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這個詞眼,對我而言是陌生的。認識林思媛之前,好像還沒有任何事情能夠讓我特別的上心。露露有時候笑我,說我生性涼薄。
我想,她大概是因為我得知她和徐博文之間的事情,反應沒有過大。
我倒是不擔心露露吃虧,所以一直由著她,沒想到她越加過分,會把照片的事情鬧得那麽大。
奇怪的是,我隻是覺得憤怒。
從林思媛這裏,我學會了嫉妒。
那天想要找個理由送她一條卡地亞,可是她卻說浪費。之後詢問了我和總監的關係,我並沒有直接回答。後來在飲品店內遇到了露露,因為慪氣,我用林思媛,氣走了露露。
那個傻女人,似乎也有意識到,隻是沒有說出口。
我知道他有個前男友,分手後問他要錢,她還心甘情願的給。
我笑她傻,她也笑自己傻,聊來聊去,居然聊的很投機。我讓侍者拿來了酒瓶,我們一起喝酒。
我一直在想,我們兩個關係的轉過,是不是因為那一夜。
她醉酒的時候不發火,隻是默默的流眼淚。我看著看著,心就會特別的痛。
我會想到我的爸爸,想到他在媽媽離開的那段時間裏,是用什麽樣的心情,支撐著自己。
我要了林思媛。
在片中看過許多在床上的動作,真的付出實際時,才發現遠遠比想象中的要舒服很多。她的身上很軟,進去的時候身體會不自覺的縮成一團,她的身體包裹著我,讓我不自覺的想要她。
沒想到,我的第一次,會那麽的成功。
我們做了很久,從沙發到地板,然後我還抱著她到了隔壁的床上。
她口中喊著那個男人的名字,刺激著我每一個感官。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之前在麵前晃悠的女人太多,大多數都是沒感覺的。但是親吻她的時候,總想要一口吞下。
蹂躪,握在手裏,鑲嵌到心底。
露露以前說過,不是我韓子陽對她冷淡,而是因為我沒有把她放在心上。
遇見林思媛之後,我可恥的承認了這一點。
林思媛躲我。因為我要了她。
我覺得她笨,又覺得她不笨,她不笨的地方在於,不想跟我牽扯時,會自覺地躲起來,不讓我看到。
我以為故事的發展至少會像那樣,她因為那一夜有損失,而我順理成章的補償她。
實際上並不是。
一個星期後,我還是沒有看到她,在馬路上轉了一圈之後,我決定去找她。
她和露露不一樣,她吃的每一個菜,都是自己燒的。
或許,吸引我的,是這種家的溫暖。
在電梯口,我借口在她的脖頸上吹了一口氣,結果她麵紅耳赤,像個……小姑娘。
她燒的菜大部分我都是沒見過的,白菜和肉絲能一起燒湯,青椒和雞蛋居然能配成一道菜,看上去那麽奇怪的東西,我居然吃的津津有味。
她說,我是小弟弟,她說,她是個天鵝的時候,我還是顆蛋。
我找借口在她家呆了一會,看著她圍著圍裙在廚房裏走來走去,四十多平的房間裏,洋溢著家的溫馨。
自從車禍之後,我就很少去遊泳了。學校裏舉辦了遊泳比賽,徐博文帶著露露參加了。至於我,也莫名其妙的報了名。
我看著廚房裏的那個身影,自我安慰道,或許,我隻是和露露慪氣吧。
林思媛是經不起調戲的,很多女人,你隻要跟她開個玩笑,她就巴不得朝你身上爬來,但是林思媛的性格,倒是比較有趣的。
我察覺到了她的緊張,我想,是因為那一晚。
比賽前的半小時,我沒有看到她的身影,開始會淡定,可是每看一次手機,就會不淡定一次。迷路?有事?還是其他原因。
二十分鍾前,我給林思媛打了電話,連續十幾個電話,都沒有打通。
再後來,手機就是關機了。
比賽前五分鍾,我鬱悶的掃了一圈遊泳館,都沒有看到她的影子。
我有點鬱悶。
比賽開始時,我依然沒有看到她的影子。覺得心口好像什麽東西堵著似的,遊了一會,氣不過,便從泳池裏爬了上來,直接開車朝她的公寓前。
沒想到,居然看到一個男人,輕輕地撫摸著她的頭發。
她笑的一點都不勉強,羞澀又靦腆。
這是我第一次,想上去給那個男人兩拳。
很多感覺,是沒法用文字和語言來形容的,正如那時候我忽然不開心,忽然很妒忌,說不出是為什麽。
回到住處時,才察覺到身體的異樣。讓我覺得不爭氣的時,頭疼的那麽厲害,居然很想到那女人懷裏。
艸!
