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而還沒有做的事
國內的一群中學生來訪問我,他們問我說:
“你有什麽是特別想做的,但是還沒有做?”
我很想去歐洲一個小島過一個悠長的假期,也許三十天,也許三個月,租一幢位於海邊的房子,在附近找一個很會做菜的廚娘,負責做飯。我每天隻是吃和睡,什麽也不做,懶懶散散地過日子。
過這種日子,還要有一個旅伴負責安排行程,負責看地圖,陪我到處去玩,陪我吃飯,陪我看日落,陪我瘋,和我一起無聊,也和我一起靜靜地看書。
那樣的時光多美好。但是為什麽還沒有做呢%我自己也沒法回答。也許是有很多工作放不下吧。
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一個朋友告訴我,當他在遠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假時,他跟自己說,回去之後,不會再那麽忙忙碌碌了,要過些悠閑日子。可是,當他回來之後,他又像從前一樣忙碌。
我們都知道,一些我們對自己的承諾,並不一定會做得到,我們也許不是那麽向往悠閑的生活,隻是偶然想逃跑,想相信自己是可以很瀟灑的。
這群中學生又問我:
“你心裏有秘密會告訴別人嗎?”
這也是我特別想做,但是還沒有做的事。
有些心事,就是無法說與人聽,寧願讓它埋在心裏漸漸變成酒,自己幹一杯。
心事的房子
曾經在電台主持晚間節目,每個晚上都聽到晚上都聽到不少的心事,有些記得,有些忘記了。有一次倒是很難忘,那天的題目是“我愛你”,我請來的一位嘉賓微笑著說,年少的時候,有一個男孩子對她說“我愛你!”,她哭了,不是因為感動,而是因為傷感,她很難過自己隻能有這麽一個糟糕的男孩子說“我愛你”。
我們當時都笑了。原來,不管愛情的火焰在心中燒得多多麽旺,“我愛你”這樣的心事還是不能隨便說的。
我是個不習慣說心事的人。我的心事要不寫在文章裏,要不隻跟最親愛和最信任的人說。我很幸運,有幾個願意聽我心事,聽我發牢騷和聽我說故事的人,也有讓我在電話那頭盡情大哭一場的朋友。我說心事的對象都是活生生的。不會是我的玩具熊或是我的枕頭。聽我心事的會用言語過著臂彎安慰我,而不會是隻能用身體跟我廝磨的一隻小狗。
可以說心事的對象,卻也會隨著年月改變。十七歲的時候,是這幾個。二十歲的時候,換了另外兩個人。二十四歲的時候,也許隻剩下一個。一個人的心事總是愈來愈多,能夠傾訴的對象卻隻會愈來愈少,直到有一天,人把心事統統都藏在心裏,那是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禁得起友情的考驗,也熬得過愛情的多變。然後,我們突然了悟:“心事為什麽要告訴別人呢?”
心事原來也可以沈澱。如許心事,漸漸化為傻氣的淚水,化為酒後臉上的微紅,甚至化作一種深度。試問又有哪一個有點智慧的人是沒有心事的?心事是一個人那幢雖然殘破卻舍不得放棄的房子。
夜晚的一張臉
我們白天認識的人,夜晚說不定有另外一個樣子。那個白天看來很乖、很靜,有點害羞的女同事,到了晚上一起唱k時,大家才發現她原來很能喝,一喝了酒,就會變得滔滔不絕,連作風也變得豪放,到處拉著人陪她跳貼麵舞,甚至還一臉滄桑地抽起煙來。
那個白天看起來無憂無慮,很愛笑的女同事,到了晚上跟大家一起泡酒吧時,也許會變得愁腸百結,坐在一角,一杯一杯酒灌下肚子裏,喝醉了,嘩啦嘩啦地哭起來。大家這時才知道,原來她失戀了。
那個平時很少對人說心事,好像沒什麽喜怒哀樂的女同事,到了夜晚,看著別人唱k時,也許會靜靜地告訴你她的愛情故事,而且,內容還很震撼。
那個平時在公司裏不受歡迎,大家背地裏都說她很奸的女同事,晚上在酒吧喝了幾杯馬爹利之後,也許會楚楚可憐地向你傾訴,告訴你,她其實不是大家以為的那樣,她也有她的委屈。
那個白天很少說話,看來很謙虛的男同事,一到夜晚,在酒吧喝了兩杯之後,也許會口出狂言,告訴你們,他看不起你們所有人,論聰明才智,你們沒有一個人比得上他。
那個白天一本正經,老老實實的男同事,入夜之後,三杯下肚,竟然現出一副色迷迷的樣子……
原來,生活在這個小小的都市裏,許多人都有兩張臉,白天那張臉是給別人看的,夜晚那張臉是給自己看的。一張臉笑一張臉哭。
那一段天涯路
出門旅行,我是不拍照的。
即使異國的風光多美,當時享受過就好了,何必要記下來?又何必忙著找一個好位置,反而忘了欣賞那一刻的風景?
