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相見
論如何玩壞主角與作者(穿書) 作者:安否安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航海是一個極無聊的一件事,特別是做為航海的掌舵人還是一個新手.
對於航海王明質隻能算是一個新手,所有的知識不過這五年跟著村裏的人軟磨硬泡,外加自己在附近捕魚所得到的經驗。[]不過似乎因為沒有跟主角在一起,他的存在算是bug一樣的存在,這一次的王明質運氣不錯,在準備了一個月的糧食上路後,除了偶爾在漫無邊際的海中迷失過方向,無聊的自己精分三四個自己,自己跟自己聊天。
一路上王明質每每都能在快要斷糧的情況下能夠停岸采購到足夠的食物,並且在王明質沒錢的時候,偶爾還能好運的搭到一兩個同乘車,賺點飯錢加排解無聊。
轉眼三個月時間過去,由於係統曾經說過,劇情有可能發出不可預計的變化,對於李伊修現在所在的地方,王明質其實並沒多少底,但除了他書中主角十年待的地方,王明質實在也沒別的地方而去。
卡巴市,一個有著十萬人口,能力者與普通人共存的城市,也是文中主角十年所待的城市,同時也是王明質這次漫長航行的終點。
做為一個有著十萬人口的城市,漕運同樣極發達,借著偶爾搭乘的順路人的消息,在三個月零五天,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曬得越發黑的王明質繳納了自己所有的錢,終於順利靠岸。
說起來,王明質其實混得也挺差的,來到這個世界加起來十年了,他竟然一直就混在小鎮小村莊中,還是第一次來了這個世界的大城市。
所有的城市似乎都有一個特點,人多,路寬,店鋪多,卡巴市也一樣,但與王明質認知的城市卻又有些不同,更加的有異世感。
琳琅滿目的魔寵店,魔具店,小吃店,武器店...所有你想得到的店,這裏都有.
足以容納四人行的寬敞道路中,拉車的“馬”奇行異狀,有似馬卻有厚厚的毛發的,有長相似鯉魚卻有著柔軟毛發的,有著長長的翅膀拉著拉著就往天上飛的....除了沒有鋼筋鐵骨,所有的方式幾乎也都有.
身為錢包空空,穿的還是極趕不上潮流的偽土老冒王明質,摸了摸口袋,一邊興致昂然的望著眼前一切,一邊急迫的加快了腳步.
他迫切的想要找到李伊修,五年不見,他真想了,還有,他覺得李伊修有著狼牙與疾飛在,怎麽著應該混得比他好點,想來讓他躺在飽飽的吃一頓,躺在柔軟的床\上這樣的要求應該並不難滿足.
這個城市對於王明質而言是極陌生,卻又是極熟悉的.
因為是王明質那本書中第一個描寫的城市,故此當初寫的時候,王明質可是整整用了一天的時候卻規劃,描寫,雖然沒詳細到哪裏該有什麽店鋪之類,但大致的城市路線王明質卻還是有些記得.
穿過主通道,往第二個十字路口往右拐,向前走五百米,那裏有一個小型的住宅區,在第五排第三幢的房子,李伊修應該就住在那裏。<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
當然前提是李伊修並未離開這個城市。
或許是這三個月的航海好運給了王明質極大的自信,明明內心在小聲反駁,王明質行走間的步伐卻極堅定。
而事實是,王明質的運氣真當不錯。
花費了半個小時,在五年的漁夫生涯中,王明質的體能得到了極好的煆煉,麵對著眼前的最終目的地,王明質那是臉不紅氣不喘。
但再是給自己做心理建設,王明質仰頭望著眼前隻有兩層的房子,腳步終是頓住,內心生出幾分怯意。
五年不見,李伊修見到他會是如何反應?
對於五年前他的行為,李伊修應該很傷心吧?明明他曾經答應過李伊修,不離開他的。
還有如果一見麵他就對李伊修說:“李伊修,我餓死了,先給我來一頓好吃的,讓我吃飽睡好,之後慢慢說”會不會很煞風景?
可是王明質從昨天晚上開始,一點都沒吃東西,還真當餓。
--
感性不過三秒的王明質,摸著咕咕叫的肚子,一臉深沉的深呼口氣,又一次走了起來。
眼前的房子是一幢有著一個頗大院子的二進二出的房子,通體刷的淡綠的油漆,配著那蔥鬱茂盛的花草樹木,到是別有一番景致。
王明質走至房子那用著厚重的鋼筋所造的大門,正在猶豫他是該大喊呢還是大喊,就見那原本清靜寧和的院子裏閃過兩道身影,一白一黃,一高一矮,一快一慢,極有對比感,卻也顯得極默契。
而隨著王明質微微發愣間,那兩隻卻是一邊叫著,一邊打了起來。
“嗷嗷”我是一個帥魔狼,怎麽這麽帥,隻是肚子上的肉多了那麽一點點。
“嘖,狼牙,來戰,你該減肥了。”
“嗷嗷!“疾飛,你不要學人類那套,對於魔物來說,從來沒有魔物需要減肥的。
“嘖,因為從來也沒有一隻魔狼會向你那麽會吃”
”嗷嗷啊“賭上魔狼的尊嚴,戰!
