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九點三十分。
易嘉言拎著行李出了門,助理已將車開至家門外。
南橋站在大門口,眼巴巴地看著他又一次踏上遠行。
“回去吧,南橋。”易嘉言把行李放進後備箱裏,回過頭來看著她,“外麵風大。”
南橋沒動,總覺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來又是什麽時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門邊,忍不住笑起來,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攏了攏外套,低頭看著她惆悵的樣子。
“怎麽,舍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搖頭。
“搖頭的意思,是舍得還是舍不得?”他笑意漸濃。
“舍不得。”南橋老老實實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聲,想摸摸她的頭,但礙於她對這個動作太敏感,所以轉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個月而已,會回來的。”
十天半個月,而已?
南橋望著他不說話。
易嘉言看了眼手表:“好了,再不走,一會兒趕不上飛機了。”
他上了車,降下車窗朝南橋笑:“照顧好自己。”
轎車很快遠去。
南橋從家門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車尾已消失在轉角,她還站在原地忘了離開。
深秋的風吹在身上有些冷,她總算攏了攏外衣,快步朝家門走去。
“南橋。”身後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轉過頭去,發現對麵的花園籬笆下站著個人,路燈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長很長,暈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跡。
她猶疑不定地站在那裏,警惕地問了一聲:“誰?”
那人從籬笆下慢慢地走了出來,整個人像是從水墨畫裏撈出來一樣,逐漸褪去了一身素淨,因燈光的緣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從路的對麵走來,穿著單薄的t恤與夾克,哪怕時隔多年他已長得很高很高,哪怕穿著打扮也變得徹徹底底,但隻一眼,南橋便認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樣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燈紅酒綠的夜。
消失了一個多小時的主唱終於回來了,一言不發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聲中背上了電吉他,握住了麥克風。
原本吵鬧不堪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歡快起來。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沒有男人。
“去哪兒了啊?”大春在他身後壓低了嗓音罵他,“一聲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爛攤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們了!”
老方是遠冬的老板,此刻正坐在櫃台後麵狠狠地瞪著靳遠。
胖子笑嘻嘻地說:“肯定是看上哪個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遠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隨手播了幾下,低聲說:“唱《逃亡》。”
“這麽久沒唱了,怎麽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問,“我都快把節奏忘了。”
靳遠沒說話,握著吉他,視線落在角落裏那人身上,身姿筆直地站在昏黃的燈光裏,儼然已經準備好了。
鼓點將寂靜的夜色也點綴得喧囂沸騰,貝司與電吉他撞擊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陸離的酒吧裏,台上的人低沉溫柔地開了頭,卻在副歌部分聲嘶力竭地唱著:
像是一場漫無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從未得知明天是什麽模樣,
不過一隻渺小的飛蛾,
在漫長無盡的黑夜裏追尋一束火光。
他的視線一直定定地注視著那個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躋身於無人察覺的角落裏,南橋卻有種錯覺,仿佛全世界的燈光都齊齊聚在了她的身上,無處遁形。
靳遠的音樂不是技巧性的,不夠華麗,也不花哨。
他隻是這樣安靜地看著你,用足以撞擊靈魂的力量與情感唱給你聽。
那樣的歌聲,很容易讓人想起從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遠唯一的親人中風偏癱,失去了自理能力,從此臥病在床。他輟學回家,一邊在外打工,一邊照顧阿婆的起居,玩音樂是他唯一的堅持。
南橋第一次看見他拿著吉他撥弄,是她的額頭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後。
那天,靳遠在她放學時等在校門口,忽然問她:“要不要去聽音樂?”
她疑惑地問:“聽音樂?什麽音樂?”
少年的臉微微發紅,卻還佯裝鎮定地說:“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風燥熱難耐,他坐在舊居的庭院裏,低頭撥弄手裏的吉他,輕聲唱著。
多年後,南橋雖早已記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麽,但那個場景卻格外鮮明地烙在了記憶裏。
傍晚與落日,蚊香的味道盤旋在空氣裏,他額頭尚且帶著晶亮的汗,閉眼唱歌時的樣子卻寧靜溫柔,仿佛天邊橘紅色的雲朵。
他睜眼問她:“怎麽樣?”
