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醫院的時候,皮褲娜也依然陪在我身邊。


    可能是因為衛宇和凱子走了,我一個太孤單的原因吧,特別是最近發生了這麽多的事,壓在我身上,覺得有點喘不過氣,而此時此刻有了皮褲娜的陪伴,我心情好了很多。


    我不在醫院的時候,照顧照南的事蘇佩佩,這一點讓我有些驚訝,因為蘇佩佩在我心裏的印象一直不太好,現在對照南不離不棄,反而讓我有些愧疚於之前對她的那些偏見。


    照南對蘇佩佩的情感,現在又增加了很多,因為他告訴了我一個小秘密,放假前的那個晚上,他和蘇佩佩出去開房了,經曆了那事。


    照南把第一次給了蘇佩佩,他口口聲聲的對我說,他這輩子非蘇佩佩不娶,看到他這樣,我挺高興的,打心眼裏希望他幸福,希望蘇佩佩能安安穩穩的和他在一起。


    我和皮褲娜的關係近了很多,照南看到這一幕也是挺欣慰的,他希望我們四個人能成兩對情侶,以後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吃飯什麽的。


    每次他說這些話的時候,皮褲娜總是歪著頭靠著我的肩膀上,一臉幸福的表情。久而久之,我也慢慢的接受了皮褲娜的愛,因為她對我實在太好了,從一開始認識她,我就知道她脾氣不好,可現在對我百依百順的,與其說是我喜歡她,不如說是我沒有理由不喜歡她。


    我的注意力開始轉移到了她身上,慢慢的忘記了林彎彎,畢竟我倆是越走越遠。


    和皮褲娜在一起之後,我開始上課了,倒不是因為想念書,而是皮褲娜交代我了,要天天接送她回家,皮褲娜對我那麽好,我挺樂意滿足她這個要求的。


    對皮褲娜著迷有很大一方麵是因為她能滿足我那方麵的需求,真不是因為我色,而是到了年齡了,眼看身邊一個個兄弟都經曆的那事,我就特別渴望。不過皮褲娜沒給我,我也不好意思管她要,但每次放學送她回家的時候,總能占到一些便宜。


    最刺激的一次發生在她家裏,皮褲娜的父母總有事沒事的出去玩,不是旅遊就是忙些工作上的事。有一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因為她家裏沒人,我就進去陪她了。


    皮褲娜有一點挺讓我受不了的,我親她的時候,她總是發生咿咿呀呀的動靜,那小聲賊誘惑人,每次聽了之後,我下麵就起義了,手就跟著不斷在她身上來回摸,不過最大的限度就是摸摸胸而已,有一次我不小心往下麵摸去,皮褲娜就給我打開了,還差點生氣。當時她紅著臉跟我說不讓我摸她那裏,被她這麽一說我也覺得挺尷尬的,就沒再繼續下去。


    我喜歡看女人腳這個毛病,也是皮褲娜給我養成的,她那雙小腳白白嫩嫩的,每次脫了鞋,我就忍不住的看他的腳,皮褲娜這時候就會說我變態,不過卻將小腳搭在我大腿根上來回摩擦,媚眼如絲的瞅我,問我有沒有感覺。好幾次我都想撲上去幹點啥,可仔細一想,始終沒那個勇氣。


    在學校裏的日子也不是那麽枯燥,之前我在鄉中,名氣是有的,但人家都覺得我是靠小風哥混起來的,經過了剁馮明手指頭這件事,才開始有好多混子找我,說要跟我混,在他們眼中,我儼然已經成了鄉裏的大混子了。既然決定要混下去了,我琢磨著一定要有自己的班底,衛宇和凱子有那麽多兄弟了,我也不可能比他們差,找我的那些混子雖然還是學生,但性格都挺野,敢打敢拚是他們的優點,在這一點上,一點都不比外麵的混子差。