朝氣蓬勃,生機昂然。
王明質摸著肚子的手緊了緊,眼眶有些不受控製的熱了起來。
狼牙,疾飛,五年不風,除了似乎更曆害強壯了些,這性子似乎一點也沒變,真是分外的親切。
“狼牙,疾飛,有客人在,別鬧了。"
清冷的,磁性的男音明明說著溫和的話語,卻聽不出絲毫情緒。
那是....
不論再是如何對自己插科打渾,在此刻僅僅隻是這麽一個聲音,卻是吸引了王明質所有的視線。
微微吹動的風吹著草木輕輕搖擺,那人身穿一身黑色的緊身長袍,全身上下隻有腰間束了一根同色的腰帶,身上沒有佩戴任何的武器,一頭黑色長發在身後束起,眉眼精致如畫,鼻梁高挺,厚薄適中的嘴唇淡淡的抿著,似乎是這五年並未怎麽曬過太陽,那原本棕色的肌膚顯得有些白皙。
五年前還是一幅戰鬥狂的模樣,五年後,當李伊修站在這裏,卻猶如一個風度偏偏,優雅至極,卻又手無縛機之力的英俊男人。
不,不是手無縛機之力,當李伊修抬起眸,淡淡的望過來,那雙漆黑如墨的眼如刀,僅僅隻是一眼,就能讓人感覺要被撕碎。
“嗷嗷”人嗎?咦,真的有人在啊。
“客人?嗬。”
狼牙有些好奇的狼嚎,疾飛帶著滿滿嘲諷的輕笑蹦至李伊修的身前,一左一右,呈守護者的姿勢,李伊修伸手修長的手指,輕輕的摸著狼牙那潔白的長毛,微微低頭,狹長的眸子不再望著王明質,低淺而磁性的聲音又一次響起:“這裏許久沒有外人來過了,不知來者是客是敵?”
淡陌至聽不清絲毫情緒。
王明質那句極將衝出口的“李伊修”瞬間又壓了回去。
李伊修他...不認識他!
對於航海王明質隻能算是一個新手,所有的知識不過這五年跟著村裏的人軟磨硬泡,外加自己在附近捕魚所得到的經驗。[]不過似乎因為沒有跟主角在一起,他的存在算是bug一樣的存在,這一次的王明質運氣不錯,在準備了一個月的糧食上路後,除了偶爾在漫無邊際的海中迷失過方向,無聊的自己精分三四個自己,自己跟自己聊天。
一路上王明質每每都能在快要斷糧的情況下能夠停岸采購到足夠的食物,並且在王明質沒錢的時候,偶爾還能好運的搭到一兩個同乘車,賺點飯錢加排解無聊。
轉眼三個月時間過去,由於係統曾經說過,劇情有可能發出不可預計的變化,對於李伊修現在所在的地方,王明質其實並沒多少底,但除了他書中主角十年待的地方,王明質實在也沒別的地方而去。
卡巴市,一個有著十萬人口,能力者與普通人共存的城市,也是文中主角十年所待的城市,同時也是王明質這次漫長航行的終點。
做為一個有著十萬人口的城市,漕運同樣極發達,借著偶爾搭乘的順路人的消息,在三個月零五天,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曬得越發黑的王明質繳納了自己所有的錢,終於順利靠岸。
說起來,王明質其實混得也挺差的,來到這個世界加起來十年了,他竟然一直就混在小鎮小村莊中,還是第一次來了這個世界的大城市。
所有的城市似乎都有一個特點,人多,路寬,店鋪多,卡巴市也一樣,但與王明質認知的城市卻又有些不同,更加的有異世感。
琳琅滿目的魔寵店,魔具店,小吃店,武器店...所有你想得到的店,這裏都有.
足以容納四人行的寬敞道路中,拉車的“馬”奇行異狀,有似馬卻有厚厚的毛發的,有長相似鯉魚卻有著柔軟毛發的,有著長長的翅膀拉著拉著就往天上飛的....除了沒有鋼筋鐵骨,所有的方式幾乎也都有.
身為錢包空空,穿的還是極趕不上潮流的偽土老冒王明質,摸了摸口袋,一邊興致昂然的望著眼前一切,一邊急迫的加快了腳步.