我貪戀那份柔軟。特別喜歡,喜歡容易嫉妒,嫉妒,便容易傷害。
我記得我將她抵在牆上,冷言冷語的,辱罵她。她被我逼得流淚,告訴我,那個男人,是她的前男友。
我討厭她前男友三個字。
我想人活著,為什麽會活的那麽卑微,女人被甩,至少也給他兩巴掌才是。
現在,我想通了這個問題。
愛到深處,除了舍不得,就是彼此折磨。
為的,隻是為了彼此之間,不要忘記,曾經相愛過。
我跟她說,林思媛,別在說他的事情了,我心裏麵不好受。
我沒有偽裝,我真的是心裏麵不舒服。不舒服的,一整夜,我都沒有睡著。
她約我見麵,我以為她是想通了,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她找了好幾個看似借口的借口來拒絕我,拒絕的我都覺得莫名其妙。
我想,那段時間裏,我逼迫的她太緊。
一年一度七夕來臨了。露露給我打電話,問我去哪裏玩。我這才想到,在以往的情人節裏,我們都那麽習慣,在彼此身邊。
隻是這一次,我想和她一起過。
在銀泰底下,看到了很具有特色的木梳,頓時想起了她黑直的長發。
隻可惜,最後,那個梳子,被她退了回來。
我想,或許人都是這樣的吧,沒有遇到好的之前,就願意將就,遇到了更好的,便不想將就。
林思媛遇到王俊熙時,便不再稀罕我的禮物。
我當著露露的麵親了她一口,這是我唯一想到能夠占便宜的理由。
吉米給我打電話,說喜歡就直接按到,我嘲笑吉米,國內的女孩子,和國外的不同。
即使現在她討厭我,我依然沒有辦法忘掉那個七夕節。
我們躺在地板上,我默默的看著她的側臉,等她睡著之後,偷偷的抱著她。
有她的地方,我睡得很安心。
------------------------前29章回憶-------------------
我有很多問題想不明白。她離開的兩個月裏,我也一直都在想。
我在想,她的離開,會不會跟我的折磨,有一定的關係?
三萬元,房租,工資等等,都跟錢有關係,一切好像是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
是愧疚嗎?是愧疚折磨的她不敢和王俊熙在一起?還是她害怕,害怕把我要了她的事情告知王俊熙?
她不是在意我們四個人,而是她知道,那麽做,是不對的。
在別墅的那個酒會裏,我看著她穿著露溝的禮服站在那裏,看著她臉上的平靜神色,居然是無比是憎惡。
我討厭她的波瀾不驚。
無論我的話說的多麽的惡毒,都沒法捕捉到那份在意。她不是在意我,或許,正如他們推理的一樣,她隻是利用我。
越是如此,我就越想看到她的惶恐,不安,和愧疚。
隻是,當她掉入泳池的那一刻,我才不得不承認,我是在意的。
露露說,隻有逼得緊,才能真正的了解一個女人的內心。
我逼得她走投無路,依然無法了解她的內心。
我親眼看著她掉入池中,卻忍受著不去在意。
我在想,或許,我的方式錯了。
可是當我看到王俊熙的那一刻,我又覺得,我是對的。
她是為了博取同情嗎?她像以前那樣可憐巴巴的看著我,然後看著他,是多麽的可惡!
我恨,我煩,我討厭。
隻是,如果一切都像之前說的那樣,她的離開,是絕對說不通的。
原因有很多個可能,隻是我不知道。
還是,我們之間的這一場喜歡,隻是我一個人自作多情?
我不知道我身邊還有誰可以信任。
每次想到她濕漉漉的從床上爬起來,我都忍不住去找她。
我做了太多的試探,依然得不到回應。
那天她拿著碎掉的手機來找我時,我依然在想她。
她和那個女人是什麽關係?難道真的是王俊熙說的那樣,可能跟遺產有關係嗎?