我有些朋友卻跟我相反。他們帶著數碼相機到處去,每遊一個地方,都拍下許多照片,然後回家在整理,製成一本電子相簿,自己欣賞,又電郵給朋友欣賞。
“這些照片,你幾年之後還會拿出來再看嗎?”有一回,我問一個愛拍照的朋友。她答不上來。
“那拍來幹嘛?”我問?
“也許有一天會看的。”她回答。
我不看以前的照片。看以前的照片,隻會看到自己老了。幹嘛要發現自己老了呢?有些事情,還是不要回首的好。
“去旅行不拍照,會忘記去過哪裏,也會忘記那個地方多美的呀!”我的朋友又說。
那又何必一定要記得?
那麽容易就會忘記,隻證明了那趟旅行和那片風景並非很難忘。
不管我去過哪個地方,要記住的,自然會記住。忘了的就是不重要。
風景是風,是水,當我看到一片風景,那片風景也吹拂過我的日子,流過我的生命,它愉悅了我,我也在它那兒就下了足跡。有沒有留下憑證,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最美好的風景和最愛戀的旅伴,都陪我有過那一段天涯路。
國內的一群中學生來訪問我,他們問我說:
“你有什麽是特別想做的,但是還沒有做?”
我很想去歐洲一個小島過一個悠長的假期,也許三十天,也許三個月,租一幢位於海邊的房子,在附近找一個很會做菜的廚娘,負責做飯。我每天隻是吃和睡,什麽也不做,懶懶散散地過日子。
過這種日子,還要有一個旅伴負責安排行程,負責看地圖,陪我到處去玩,陪我吃飯,陪我看日落,陪我瘋,和我一起無聊,也和我一起靜靜地看書。
那樣的時光多美好。但是為什麽還沒有做呢%我自己也沒法回答。也許是有很多工作放不下吧。
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一個朋友告訴我,當他在遠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假時,他跟自己說,回去之後,不會再那麽忙忙碌碌了,要過些悠閑日子。可是,當他回來之後,他又像從前一樣忙碌。
我們都知道,一些我們對自己的承諾,並不一定會做得到,我們也許不是那麽向往悠閑的生活,隻是偶然想逃跑,想相信自己是可以很瀟灑的。
這群中學生又問我:
“你心裏有秘密會告訴別人嗎?”
這也是我特別想做,但是還沒有做的事。
有些心事,就是無法說與人聽,寧願讓它埋在心裏漸漸變成酒,自己幹一杯。
心事的房子
曾經在電台主持晚間節目,每個晚上都聽到晚上都聽到不少的心事,有些記得,有些忘記了。有一次倒是很難忘,那天的題目是“我愛你”,我請來的一位嘉賓微笑著說,年少的時候,有一個男孩子對她說“我愛你!”,她哭了,不是因為感動,而是因為傷感,她很難過自己隻能有這麽一個糟糕的男孩子說“我愛你”。
我們當時都笑了。原來,不管愛情的火焰在心中燒得多多麽旺,“我愛你”這樣的心事還是不能隨便說的。
我是個不習慣說心事的人。我的心事要不寫在文章裏,要不隻跟最親愛和最信任的人說。我很幸運,有幾個願意聽我心事,聽我發牢騷和聽我說故事的人,也有讓我在電話那頭盡情大哭一場的朋友。我說心事的對象都是活生生的。不會是我的玩具熊或是我的枕頭。聽我心事的會用言語過著臂彎安慰我,而不會是隻能用身體跟我廝磨的一隻小狗。
可以說心事的對象,卻也會隨著年月改變。十七歲的時候,是這幾個。二十歲的時候,換了另外兩個人。二十四歲的時候,也許隻剩下一個。一個人的心事總是愈來愈多,能夠傾訴的對象卻隻會愈來愈少,直到有一天,人把心事統統都藏在心裏,那是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禁得起友情的考驗,也熬得過愛情的多變。然後,我們突然了悟:“心事為什麽要告訴別人呢?”
