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藥兒醒來的時候,元清還在睡著,他昨晚因為工作的原因,很晚才回來,大概怕驚醒她,所以上床的時候,動作小心翼翼,她怎會不知道?
習慣了身邊有一個他,晚上他不回來,還真是不習慣,翻來覆去睡不著,夜裏他在她身邊躺下,數著他的呼吸聲,這才緩緩入睡。
習慣,有時候真的很可怕!
懷孕四個月了,是個女孩。
元清當時看著彩超照片,先是笑了笑,最後無奈的歎氣:“果真是怕什麽來什麽。”
“……”她該怎麽說呢?很顯然vivian的惡魔形象深入人心,元清一向怕麻煩,他喜歡女孩子乖順,最好心眼少一些,再不濟每天少招惹是非都可以,前有vivian做了不良示範,所以元清難免有些顧慮重重。
話雖如此,但元清還是很高興地。離開醫院,他拉著她的手開始逛商場,一件件的挑選孩子衣服,起先她看著那些小小的衣服還頗有興致,但挑選了幾件,幹脆站在一旁看著元清挑。
但凡他喜歡的,也不看是幾歲孩子穿的,全都買了下來。
他說:“藥兒,我們女兒穿上這些衣服,一定很漂亮。”
徐藥兒覺得丟人,元清見什麽買什麽,好像沒有見過世麵的土包子,相較於售貨員眉開眼笑,徐藥兒的笑容就顯得有些勉強了。
好在戴著墨鏡,要不然丟人隻怕要丟到報紙上麵去了。
那天,徐藥兒看著大包小包的嬰兒用品,場麵真的很壯觀,她遲疑了一下,問元清:“其實你很喜歡女孩子吧?妲”
元清笑,“被你發現了嗎?”
“……”
徐藥兒想想也是,好比說蕭何,雖然時常找vivian“談話”,但是眉眼間卻是極為寵溺vivian。
雲蕭長得跟蕭何很像,表麵沉穩偽善,其實心裏卻是百轉千回。而vivian盡得蕭何和蘇安的優良遺傳,外貌美麗,跟小仙女似的,但行事作風卻有蕭何的影子。
這樣一雙兒女,蕭何又怎麽會不喜歡呢?
元清對朗朗很好,可以看得出來他是一個好父親,將心比心,對待女兒自然不在話下。
她輕輕起床,洗漱換衣,離開臥室的時候,給他關好臥室門,已經是初夏了,清晨的陽光早就高懸於空,細碎的光亮灑落一室,有一種夾雜著溫暖的朝氣美。
這是早晨的事情了,中午她接到元清的電話:“中午,我請你吃飯,怎麽樣?”
“不想出去。”懷孕後,她越發倦怠了,走幾步都覺得累。
“想變成小懶豬嗎?”溫和的聲音裏帶著絲絲縷縷的縱容:“出來走走,對孩子也有好處,如果累的話,大不了我背你。”
最後那句話完全是取笑,徐藥兒假裝沒聽到,但在中午十二點的時候還是準時出門了。
元清親自回來接她吃飯,在“元家”石雕處等她,等她慢悠悠走過去的時候,元家似乎已經等了很久。
上車,她問:“我遲到了嗎?”
“沒有,隻是十分鍾而已。”元清笑,幫她係好安全帶。
說出這番話,並非元清計較,而是他心情尚好。
原本去吃西餐的,徐藥兒臨時改變主意,去了一家麵食店。
孕婦為大,別說是吃餛飩了,就是她想要天上的星星,隻怕元清都會想方設法給她摘回來。
跟她相處以來,他漸漸發現了,有時候滿足她的想法,其實是一件很愉悅身心的事情,如果能夠換來她一個笑臉,即便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元清平時不會來這種地方,就算是美食,都不足以吸引他前來。這裏顧客很多,吃飯沒有隱蔽性,萬一被認出來,事情就會變得很麻煩。
走進飯店的時候,還是招來了很多視線。元清身材英挺,五官線條冷峻,英氣逼人間貴氣盡露,手裏拿著一串車鑰匙,姿態閑適,平添了幾分親和;徐藥兒穿著一襲白色長裙,同色平底涼鞋,烏黑發絲柔柔的披在肩上,雖然戴著墨鏡,但是氣質卻很獨特。
找了靠窗位置坐下,元清看著輕鬆自在的徐藥兒:“常客?”
