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把吉他,她差點忘記當初為什麽送給他的了,她覺得難用,他用得卻特別好,她就索性送給他了。[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現在,人走了,唯獨把這把吉他留給她,是什麽意思?


    難道,這個傻.瓜把它當成是他們的定情信物了?


    她苦笑,眼眶濕熱,拎著吉他盒,穿過樓道,下了樓梯,家裏的司機就站在樓梯拐角處,等著她。


    農曆春節將近,也許他是回老家過年了吧?


    懷抱吉他盒,坐在車裏,葉子暗忖。


    打開那盒子,一張紙片從裏麵掉了出來,她立即撿起來,白色的紙片上,是黑色的蒼勁漂亮的字體。


    “得不到的時候,總幻想能得到,當得到你的回應後,覺得也就那麽回事。葉子,我現在對你真沒感覺了,請你別再來纏我!”是牧歌留給她的話。


    她冷哼,不信他的鬼話。


    “膽小鬼!”葉子用力揉著那紙條,幾乎咬著牙,氣憤道,眼眶更紅了,盈滿了淚水。


    她不信他對她沒感覺了,明明可以為了她不顧自己的安危,嘴上說不喜歡她,裝得很冷漠,卻時時刻刻地關心著她!


    她感覺自己最近也好像魔怔了似的,滿腦子滿心,無時無刻不是牧歌,迫切地想看見他,茶不思飯不想,隻想著他,想跟他在一起,想逗他笑,想欺負他,也想好好愛他……


    從來沒有過一個男人,能像牧歌這樣,牽動著她的心。


    回到家,她拎著吉他,安安靜靜地上了樓,無視客廳裏的一大家人。


    “這丫頭!丟了魂似的!為了個不愛她的小夥子,至於麽?!”葉母氣憤道。


    葉父喝了口茶,那牧歌,不是不愛,正是因為愛她,才不得不離開她!這種愛,有點慫,也非真正的愛!


    “過幾天,你再勸勸她相親的事!興許她就打退堂鼓了!”這樣的愛情,來得快,去得也快,葉父相信,閨女很快就能從這個陰影中走出來。


    不一會兒,樓上傳來了吉他樂曲聲,以及葉子那傷感的歌聲。


    ——


    過年,本該熱熱鬧鬧的,葉家上下都很歡樂,唯獨葉子,成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有朋友、同學來找她玩,她都不肯下樓。


    也就除夕夜,下樓半小時跟大家吃了年夜飯,吃好後,又上樓去了。


    她拿著手機,不停地打牧歌的那個號碼,但一直都關機。


    想到他的微博,不記得他那一長串的昵稱字母了,隻能搜微博內容,翻了好多頁,終於找到了他。她不停給他發私信,幼稚得像她以前的那些粉絲,經常給她發私信,求她回複。


    她現在一樣幼稚!


    每天都這樣,覺都睡不好,走火入魔了。


    知道每年過年,莎莎在年初二的時候都回娘家,她娘家和牧歌家在一起,她當天下午就給莎莎打了電話。


    “葉子,我父母和我家人都搬到京城來了,我們今年沒回老家!我也打聽過了,牧歌沒回老家,他父母說,他給他們打了一筆錢,說是去南方某個城市工作了,到現在也沒消息。所以,沒人知道他去哪了!”莎莎在電話裏很抱歉地說道。


    他連他父母都沒告訴麽?


    這分明就是想躲她,分明就是心虛!


    “嫂子,麻煩你了,如果他跟你聯係,請你告訴他……”告訴他什麽呢?忽然覺得自己也夠丟臉的,不停地迫不及待地要向所有人宣布她對牧歌的愛意似的。


    而那個人,卻在躲著她。


    “算了,如果他聯係你,你就知會我一聲吧!我最近也是閑的吧,太閑了……閑得滿腦子都是他!”她有點氣這樣的自己,也語無倫次了。<strong>.</strong>


    掛斷電話,她就倒了下去。


    以前沒覺得牧歌多好,越見不到他,越會想起他的好……


    年初六,家裏給她安排了相親,她居然答應了。


    相親地點在一家格調優雅的咖啡廳,她被家裏的司機送過去的。她坐在角落,呆呆地看著台上一個懷抱吉他在彈琴的男生。


    想象著那是牧歌,想象著牧歌正在彈琴,看著她相親。


    “喬喬,你又失神了。”穿著西裝的俊男,看著她,柔聲道。


    “哦,抱歉。我,我其實不想相親的,就是想試探下自己的心意。我現在確定了,對不起啊,浪費你寶貴的時間了。”葉子回神後,笑著道。


    看誰,腦子裏都是牧歌的樣子,揮之不去。


    她真的走火入魔了,鬼迷心竅了……


    ——


    連續看了三個,對每一個相親對象,她都說同樣的話。


    家人拿她沒辦法,他們知道,硬逼著她嫁人,她是不會幸福的,大家也就想開了,不再軟禁她。


    不過,葉子並沒亂走,依然每天把自己關在家裏,依然用盡辦法,都聯係不上牧歌。她甚至央求大哥葉莫凡幫她查過火車、航班,找牧歌的下落。


    依然沒查到他的行蹤。


    他就是刻意躲著她的,越是刻意,越代表他還在乎她!


