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正的報複要等幾個月後才實現,我在書店知道了這件事。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猜到了,沒錯!日高的新作《死火》出版了,那是由我的第一本小說《圓火》改寫而成的。


    我想,自己肯定在做噩夢。我怎樣都無法相信,不,應該說不願相信。


    仔細一想,或許這就是最好的報複。一心想成為作家的我,痛苦的心就仿佛被撕裂一般,也隻有日高想得出這麽殘忍的方法。


    對作家而言,作品就好像是自己的分身,說得簡單一點,那就像是自己的小孩。而作家愛著自己的創作,就好像父母愛著自己的孩子一樣。


    我的作品被日高偷走了。一旦他以自己的名義發表後,在人們的記憶裏,《死火》將永遠是日高邦彥的作品,文學史上也會這麽記載。隻有我出聲抗議才能阻止這種情形,不過,日高早已預見,我絕對不會這麽做。


    沒錯,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我也隻能忍氣吞聲。若我向日高抗議,他必定會用這句話堵我吧?


    “如果你不想坐牢的話就閉嘴。”


    也就是說,如果我想揭發作品被竊的事,就得覺悟自己潛入日高家、想要殺害他的事也會跟著曝光。


    有好幾次,我想跟警方自首,順便告訴他們《死火》抄襲我的《圓火》。實際上,我甚至已經拿起話筒,想打電話給當地的警察。


    不過,我還是放棄了。當然,我害怕以殺人未遂的罪嫌被逮捕,但更教我害怕的是,初美會被當成共犯牽扯進來。日本的警察都很優秀,就算我堅持全是我一人所為,他們也會追根究柢找出證據。沒有她的幫忙,事情怎能順利進行?不,在這之前,日高就不會放過她。不管怎樣,她都不可能無罪開脫。雖然我每日深陷絕望深淵,卻依然希望隻要初美過得幸福就好。看到這裏,警方一定會苦笑地想,都這時候了,還逞什麽英雄?我承認,我是自我陶醉了點。可是,若不是這樣,我怎能挨過那段痛苦的日子?


    那段時間裏,就連初美也想不出話來安慰我。有時她會趁著日高不注意的時候打電話過來,不過,電話兩頭除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外,我們能說的也隻有哀傷、無意義的話語。


    “我沒想到他會做出這麽過分的事,他竟然把你的作品……”


    “沒辦法,我什麽都不能做。”


    “我覺得對不起你……”


    “與你無關,隻能怪我太蠢了,自作自受。”


    就是這樣。就算和心愛的人講話,也無法讓我開朗起來。我感到無比絕望,情緒蕩到穀底。


    諷刺的是,《死火》一書大受好評。每次看到報章雜誌談論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心如刀割。作品獲得肯定,讓我覺得很高興,但下一刻,我就跌回現實——被褒揚的人不是我,而是日高。


    他不但因此成為話題人物,甚至還獲得頗具公信力的文學大獎。當他誌得意滿地出現在報紙上的時候,你可以想像我有多懊悔吧?好幾個夜晚,我失眠了。


    就這樣,我鬱鬱不樂地過著日子,有一天,玄關的門鈴響了。透過門孔向外望,我的心髒突然猛烈地跳動,站在那裏的人竟是日高邦彥!自從我闖入他家以來,這是我們第一次碰麵。那一刻,我想假裝自己不在家。我恨他竊取我的作品,但另一方麵,卻也對他感到愧疚。


    逃避也不是辦法,我心一橫,打開了門,日高掛著淺淺的微笑站在哪裏。


    “你在睡覺嗎?”他問,因為我穿著睡衣。這天是禮拜天。


    “不,我已經起來了。”


    “是嗎?沒吵到你睡覺就好。”他一邊說,一邊往門內窺探,“可以打擾一下嗎?我想跟你談談。”


    “好是好啦,不過屋裏很亂。”


    “無所謂,又不是要拍藝術照。”


    成了暢銷作家,拍照的機會也多了是嗎?何必來此炫耀。


    “倒是,”他看著我,“你也有話想跟我說吧?肯定有很多話。”


    我沉默不語。


    我們往客廳的沙發走去,日高好奇地四處打量。我有點緊張,不知哪裏還留存初美的痕跡。初美的圍裙已經洗好,收進櫃子裏了。


    “就一個單身漢來說,你這裏還蠻整齊的嘛!”他終於說話了。


    “是嗎?”


