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曼斯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衣領,用不是太流暢的英語說:“雖然我們在海戰中落敗,但是相信閣下作為一個有修養的紳士,不會像那些野蠻人一樣對待我們。如果閣下能夠放我們走,東印度公司會感激不盡。”
範博梅爾也說:“公司或者家屬會根據職務的不同,支付相應的贖金。如果對數目不滿意,還可以談……”
夏天南啞然失笑,他指著自己的鼻子回答:“雖然我不認為自己是你們口中的野蠻人,但是我也不認為我是你們想象中的所謂紳士。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夏天南,是這個海島實際的主人,官方的頭銜是瓊州營參將,朝廷給我的編製是一千名陸軍,而我陸軍的實際人數突破了這個編製限額的將近三倍,並且建立了海軍。眼下我最急需的,就是擴充海軍的規模,但是軍艦上的水手可不像陸軍,找到幾名農夫培訓一兩個月,再發給他一把長矛或者火槍就行,所以,我很需要經驗豐富的水手,甚至是海盜――像你們這樣經過正規訓練的職業軍人更是最佳選擇。”
普特曼斯麵無表情,沒有立刻回答。他骨子裏對黃色人種的輕視不是短時間能消除的,讓他給明國人效力,心裏的坎邁不過去,可是身為階下囚,這話又不能說,免得刺激對方,幹脆就不說話了。
範博梅爾若有所思,他詢問道:“明國皇帝隻給你一千人的陸軍限額,可是你不僅突破了這個限製,還在拚命發展海軍。冒昧的問一句,像你這樣規模的艦隊,保護這個海島綽綽有餘,繼續擴充,你想對付誰?”
夏天南微笑道:“誰說我隻是為了保護這個海島了?我的目標是成為整個中國海域的霸主,任何擋在我前麵的障礙都要鏟除掉。”
整個中國海域的霸主?普特曼斯和範博梅爾對視一眼,立刻明白了這個參將與鄭一官之間的關係。所謂的同盟關係大概就是為了對付他們和劉香,料羅灣的海戰結束,雙方的蜜月期也跟著結束了。
普特曼斯忍不住問:“可是你隻是明國一個普通的將軍,你們的皇帝會允許你獨霸這片海域嗎?”
夏天南冷笑一聲:“這話你也可以去問鄭一官,他的職位比我還低,隻是遊擊將軍,可是他的所作所為,何曾又是把自己僅僅看做一個遊擊?我追求的目標,同樣也是他的目標,軍中的職務不過是一層合法的身份而已,誌不在此,而擋在我們麵前的東印度公司是我們共同的敵人,所以才有了金門島料羅灣的這一場大戰。”
範博梅爾歎道:“這就是叢林法則了,你們聯手幹掉我們,然後再掉過頭來分出高下,強者為王,笑到最後的就是這片海洋的霸主了。”
“你說的不錯,這是我既定的策略,把東印度公司的勢力驅逐出中國沿海,然後心無旁騖地和鄭一官分個高下。”
普特曼斯忍不住問道:“你知道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是一個什麽樣的存在嗎?它被國家議會授權擁有東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的貿易壟斷權,員工超過50000人,職業雇傭兵超過10000人,武裝商船和炮船超過了兩百艘,甚至可以自己發行貨幣……你以為一場小小的衝突就能把東印度公司趕出中國?”
“我對貴公司的了解超過整個明王朝的任何人,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夏天南悠悠地打斷了他,“我還知道這個世界上名叫東印度公司的不止這一家,還有英國東印度公司,實力範圍主要在印度,總部位於恒河口岸的加爾各答,雖然眼下的實力還不如荷蘭東印度公司,不過將來的發展會遠超你們。”
普特曼斯和範博梅爾都很意外,這個明國將軍對英國佬情況的了解程度居然超過了他們。雖然知道英國同行在印度幹得風生水起,但對對方的主要貿易商品是什麽、雇傭軍的規模有多大、擁有多少軍艦等情況都一無所知。
“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不管是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還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它們的共同點就是:本質上都是一家以獲取高額利潤為目的的商業公司。哪怕擁有貨幣的發行權,它們終究不是國家,一切行為的動機都是圍繞利潤進行。”
普特曼斯皺眉道:“你到底想表達什麽?”