她笑著鼓掌:“厲害厲害!”
他一下子紅了臉,卻還努力克製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覺得,我把音樂當做理想怎麽樣?”
南橋一下子愣住了。
潛意識裏,用人生來追求音樂這條路似乎是很難走通的。
可眼前這個人,什麽都沒有,一貧如洗,唯一擁有的是屋裏那個死氣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擔子……
頓了頓,她說:“隻要你想,沒有什麽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見抱著吉他的少年雙眼一亮,燦若星辰。
隻可惜當時她並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來,第一次肯定他夢想的人。
後來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遠第一次帶她去見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爛爛的桌球館裏看見了那個其貌不揚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隻被貼紙貼得花花綠綠的架子鼓和一把花裏胡哨的貝司。
靳遠第一次帶她觀看他們的“演出”,他們賣力地演奏著,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觀眾。
……
南橋聽著靳遠的聲音,腦子裏回溯著曾經的一切,有關於吳鎮的一切。
直到一曲終了,喧囂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識。
靳遠從台上跳了下來,穿過人群,如披荊斬棘的勇士,一路來到她麵前。
胖子手裏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張大了嘴,而他卻隻是定定地站在南橋麵前,笑著問她:“怎麽樣?”
一如那個黃昏時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卻還故作鎮靜的樣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紅。
南橋張了張嘴,說:“很棒。”
他卻搖搖頭,不讚同地說:“當初你可不是這個反應。”
“……”
“你應該笑著鼓掌,說厲害厲害。”
這麽多年過去了,南橋從未想過他們會這樣重逢,更沒想過靳遠來到了她的城市,從當初那個一無所有的搖滾少年變成了今天這樣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著,滿室的人都為他瘋狂。
可他站在她麵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裏卻完完全全還是當初那個少年。
她笑著鼓掌,聲音黯啞地說:“厲害厲害。”
撞進那雙燦若星辰的眼睛裏時,她卻驀地紅了眼。
九點三十分。
易嘉言拎著行李出了門,助理已將車開至家門外。
南橋站在大門口,眼巴巴地看著他又一次踏上遠行。
“回去吧,南橋。”易嘉言把行李放進後備箱裏,回過頭來看著她,“外麵風大。”
南橋沒動,總覺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來又是什麽時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門邊,忍不住笑起來,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攏了攏外套,低頭看著她惆悵的樣子。
“怎麽,舍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搖頭。
“搖頭的意思,是舍得還是舍不得?”他笑意漸濃。
“舍不得。”南橋老老實實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聲,想摸摸她的頭,但礙於她對這個動作太敏感,所以轉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個月而已,會回來的。”
十天半個月,而已?
南橋望著他不說話。
易嘉言看了眼手表:“好了,再不走,一會兒趕不上飛機了。”
他上了車,降下車窗朝南橋笑:“照顧好自己。”
轎車很快遠去。
南橋從家門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車尾已消失在轉角,她還站在原地忘了離開。
深秋的風吹在身上有些冷,她總算攏了攏外衣,快步朝家門走去。
“南橋。”身後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轉過頭去,發現對麵的花園籬笆下站著個人,路燈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長很長,暈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跡。
她猶疑不定地站在那裏,警惕地問了一聲:“誰?”
那人從籬笆下慢慢地走了出來,整個人像是從水墨畫裏撈出來一樣,逐漸褪去了一身素淨,因燈光的緣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從路的對麵走來,穿著單薄的t恤與夾克,哪怕時隔多年他已長得很高很高,哪怕穿著打扮也變得徹徹底底,但隻一眼,南橋便認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樣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燈紅酒綠的夜。
消失了一個多小時的主唱終於回來了,一言不發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聲中背上了電吉他,握住了麥克風。
原本吵鬧不堪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歡快起來。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沒有男人。
“去哪兒了啊?”大春在他身後壓低了嗓音罵他,“一聲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爛攤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們了!”