    “還是……有人會過來幫你打掃?”


    聽到這句話,我不自覺地看向他,他的嘴角依然掛著一抹冷笑,顯然地,他是在暗示我和初美的關係。


    “你說有話要談,是什麽?”我無法忍受這種令人窒息的氣氛,催促他趕緊表明來意。


    “唉,幹嘛這麽心急?”他抽著煙,聊起最近轟動一時的政治貪瀆事件。這樣慢慢地戲弄我,他肯定覺得很有趣吧?


    終於,我的忍耐到達極限,正當我想要發作的時候,他以事不關己的口吻說道:“對了,說起我那本《死火》……”


    我不自覺地挺直背脊,期待著他接下來要講的話。


    “雖說湊巧,但我還是得因它和你作品的雷同說聲抱歉。你那本書叫什麽來著?《圓火》……記得好像是這個名字。”


    我雙眼圓瞪,凝視著日高鎮靜地說出這話的表情。湊巧?雷同?如果那不叫抄襲的話,幹脆把這兩個字從字典裏刪掉好了。我拚命忍住想脫口而出的衝動。


    他馬上接下去講:“不過,光解釋為湊巧似乎也不太對。怎麽說呢?我在寫《死火》的時候,因為讀到你的作品,或多或少受到了影響,這點我無法否認。或許某些根植在潛意識的部分,正好被你的作品給引發出來了。作曲家不是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嗎?自己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竟然做出與別人相似的曲子。”


    我一聲不吭,靜靜地聽他講。這時我忽然有個很奇怪的想法,這個男的真以為我會相信這番鬼話?


    “不過,這次的事情,你沒有追究,真是太好了。畢竟我倆不是不相幹的陌生人,還有過去的情份在吧?你沒做出衝動的事,保持成熟理性的態度,對彼此都好。”


    我心想,這才是他真正想說的話吧?


    “不要輕舉妄動是正確的,今後也請你把嘴巴閉好,別再提起這件事,這樣,我也不會把你殺人未遂的事說出去……”


    接著日高開始說些奇怪的話。


    “現在開始才是重點。”他翻起眼睛盯著我的表情,“就像我剛剛講的,因為種種要素的結合,產生了《死火》這部作品。這部作品受到很多人的喜愛,進而換來文學大獎的殊榮。這樣的成功如果隻是曇花一現的話,未免太可惜了。”


    我清楚地知覺血液正從我臉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計重施!就像《死火》改寫自《圓火》一樣,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為草稿,當成自己的新書發表。話說回來,我還有一本小說寄放在他那裏。


    “這次你打算抄襲那個是嗎?”我說。


    日高皺起了眉頭:“我沒想到你會用那種字眼,抄襲?”


    “反正這裏又沒有別人,沒關係吧?不管你如何狡辯,抄襲就是抄襲!”


    我出言激他,他卻一臉祥和,麵不改色地說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襲的定義。如果你有《廣辭苑》的話,不妨查查看。那裏麵是這麽寫的:抄襲——擅自使用別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哪,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經許可的使用才是抄襲,如果不是那樣的話就不叫抄襲。”


    我在心中暗自駁斥,《圓火》正是被你擅自盜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當作草稿來創作小說,卻要我裝聾作啞是嗎?”