“來過幾次,朗朗喜歡吃這家的餛飩。”
元清微愣:“沒聽他提過。”看來有關於朗朗的興趣愛好,之前調查的結果並不細致。
“現在知道,也不遲。”徐藥兒叫了兩碗餛飩。
餛飩味道真的不錯,元清問她:“你是怎麽找到這家飯店的?”
“蘇安帶我來的。”第一次來這裏,是因為蘇安和她剛合作完成一個大型手術,整整十二個小時滴水未進,兩人都很餓,於是開車來到了這裏。
“……有點出乎意料。”話出口,想起幾年前他和閣下一起去泰國找蘇安,當時他和閣下還跟蘇安一起在早市吃過咖喱飯。這麽一想,似乎也沒什麽可稀奇的。
元清想,他如果早知道這個地方就好了。徐藥兒難得
把餛飩都吃完了,看到鄰座有人端著碗,把碗裏的湯也喝完了。她幹脆雙手捧著碗,直接把湯喝了。
喝完,舔了舔唇,元清見了,輕笑,覺得模樣倒是很可愛,探身飛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惹得她一聲驚呼,臉瞬間就紅了。
“喜歡的話,我吩咐人每天給你送一份回去……”頓了頓,似是想到了什麽,緊跟著說道:“還是兩份好了,不是說郎朗也喜歡吃嗎?”
徐藥兒覺得還是不說話比較好。
元清溫溫的笑,似乎很喜歡逗她:“吃胖一點,晚上我抱著也舒服。”
徐藥兒真的想封住元清的嘴,因為隔壁有位老太太很好奇他們的談話內容,但是離得稍微有點遠,所以調適了一下耳朵裏的助聽器,身體向他們的方向傾斜,完全一副正大光明“偷聽”的架勢。
徐藥兒哭笑不得。
旁邊有人在看他們,眼神曖昧。也有人,盯著他們看,皺眉間神情疑惑,很顯然快要認出他們來了。
在這樣的眼神裏,徐藥兒敲了敲餐桌,站起身,無言示意元清離開。
元清走的很慢,徐藥兒幹脆拉著他出去,看她火急火燎的要離開,他忍不住笑了笑,帶他來這裏吃飯的人是她,著急拉他離開的人也是她,現在開始後悔,是不是太後知後覺了。
他很想告訴她,剛才來這裏的時候,就有狗仔隊一路尾隨,這樣牽著手出去,真的合適嗎?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話,他是無所謂的,反而很支持。
他之所以不說,是因為貪戀她牽著他走路的堅定。
他是一個很討厭別人牽引他如何走路的人,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卻覺得很安心,哪怕她帶他去的地方是阿鼻地獄,也是心甘情願的。
她的手很修長,很漂亮,但是中指指腹側部有著淡淡的薄繭,那是常年練習手術刀留下的印記,他覺得……很美。
如此貪戀一個人的溫暖,如此貪戀一個人的笑語嫣然,從什麽時候起,她在他心中的感覺完全變了質。
他在乎她,也許比他想象的還要在乎。
他和她之間友情沸騰,愛情恒溫,火候不敢加大,也不敢減小,隻因加大一分是熱戀,友情可以永久,愛情一旦熄滅,他和她連朋友都做不成。
他們都彼此明白愛情的危險性,所以一直就那麽耗著,可是如今,他知道他再也不能將她當成一個知己好友來對待了。
有時候無謂微笑,有時候漠然無視,有時候對待她可有可無,隻是因為他怕自己會……愛上她。
有刺目的光線在兩人交握的手指上一閃而過,那是……蟄伏在暗處的攝像機。
元清微微一笑,溫聲喚徐藥兒的名字:“藥兒——”
“先上車再說,怕是有人認出我們了。”徐藥兒步伐很快,但話音剛落,身體已經被一股力道帶到了元清的身體裏。
“別鬧。”徐藥兒推他。
他摟著她的腰,繾綣溫情的看著她,含笑道:“哪有人?”
