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
常常有讀者問我記不記得所有我寫過的故事。怎麽說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記得,有些我沒記得那麽鮮活了。
人老了,記憶也會隨之老去,驀然回首,你也許會惆悵又迷糊地問自己:「我是那樣愛過一個人嗎?」,然後你知道,那樣癡心的愛,再也不複還了。
感情有時是依靠著回憶來滋養的。記得當初那麽幸福甜蜜,愛得那樣死去活來,所以才會拖延著一段已經不再幸福的關係,騙自己說:「會變好的。」隻是,回憶也有耗盡的一天。就像《再見野鼬鼠》故事裏的邱歡兒,愛著青梅竹馬的區曉覺,不願意承認他已經變了,已經不再愛她了。
愛著一個不愛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飲毒酒,也得為一個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話,那壺酒雖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卻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壺酒便是劣酒,隻有笨蛋才會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個人要卑微到什麽程度才終於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盡多少回憶才會發現手上已經沒剩多少回憶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麽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憶才肯放手?
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儼然是熟土舊地,宛若故鄉的一片山河,浩瀚塵世,普天之下,你隻曉得這個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經成了荒蕪。直到一天,終於死心了,幽幽地轉過身去,才發現背後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於是,所有的卑微都終結了,即使那壺酒是甜的,以後也不見得會為任何人含笑飲毒酒。我們從來就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麽深情。
早失戀早好
突然發現,失戀好像是離我很遠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戀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戀,可以趁著還有大把青春的時候再戀愛;或者不停的再失戀。直到一天,當你有些年紀了,失不起戀了,隻有戀或不戀,已經無所謂失戀。
失戀、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須選擇其中一樣,你會怎麽選?挺難選的吧?也許,你終歸還是會選擇失戀。失戀原來並不是最壞的啊!
當然了,早失戀不一定能夠再找到新的戀愛,失戀後,也許一直遇不上喜歡的。假如真的是這樣,也還是早失戀的早好,難道四十歲才初戀,然後四十五歲失戀嗎?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戀?可以是可以,不戀愛就可以不失戀。
每一次戀愛,也有一半機會成功,一半機會失敗。我是個悲觀的人,總覺得是失敗的那一半機會比較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夠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過戀了,吃過苦了,遇到另一個人,終於明白緣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會像從前那樣浪擲青春,也終於知道怎樣去遷就和包容一個愛你的人。那麽,失戀的機會也就相對少一些。
假如終歸還是孤單一個人,那也不算是失戀,那隻是人生。如此而已。
再見也無言
y與女人有一段十年的苦戀,那時,他已婚,她未婚,她無名無分地跟他在一起。他不能離婚,他妻子兒女需要他。為了逞強,她說明不會嫁給他,叫他不用離婚。
“你不會是一個好丈夫。”她對y說。
y的妻子開始懷疑他們,女人為了繼續跟y在一起,毅然嫁給了一個男人。
他們一個背著丈夫,一個背著太太,繼續來往。年深日久,女人漸漸愛上了她本來不愛的丈夫,為了離開y,她毅然與丈夫移民到外國。
女人移民以後,生了兩個孩子,過著平靜的生活。y在失去她之後,才發現最愛的是她,但他不敢叫她回來,他付不起這個責任。
這一年,y到國外出差,會在她住的那個城市轉機,他約了她在機場見麵。隻有一個鍾頭的時間,她帶著兩個孩子匆匆來到機場餐廳跟他見麵,兩個人相對,千語萬言無從說起,今生今世,已經不可能再一起生活了。
我問他:“最後一次見麵是浪漫還是傷感?”
y吃吃地苦笑:“我和她見麵的一個小時裏,有四十五分鍾,她是忙著喂兩個小孩吃東西,然後就是叫他們不要四處跑?”
這就是人生吧。
舊情人與老人
長大和老去意味著什麽?是不是人在失去了一些青春之後才終於明白性格是不會徹底改變的,惟有時間與際遇會改變我們生活在世間的方式和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
譬如說,我以前總覺得不可以跟舊情人做朋友。為什麽還要做朋友啊?尤其是陰魂不散,老是像投胎不成的冤鬼般纏住你,不肯接受現實的舊情人。那些在一起時對你不好的,也沒有跟他做朋友的必要,你隻想他永遠不要過得比你好。
然而,許多年後,我漸漸明白,有些舊情人不能做朋友,另一些卻可以。有些舊情人,可以做情人,不適合做朋友;另一些舊情人,不適合做情人,卻可以做朋友。
大部分人都無法跟舊情人做朋友,隻是因為能做朋友的舊情人太稀有了,更別說做好朋友。
兩個人分手的當兒,是不可能做好朋友的。「我們以後還是朋友」這些陳腔濫調,隻是讓自己和對方覺得好過些,當真的話,隻會換來失望。然而,傷痛過後,有緣再見,餘音未盡,你會發現,你跟這個人說不定可以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也許,你們前世已經做夠了一對幸福的戀人,早就把今生再廝守的緣份透支;留給這一世的緣份,不多不少,僅僅夠你們做一對曾經相愛的好朋友。
戀愛往往使一個大人變回小孩子;每一次的分手,卻逼著我們學習做一個大人。有一天,當我們能夠跟曾經深愛的舊情人成為肝膽相照的好朋友,也許,我們已經是個老人了。
常常有讀者問我記不記得所有我寫過的故事。怎麽說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記得,有些我沒記得那麽鮮活了。
人老了,記憶也會隨之老去,驀然回首,你也許會惆悵又迷糊地問自己:「我是那樣愛過一個人嗎?」,然後你知道,那樣癡心的愛,再也不複還了。
感情有時是依靠著回憶來滋養的。記得當初那麽幸福甜蜜,愛得那樣死去活來,所以才會拖延著一段已經不再幸福的關係,騙自己說:「會變好的。」隻是,回憶也有耗盡的一天。就像《再見野鼬鼠》故事裏的邱歡兒,愛著青梅竹馬的區曉覺,不願意承認他已經變了,已經不再愛她了。
愛著一個不愛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飲毒酒,也得為一個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話,那壺酒雖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卻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壺酒便是劣酒,隻有笨蛋才會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個人要卑微到什麽程度才終於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盡多少回憶才會發現手上已經沒剩多少回憶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麽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憶才肯放手?