    聽我這麽一說,他聳了聳肩:“你好像有點誤會了。我打算和你做一筆交易,而交易的條件對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裏去。”


    “我知道你要講什麽。你的意思是隻要我對抄襲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就不會向警察告發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麽衝嘛!我不是已經講過,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講的交易是更具前瞻性的。”


    這種事還有前瞻和後瞻的分別嗎?我心想。然而,我還是一語不發,盯著他的嘴角。


    “哪,野野口,我覺得你是有成為作家的才能啦。不過,這和能否成為作家完全是兩回事;再進一步講,能不能成為暢銷作家也和才能沒有關係,要達到那個地步,得靠點特別的運氣才行。那就仿佛是個幻想,若有人企圖摘取它,隻會大失所望而已。”


    在講這番話的時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幾分認真。或許他自己就曾經曆過銷售量不如預期的痛苦時期。


    “你一直以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當然這無可否認,不過光有這個是不夠的。講難聽一點,如果這本書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的,你猜會怎樣?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話,會有什麽結果?你有什麽看法?”


    “這種事沒做過又怎麽知道。”


    “我可以肯定絕對不行,這本小說將會為世人所忽略,你隻會感到空虛,就好像往大海投入小石子一般。”


    他的論調十分偏激,但我卻無從反駁。關於出版界,我還是有些基本常識的。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了?”我說,“你是說你這樣做是正確的,是嗎?”


    “我要說的是,對那本書而言,作者不是野野口修而是日高邦彥,是幸福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它不會被這麽多人閱讀。”


    “這麽說來,我還得感激你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說出真相罷了。任何作品要受到推崇,得有一大堆麻煩的條件配合才行。”


    “這不用你說我也知道。”


    “如果你知道的話,那應該也可以理解接下來我要講的話吧?我的意思是,今後你就是作家日高邦彥。”


    “你說什麽?”


    “你不要這麽驚訝嘛!這又沒什麽大不了。當然我還是日高邦彥,你隻要把日高邦彥想成書籍的販售商標,不是人名就可以了。”


    我總算聽懂他想說什麽了。


    “簡單的說,你是要我做你的影子作家??”


    “這名詞聽來好像猥瑣了點,我不是很喜歡,”日高點頭後繼續說道,“不過,講明一點是這樣沒錯。”


    我惡狠狠地盯著他瞧:“這種話,真虧你說得出口。”


    “我無意冒犯,剛剛我也講了,這對你也絕對不是什麽壞事。”


    “沒有比這更壞的事了。”


    “你先聽嘛!如果你肯提供作品給我,那出單行本的時候,我可以給你四分之一的稿費,這還不壞吧?”


    “四分之一?真正寫書的人連一半都拿不到——這真是很不錯的條件啊。”


    “那我問你,如果用你的名字出書的話,你以為能賣掉多少?會超出以日高邦彥的名義賣出的四分之一嗎?”


    被他如此質問,我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假設以我的名義出書的話,不要說四分之一了,恐怕連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不到吧?


    “總之,”我說,“我不打算為錢出賣自己的靈魂。”


    “你的意思是不答應??”


    “當然!”


    “噢,”日高露出意外的神色,“我真沒想到你會拒絕我。”他那冷冶的語氣讓我不寒而栗。他臉色一變,眼底透著陰險的光芒,“我本想說不要撕破臉的,不過你沒這個共識,我也沒有辦法。我也不用一直跟你客氣了。”說完後,日高從身邊的包包裏拿出一個方形包裹,放到桌上,“這個我放在這裏,等我回去後,你再一個人慢慢看。看得差不多了,記得打電話給我,希望那時你已改變心意了。”


    “這是什麽?”


    “看了就知道了。”日高起身準備離開。


    他走了之後,我打開包裹,裏麵有一卷vhs的錄影帶。這時候,我還沒明了過來,隻是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把帶子放進錄放影機裏。


    加賀刑警應該已經知道了吧?螢幕上出現的是日高家的庭院。看到畫麵斜下方所顯示的日期,我的心宛若瞬間結凍一般。那天正好是我計劃刺殺日高的日子。


    終於,一個男的出現在鏡頭前。他全身黑衣打扮,努力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不過,他的臉卻被拍得一清二楚。真該死!那時為何沒想到要蒙麵呢?


    任誰都可以一眼認出,侵入者是一名叫做野野口修的男子。這個愚蠢的男人完全沒有意識到攝影機正對著他,躡手躡腳地打開麵向庭院的窗戶,潛入日高的工作室。


    錄影帶隻拍到這裏,不過,卻已足夠成為充分的證據。假設我否認殺人未遂好了,那當警察問我為何要潛入日高家的時候,我要怎麽回答呢?