“飯店裏。”徐藥兒皺眉:“你沒看到……唔。”未完的話語被元清成功的堵在了唇齒間,他深深的吻著她,氣息紊亂間,含糊不清道:“我什麽都沒有看到。”
他隻是看到了她,還有……暗處的攝影機。
ps:還有一章,寫完發上去。
習慣了身邊有一個他,晚上他不回來,還真是不習慣,翻來覆去睡不著,夜裏他在她身邊躺下,數著他的呼吸聲,這才緩緩入睡。
習慣,有時候真的很可怕!
懷孕四個月了,是個女孩。
元清當時看著彩超照片,先是笑了笑,最後無奈的歎氣:“果真是怕什麽來什麽。”
“……”她該怎麽說呢?很顯然vivian的惡魔形象深入人心,元清一向怕麻煩,他喜歡女孩子乖順,最好心眼少一些,再不濟每天少招惹是非都可以,前有vivian做了不良示範,所以元清難免有些顧慮重重。
話雖如此,但元清還是很高興地。離開醫院,他拉著她的手開始逛商場,一件件的挑選孩子衣服,起先她看著那些小小的衣服還頗有興致,但挑選了幾件,幹脆站在一旁看著元清挑。
但凡他喜歡的,也不看是幾歲孩子穿的,全都買了下來。
他說:“藥兒,我們女兒穿上這些衣服,一定很漂亮。”
徐藥兒覺得丟人,元清見什麽買什麽,好像沒有見過世麵的土包子,相較於售貨員眉開眼笑,徐藥兒的笑容就顯得有些勉強了。
好在戴著墨鏡,要不然丟人隻怕要丟到報紙上麵去了。
那天,徐藥兒看著大包小包的嬰兒用品,場麵真的很壯觀,她遲疑了一下,問元清:“其實你很喜歡女孩子吧?妲”
元清笑,“被你發現了嗎?”
“……”
徐藥兒想想也是,好比說蕭何,雖然時常找vivian“談話”,但是眉眼間卻是極為寵溺vivian。
雲蕭長得跟蕭何很像,表麵沉穩偽善,其實心裏卻是百轉千回。而vivian盡得蕭何和蘇安的優良遺傳,外貌美麗,跟小仙女似的,但行事作風卻有蕭何的影子。
這樣一雙兒女,蕭何又怎麽會不喜歡呢?
元清對朗朗很好,可以看得出來他是一個好父親,將心比心,對待女兒自然不在話下。
她輕輕起床,洗漱換衣,離開臥室的時候,給他關好臥室門,已經是初夏了,清晨的陽光早就高懸於空,細碎的光亮灑落一室,有一種夾雜著溫暖的朝氣美。
這是早晨的事情了,中午她接到元清的電話:“中午,我請你吃飯,怎麽樣?”
“不想出去。”懷孕後,她越發倦怠了,走幾步都覺得累。
“想變成小懶豬嗎?”溫和的聲音裏帶著絲絲縷縷的縱容:“出來走走,對孩子也有好處,如果累的話,大不了我背你。”
最後那句話完全是取笑,徐藥兒假裝沒聽到,但在中午十二點的時候還是準時出門了。
元清親自回來接她吃飯,在“元家”石雕處等她,等她慢悠悠走過去的時候,元家似乎已經等了很久。
上車,她問:“我遲到了嗎?”
“沒有,隻是十分鍾而已。”元清笑,幫她係好安全帶。
說出這番話,並非元清計較,而是他心情尚好。
原本去吃西餐的,徐藥兒臨時改變主意,去了一家麵食店。
孕婦為大,別說是吃餛飩了,就是她想要天上的星星,隻怕元清都會想方設法給她摘回來。
跟她相處以來,他漸漸發現了,有時候滿足她的想法,其實是一件很愉悅身心的事情,如果能夠換來她一個笑臉,即便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元清平時不會來這種地方,就算是美食,都不足以吸引他前來。這裏顧客很多,吃飯沒有隱蔽性,萬一被認出來,事情就會變得很麻煩。
走進飯店的時候,還是招來了很多視線。元清身材英挺,五官線條冷峻,英氣逼人間貴氣盡露,手裏拿著一串車鑰匙,姿態閑適,平添了幾分親和;徐藥兒穿著一襲白色長裙,同色平底涼鞋,烏黑發絲柔柔的披在肩上,雖然戴著墨鏡,但是氣質卻很獨特。
找了靠窗位置坐下,元清看著輕鬆自在的徐藥兒:“常客?”
