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發,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妝台前麵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遏,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決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係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采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禦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隻穿著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


    「你沒事吧?」我扶起他。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


    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麽尺碼的鞋?」一天采訪時我問他。


    「七號。你為什麽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


    「沒什麽。」我說。


    第二天,我在出發去采訪前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裏?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


    「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


    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


    「你……你用不著這麽客氣,多少錢?」他靦腆地問我。


    「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我催促他。


    他脫下腳上那雙球鞋,我看到他的腳踝已長滿凍瘡。


    「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苦來忘記失戀的苦。」我對他說。


    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桶,沒有理我。


    我看見他穿著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裏覺得很滿足。


    在英國的最後一天,不用采訪,我們去遊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


    「為什麽?」他問我。


    「沒什麽。」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我不想看見你這麽沮喪嘛!」


    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跟我說:「給你的。」


    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你什麽時候買的?」


    「你別理!」他一臉得色。


    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


    「好看。」他望著我說。


    我們手牽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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