    看完錄影帶後,我精神恍惚了好一陣子。腦海裏不斷響起,殺人未遂的那晚日高曾經講過的話:“別忘了,證據不隻這個,還有一樣教你怎麽都抵賴不了。”他說的就是這卷錄影帶吧。


    正當我不知該如何是好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日高打來的。他好像一直在監視我似的,時機剛剛好。


    “看了嗎?”他問。他的聲音聽起來好像覺得很有趣。


    “看了。”我簡短地回答。


    “是嗎?覺得怎麽樣?”


    “什麽怎麽樣……?”我試著詢問最在意的那件事,“你果然早就知道了。”


    “什麽?”


    “那晚我會……溜進你的房間,所以你事先就把攝影機準備好了?”


    聽我這麽說,電話那頭的他噗哧一笑:“你的意思是,我早就料到你會來殺我?那種事我連作夢都想不到呢!”


    “可是……”


    “該不是,”他不讓我說下去,“你自己和誰講了吧?說你某日某時要來殺我。如果真是這樣,難保隔牆有耳,被我不小心聽到了也說不定?”


    我警覺到日高想要讓我說出初美是共犯的事實。不,講正確一點,他知道絕對無法從我口中套出初美和我的事,於是他假裝我已經說了。


    見我無話可答,他繼續說道:“我會裝攝影機的原因,是因為那陣子經常有人到院子搞破壞,我是為了嚇阻對方才裝的。所以,會拍到那種畫麵,我連作夢也想不到呢。現在,我已經把攝影機拆了。”


    他說的話,我一句也不信。不過,現在再說什麽都太晚了。


    “然後呢?”我說,“你讓我看這卷錄影帶,是要我做什麽?”


    “這種事還要我講得這麽白,你這不是裝傻嗎?容我提醒你一句,那卷帶子是拷貝的,母帶還在我手裏。”


    “你這樣威脅我,就算我勉強答應為你捉刀,也寫不出像樣的作品。”


    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這擺明了,我已經屈服於他的脅迫。不過,我無力與他對抗也是不爭的事實。


    “不,你一定可以做得很好的,我相信你。”日高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對他而言,總算是突破障礙了吧?


    “我再跟你聯絡。”說完後他就掛了電話。


    之後的日子,我仿佛行屍走肉般地活著。我不曉得自己今後會怎麽樣。我照常到學校上班,不過,可以想見的,課上得一蹋糊塗。恐怕連學生都有怨言了吧?我甚至被校長叫去責罵了一頓。


    然後,偶然之中,我在書店看到了。某小說雜誌一舉刊載了日高的小說,是他得獎後的第一部作品。


    我以無法控製的顫抖雙手迅速翻看那篇小說。這中間我感到一陣暈眩,幾乎就要昏倒在書店裏。不出所料,這本小說是以我交給日高的第二本作品為藍圖所寫成的。


    我陷入無比絕望的困境。每天都在想,那個殺人未遂的夜晚,自己是多麽的愚蠢啊!我思量著,幹脆找個地方躲起來算了。不過,我連這樣的勇氣都沒有。就算我遠走他鄉讓日高找不到我,也別想更動戶籍,否則就不可能找到像現在一樣的教職,那我要以何維生呢?身體瘦弱的我,沒有自信可以從事勞動的工作。我第一次深刻地體會到自己缺乏謀生能力的事實。更何況,我心裏惦記著初美。她又懷著怎樣的心情,待在日高的身邊?一思及此,我就痛徹心扉。


    不久,日高得獎後的第一部作品也出了單行本,銷售的狀況十分不錯。每次隻要看到它擠進暢銷書排行榜,我的心情就很複雜。極度悔恨之中又摻雜了那麽一點驕傲。平心而論,倘若以自己的名義出書,確實不可能賣得這麽好——這點我不是沒有冷靜分析過。


    這之後又過了幾天,某個星期日,日高再度登門造訪。他大搖大擺地走進我的屋子,像往常一樣,一屁股坐到沙發上。


    “這是我答應你的。”他邊說邊將一個信封袋放到桌上。我伸手去取,往裏一看,是一疊鈔票。有兩百萬日幣,他說。


    “什麽意思?”


