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一會兒卻瞥見小曹從會議室裏竄出來,小心翼翼掩上門,激動得手都抖,不停羅嗦:“泡茶!泡茶!”
陶可問:“誰來了?”
小曹神神秘秘說:“偶像!偶像!”
偶像?陶可搖搖頭,被小曹稱為偶像的都不是什麽好主,一個是化學悍匪安小佳,一個是畢業散夥飯上喝醉酒公然大跳脫衣舞現正在某名校念研究生的某蠢貨,還有一個是…
陶可臉一黑,唰地站起來。
葉臻說:“坐。”
陳剛怯怯坐下。
葉臻問:“知道我是誰嗎?”
陳剛說:“您好像是院裏的老師。”
葉臻說:“等你升上大三,就有我開的課了。不管怎樣,知道是老師就好,現在我以教師的身份,希望你們去道個歉。”
“道歉?”陳剛反問。
“對,”葉臻點點頭:“你知道我是說什麽事吧?”
陳剛迅速拒絕:“老師,也許我們真的錯了,但那個人是同…”
葉臻突然重重拍了一下桌子,陳剛嚇得住了嘴。
葉臻看看他,緩緩說:“你別以為你們的所作所為學校不知道,也別以為學校會像你陶老師那樣息事寧人。我今天就是代表學校來找你談話的。如果你態度好,很簡單,道歉,寫檢查;態度不好,那麽很遺憾,你的檔案裏會永遠留下汙點,到時候我會直接寫:欺淩同學,蠻橫霸道。”
陳剛氣勢頓減,但這個學生自尊心很qiáng,仍是不甘心,仍是嘴硬:“老師,我絕對不會向那種人道歉。”
葉臻冷笑起來,終於開始動用葉臻式威脅。
葉式威脅的操作方法是:突然從包裏掏出一本憲法,摔在陳剛麵前…
“第二章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第二章第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條: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ru、誹謗和誣告陷害。”
葉臻以冷冽的聲音說道:“在一個法治社會,隻要法律不禁止,人們就可以從事某種行為。同性戀的權利蘊涵在憲法的人身自由權裏,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的自由權利,是理直氣壯的、堂堂正正的、站得住腳的權利。你無端侵害別人的憲法權利,屬於對他人意識形態的無理管製,是**時代的延續,散發著濃烈的陳腐味。所以,你們的行為是…”
“違憲!”葉老師gān脆利落地給這起大二學生宿舍鬥毆事件定了性。
陳剛的臉白了,陶可的臉綠了。
他隻記得自己顫微微喊了聲:“小曹,快來…”後麵的事就記不清了。
換言之,氣糊塗了。
第二天,燕楊從洗手間裏衝出來,一臉不可思議:“陳剛他們竟然發短信向我道歉了,要我回去住!”
葉臻興奮異常:“好!果然矯枉必須過正,不過不得矯枉。你今天就搬回去吧!”
陶可也挺高興:“太好了,你走了那我也該回去了。”
葉臻說:“不行,陶可留下。”
陶可看看葉臻,又看看燕楊,最後飄到後者身邊攀上他的肩,眼神像根根閃著寒光的冰刺:“你敢走試試看…”
葉臻費盡心思,隻換到燕楊感動的一聲“謝謝師公”,最主要的目的落了空。結果他當天就上了火,嘴角起一個大燎泡。
可讓他失眠的事馬上就發生了。
陶可熬夜批閱學生論文後第二天賴了chuáng,燕楊喊他起chuáng時他睡得正香,而且睡相不怎麽好。
這個意思就是說陶可翻過來翻過去還踢被子。
再深一層的意思就是說有些胳膊啊,大腿啊,肩膀啊,鎖骨啊,腰啊…都露了。
等葉臻驚覺時燕楊已經捂著兩汪鼻血蹲在房門口了。
燕楊紅著臉,掩著口鼻,非常無助地看著葉臻:“師公…怎麽辦?…我好像也愛上老師了…”
第8章
禍起蕭牆!
…
葉臻抽出一張麵紙遞給燕楊:“嗯?你說什麽?”
燕楊低頭接過,臉紅得像隻熟蝦:“…我…老師…”
“什麽?”葉臻柔聲說:“你大聲點。”
燕楊揉著鼻子,囁囁:“我…像是喜歡上…”
陶可問:“誰來了?”