“我想表達的意思就是:即便荷蘭東印度公司擁有與我和鄭一官同時開戰的實力,巴達維亞的決策者們也不會貿然下令開戰,他們必須權衡戰爭損耗與收益的比例,以及戰勝之後可能獲得的利潤、戰敗之後要承擔的損失和風險。”夏天南不緊不慢地說,“用大白話說更簡單,我會讓巴達維亞覺得繼續在中國沿海打下去不劃算,隻能選擇退讓或者合作。隻要東印度公司還有一絲用武力獲得貿易壟斷權的想法,我和鄭一官的合作就會繼續,直到打到這個公司屈服為止。”
普特曼斯沉默了,對於夏天南的話,他無力反駁,評議會的老爺們正是這種尿性,一切都以商業的眼光來看待,缺乏足夠的魄力和堅持。遠的不說,就說這次料羅灣海戰,等到失敗的消息傳回巴達維亞,閉著眼睛都能猜到,評議會接下來要幹的事就是免除他大員長官的職務、裁撤大員商館的人員,把所有武裝商船撤回巴達維亞以避免更大的損失。
範博梅爾咳嗽幾聲,避開了這個讓他們尷尬的話題:“我們隻是公司的雇員,公司的決策不是我們能夠左右的,還是先說說眼前的事吧。你想讓這些士兵為你服務,個人估計很難做到――他們每年的薪水都很高,而且家人都在尼德蘭,這些都是繞不過去的障礙……”
“這些都不是問題。”夏天南解釋道,“薪水方麵,我可以承諾與原來持平甚至略高;至於家人在尼德蘭本土的士兵,我可以與他簽訂協議,為我做雇傭兵,一定期限後就可以自由離開,回到本土與家人相聚,協議的時間可以是一年、兩年、三年甚至更久,直到他覺得賺夠了錢為止。”
範博梅爾也說:“公司或者家屬會根據職務的不同,支付相應的贖金。如果對數目不滿意,還可以談……”
夏天南啞然失笑,他指著自己的鼻子回答:“雖然我不認為自己是你們口中的野蠻人,但是我也不認為我是你們想象中的所謂紳士。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夏天南,是這個海島實際的主人,官方的頭銜是瓊州營參將,朝廷給我的編製是一千名陸軍,而我陸軍的實際人數突破了這個編製限額的將近三倍,並且建立了海軍。眼下我最急需的,就是擴充海軍的規模,但是軍艦上的水手可不像陸軍,找到幾名農夫培訓一兩個月,再發給他一把長矛或者火槍就行,所以,我很需要經驗豐富的水手,甚至是海盜――像你們這樣經過正規訓練的職業軍人更是最佳選擇。”
普特曼斯麵無表情,沒有立刻回答。他骨子裏對黃色人種的輕視不是短時間能消除的,讓他給明國人效力,心裏的坎邁不過去,可是身為階下囚,這話又不能說,免得刺激對方,幹脆就不說話了。
範博梅爾若有所思,他詢問道:“明國皇帝隻給你一千人的陸軍限額,可是你不僅突破了這個限製,還在拚命發展海軍。冒昧的問一句,像你這樣規模的艦隊,保護這個海島綽綽有餘,繼續擴充,你想對付誰?”
夏天南微笑道:“誰說我隻是為了保護這個海島了?我的目標是成為整個中國海域的霸主,任何擋在我前麵的障礙都要鏟除掉。”
整個中國海域的霸主?普特曼斯和範博梅爾對視一眼,立刻明白了這個參將與鄭一官之間的關係。所謂的同盟關係大概就是為了對付他們和劉香,料羅灣的海戰結束,雙方的蜜月期也跟著結束了。
普特曼斯忍不住問:“可是你隻是明國一個普通的將軍,你們的皇帝會允許你獨霸這片海域嗎?”