心事原來也可以沈澱。如許心事,漸漸化為傻氣的淚水,化為酒後臉上的微紅,甚至化作一種深度。試問又有哪一個有點智慧的人是沒有心事的?心事是一個人那幢雖然殘破卻舍不得放棄的房子。
夜晚的一張臉
我們白天認識的人,夜晚說不定有另外一個樣子。那個白天看來很乖、很靜,有點害羞的女同事,到了晚上一起唱k時,大家才發現她原來很能喝,一喝了酒,就會變得滔滔不絕,連作風也變得豪放,到處拉著人陪她跳貼麵舞,甚至還一臉滄桑地抽起煙來。
那個白天看起來無憂無慮,很愛笑的女同事,到了晚上跟大家一起泡酒吧時,也許會變得愁腸百結,坐在一角,一杯一杯酒灌下肚子裏,喝醉了,嘩啦嘩啦地哭起來。大家這時才知道,原來她失戀了。
那個平時很少對人說心事,好像沒什麽喜怒哀樂的女同事,到了夜晚,看著別人唱k時,也許會靜靜地告訴你她的愛情故事,而且,內容還很震撼。
那個平時在公司裏不受歡迎,大家背地裏都說她很奸的女同事,晚上在酒吧喝了幾杯馬爹利之後,也許會楚楚可憐地向你傾訴,告訴你,她其實不是大家以為的那樣,她也有她的委屈。
那個白天很少說話,看來很謙虛的男同事,一到夜晚,在酒吧喝了兩杯之後,也許會口出狂言,告訴你們,他看不起你們所有人,論聰明才智,你們沒有一個人比得上他。
那個白天一本正經,老老實實的男同事,入夜之後,三杯下肚,竟然現出一副色迷迷的樣子……
原來,生活在這個小小的都市裏,許多人都有兩張臉,白天那張臉是給別人看的,夜晚那張臉是給自己看的。一張臉笑一張臉哭。
那一段天涯路
出門旅行,我是不拍照的。
即使異國的風光多美,當時享受過就好了,何必要記下來?又何必忙著找一個好位置,反而忘了欣賞那一刻的風景?
我有些朋友卻跟我相反。他們帶著數碼相機到處去,每遊一個地方,都拍下許多照片,然後回家在整理,製成一本電子相簿,自己欣賞,又電郵給朋友欣賞。
“這些照片,你幾年之後還會拿出來再看嗎?”有一回,我問一個愛拍照的朋友。她答不上來。
“那拍來幹嘛?”我問?
“也許有一天會看的。”她回答。
我不看以前的照片。看以前的照片,隻會看到自己老了。幹嘛要發現自己老了呢?有些事情,還是不要回首的好。
“去旅行不拍照,會忘記去過哪裏,也會忘記那個地方多美的呀!”我的朋友又說。
那又何必一定要記得?
那麽容易就會忘記,隻證明了那趟旅行和那片風景並非很難忘。
不管我去過哪個地方,要記住的,自然會記住。忘了的就是不重要。
風景是風,是水,當我看到一片風景,那片風景也吹拂過我的日子,流過我的生命,它愉悅了我,我也在它那兒就下了足跡。有沒有留下憑證,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最美好的風景和最愛戀的旅伴,都陪我有過那一段天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