我不知道。
我隻知道,知道她在保衛處等我,我衣服沒穿,還是忍不住跑了出來。
我想,她總會說出來的,比如道歉,比如原因,比如,她一直沒有把自己給我的理由,可是沒有,她什麽都沒說,隻說了一句,祝我幸福。
幸福是什麽,我從小就不知道。
可是我想說,林思媛,和你在一起,我才會覺得幸福。
十月,二十二歲,按照遺產的上的年齡,已經到了訂婚的年齡。
可是可是,可是林思媛,我還是想知道,你,有沒有愛過我?(未完待續)
我想,她大概是因為我得知她和徐博文之間的事情,反應沒有過大。
我倒是不擔心露露吃虧,所以一直由著她,沒想到她越加過分,會把照片的事情鬧得那麽大。
奇怪的是,我隻是覺得憤怒。
從林思媛這裏,我學會了嫉妒。
那天想要找個理由送她一條卡地亞,可是她卻說浪費。之後詢問了我和總監的關係,我並沒有直接回答。後來在飲品店內遇到了露露,因為慪氣,我用林思媛,氣走了露露。
那個傻女人,似乎也有意識到,隻是沒有說出口。
我知道他有個前男友,分手後問他要錢,她還心甘情願的給。
我笑她傻,她也笑自己傻,聊來聊去,居然聊的很投機。我讓侍者拿來了酒瓶,我們一起喝酒。
我一直在想,我們兩個關係的轉過,是不是因為那一夜。
她醉酒的時候不發火,隻是默默的流眼淚。我看著看著,心就會特別的痛。
我會想到我的爸爸,想到他在媽媽離開的那段時間裏,是用什麽樣的心情,支撐著自己。
我要了林思媛。
在片中看過許多在床上的動作,真的付出實際時,才發現遠遠比想象中的要舒服很多。她的身上很軟,進去的時候身體會不自覺的縮成一團,她的身體包裹著我,讓我不自覺的想要她。
沒想到,我的第一次,會那麽的成功。
我們做了很久,從沙發到地板,然後我還抱著她到了隔壁的床上。
她口中喊著那個男人的名字,刺激著我每一個感官。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之前在麵前晃悠的女人太多,大多數都是沒感覺的。但是親吻她的時候,總想要一口吞下。
蹂躪,握在手裏,鑲嵌到心底。
露露以前說過,不是我韓子陽對她冷淡,而是因為我沒有把她放在心上。
遇見林思媛之後,我可恥的承認了這一點。
林思媛躲我。因為我要了她。
我覺得她笨,又覺得她不笨,她不笨的地方在於,不想跟我牽扯時,會自覺地躲起來,不讓我看到。
我以為故事的發展至少會像那樣,她因為那一夜有損失,而我順理成章的補償她。
實際上並不是。
一個星期後,我還是沒有看到她,在馬路上轉了一圈之後,我決定去找她。
她和露露不一樣,她吃的每一個菜,都是自己燒的。
或許,吸引我的,是這種家的溫暖。
在電梯口,我借口在她的脖頸上吹了一口氣,結果她麵紅耳赤,像個……小姑娘。
她燒的菜大部分我都是沒見過的,白菜和肉絲能一起燒湯,青椒和雞蛋居然能配成一道菜,看上去那麽奇怪的東西,我居然吃的津津有味。
她說,我是小弟弟,她說,她是個天鵝的時候,我還是顆蛋。
我找借口在她家呆了一會,看著她圍著圍裙在廚房裏走來走去,四十多平的房間裏,洋溢著家的溫馨。
自從車禍之後,我就很少去遊泳了。學校裏舉辦了遊泳比賽,徐博文帶著露露參加了。至於我,也莫名其妙的報了名。
我看著廚房裏的那個身影,自我安慰道,或許,我隻是和露露慪氣吧。
林思媛是經不起調戲的,很多女人,你隻要跟她開個玩笑,她就巴不得朝你身上爬來,但是林思媛的性格,倒是比較有趣的。
我察覺到了她的緊張,我想,是因為那一晚。
比賽前的半小時,我沒有看到她的身影,開始會淡定,可是每看一次手機,就會不淡定一次。迷路?有事?還是其他原因。
二十分鍾前,我給林思媛打了電話,連續十幾個電話,都沒有打通。
再後來,手機就是關機了。
比賽前五分鍾,我鬱悶的掃了一圈遊泳館,都沒有看到她的影子。
我有點鬱悶。
比賽開始時,我依然沒有看到她的影子。覺得心口好像什麽東西堵著似的,遊了一會,氣不過,便從泳池裏爬了上來,直接開車朝她的公寓前。
沒想到,居然看到一個男人,輕輕地撫摸著她的頭發。
她笑的一點都不勉強,羞澀又靦腆。
這是我第一次,想上去給那個男人兩拳。
很多感覺,是沒法用文字和語言來形容的,正如那時候我忽然不開心,忽然很妒忌,說不出是為什麽。
回到住處時,才察覺到身體的異樣。讓我覺得不爭氣的時,頭疼的那麽厲害,居然很想到那女人懷裏。
艸!