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儼然是熟土舊地,宛若故鄉的一片山河,浩瀚塵世,普天之下,你隻曉得這個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經成了荒蕪。直到一天,終於死心了,幽幽地轉過身去,才發現背後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於是,所有的卑微都終結了,即使那壺酒是甜的,以後也不見得會為任何人含笑飲毒酒。我們從來就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麽深情。
早失戀早好
突然發現,失戀好像是離我很遠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戀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戀,可以趁著還有大把青春的時候再戀愛;或者不停的再失戀。直到一天,當你有些年紀了,失不起戀了,隻有戀或不戀,已經無所謂失戀。
失戀、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須選擇其中一樣,你會怎麽選?挺難選的吧?也許,你終歸還是會選擇失戀。失戀原來並不是最壞的啊!
當然了,早失戀不一定能夠再找到新的戀愛,失戀後,也許一直遇不上喜歡的。假如真的是這樣,也還是早失戀的早好,難道四十歲才初戀,然後四十五歲失戀嗎?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戀?可以是可以,不戀愛就可以不失戀。
每一次戀愛,也有一半機會成功,一半機會失敗。我是個悲觀的人,總覺得是失敗的那一半機會比較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夠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過戀了,吃過苦了,遇到另一個人,終於明白緣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會像從前那樣浪擲青春,也終於知道怎樣去遷就和包容一個愛你的人。那麽,失戀的機會也就相對少一些。
假如終歸還是孤單一個人,那也不算是失戀,那隻是人生。如此而已。
再見也無言
y與女人有一段十年的苦戀,那時,他已婚,她未婚,她無名無分地跟他在一起。他不能離婚,他妻子兒女需要他。為了逞強,她說明不會嫁給他,叫他不用離婚。
“你不會是一個好丈夫。”她對y說。
y的妻子開始懷疑他們,女人為了繼續跟y在一起,毅然嫁給了一個男人。
他們一個背著丈夫,一個背著太太,繼續來往。年深日久,女人漸漸愛上了她本來不愛的丈夫,為了離開y,她毅然與丈夫移民到外國。
女人移民以後,生了兩個孩子,過著平靜的生活。y在失去她之後,才發現最愛的是她,但他不敢叫她回來,他付不起這個責任。
這一年,y到國外出差,會在她住的那個城市轉機,他約了她在機場見麵。隻有一個鍾頭的時間,她帶著兩個孩子匆匆來到機場餐廳跟他見麵,兩個人相對,千語萬言無從說起,今生今世,已經不可能再一起生活了。
我問他:“最後一次見麵是浪漫還是傷感?”
y吃吃地苦笑:“我和她見麵的一個小時裏,有四十五分鍾,她是忙著喂兩個小孩吃東西,然後就是叫他們不要四處跑?”
這就是人生吧。
舊情人與老人
長大和老去意味著什麽?是不是人在失去了一些青春之後才終於明白性格是不會徹底改變的,惟有時間與際遇會改變我們生活在世間的方式和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
譬如說,我以前總覺得不可以跟舊情人做朋友。為什麽還要做朋友啊?尤其是陰魂不散,老是像投胎不成的冤鬼般纏住你,不肯接受現實的舊情人。那些在一起時對你不好的,也沒有跟他做朋友的必要,你隻想他永遠不要過得比你好。
然而,許多年後,我漸漸明白,有些舊情人不能做朋友,另一些卻可以。有些舊情人,可以做情人,不適合做朋友;另一些舊情人,不適合做情人,卻可以做朋友。
大部分人都無法跟舊情人做朋友,隻是因為能做朋友的舊情人太稀有了,更別說做好朋友。
兩個人分手的當兒,是不可能做好朋友的。「我們以後還是朋友」這些陳腔濫調,隻是讓自己和對方覺得好過些,當真的話,隻會換來失望。然而,傷痛過後,有緣再見,餘音未盡,你會發現,你跟這個人說不定可以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也許,你們前世已經做夠了一對幸福的戀人,早就把今生再廝守的緣份透支;留給這一世的緣份,不多不少,僅僅夠你們做一對曾經相愛的好朋友。
戀愛往往使一個大人變回小孩子;每一次的分手,卻逼著我們學習做一個大人。有一天,當我們能夠跟曾經深愛的舊情人成為肝膽相照的好朋友,也許,我們已經是個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