    “什麽意思?我沒別的意思。我隻是把賣書的錢拿來給你,按照我們的約定,四分之一。”


    我驚訝地瞪著信封裏的鈔票,搖了搖頭:“我說過不出賣靈魂的。”


    “你別大驚小怪,隻要把它想成是我倆共同合作就行了。這種合作關係現今也不少見,領取報酬是你應得的權利。”


    “你現在做的,”我看著日高說道,“就好像把婦女強暴後,再給人家錢一樣。”


    “不一樣。”


    “哪裏不一樣?”


    “沒有女人被強暴了,還默不吭聲,而你倒是一點動靜都沒有。”日高說的話雖然無情,卻讓我毫無辯駁的餘地。


    “總之,這個錢我不能拿。”我好不容易擠出這句話,把信封推了回去。


    日高隻是看著信封,並沒有動手收回的意思。他說,那就先放在這裏好了。


    “老實說,我來是想跟你商量以後的事。”


    “以後的事?”


    “講具體一點,就是接下來的作品。某月刊決定要連載我的小說,我想跟你談談,要寫些什麽東西。”他講話的語氣,好像已經把我定位成他的影子作家了。而我隻要稍有不從,他就會馬上抬出那卷錄影帶的事吧。


    我堅決地搖頭:“你是作家,應該也了解,以我現在的精神狀況,根本想不出任何小說的架構。你要求我做的事,不論在身體或精神上而言,都不可能辦到。”


    不過,他毫不退讓,說出了我想都想不到的話。


    “現在就要你馬上寫出來,是強人所難了點。不過,要你把已經完成的故事奉上,應該沒那麽難吧?”


    “我沒有已經完成的故事。”


    “你別蒙我。你在編小報的時候,不是寫過好幾則故事嗎?”


    “啊,那個……”我尋思搪塞的藉口,“那個已經沒有了。”


    “騙人。”


    “是真的,早就處理掉了。”


    “不可能,寫書的人肯定會在哪裏留著自己的作品。如果你硬要說沒有,那我隻好搜上一搜。不過,我想我沒必要翻箱倒櫃地找,隻要看看書架、抽屜,應該就夠了。”於是他站了起來,往隔壁的房間走去。


    我慌了,因為正如他所料,練習用的大學筆記就擺在書架上。


    “請等一下!”


    “你打算老實拿出來了吧?”


    “……那個發揮不了什麽效用。學生時代寫的東西,文筆粗糙、結構鬆散,根本沒辦法成為給成人閱讀的小說。”


    “這由我來判斷,反正我又不是要成品,隻要是璞玉就行了,我會負責把它琢磨成可賣的商品。《死火》不就是經過我的加工,才成為留名文學史的佳作?”日高自信滿滿地說道。剽竊別人的創意,竟然還可以如此自誇,這點我怎樣都無法理解。


    我請日高在沙發上稍坐一下,自己進入隔壁房間。


    書架的最高一層,擺著八本陳舊的大學筆記,我從其中抽出一本。就在這個時候,日高進來了。


    “我不是叫你等一下嗎?”


    對於我的話,他沒有任何回應,一把搶過我手中的筆記,迅速翻看其中的內容。接著,他的目光停留在書架上,二話不說,就把所有筆記全抽了出來。


    “你別耍花樣。”他奸詐地笑著,“你拿的那本隻不過是《圓火》的初稿吧?你打算用這個蒙混過去?”


    我咬著唇,低下頭。


    “算了,總之這些筆記我全借了。”


    “日高,”我抬起頭對著他講,“你不覺得可恥嗎?你得借別人學生時代的稿子才能寫下去,是因為你的才能已經枯竭了嗎?”


    這是我當時所能做的最大攻擊了。我心想,不管怎樣,我都要反擊回去。


    而這些話好像真的起了作用,日高雙目充血地瞪著我,一把揪住我的衣領。


    “你連作家是什麽都不知道,別說大話!”


