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與男人同居,一朝情變,女人被“勸諭”離開或自行引退,該帶走甚麽呢?不帶走一片雲彩,固然瀟灑,但是同居的日子愈久,身外物愈多,總不能一一舍棄。曾經見過一個女人,在分手後的某一天,趁著男人不在家裏,召來一輛貨車,把屬於自己的財物憤然搬走。


    她的財物包括熨衫板、垃圾筒、煮食爐、真空褒、平底鑊、餐桌、電視機、浴簾和放在門口的一張地毯,這些都是同居之後她買回來的。男人回到家裏,差點以為賊人光顧。


    拿走自己買的東西,也許隻是要泄心頭之憤,但是連垃圾筒也不放過,未免小家子氣。


    分手就是一出戲的結局,這一幕,怎可以輕率?


    甚麽該帶走,怎麽不該帶走,正是失戀女人表現智慧和風度的時候。


    家居和家庭用品,不宜帶走,兩人合資買的東西,未經同意,也不應該帶走。


    衣服不必統統帶走,尤其是他送的那些。但是內衣褲、褻衣、腰封、矯型內衣之類,千萬要與一件不留。內衣褲關乎女人的尊嚴,怎可留下?衛生巾、衛生棉條,當然也要帶走,難道留給他用?況且把衛生巾留在一個已經不愛你的男人家裏,太沒儀態。


    至於他送給你的手表,留在餐桌上好了,他說過永遠愛你,時間可以證明,今天他違背承諾,就把手表還給他吧。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不如你送我一場春雨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張小嫻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張小嫻並收藏不如你送我一場春雨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