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夏天婚禮已經整整一周,她和王俊熙的蜜月之行選擇在倫敦郊外的一個小鎮上。據說那裏氣候比內陸要好很多,十分適合養胎。


    認識她的時候她還隻是一個穿著白襯衫和帆布鞋的小姑娘,誰又能料到呢?在不久的將來,她已經成了別人的妻子,成為一個懷著寶寶的母親。


    我很想用一個故事來寫我對她的曾經,但是想一想,未免太矯情。所以,我決定,以後的以後,都不在提一件事。


    我想男人的成長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他總是會夾雜著許多感悟。年輕時,我們總愛將喜歡一個人掛在嘴邊,動不動就問一個女孩子,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可是年紀稍大一些,就明白了,很多話,沒法那麽輕易的,說出口。


    真正將一個人放在心底的時候,是什麽話都沒法說的。


    特別是,那個人的心目中,根本沒有你。


    我覺得,這也和我的自尊心有關。


    很多時候我想,沒必要把一件事說的那麽嚴肅,用玩笑的語氣說出來,豈不是更輕鬆。但是高妍妍告訴我,這種語氣,會被女孩子誤會,誤會成,並不真心。


    緣分不足吧。我實在想不到,我們相伴了十五年,為什麽,最後沒有在一起。


    我想,我唯一能夠和王俊熙比較的,就是在夏天最不堅強的時刻,我曾經,以一個重要的身份,陪伴在他的身邊。


    當然,我看的出來,現在的她,已經不需要我的陪伴。


    我媽說我是個笨小子,我想是吧,哪有男孩子忍心放走這個優秀的女孩子的?我想,失敗的人,隻有我一個。


    我看了看日曆,原來,我才二十五歲。


    為什麽,好像有種,過了一生的幻覺?


    我想,我是矯情了。


    高妍妍的短信還是會每天按時發來,短信上隻有簡單的一行字,睡了嗎?早安?沒死吧?今天天氣不錯?或者,外麵溫度太高了,受不了。


    她沒跟我說喜歡,我們都很有默契的,不談過去。


    半年後的早上,我在郵箱裏看到夏天和大叔在倫敦街頭的合影,照片裏的她明顯的胖了一圈,可是笑容十分燦爛。


    她給我留言,說,這麽美麗的季節,何不來一個美麗的故事。


    我想她說的對吧。隻是,我已經沒有心思,再那麽深刻的,喜歡一個人。


    我忽然覺得鬱悶,想給一個人打個電話,或者,發一個短信。


    翻了通訊錄很久,我都沒有翻到合適的人選。直到再一次瀏覽回,我看到高妍妍三個字時,心裏麵倒是有些糾結。


    她堅持給我發那些看似無聊的短信,發了整整半年。


    不過,在一個星期後,她忽然斷了短信。


    最後一條是,林浩,這個聖誕節,我想找個人看雪。


    當時我是不知道如何回答的。於是沒有回短信。


    整整一個星期,高妍妍好像失蹤了一般。


    我想到夏天在郵箱裏的留言,握著手機,按了高妍妍的號碼。


    我不知道這句話該不該說,但是,我想告訴大家,永遠不要浪費生命,因為你不會知道,你在浪費自己心情的時候,或許,有個人,在擔心你。


    電話接通,高妍妍的聲音懶洋洋的傳來,我深吸一口氣,說:“妍妍,天氣預報說,今晚會下雪。要不,我們一起等?”


    --------全文完。


    說些題外話——


    其實林浩的番外是想從故事一開始的角度敘述,又覺得有些繁瑣,所以,就用這麽一個帶著懸念又看似溫暖的番外卷結束了這本書的另外一個故事。整個故事的筆調有輕鬆有壓抑,下個故事裏,我覺得用稍微歡萌點的筆調開始。O(∩_∩)O~再見!


    【重口味小清新來襲:小加菲勵誌姐vs自戀鬼蕭大俠】


    意外滾了床單,醒來發現對方竟然是男閨蜜!這不是坑姐嗎?


    男閨蜜何許人也,朋友之上,戀人未滿。


    他知道我第一次大姨媽來,我知道他的第一任女友。他愛妖嬈嫵媚,成熟性感。我愛溫文爾雅,玉樹臨風,他給我介紹男朋友,我給他推薦好姐們。


    他愛金庸我愛瓊瑤,他愛冒險刺激我愛居家靜好。


    我們就這麽南轅北轍,相安無事的打打鬧鬧。


    我想我們永遠不可能會有交集。


    但我忘了,某年某月某一日,我曾對他告白過……


    --------------------------------------


    有人說,任何一個密友,都存在隱藏的愛。


    然,我低估了蕭大俠,也高估了自己!


    --------------------------------------


    “蕭大俠饒命,小女子縱使色膽包天,也不敢覬覦您啊!”


    “你的意思是,我沒他陸陌川玉樹臨風,英俊瀟灑,風流倜儻,人見人愛?(未完待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該死的溫柔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愛吃土豆絲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愛吃土豆絲並收藏該死的溫柔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