    “我是不知道,不過我有資格這樣講,如果一個作家落到這種地步就太可悲了。”


    “是誰一心向往成為作家的?”


    “我已經不向往了。”


    聽我這麽說,他鬆開了手:“這才是正確的。”撂下這句話後,他轉身步出房間。


    “等一下,你有東西忘了。”我拿起裝著兩百萬的信封,追上了他。


    日高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我,最後他聳聳肩,把東西收了回去。


    之後,又過了兩、三個月,日高的連載在某雜誌開始了。我讀了作品,發現那又是出自我筆記的某篇稿子。不過,這時的我應該說是已經死心了呢?還是有了某種程度的覺悟?


    總之,我不再像以往那麽驚訝了。我甚至想,反正自己已經放棄成為作家,不拘何種形式,隻要自己想出的故事能讓世人閱讀就好了。


    初美依然不時和我聯絡。她訴說著對丈夫的不滿,不停地向我道歉。她甚至還說:“如果野野口先生覺得向警方自首,坦承意圖殺害那個人的事會比較好的話,不用顧慮我也沒有關係。隻要和你在一起,我隨時都做好被責罰的準備。”


    初美已經察覺,我之所以任由日高予取予求,是因為不想連累到她。聽到她這番話,我高興得要流下淚來。因為我真實地感受到,就算無法見麵,我們的心還是緊密地連在一起。


    “你不用考慮這麽多,我會想辦法的,肯定還有其他的出路。”


    “可是,我對不起你……”她在電話那頭哭泣著。


    我繼續講些安慰她的話,可是,老實說,今後要怎麽辦,我一點主意都沒有。雖然我嘴裏說一定會有辦法,卻痛切地感受到那是自欺欺人的。


    隻要一想起這段往事,悔恨就一直折磨著我。為何當初我不照她講的去做?我很清楚,如果我們兩個去自首的話,今後的人生將會完全不同。可是,至少我不會失去這世上最寶貴的東西。


    你應該已經知道我說的是什麽了吧?沒錯,初美死了。那像噩夢一樣的一天,我永遠都忘不了。


    我是從報紙得知了消息,因為她是知名作家的妻子,所以報導也比一般的交通事故來得詳盡。


    雖然我不知道警方是怎麽調查的,不過報紙並未對這是起單純意外的說法產生懷疑。


    後來,我也沒有聽說有任何其他的解釋。不過,從聽到消息以來,我就一直堅信,那絕對不是意外。她了結了自己的生命。至於動機,應該不用我特地寫出來吧?


    仔細一想,或許是我害死了她。如果不是我昏了頭,意圖殺害日高的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這叫做虛無吧?那段時間,我隻是具行屍走肉,我連跟隨她自殺的力氣都沒了。身體的狀況不好,經常向學校請假。


    初美死後,日高依然繼續工作。除了以我的作品為小說的初稿外,他好像也發表自己原創的作品。至於哪一方的評價比較高,我不是很清楚。


    我收到他寄來的包裹,是在初美過世後的半年。大大的信封袋裏,放入三十枚左a4紙張,是從文字處理機列印出來的。


    最初我以為那是本小說。不過,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了解到根本不是那一回事。那是初美日記和日高獨白的結合體。日記的部分,初美深刻地描寫,她如何與化名n(即我)的男子陷入情網,並共同謀策殺害親夫的計劃。另一方麵,日高獨白的部分則淡淡陳述,未察覺妻子已然變心的丈夫的悲哀。然後,那起殺人未遂事件發生了。到這裏為止,寫的幾乎都是事實,不過,很明顯的,之後是日高自己編的。故事演變成初美深自懊悔,請丈夫原諒自己的過錯。日高花了很多時間與她長談,決定兩人重頭開始。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初美遭逢了交通事故,這本莫名其妙的書以她的葬禮為結尾。或許讀者看了,會覺得感人肺腑也說不一定。


    而我則目瞪口呆。這是什麽?我心想。然後,那天晚上,日高打了電話過來。


    “你讀了嗎?”他說。


    “你打算怎樣?竟然寫那種東西。”


    “我打算下個禮拜把它交給編輯,應該下個月的雜誌就會登出來了。”


    “你是認真的嗎?你這麽做,不怕導致嚴重的後果?”


