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搬出來了。


    找房子,投簡曆。一直忙到晚上六點。回去時,在閨蜜家的樓下,遇到了範思賢。他來找我是在意料之中的,隻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他來找我的理由。


    搬出來的時候我隻帶了簡單的行李,還有範思賢給我抓的那個娃娃。


    那是我在電玩城抓到的第一個娃娃,可是卻花了一百元。我當時特心疼,範思賢卻說,丫頭,沒事,等以後畢業了,我賺錢,天天帶你過來抓娃娃。


    我是感動的。


    我以為婆婆對我會有一絲絲的不舍,但是沒有。


    “怎麽了?還真的要走呀?你要想走可以,把我兒子的工資卡留下!”


    銀行卡,最終,我和範思賢四年的感情,在婆婆眼中,還不如那張銀行卡。


    阿姨還說:“行呀,現在翅膀硬了,就要走了,當初沒錢的時候,怎麽不走啊?有本事走,就永遠別回來!”


    我以為,在這件事情上,範思賢是理解我的。沒有想到,在他的親媽麵前,我沒有自己想象中好的重量。


    阿姨說,我是那種狗咬呂洞賓的不識好歹的東西。


    阿姨還對範思賢說,兒子,你看看你的好媳婦,你看看你丈母娘家養的好女兒!早上我就隨口問一句她搬出去的事情,她從頭到尾把我教訓一遍,兒子,你媳婦說,我讓她照顧嫂子是在使喚她,你聽聽這是什麽話!媽媽隻是想看到你們兩兄弟相親相愛,可是……媽媽心裏麵好難過!


    阿姨的動作,神態,都在我的意料之外,我想,範思賢總歸是明白事理的,可是他的眼神裏,卻帶著懷疑。


    這一個眼神,其實已經說明了一切。


    他說:“小媛,你不想照顧嫂子你可以跟我說啊,當初你也答應的幹脆,你要搬出去住,我也沒有說個不字,你怎麽能這麽說媽媽?”


    範思賢說話的時候眼神的確失望。


    可是他不知道,我,是絕望。


    我打電話跟閨蜜說了我的事情,閨蜜隻是歎息。閨蜜和我一樣,也是大學戀愛的。畢業之後和男友同居,被父母發現之後,直接接回了家中。當時哭的死去活來,現在說到父母將她綁回家的事情,她歎了一口氣,說,幸好。


    我知道幸好這兩個字的意思,因為去年她和男友訂婚,男方給足了她父母麵子。相比之下,我卻讓爸媽因為我而丟臉。


    我想到範思賢回來找我,可是他來找我的理由,卻讓我意外。


    這個理由,就是我想破腦袋,也想不到。


    “小媛,那*商卡,你出來時,也帶出來了吧?”


    那是我的工資卡,連帶網銀一起用,平時男友的錢也存在裏麵,所以,他說出這句話之後,我就明白了。


    現在,我知道我是一個懦弱鬼,我知道我隻能用沉默來對抗一切,我知道我隻能用酒精來麻痹自己,因為我林思媛,還是喜歡範思賢。


    隻是,少了一定要在一起的理由。


    銀行卡我沒給,不是不能給,而是不想給。


    來ktv的人大多數是來慶祝的,想必也隻有我一個,是來喝酒發泄的吧?


    喝醉了,就不會痛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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