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裝雖美,美在華麗的外表。(.無彈窗廣告)旗袍內秀,卻能穿出風骨。
當唐歌穿著一身鵝黃色旗袍走進來時,人們的視線落到了她胸前那一片若隱若現的仙鶴上,乍看之下,旗袍款式極其普通,就是製作旗袍的繡娘繡工了得,將一對仙鶴繡的活靈活現。細看之下才發現,原來那一對仙鶴藏在鏤空花紋下,隨著唐歌的呼吸起伏,好像要掙脫這一抹鵝黃。
若說唐歌穿這件衣服太露骨,偏她這一身旗袍除了掐腰修身,恰到好處地將少女的曲線完美展現出來,沒有多露一分不該露的地方,仙鶴欲飛的胸前,鏤空花紋層層疊疊,無法讓人窺探衣服下的美景。甚至連旗袍下擺的開口都比普通的旗袍偏低,隻是因為裙擺內側繡了一對仙鶴,隨著她走動,展翅欲飛,讓人忍不住聯想到她胸前的那抹風景。
非要用準確的詞語描述唐歌的著裝,嚴實二字最合適。但是在場眾人,沒人會將她的穿著用保守、過時來形容。哪怕她隻戴了一對紅翡耳墜,和一串同色手鏈,也沒人覺得唐公府三小姐戴不起貴重首飾。因為那一抹紅,與她旗袍上的仙鶴點睛之筆相和,恰到好處地表現了主人的別致心思。
被眾人打量的同時,唐歌也在打量在場的人。餘光掃過四周,唐歌將所有人的表情盡收眼底。這次出場很成功,哪怕之後有人驚豔全場,吸引了旁人的注意,她要被人記住的目的也達到了。[.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至少,方啟軒的目光在她入場後,就一直停在她身上,沒有移開。
不過,除方啟軒以外,還有一道目光落在唐歌身上。不同於方啟軒的驚豔與欣賞,這道目光中帶著審視。唐歌順著目光來源看過去,發現看她的人是一個西裝革履,戴眼鏡的男人。唐歌確定,原主以沒見過這個人。
收回目光,唐歌笑著與市長夫人,以及在場對她這身衣服感興趣的夫人小姐打交道。唐歌遊走於人群中,給人的感覺是既不會過分熱情,又不至於失禮。如果不是確定唐公府隻有一個三小姐,唐歌進來時門僮報的是唐歌的名字,大家會以為唐公府其實不止一個三小姐。因為唐歌給人的印象,實在不像是第一次參加宴會的新人,到像時常赴各種宴會中的老手。
方啟軒穿過人群走到唐歌身邊時,唐歌正和一群夫人小姐交流了穿衣心得。方啟軒歸國時間雖短,沒少參加各種宴會,是場中熟客。市長夫人認得方家這位喝過洋墨水的七少爺,見方啟軒目光一直落在唐歌身上,心裏哪有不明白的地方。年輕就是好,可以肆意追求美麗的人和事物。方家七少爺翩翩少年郎,唐家三小姐明媚動人,站在一起儼然一對金童玉女。
方啟軒和圍在唐歌身邊的幾位夫人小姐剛打過招呼,宴會廳裏音樂忽然響起。身邊人互相邀約,在舞池裏相擁跳舞。
方啟軒伸出一隻手,笑著邀請唐歌共舞:”美麗的小姐,不知道我是否有機會請你跳一支舞。”
唐歌將手放在方啟軒手心上,點頭微笑道:”榮幸之至。”
伴著音樂聲,兩人在舞池中起舞。唐歌本身不會跳舞,會跳舞的是原主。
”唐歌,好久不見,可還記得我這個七哥。”借著音樂聲,方啟軒湊在唐歌耳邊說道。
唐歌嫣然一笑,杏眼中水波蕩漾,圈圈漾進方啟軒心田,方啟軒隻覺得刹那間心悸不已。
”忘了誰都不會忘了七哥,隻怕七哥出國留學歸來,認識的人多了,早不記得我這個兒時的妹妹。”唐歌衝方啟軒調皮地眨了眨眼睛,好像兩人之間沒有分開多年,還像小時候一樣,可以隨意玩笑,不存在生疏與隔閡。