    “或許吧。”日高異常冷靜,反倒使我更加害怕。


    “如果你讓這種東西登出去,我就把真相講出來。”


    “你要說什麽?”


    “那還用問,當然是你抄襲我的作品。”


    “哦?”他一點也不緊張,“誰會相信這種鬼話?你連證據都沒有。”


    “證據……?”


    我忽然醒悟,筆記已經被日高搶走,想要拿它作為日高抄襲的證明已經不可能了。接著我又想到,初美死了,這代表著唯一的證人也死了。


    “不過,”日高說,“這篇手記也不是非得現在發表不可,我們可以再商量。”


    他想說什麽,我終於有點懂了。果不其然,他說:“五十張稿紙。如果有這樣現成的小說,我倒是不介意拿它交給編輯。”


    這才是他的最終目的,他設計好圈套,讓我怎樣都無法拒絕幫他代寫。而我真的束手無策,為了初美,這樣的手記說什麽也不能讓它流出去。


    “什麽時候要寫好?”我問。


    “下個禮拜日以前。”


    “這是最後一次吧?”


    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隻說:“你完成後馬上通知我。”就掛斷了電話。


    嚴格來說,就是從這天起,我正式成為日高邦彥的影子作家。這之後,我先後幫他寫了十七篇短篇小說,三部長篇小說。被警察查封的那些磁片裏,存的就是這些作品。


    加賀刑警或許會覺得不可思議,難道真的沒有方法可以反抗?或許他會產生這樣的質疑吧?不過,老實說,我已厭倦和日高打心理戰了。隻要我按照他的吩咐把小說寫好,他就不會把我和初美的過去公諸於世,這樣對我來說反而比較輕鬆。說也奇怪,經過兩、三年後,我和日高真的成為合作無間的夥伴。


    他會介紹專出童書的出版社給我,也許是因為他自己對兒童文學不感興趣。不過,對我,他或許也有這麽一點愧疚?有一次,他跟我講了這樣的話:“等到下次的長篇寫完,我就放了你,我們的合作關係就此結束。”


    “真的嗎?”我懷疑自己的耳朵。


    “真的。不過,你隻可以寫兒童小說,不準來搶我的飯碗,知道嗎?”


    我真的以為自己在作夢,總算可以自由了!


    後來我多少猜到,日高的轉變和他與理惠的婚事有關。他們打算移居溫哥華,而日高也想藉此機會,跟從前的墮落劃清界線吧?


    新婚的夫妻滿心期待前往溫哥華的那天趕快到來,而我的迫不及待恐怕更甚於他們。


    終於,那一天來了。


    那天我拿著存有《冰之扉》原稿的磁片,前往日高家。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直接拿磁片給他。他到加拿大以後,我要送稿子就得用傳真的,因為我沒有電腦的通訊設備。而《冰之扉》的連載一結束,我們的關係也會隨之破滅。


    從我手裏接過磁片的日高,興高采烈地說著溫哥華新居的事。我敷衍地聽完後,提出自己此行的目的。


    “對了,之前的那些東西呢?我們講好今天要還我的。”


    “之前的東西?是什麽呢?”明明沒有忘記,但不這樣逗你,他就不痛快——這就是日高的個性。


    “筆記本,那些筆記啊!”


    “筆記?”他裝蒜似地搖了搖頭,接著“啊”一聲地點了點頭,“那些筆記呀,我忘了。”


    他打開書桌的抽屜,從裏麵取出八本老舊的大學筆記。沒有錯,那是他從我這裏奪去的東西。


    我緊緊抱著失而複得的寶貝。隻要有這個在手,就能證明日高抄襲我的作品,而我就能和他處在對等的關係。


    “你好像很高興呢。”他說。


    “還好啦。”


    “不過,我在想,你要那些筆記有何意義?”