我貪戀那份柔軟。特別喜歡,喜歡容易嫉妒,嫉妒,便容易傷害。
我記得我將她抵在牆上,冷言冷語的,辱罵她。她被我逼得流淚,告訴我,那個男人,是她的前男友。
我討厭她前男友三個字。
我想人活著,為什麽會活的那麽卑微,女人被甩,至少也給他兩巴掌才是。
現在,我想通了這個問題。
愛到深處,除了舍不得,就是彼此折磨。
為的,隻是為了彼此之間,不要忘記,曾經相愛過。
我跟她說,林思媛,別在說他的事情了,我心裏麵不好受。
我沒有偽裝,我真的是心裏麵不舒服。不舒服的,一整夜,我都沒有睡著。
她約我見麵,我以為她是想通了,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她找了好幾個看似借口的借口來拒絕我,拒絕的我都覺得莫名其妙。
我想,那段時間裏,我逼迫的她太緊。
一年一度七夕來臨了。露露給我打電話,問我去哪裏玩。我這才想到,在以往的情人節裏,我們都那麽習慣,在彼此身邊。
隻是這一次,我想和她一起過。
在銀泰底下,看到了很具有特色的木梳,頓時想起了她黑直的長發。
隻可惜,最後,那個梳子,被她退了回來。
我想,或許人都是這樣的吧,沒有遇到好的之前,就願意將就,遇到了更好的,便不想將就。
林思媛遇到王俊熙時,便不再稀罕我的禮物。
我當著露露的麵親了她一口,這是我唯一想到能夠占便宜的理由。
吉米給我打電話,說喜歡就直接按到,我嘲笑吉米,國內的女孩子,和國外的不同。
即使現在她討厭我,我依然沒有辦法忘掉那個七夕節。
我們躺在地板上,我默默的看著她的側臉,等她睡著之後,偷偷的抱著她。
有她的地方,我睡得很安心。
------------------------前29章回憶-------------------
我有很多問題想不明白。她離開的兩個月裏,我也一直都在想。
我在想,她的離開,會不會跟我的折磨,有一定的關係?
三萬元,房租,工資等等,都跟錢有關係,一切好像是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
是愧疚嗎?是愧疚折磨的她不敢和王俊熙在一起?還是她害怕,害怕把我要了她的事情告知王俊熙?
她不是在意我們四個人,而是她知道,那麽做,是不對的。
在別墅的那個酒會裏,我看著她穿著露溝的禮服站在那裏,看著她臉上的平靜神色,居然是無比是憎惡。
我討厭她的波瀾不驚。
無論我的話說的多麽的惡毒,都沒法捕捉到那份在意。她不是在意我,或許,正如他們推理的一樣,她隻是利用我。
越是如此,我就越想看到她的惶恐,不安,和愧疚。
隻是,當她掉入泳池的那一刻,我才不得不承認,我是在意的。
露露說,隻有逼得緊,才能真正的了解一個女人的內心。
我逼得她走投無路,依然無法了解她的內心。
我親眼看著她掉入池中,卻忍受著不去在意。
我在想,或許,我的方式錯了。
可是當我看到王俊熙的那一刻,我又覺得,我是對的。
她是為了博取同情嗎?她像以前那樣可憐巴巴的看著我,然後看著他,是多麽的可惡!
我恨,我煩,我討厭。
隻是,如果一切都像之前說的那樣,她的離開,是絕對說不通的。
原因有很多個可能,隻是我不知道。
還是,我們之間的這一場喜歡,隻是我一個人自作多情?
我不知道我身邊還有誰可以信任。
每次想到她濕漉漉的從床上爬起來,我都忍不住去找她。
我做了太多的試探,依然得不到回應。
那天她拿著碎掉的手機來找我時,我依然在想她。
她和那個女人是什麽關係?難道真的是王俊熙說的那樣,可能跟遺產有關係嗎?
我不知道。
我隻知道,知道她在保衛處等我,我衣服沒穿,還是忍不住跑了出來。
我想,她總會說出來的,比如道歉,比如原因,比如,她一直沒有把自己給我的理由,可是沒有,她什麽都沒說,隻說了一句,祝我幸福。
幸福是什麽,我從小就不知道。
可是我想說,林思媛,和你在一起,我才會覺得幸福。
十月,二十二歲,按照遺產的上的年齡,已經到了訂婚的年齡。
可是可是,可是林思媛,我還是想知道,你,有沒有愛過我?(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