“來過幾次,朗朗喜歡吃這家的餛飩。”
元清微愣:“沒聽他提過。”看來有關於朗朗的興趣愛好,之前調查的結果並不細致。
“現在知道,也不遲。”徐藥兒叫了兩碗餛飩。
餛飩味道真的不錯,元清問她:“你是怎麽找到這家飯店的?”
“蘇安帶我來的。”第一次來這裏,是因為蘇安和她剛合作完成一個大型手術,整整十二個小時滴水未進,兩人都很餓,於是開車來到了這裏。
“……有點出乎意料。”話出口,想起幾年前他和閣下一起去泰國找蘇安,當時他和閣下還跟蘇安一起在早市吃過咖喱飯。這麽一想,似乎也沒什麽可稀奇的。
元清想,他如果早知道這個地方就好了。徐藥兒難得
把餛飩都吃完了,看到鄰座有人端著碗,把碗裏的湯也喝完了。她幹脆雙手捧著碗,直接把湯喝了。
喝完,舔了舔唇,元清見了,輕笑,覺得模樣倒是很可愛,探身飛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惹得她一聲驚呼,臉瞬間就紅了。
“喜歡的話,我吩咐人每天給你送一份回去……”頓了頓,似是想到了什麽,緊跟著說道:“還是兩份好了,不是說郎朗也喜歡吃嗎?”
徐藥兒覺得還是不說話比較好。
元清溫溫的笑,似乎很喜歡逗她:“吃胖一點,晚上我抱著也舒服。”
徐藥兒真的想封住元清的嘴,因為隔壁有位老太太很好奇他們的談話內容,但是離得稍微有點遠,所以調適了一下耳朵裏的助聽器,身體向他們的方向傾斜,完全一副正大光明“偷聽”的架勢。
徐藥兒哭笑不得。
旁邊有人在看他們,眼神曖昧。也有人,盯著他們看,皺眉間神情疑惑,很顯然快要認出他們來了。
在這樣的眼神裏,徐藥兒敲了敲餐桌,站起身,無言示意元清離開。
元清走的很慢,徐藥兒幹脆拉著他出去,看她火急火燎的要離開,他忍不住笑了笑,帶他來這裏吃飯的人是她,著急拉他離開的人也是她,現在開始後悔,是不是太後知後覺了。
他很想告訴她,剛才來這裏的時候,就有狗仔隊一路尾隨,這樣牽著手出去,真的合適嗎?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話,他是無所謂的,反而很支持。
他之所以不說,是因為貪戀她牽著他走路的堅定。
他是一個很討厭別人牽引他如何走路的人,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卻覺得很安心,哪怕她帶他去的地方是阿鼻地獄,也是心甘情願的。
她的手很修長,很漂亮,但是中指指腹側部有著淡淡的薄繭,那是常年練習手術刀留下的印記,他覺得……很美。
如此貪戀一個人的溫暖,如此貪戀一個人的笑語嫣然,從什麽時候起,她在他心中的感覺完全變了質。
他在乎她,也許比他想象的還要在乎。
他和她之間友情沸騰,愛情恒溫,火候不敢加大,也不敢減小,隻因加大一分是熱戀,友情可以永久,愛情一旦熄滅,他和她連朋友都做不成。
他們都彼此明白愛情的危險性,所以一直就那麽耗著,可是如今,他知道他再也不能將她當成一個知己好友來對待了。
有時候無謂微笑,有時候漠然無視,有時候對待她可有可無,隻是因為他怕自己會……愛上她。
有刺目的光線在兩人交握的手指上一閃而過,那是……蟄伏在暗處的攝像機。
元清微微一笑,溫聲喚徐藥兒的名字:“藥兒——”
“先上車再說,怕是有人認出我們了。”徐藥兒步伐很快,但話音剛落,身體已經被一股力道帶到了元清的身體裏。
“別鬧。”徐藥兒推他。
他摟著她的腰,繾綣溫情的看著她,含笑道:“哪有人?”
“飯店裏。”徐藥兒皺眉:“你沒看到……唔。”未完的話語被元清成功的堵在了唇齒間,他深深的吻著她,氣息紊亂間,含糊不清道:“我什麽都沒有看到。”
他隻是看到了她,還有……暗處的攝影機。
ps:還有一章,寫完發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