夏天南冷笑一聲:“這話你也可以去問鄭一官,他的職位比我還低,隻是遊擊將軍,可是他的所作所為,何曾又是把自己僅僅看做一個遊擊?我追求的目標,同樣也是他的目標,軍中的職務不過是一層合法的身份而已,誌不在此,而擋在我們麵前的東印度公司是我們共同的敵人,所以才有了金門島料羅灣的這一場大戰。”
範博梅爾歎道:“這就是叢林法則了,你們聯手幹掉我們,然後再掉過頭來分出高下,強者為王,笑到最後的就是這片海洋的霸主了。”
“你說的不錯,這是我既定的策略,把東印度公司的勢力驅逐出中國沿海,然後心無旁騖地和鄭一官分個高下。”
普特曼斯忍不住問道:“你知道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是一個什麽樣的存在嗎?它被國家議會授權擁有東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的貿易壟斷權,員工超過50000人,職業雇傭兵超過10000人,武裝商船和炮船超過了兩百艘,甚至可以自己發行貨幣……你以為一場小小的衝突就能把東印度公司趕出中國?”
“我對貴公司的了解超過整個明王朝的任何人,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夏天南悠悠地打斷了他,“我還知道這個世界上名叫東印度公司的不止這一家,還有英國東印度公司,實力範圍主要在印度,總部位於恒河口岸的加爾各答,雖然眼下的實力還不如荷蘭東印度公司,不過將來的發展會遠超你們。”
普特曼斯和範博梅爾都很意外,這個明國將軍對英國佬情況的了解程度居然超過了他們。雖然知道英國同行在印度幹得風生水起,但對對方的主要貿易商品是什麽、雇傭軍的規模有多大、擁有多少軍艦等情況都一無所知。
“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不管是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還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它們的共同點就是:本質上都是一家以獲取高額利潤為目的的商業公司。哪怕擁有貨幣的發行權,它們終究不是國家,一切行為的動機都是圍繞利潤進行。”
普特曼斯皺眉道:“你到底想表達什麽?”
“我想表達的意思就是:即便荷蘭東印度公司擁有與我和鄭一官同時開戰的實力,巴達維亞的決策者們也不會貿然下令開戰,他們必須權衡戰爭損耗與收益的比例,以及戰勝之後可能獲得的利潤、戰敗之後要承擔的損失和風險。”夏天南不緊不慢地說,“用大白話說更簡單,我會讓巴達維亞覺得繼續在中國沿海打下去不劃算,隻能選擇退讓或者合作。隻要東印度公司還有一絲用武力獲得貿易壟斷權的想法,我和鄭一官的合作就會繼續,直到打到這個公司屈服為止。”
普特曼斯沉默了,對於夏天南的話,他無力反駁,評議會的老爺們正是這種尿性,一切都以商業的眼光來看待,缺乏足夠的魄力和堅持。遠的不說,就說這次料羅灣海戰,等到失敗的消息傳回巴達維亞,閉著眼睛都能猜到,評議會接下來要幹的事就是免除他大員長官的職務、裁撤大員商館的人員,把所有武裝商船撤回巴達維亞以避免更大的損失。
範博梅爾咳嗽幾聲,避開了這個讓他們尷尬的話題:“我們隻是公司的雇員,公司的決策不是我們能夠左右的,還是先說說眼前的事吧。你想讓這些士兵為你服務,個人估計很難做到――他們每年的薪水都很高,而且家人都在尼德蘭,這些都是繞不過去的障礙……”
“這些都不是問題。”夏天南解釋道,“薪水方麵,我可以承諾與原來持平甚至略高;至於家人在尼德蘭本土的士兵,我可以與他簽訂協議,為我做雇傭兵,一定期限後就可以自由離開,回到本土與家人相聚,協議的時間可以是一年、兩年、三年甚至更久,直到他覺得賺夠了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