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歌情緒波動過大,一個不小心,真昏過去了。[.超多好看小說]


    再次醒來時,大妖不見蹤影。唐歌趕忙翻看係統提供的資料,融合原主的記憶。


    原主姓唐,名歌,十六歲,高二學生。


    因為父母不在身邊,原主平時都是一個人在家,一個人上學放學。一個周末,原主與同學相約去


    ktv唱歌,晚歸的路上,遇到一隻巴掌大的白色小奶狗蜷縮在角落裏。原主一見白色的小奶狗,心裏就喜歡上了,便將小奶狗撿回家當成寵物,每日細心喂養。


    小奶狗不吃狗糧,原主吃什麽,它就要吃什麽。每天堅持洗澡,到指定的地方解決生理問題。小奶狗的聰慧讓原主驚喜,越發肯定她撿了一個寶貝回來,養起來更用心。


    在原主的精心伺候下,小奶狗漸漸長大了。半年後,原主的愛犬從被抱在懷裏的小奶狗長成了半人高的大狗。原主最開心的是每天給愛犬洗澡。白色的毛發比人類的頭發還要順滑,每次給愛犬洗完澡,原主就喜歡抱著愛犬,臉在愛犬的白毛上蹭。


    這樣平靜的生活持續了一年。有一天,原主牽著愛犬出門散步,回家的路上被人堵了。原主才發現,自己養的根本不是什麽寵物狗,而是一隻雄性大妖。


    大妖幻化出來的男人自稱炎華,白發紅眸,美中帶著妖冶,對原主有著致命的吸引力。原主年紀小,正處在懵懂的青春時光,身邊突然出現一個可以呼風喚雨,俊美得不像凡人的異性,隻一眼就讓原主淪陷。[]


    原主幻想著與炎華廝守一生,可惜世事無常。炎華既為大妖,注定雙手沾滿鮮血。不時有仇家上門尋仇,原主一個沒有半點武力值的軟妹紙,很容易被誤傷。在一次炎華與仇人的交手中,原主不幸被仇人的殺招擊中,香消玉殞。


    原主死後,心有不甘,不願投胎,因此委托係統安排人替她實現願望。


    唐歌此次的任務就是要完成大妖的馴養,讓炎華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成為她的忠犬。


    少女的美夢,就沒有不坑任務者的。融合了原主的記憶,唐歌發現,原主關於炎華的記憶都是粉紅色的。


    唐歌揉了揉腦袋,隻覺得這次任務異常棘手。天知道,自從被上司的鬥犬從小腿上咬掉一塊肉,還沒有得到應有的安撫後,唐歌就對犬科類妖有深深的心理陰影。眼前這一隻大妖不會咬她的小腿,問題是萬一大妖發現她不是原主,指不準會抽出她的靈魂給一口吞了。


    任務目標本身危險,還有外界危險時時來訪,唐歌覺得頭都大了。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怎麽和炎華相處。原主自從見過炎華的真身後,就愛上了炎華,要唐歌跟原主一樣愛著炎華,沒可能。什麽都可以作假,唯獨真感情作不了假。炎華換一個物種,唐歌的真心喜愛或許能多幾分,偏偏炎華是她恐懼的犬科類。


    這真是一個攻克難度大於天的巨型關卡!


    唐歌埋頭苦惱的時候,門鎖被擰動,啪嗒一聲響,房門被打開。一隻白色的大狗推門而入,走到唐歌身邊,前肢搭在床上,頭湊近唐歌嗅了嗅。唐歌一抖,懼意止不住地往上湧。緊接著,一隻柔軟的爪子搭在她的胳膊上。如果不是數次任務曆練下來,唐歌差點就露陷了。


    “身體沒怎麽樣,你在怕什麽。”


    一張放大的狗臉幾乎貼著唐歌的麵,呼吸間有熱流從唐歌麵上掃過,讓她心跳加快。


    “你離我遠點,我就是怕。”


    害怕不是假裝不怕就真的不怕的。炎華不是普通人,唐歌短時間在他麵前假扮原主行事,可能蒙混過關,可是要完成任務,做不到!鬥犬給唐歌留下的心裏陰影讓唐歌至今無法坦然麵對犬科類妖類,尤其這一次遇到的還是炎華這種天生大妖,唐歌實在沒辦法在短時間徹底消化掉寄存已久


    的心理陰影。


    裝不了原主的愛心滿滿,那就將自己的害怕恐懼坦然擺在炎華麵前,好在這一次原主身體受的傷足夠重,以一個人類的承受能力判斷,唐歌的反應不會讓炎華懷疑。


    現在隻能走一步算一步,之後的事等她克服了心理陰影再繼續。


    “人類就是膽小,一點點小事都能嚇成這樣。”炎華嫌棄地看了唐歌一眼,沒有發現唐歌的異樣,唐歌鬆一口氣。


    “我和你能一樣?你是大妖,我是普通人。你一個手指頭壓下來就能要了我的命,怎麽可以把我和你放在一個天平上。如果我有你的本事,遇到今天的事,也不會當成一回事。”


    說話能分散注意力,唐歌努力將炎華當成普通人。隻有這樣,才能讓她在盡快習慣大妖的存在。


    “都說了,讓你喝一口我的血。”炎華不以為然。


    “然後變得不人不妖嗎?”唐歌哼出一聲,心底的懼意仿佛隨之拔去一點兒。


    “我的血不是什麽人想喝就能喝的,要不是看你伺候我一場,我會分給你?”被唐歌噎到,炎華覺得屬於大妖的驕傲受到了質疑,很不高興。


    不過他的血脈強悍,人類喝下以後,不一定能承受得住。如果給唐歌喝他的血,至少得稀釋數倍,具體倍數炎華不知道。換言之,唐歌在喝血過程中,很有可能因為血稀釋程度不夠,承受不住而一命嗚呼。


    想到這裏,炎華又覺得,給唐歌喝血是一件麻煩事。大妖行事直來直往,看不慣的就揍,揍死了還要搶走妖丹。要不是被人封印多年,一朝衝破封印耗費了太多妖力,炎華也不會虛弱得化成小奶狗的模樣,被原主撿到。


    炎華是個恩怨分明的人,原主在炎華最虛弱的時候將他帶回家好生伺候,讓他避開仇家的追殺,炎華記在心裏。唐歌此次受傷,也是受他牽連,人類本就是螻蟻一般的存在,遇到這種事,害怕


    很正常。炎華決定不跟唐歌計較剛才的事。


    “我去給你找點藥吃,這點傷,保管你兩天就能下床。”


    炎華掉頭準備離開,唐歌突然低聲問道:“你不是很厲害的大妖嗎?為什麽總有人敢找你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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