    “意義?應該有吧?這可以證明你曾發表的那些小說,是以我的作品為原型所寫的。”


    “是嗎?不過反過來解釋也通吧。也就是說,我也可以想成,那些筆記的內容,是你看了我的作品後才寫的。”


    “你說什麽?”我覺得一股寒意穿透背脊,“你想藉此蒙混過去嗎?”


    “蒙混?到底是誰在蒙混啊?不過,要是你把這些東西拿給第三者看的話,我也隻好這


    麽說了。你說,第三者會相信誰的話?算了,我不想為了這個跟你爭辯。隻是,你若以為取回筆記,會讓你在我麵前稍占優勢的話,我想那是你的錯覺。”


    “日高,”我瞪著他,“我不會再幫你捉刀了,我替你寫的小說……”


    “《冰之扉》是最後一本,對吧?這事我知道了。”


    “那你為何還講那樣的話?”


    “沒什麽特別的理由啊,我隻是想說你我的關係不會有任何的變化。”


    日高的嘴角浮現一抹冶笑,這讓我確定了一件事。這個男人沒打算放過我,一旦有需要的話,他還會再利用我。


    “錄影帶和刀子在哪裏?”我問他。


    “錄影帶和刀子?那是什麽?”


    “你別裝了,就是那晚的刀子和錄影帶啊。”


    “那些我好生保管著,放在隻有我知道的地方。”


    日高這麽說的同時,房外有人敲門,理惠走了進來,告知藤尾美彌子來訪的事情。


    原本應該是不想見的人,日高卻說要見她,他這樣做,隻是想把我打發走。


    我隱藏起內心的憤怒,跟理惠道別後,走出了玄關。在筆記裏,我寫理惠一直送我到大門口,然而,正如加賀刑警所指出的,事實上隻送到玄關而已。


    步出玄關後,我又折回庭院,往日高的工作室走去。然後我就蹲伏在窗底下,偷聽他和藤尾美彌子的談話。不出所料,日高隻能勉強敷衍她。那女子質疑的《禁獵地》一書,全是我寫的,日高根本沒辦法做出任何具建設性的提議。


    終於藤尾美彌子一臉不耐地回去了,不久理惠也離開了家,最後連日高也走出了房間,他應該是去上廁所吧?


    我心想,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一旦錯過今天,恐怕以後再也沒辦法從日高的魔掌逃脫了。我有了一定的覺悟。


    窗戶沒有上鎖,多幸運!我偷偷地躲在門後麵,等日高上完廁所回來,手裏緊握著黃銅紙鎮。


    我想之後的事不用我多說了。我一等他進入屋裏,二話不說就往他頭頂敲去,他立刻就昏倒了。不過,我不確定他死了沒有,為求保險起見,我又用電話線纏住他的脖子。


    後來發生的事,就如加賀刑警所推理的。我利用他的電腦,製作不在場證明。我得承認


    ,這個技倆是我之前寫兒童偵探小說時,早就想好的。你想笑就笑吧,就像字麵上寫的,那確實是騙小孩的技倆。


    即使如此,我還是希望自己的罪行不要被發現,同時,我也希望數年前的殺人未遂事件不會曝光。我請理惠一等到日高的錄影帶從加拿大寄回來,就馬上通知我,也是為了這個。


    可是,加賀刑警挖掘出了我的秘密。老實講,他那敏銳的推斷力,讓我十分痛惡。當然,就算我恨加賀刑警也於事無補了。


    就像我一開始所寫的,在得知證據之一的錄影帶藏在挖空的《螢火蟲》中時,我非常驚訝。《螢火蟲》是少數日高親手創作的小說之一,內容描寫妻子及情夫共同謀害主角的那段,不用說,是起自於那晚的靈感。看到我從窗口潛入的影像,再和書的內容做一比對,加賀刑警很快就能猜出事情的真相。就這點來說,我不得不佩服日高的心思縝密。


    我想說的全說完了。先前,為了不讓我和初美的戀情曝光,我怎樣都不肯說出殺人動機,造成警方很大的困擾,不過,如果你們能夠稍稍理解我的心情,那就是我的福氣了。


    現在我已準備好接受任何製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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