    不過收兄弟我也不是看誰都收,我想著自己一定要和別的大混子不同,跟我混的兄弟必須一個個的都講義氣,最起碼也能信得過。這麽一篩選,沒有幾個夠格的,最後跟在我身邊的兄弟,也就十個左右,跟衛宇凱子可是比不了的。這樣一來,我才算是在鄉中立了棍。


    我們那一屆,有個叫林彥的,在學校裏挺有威望的,要論爭勇鬥狠,他是第一號。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沒有什麽牛比的大哥罩著,之所以能夠混出頭來,完全是靠他自己打拚出來的。我想交他這個兄弟,可去和他搭話的時候,人家對我愛答不理的。


    班裏的兄弟告訴我,那個林彥在背後議論我,說我沒有個實力,之前是靠小風哥,現在靠上了皮褲娜。皮褲娜她哥喬玉龍是市裏大哥這件事,在整個學校裏麵,沒有學生不知道的。我現在和皮褲娜處上了對象,論起來喬玉龍也算是我哥了。林彥說我是靠女人混起來的,這一點讓我很氣憤。


    放學的當天晚上,我就帶人把林彥給堵了。


    我開門見山指著林彥質問道:“你什麽意思?背後說我算什麽本事?”


    林彥瞅著我,冷哼了一聲說道:“嘴長在我身上,你他媽的管我怎麽說了,我就當著麵說你了,你打算怎麽辦吧?”


    本來我是想讓林彥跟著我混的,可誰知道一句話沒清楚,兩夥人就要打了起來。


    林彥知道我的性格,幹什麽事必須就馬上幹,不會有半點猶豫,所以他先動了手。我們這邊的兄弟,人數不多,但每個都是我精挑細選的,打起架來,自然不會慫。


    兩夥人打了半天,不分勝負的,我和林彥單挑,我有些吃虧,挨了林彥不少的拳腳,打架不厲害這一點,讓林彥更加笑話我,不把我放在眼裏。


    我和林彥兩夥人打架那段時間在學校裏鬧得挺凶的,雙方都是年少輕狂的混子,隻要一有機會就能得幹上一架。打架的理由很簡單,就是看對方不順眼,常常隻是因為一個眼神,馬上就會點燃一場戰鬥。


    上廁所的時候,我帶兄弟偷襲了幾次林彥,但一抓住機會,林彥更快就報複了過來,兩夥人打了好幾天,互有輸贏,誰也沒吃大虧。


    鄉中初三的混子當中,還有個風雲人物,在我沒立棍之前,鄉中的三巨頭,林彥,馮明。現在馮明廢了,地位被我取代了。剩下的混子叫高百成,這個陳百成和林彥不一樣,他老爸很牛比,以前是縣裏的大混子,和老貓差不多,不過地位和名氣可比老貓強多了,社會上的人都管他爸叫高叔,提起高叔,是個混子都挺尊敬的。


    這麽說吧,高百成在鄉中,就像個太子爺一樣,有他爸罩著,他混起來是一件很輕鬆的事。高叔歲數不小,屬於老來得子,對高百成挺溺愛的,養成的性格可想而知。


    高百成很賤,這是鄉中的學生都知道的事,以至於他根本沒有兄弟,之所以成為鄉中的三巨頭,那是因為混子都看在他爸高叔的麵子上,給他點地位而已,不過他說話還是挺有分量的。


    我對這個高百成印象不好,不是因為他賤不賤的問題,畢竟沒怎麽接觸過,而是因為他一直追皮褲娜,我和皮褲娜在一起之後,他還死性不改的,每周的堅持給皮褲娜寫情書,皮褲娜怕我多心,所以一收到情書就給我,這樣子就相當於高百成是在給我寫情書。


    看高百成的情書,也算是我校園生活的一大樂趣吧,他那些情話老肉麻了,看著直讓人起雞皮疙瘩,他還總在情書裏寫一些情詩,什麽你若不離不棄我必生死相依的。還把皮褲娜比喻成母親,他就像繈褓裏的嬰兒,渴望著愛。屬這句話最惡心人了,高百成的意思我還不明白,他不就是想吃皮褲娜的奶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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