方啟軒大喜過望,過來之前還在擔心他離開的時間太久,唐歌與他記憶中有大的出入。畢竟上次去唐公府拜訪唐毅時,方啟軒沒有見到唐歌。
”豈敢豈敢,我上次去唐公府拜訪唐伯父,正逢你生病沒見到你。聽伯父說你平日不愛出門,我怕打攪到你,才沒有上門叨擾。就不知道我這個七哥的名字還管不管用,能不能約三妹出去看電影,散步。”
”情哥哥情妹妹見麵總有說不完的話,訴不盡的衷腸,一次不夠忙著約下次。方七少爺最近可真忙,我記得昨兒個才與李四小姐一起看的電影,今天一轉身就約上了唐三小姐。”
一個旋轉,身穿白色洋裝的許二小姐領著舞伴湊了過來。不是每個人都像市長夫人那樣看好方啟軒和唐歌。說話的許二小姐就是那個看不慣方啟軒勾搭完這個勾搭那個,就是無視她的人。
被許二小姐點出來,方啟軒也意識到他的邀約過於急切。如果唐歌當眾拒絕他,那可真的沒臉了。
”聽說七哥最近得到一個西方的新鮮玩意兒,我爹這兩天一直在念叨,就不知我能否有幸見一見。”許二小姐的酸話唐歌一點都不在意,她不是原主,不會為方啟軒的過去和現在牽動心緒。
”這個簡單,明天我帶著東西上門拜訪唐伯父,三妹就能看到。”
”我等著看七哥的寶貝。”兩人一問一答,將許二小姐排除在外,叫她十分氣悶。
一支舞結束,唐歌的目的達到,不願意繼續與方啟軒周旋,趁機到休息區休息。方啟軒就沒她那麽幸運,唐歌轉身,方啟軒就被許二小姐盯上,不得已陪許二小姐一起共舞。對方啟軒遞過來的無奈目光,唐歌一笑了之,然後該幹嘛幹嘛。遇到上來搭訕的,唐歌禮貌應對,即便是拒絕別人的請求,也不會讓人感覺尷尬。
到是在舞池中的方啟軒,無時無刻不在注意唐歌的動靜,發現總有人往唐歌麵前湊時,方啟軒很不開心。與許二小姐跳了兩支舞,方啟軒找了個借口來到唐歌身邊,仿佛在向其他人宣誓唐歌的所有權。
從宴會上離開後,方啟軒親自將唐歌送到唐公府門外,卻不上門。隻說明天帶著東西上門拜訪。
第二天一大早,曉紅激動地跑過來告訴唐歌,方啟軒來了。
當唐歌穿著一身鵝黃色旗袍走進來時,人們的視線落到了她胸前那一片若隱若現的仙鶴上,乍看之下,旗袍款式極其普通,就是製作旗袍的繡娘繡工了得,將一對仙鶴繡的活靈活現。細看之下才發現,原來那一對仙鶴藏在鏤空花紋下,隨著唐歌的呼吸起伏,好像要掙脫這一抹鵝黃。
若說唐歌穿這件衣服太露骨,偏她這一身旗袍除了掐腰修身,恰到好處地將少女的曲線完美展現出來,沒有多露一分不該露的地方,仙鶴欲飛的胸前,鏤空花紋層層疊疊,無法讓人窺探衣服下的美景。甚至連旗袍下擺的開口都比普通的旗袍偏低,隻是因為裙擺內側繡了一對仙鶴,隨著她走動,展翅欲飛,讓人忍不住聯想到她胸前的那抹風景。
非要用準確的詞語描述唐歌的著裝,嚴實二字最合適。但是在場眾人,沒人會將她的穿著用保守、過時來形容。哪怕她隻戴了一對紅翡耳墜,和一串同色手鏈,也沒人覺得唐公府三小姐戴不起貴重首飾。因為那一抹紅,與她旗袍上的仙鶴點睛之筆相和,恰到好處地表現了主人的別致心思。
被眾人打量的同時,唐歌也在打量在場的人。餘光掃過四周,唐歌將所有人的表情盡收眼底。這次出場很成功,哪怕之後有人驚豔全場,吸引了旁人的注意,她要被人記住的目的也達到了。[.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至少,方啟軒的目光在她入場後,就一直停在她身上,沒有移開。
不過,除方啟軒以外,還有一道目光落在唐歌身上。不同於方啟軒的驚豔與欣賞,這道目光中帶著審視。唐歌順著目光來源看過去,發現看她的人是一個西裝革履,戴眼鏡的男人。唐歌確定,原主以沒見過這個人。