小曹神神秘秘說:“偶像!偶像!”
偶像?陶可搖搖頭,被小曹稱為偶像的都不是什麽好主,一個是化學悍匪安小佳,一個是畢業散夥飯上喝醉酒公然大跳脫衣舞現正在某名校念研究生的某蠢貨,還有一個是…
陶可臉一黑,唰地站起來。
葉臻說:“坐。”
陳剛怯怯坐下。
葉臻問:“知道我是誰嗎?”
陳剛說:“您好像是院裏的老師。”
葉臻說:“等你升上大三,就有我開的課了。不管怎樣,知道是老師就好,現在我以教師的身份,希望你們去道個歉。”
“道歉?”陳剛反問。
“對,”葉臻點點頭:“你知道我是說什麽事吧?”
陳剛迅速拒絕:“老師,也許我們真的錯了,但那個人是同…”
葉臻突然重重拍了一下桌子,陳剛嚇得住了嘴。
葉臻看看他,緩緩說:“你別以為你們的所作所為學校不知道,也別以為學校會像你陶老師那樣息事寧人。我今天就是代表學校來找你談話的。如果你態度好,很簡單,道歉,寫檢查;態度不好,那麽很遺憾,你的檔案裏會永遠留下汙點,到時候我會直接寫:欺淩同學,蠻橫霸道。”
陳剛氣勢頓減,但這個學生自尊心很qiáng,仍是不甘心,仍是嘴硬:“老師,我絕對不會向那種人道歉。”
葉臻冷笑起來,終於開始動用葉臻式威脅。
葉式威脅的操作方法是:突然從包裏掏出一本憲法,摔在陳剛麵前…
“第二章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第二章第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條: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ru、誹謗和誣告陷害。”
葉臻以冷冽的聲音說道:“在一個法治社會,隻要法律不禁止,人們就可以從事某種行為。同性戀的權利蘊涵在憲法的人身自由權裏,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的自由權利,是理直氣壯的、堂堂正正的、站得住腳的權利。你無端侵害別人的憲法權利,屬於對他人意識形態的無理管製,是**時代的延續,散發著濃烈的陳腐味。所以,你們的行為是…”
“違憲!”葉老師gān脆利落地給這起大二學生宿舍鬥毆事件定了性。
陳剛的臉白了,陶可的臉綠了。
他隻記得自己顫微微喊了聲:“小曹,快來…”後麵的事就記不清了。
換言之,氣糊塗了。
第二天,燕楊從洗手間裏衝出來,一臉不可思議:“陳剛他們竟然發短信向我道歉了,要我回去住!”
葉臻興奮異常:“好!果然矯枉必須過正,不過不得矯枉。你今天就搬回去吧!”
陶可也挺高興:“太好了,你走了那我也該回去了。”
葉臻說:“不行,陶可留下。”
陶可看看葉臻,又看看燕楊,最後飄到後者身邊攀上他的肩,眼神像根根閃著寒光的冰刺:“你敢走試試看…”
葉臻費盡心思,隻換到燕楊感動的一聲“謝謝師公”,最主要的目的落了空。結果他當天就上了火,嘴角起一個大燎泡。
可讓他失眠的事馬上就發生了。
陶可熬夜批閱學生論文後第二天賴了chuáng,燕楊喊他起chuáng時他睡得正香,而且睡相不怎麽好。
這個意思就是說陶可翻過來翻過去還踢被子。
再深一層的意思就是說有些胳膊啊,大腿啊,肩膀啊,鎖骨啊,腰啊…都露了。
等葉臻驚覺時燕楊已經捂著兩汪鼻血蹲在房門口了。
燕楊紅著臉,掩著口鼻,非常無助地看著葉臻:“師公…怎麽辦?…我好像也愛上老師了…”
第8章
禍起蕭牆!
…
葉臻抽出一張麵紙遞給燕楊:“嗯?你說什麽?”
燕楊低頭接過,臉紅得像隻熟蝦:“…我…老師…”
“什麽?”葉臻柔聲說:“你大聲點。”
燕楊揉著鼻子,囁囁:“我…像是喜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