他迫切的想要找到李伊修,五年不見,他真想了,還有,他覺得李伊修有著狼牙與疾飛在,怎麽著應該混得比他好點,想來讓他躺在飽飽的吃一頓,躺在柔軟的床\上這樣的要求應該並不難滿足.
這個城市對於王明質而言是極陌生,卻又是極熟悉的.
因為是王明質那本書中第一個描寫的城市,故此當初寫的時候,王明質可是整整用了一天的時候卻規劃,描寫,雖然沒詳細到哪裏該有什麽店鋪之類,但大致的城市路線王明質卻還是有些記得.
穿過主通道,往第二個十字路口往右拐,向前走五百米,那裏有一個小型的住宅區,在第五排第三幢的房子,李伊修應該就住在那裏。<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
當然前提是李伊修並未離開這個城市。
或許是這三個月的航海好運給了王明質極大的自信,明明內心在小聲反駁,王明質行走間的步伐卻極堅定。
而事實是,王明質的運氣真當不錯。
花費了半個小時,在五年的漁夫生涯中,王明質的體能得到了極好的煆煉,麵對著眼前的最終目的地,王明質那是臉不紅氣不喘。
但再是給自己做心理建設,王明質仰頭望著眼前隻有兩層的房子,腳步終是頓住,內心生出幾分怯意。
五年不見,李伊修見到他會是如何反應?
對於五年前他的行為,李伊修應該很傷心吧?明明他曾經答應過李伊修,不離開他的。
還有如果一見麵他就對李伊修說:“李伊修,我餓死了,先給我來一頓好吃的,讓我吃飽睡好,之後慢慢說”會不會很煞風景?
可是王明質從昨天晚上開始,一點都沒吃東西,還真當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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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不過三秒的王明質,摸著咕咕叫的肚子,一臉深沉的深呼口氣,又一次走了起來。
眼前的房子是一幢有著一個頗大院子的二進二出的房子,通體刷的淡綠的油漆,配著那蔥鬱茂盛的花草樹木,到是別有一番景致。
王明質走至房子那用著厚重的鋼筋所造的大門,正在猶豫他是該大喊呢還是大喊,就見那原本清靜寧和的院子裏閃過兩道身影,一白一黃,一高一矮,一快一慢,極有對比感,卻也顯得極默契。
而隨著王明質微微發愣間,那兩隻卻是一邊叫著,一邊打了起來。
“嗷嗷”我是一個帥魔狼,怎麽這麽帥,隻是肚子上的肉多了那麽一點點。
“嘖,狼牙,來戰,你該減肥了。”
“嗷嗷!“疾飛,你不要學人類那套,對於魔物來說,從來沒有魔物需要減肥的。
“嘖,因為從來也沒有一隻魔狼會向你那麽會吃”
”嗷嗷啊“賭上魔狼的尊嚴,戰!
朝氣蓬勃,生機昂然。
王明質摸著肚子的手緊了緊,眼眶有些不受控製的熱了起來。
狼牙,疾飛,五年不風,除了似乎更曆害強壯了些,這性子似乎一點也沒變,真是分外的親切。
“狼牙,疾飛,有客人在,別鬧了。"
清冷的,磁性的男音明明說著溫和的話語,卻聽不出絲毫情緒。
那是....
不論再是如何對自己插科打渾,在此刻僅僅隻是這麽一個聲音,卻是吸引了王明質所有的視線。
微微吹動的風吹著草木輕輕搖擺,那人身穿一身黑色的緊身長袍,全身上下隻有腰間束了一根同色的腰帶,身上沒有佩戴任何的武器,一頭黑色長發在身後束起,眉眼精致如畫,鼻梁高挺,厚薄適中的嘴唇淡淡的抿著,似乎是這五年並未怎麽曬過太陽,那原本棕色的肌膚顯得有些白皙。
五年前還是一幅戰鬥狂的模樣,五年後,當李伊修站在這裏,卻猶如一個風度偏偏,優雅至極,卻又手無縛機之力的英俊男人。
不,不是手無縛機之力,當李伊修抬起眸,淡淡的望過來,那雙漆黑如墨的眼如刀,僅僅隻是一眼,就能讓人感覺要被撕碎。
“嗷嗷”人嗎?咦,真的有人在啊。
“客人?嗬。”
狼牙有些好奇的狼嚎,疾飛帶著滿滿嘲諷的輕笑蹦至李伊修的身前,一左一右,呈守護者的姿勢,李伊修伸手修長的手指,輕輕的摸著狼牙那潔白的長毛,微微低頭,狹長的眸子不再望著王明質,低淺而磁性的聲音又一次響起:“這裏許久沒有外人來過了,不知來者是客是敵?”
淡陌至聽不清絲毫情緒。
王明質那句極將衝出口的“李伊修”瞬間又壓了回去。
李伊修他...不認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