收回目光,唐歌笑著與市長夫人,以及在場對她這身衣服感興趣的夫人小姐打交道。唐歌遊走於人群中,給人的感覺是既不會過分熱情,又不至於失禮。如果不是確定唐公府隻有一個三小姐,唐歌進來時門僮報的是唐歌的名字,大家會以為唐公府其實不止一個三小姐。因為唐歌給人的印象,實在不像是第一次參加宴會的新人,到像時常赴各種宴會中的老手。
方啟軒穿過人群走到唐歌身邊時,唐歌正和一群夫人小姐交流了穿衣心得。方啟軒歸國時間雖短,沒少參加各種宴會,是場中熟客。市長夫人認得方家這位喝過洋墨水的七少爺,見方啟軒目光一直落在唐歌身上,心裏哪有不明白的地方。年輕就是好,可以肆意追求美麗的人和事物。方家七少爺翩翩少年郎,唐家三小姐明媚動人,站在一起儼然一對金童玉女。
方啟軒和圍在唐歌身邊的幾位夫人小姐剛打過招呼,宴會廳裏音樂忽然響起。身邊人互相邀約,在舞池裏相擁跳舞。
方啟軒伸出一隻手,笑著邀請唐歌共舞:”美麗的小姐,不知道我是否有機會請你跳一支舞。”
唐歌將手放在方啟軒手心上,點頭微笑道:”榮幸之至。”
伴著音樂聲,兩人在舞池中起舞。唐歌本身不會跳舞,會跳舞的是原主。
”唐歌,好久不見,可還記得我這個七哥。”借著音樂聲,方啟軒湊在唐歌耳邊說道。
唐歌嫣然一笑,杏眼中水波蕩漾,圈圈漾進方啟軒心田,方啟軒隻覺得刹那間心悸不已。
”忘了誰都不會忘了七哥,隻怕七哥出國留學歸來,認識的人多了,早不記得我這個兒時的妹妹。”唐歌衝方啟軒調皮地眨了眨眼睛,好像兩人之間沒有分開多年,還像小時候一樣,可以隨意玩笑,不存在生疏與隔閡。
方啟軒大喜過望,過來之前還在擔心他離開的時間太久,唐歌與他記憶中有大的出入。畢竟上次去唐公府拜訪唐毅時,方啟軒沒有見到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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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七哥最近得到一個西方的新鮮玩意兒,我爹這兩天一直在念叨,就不知我能否有幸見一見。”許二小姐的酸話唐歌一點都不在意,她不是原主,不會為方啟軒的過去和現在牽動心緒。
”這個簡單,明天我帶著東西上門拜訪唐伯父,三妹就能看到。”
”我等著看七哥的寶貝。”兩人一問一答,將許二小姐排除在外,叫她十分氣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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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是在舞池中的方啟軒,無時無刻不在注意唐歌的動靜,發現總有人往唐歌麵前湊時,方啟軒很不開心。與許二小姐跳了兩支舞,方啟軒找了個借口來到唐歌身邊,仿佛在向其他人宣誓唐歌的所有權。
從宴會上離開後,方啟軒親自將唐歌送到唐公府門外,卻不上門。隻說明天帶著東西上門拜訪。
第二天一大早,曉紅激動地跑過來告訴唐歌,方啟軒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