    最近,樂壇有幾首歌大火,詞曲人是牧歌,這吸引了葉子的注意。以她在樂壇的人脈,很快打聽出那些歌是牧歌年前賣掉的,每首十萬的版權費。


    牧歌這個原創作者的名字一下火了,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也沒記者能找到他。


    莎莎那邊也沒消息,說起來,莎莎也氣憤,氣牧歌的不辭而別,氣他杳無音訊,不和她聯係。她本來就對他心存愧疚,他還無聲無息地走了,不是讓她更不安心嗎?


    杜若淳因此沒少吃醋,不過,有葉子掛念著牧歌,莎莎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愧疚了。


    塵囂過後,經紀公司還想讓她複出,葉子拒絕了。


    找了牧歌快半年了,他老家她都找過了,仍然沒有消息,她幾乎心死。


    她不是那種自暴自棄,容易被擊垮的人,她的人生需要重新開始。


    “爸,我以前做過投資,在大理有家客棧,我想現在過去經營,你讓我去,好不好?總這麽呆下去,我會瘋的。”葉子主動找來了父親的書房,認真地說道。


    葉父正在練書法,放下毛筆,看著閨女,“說吧,是不是去找那個牧歌的?”


    “不是!他又不在那!我不找他了,可能我跟他就是沒緣!他也真不喜歡我了吧,要是真喜歡我,就不會這麽躲著我了!老爸,您就放心吧,就算我遇到他,也不跟他好!我葉喬喬要臉呢!”她難得對父親大人撒個嬌,撅著嘴道。


    “去吧!你就是葉家的一匹小野驢,誰能攔得住你?!不過,葉喬喬,你再像以前那樣沒心沒肺,遇到苦處難處不聯係家裏,老子真不認你這閨女了!”葉父板著臉道。


    聽著老爸的話,葉子感動不已,“爸爸……”她撅著嘴道,抱緊了他。


    葉父笑笑,沒說他找過牧歌,牧歌才離開的事兒。


    他是叫牧歌別再給她希望的,沒想到,那臭小子,一走了之了!


    ——


    她的客棧開了好幾年了,生意不好也不差,不會虧本,每年還有些盈餘。除此之外,她還有間小酒吧,就在古城街裏的酒吧街。


    她自己的住處,則環境更幽雅,宛若世外桃源。


    “媽,您趕緊帶著我嫂子和我小侄女來投奔我這吧!成天靠空氣淨化機維持呼吸,多憋屈啊!”她常常給家裏打電話,保持聯係。


    “葉喬喬,你別得意,我們拖家帶口過去的話,你指不定就煩了!再說了,那邊紫外線多強啊,回頭把我這老臉曬黑了可怎辦?”


    “臭美老媽,我才不煩呢!”葉子撅著嘴道。老人在電話裏又再三叮囑她,晚上不要亂走,不安全什麽的,葉子在心裏偷笑。


    牛鬼蛇神,魚龍混雜的娛樂圈,她都混過,還會怕晚上出門不安全?


    她又不是十五六歲的小姑娘了,她都三十出頭了。


    風吹著紗幔,輕舞飛揚,她躺在榻榻米上,臉上敷著麵膜,怕曬黑,所以一天三次補水麵膜伺候著這張臉。


    敷著敷著,她睡著了,夢裏,居然夢見了牧歌。


    她以為,她已經把他漸漸地忘卻了,夢裏居然是那麽清晰……


    醒來後,心髒還隱隱悸動著。


    她嘴角上揚,苦笑。


    她要是再遇見他,一定狠狠揍他一頓!


    ——


    古城的白天,遊人不多,這裏晚上才熱鬧。葉子穿著長裙,平底白鞋,頭上戴著遮陽帽,走在遊人不多的,青石板路上。


    時而看看湛藍澄澈的天,時而看看沿街的店鋪。


    微風拂過,她的輕柔黑亮發絲迎風飄舞。


    她最近打算將客棧和酒吧的生意搞得紅火一點,雖然沒多少做生意的興致,但是,她需要靠著目標好好地生活下去。


    她現在要去的就是酒吧街,酒吧正在停業裝修中。


    早已熟悉古城的每一條街,到了路口,她轉了彎。


    明明是四季如春的地方,今天也一樣溫暖,不遠處迎麵走來的男人,卻戴著一頂毛線帽,葉子不禁又用“邋遢”這個詞形容。


    不過,她也想到了一個人。


    那個喜歡戴毛線帽的大傻.瓜,膽小鬼!


    隔著有點遠,看不清對方的臉,她繼續往前走,越近,對方的臉越清晰。


    瘦削的古銅色的臉,留著胡子,穿著休閑襯衫,牛仔褲,大頭短靴,看起來像個流浪漢,那張臉卻還是帥氣的。


    是他。


    那個不辭而別的混蛋!


