽個恨不得從來沒生過她的母親,到得十二三歲長成大姑娘懂得些男女之事後,一顆芳心就全係在了父親身上,而且超出了一般女兒在擇偶上傾向於選擇跟父親性格相似的天然依戀,毫不掩飾地在家裏邊開始有意無意將自己母親視為情敵。


    最終,小姑娘坐在自家10樓的陽台上,揚言如果母親不從這個家裏滾蛋,她就立刻跳下去血濺當場,父親這時才知道,自己的女兒竟存了這般不可告人的心思,但卻悔之晚矣,隻能含淚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將女兒送去寄宿學校,哪怕女兒哭著喊著鬧自殺也遠走他鄉,音訊全無,隻求時間能撫平女兒不該有的錯戀。


    所以,從以上極端個例可以知曉,母子**的事,這麽大個國家必不會少,隻是多數都是人家隱私,很難露出來罷了,畢竟誰也沒那閑工夫天天盯著別人家臥室裏發生的事,哪怕嘴碎如周奶奶,亦是知道輕重的。


    「照這麽看,楚辭就很有殺人動機了。」閔三行摸了摸胳膊,試圖平復腦海中因周奶奶的話而引起的變態聯想。不過真的會是楚辭嗎?看似文文弱弱的女孩子。人不可貌相吧。


    「準確得說,應該是楚辭和喬之洲兩個人,都有殺人動機。」文沫糾正道,順便站起身來,她需要知道,楚辭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兩人又專程回去楚辭的單位,問清楚案發當天,楚辭是下午兩點就請假離開公司的。


    從楚辭的單位到望江別苑,坐公交車的話兩個小時差不多能到,而法醫推定羅玉珠的死亡時間,也正好是下午四五點鍾。楚辭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但是為什麽報案人會是喬之洲呢?如果楚辭真的殺了他的母親,他會如此維護她?畢竟喬楚兩人滿打滿算才結婚半年,半年的感情,能抵得過母子倆相依相扶近二十年?


    畢竟手頭掌握的線索還不多,不能就如此簡單地下結論,兩人隨便吃點東西,就回了局裏。


    王家兄弟早已經回來,李承平卻是直到下午三點多才匆匆趕回。


    重案一組辦公室裏,眾人分別坐好,開始匯總手頭的資料:


    李承平率先發言:「對羅玉珠社會關係的調查沒什麽發現,自搬到望江別苑,她就有點深居簡出的意思,年紀大了不再工作,平常小區裏老年人集中活動她也不愛參加,正常的業主大會更是從不露麵,哪怕兒子有事來不了,她也隻是說尊重大會決定,從不來參會,住了七年,連隔壁的鄰居都就不上熟。我看這條線沒戲,就想著去喬之洲前兩任老婆那碰碰運氣。」


    「兩位前任對喬之洲似乎都有些恨意難平,對羅玉珠更不大看得起,在她們看來,跟喬之洲結婚後,與其說是他們夫妻兩個過日子,倒不如說是人家母子好得跟一個人似的,做妻子的一直都是外人,融不進去。第一任妻子與喬之洲共同生活了兩年離的婚,第二任一年半,聽她們講,都是因為羅玉珠實在是太過幹涉兒子兒媳的夫妻生活,甚至有事沒事就會半夜叫兒子去陪她。實在是覺得這樣的母子不太正常才怒而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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