    他一臉淡漠,像沒看到她似地,從她身邊經過,留下淡淡的中藥味兒。


    葉子立即轉身,衝到他的跟前,攔在他的麵前,仰著頭,摘掉帽子,雙眼一瞬不瞬地鎖著他的臉。


    他一如她第一次遇到他時那樣冷漠,麵無表情。


    “喲,原來躲這來了!”葉子看著他,嘲諷道。


    男人眉頭沒有皺一下,一臉的雲淡風輕,就好像失憶了把她給忘了似的。葉子知道,他是故意裝的,他這樣,真的很欠揍。


    “哈!又這副死樣,好像我那麽難纏似的!你放心,我來這,絕對不是來找你的!你不用再跑!”她嘲諷道,“我這人,還就三分鍾熱度。你裝作不認識我,我也不會厚臉皮地貼著你!前麵那家在裝修的酒吧,我開的,以後有空來玩吧!”


    她瀟灑地說道,說完,毫不留念地從他身側離開,與他擦肩而過,她的手臂還擦了他的手臂一下,留下一縷自然芬芳。


    牧歌一直愣在那,許久,才回過神,他沒有轉身,沒有回頭,像什麽都沒發生似地,邁開步子,繼續往前走。


    她說,她三分鍾熱度。


    也就是說,她對他已經沒感覺了,是吧?


    那樣很好。


    ——


    “牧哥來了!”他剛進酒吧,酒吧裏的幾個樂手看到他,揚聲喊。他們都很尊敬牧歌,在他們眼裏,牧歌是古城裏最有才的原創作者。


    牧歌隻是點點頭,他和以前一樣,不善言辭。


    不說話,隻負責演出的時候伴奏,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他很帥氣,每天晚上來酒吧專門看他的女粉絲有很多。


    他坐下後,抱過自己的那把吉他,又開始擦拭。


    “牧哥,這兩天好像有記者過來,打聽您,我們都沒說。”


    這是牧歌的交代。


    他點點頭。


    晚上,酒吧營業時間到,他繼續安安靜靜地彈吉他,從來不唱,雖然女觀眾不停地叫他唱一首。他隻是抱著吉他站起,給大家鞠個躬,然後從酒吧後門離開。


    別的樂手要演奏到淩晨,他不同,他十點準時下班。


    葉子很快打聽到牧歌在哪家酒吧工作了,知道他來這裏五個月了,也知道他的知名度。


    她很快給莎莎去了電話,告訴莎莎牧歌的行蹤,讓她放心。


    至於牧歌,她沒有立即去找他,就當沒遇到他一樣。


    他十點下班,她都十點半才去他所在的酒吧,點很多酒,一直喝到酒吧打烊。久而久之,樂手們都記得葉子了,而且,他們也早就認出了她是之前紅得發紫的歌手,葉子。


    不過,她都戴著帽子來,沒客人認出她。


    “牧哥,您每天下班早,錯過很多精彩!比如,之前紅遍大江南北的女歌手,葉子,現如今淪落到來聽我們唱歌的地步了!”


    正在擦琴的牧哥聽到大北的話,劍眉微挑。


    他繼續擦琴。


    “果然啊,明星還是明星,這葉子是真漂亮,素顏比電視裏好看多了!還有,每晚都能看到她勾搭個帥哥回去……小貝臉又紅了!看上人葉子了,是不是?”又一個樂手八卦道。


    “沒有!就算我看上人家,人家也看不上我啊!我的哥!”叫小貝的貝斯手紅著臉說道。


    牧歌仍然一言不發地聽著,無動於衷。


    葉子現在無論做什麽,都跟他沒關係。


    晚上十點,他仍然準時下班。


    晚上十點半,葉子仍然準時過來,旁邊伴著個紮著鞭子的男人。


    兩人坐角落,點了很多酒。


    淩晨一點,他們才離開,爛醉的葉子被男人半扶半抱著離開了酒吧。


    半路上,她趴在垃圾桶上,吐得厲害,不知為何,隻剩下了她一個人,吐完後,她就蹲坐在牆角邊。


    躲在暗處的牧歌,雙拳緊握,看著蹲坐在月光裏的她,氣她不珍惜身體,氣她喝那麽多酒,這麽晚,還不回去!


    這時,一個男人上前,不知對她說了什麽,扶起她就走。


    牧歌握拳,終於按捺不住,他走了過去。


    “牧哥!”男人居然就是小貝,喜歡著葉子的貝斯手。


    “滾開!”牧歌冷冷地喝,將小貝愣是拉開,把葉子扯入了自己懷裏。


    他抱著她,就要走。


    “你誰啊?別碰我……小貝,你人呢?我不要跟他走!他誰啊?!”葉子醉醺醺道,很嫌棄牧歌的樣兒。


    牧歌森寒著一張臉,打橫將她給抱了起來,邁開大步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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