老方是遠冬的老板,此刻正坐在櫃台後麵狠狠地瞪著靳遠。
胖子笑嘻嘻地說:“肯定是看上哪個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遠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隨手播了幾下,低聲說:“唱《逃亡》。”
“這麽久沒唱了,怎麽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問,“我都快把節奏忘了。”
靳遠沒說話,握著吉他,視線落在角落裏那人身上,身姿筆直地站在昏黃的燈光裏,儼然已經準備好了。
鼓點將寂靜的夜色也點綴得喧囂沸騰,貝司與電吉他撞擊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陸離的酒吧裏,台上的人低沉溫柔地開了頭,卻在副歌部分聲嘶力竭地唱著:
像是一場漫無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從未得知明天是什麽模樣,
不過一隻渺小的飛蛾,
在漫長無盡的黑夜裏追尋一束火光。
他的視線一直定定地注視著那個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躋身於無人察覺的角落裏,南橋卻有種錯覺,仿佛全世界的燈光都齊齊聚在了她的身上,無處遁形。
靳遠的音樂不是技巧性的,不夠華麗,也不花哨。
他隻是這樣安靜地看著你,用足以撞擊靈魂的力量與情感唱給你聽。
那樣的歌聲,很容易讓人想起從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遠唯一的親人中風偏癱,失去了自理能力,從此臥病在床。他輟學回家,一邊在外打工,一邊照顧阿婆的起居,玩音樂是他唯一的堅持。
南橋第一次看見他拿著吉他撥弄,是她的額頭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後。
那天,靳遠在她放學時等在校門口,忽然問她:“要不要去聽音樂?”
她疑惑地問:“聽音樂?什麽音樂?”
少年的臉微微發紅,卻還佯裝鎮定地說:“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風燥熱難耐,他坐在舊居的庭院裏,低頭撥弄手裏的吉他,輕聲唱著。
多年後,南橋雖早已記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麽,但那個場景卻格外鮮明地烙在了記憶裏。
傍晚與落日,蚊香的味道盤旋在空氣裏,他額頭尚且帶著晶亮的汗,閉眼唱歌時的樣子卻寧靜溫柔,仿佛天邊橘紅色的雲朵。
他睜眼問她:“怎麽樣?”
她笑著鼓掌:“厲害厲害!”
他一下子紅了臉,卻還努力克製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覺得,我把音樂當做理想怎麽樣?”
南橋一下子愣住了。
潛意識裏,用人生來追求音樂這條路似乎是很難走通的。
可眼前這個人,什麽都沒有,一貧如洗,唯一擁有的是屋裏那個死氣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擔子……
頓了頓,她說:“隻要你想,沒有什麽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見抱著吉他的少年雙眼一亮,燦若星辰。
隻可惜當時她並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來,第一次肯定他夢想的人。
後來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遠第一次帶她去見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爛爛的桌球館裏看見了那個其貌不揚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隻被貼紙貼得花花綠綠的架子鼓和一把花裏胡哨的貝司。
靳遠第一次帶她觀看他們的“演出”,他們賣力地演奏著,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觀眾。
……
南橋聽著靳遠的聲音,腦子裏回溯著曾經的一切,有關於吳鎮的一切。
直到一曲終了,喧囂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識。
靳遠從台上跳了下來,穿過人群,如披荊斬棘的勇士,一路來到她麵前。
胖子手裏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張大了嘴,而他卻隻是定定地站在南橋麵前,笑著問她:“怎麽樣?”
一如那個黃昏時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卻還故作鎮靜的樣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紅。
南橋張了張嘴,說:“很棒。”
他卻搖搖頭,不讚同地說:“當初你可不是這個反應。”
“……”
“你應該笑著鼓掌,說厲害厲害。”
這麽多年過去了,南橋從未想過他們會這樣重逢,更沒想過靳遠來到了她的城市,從當初那個一無所有的搖滾少年變成了今天這樣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著,滿室的人都為他瘋狂。
可他站在她麵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裏卻完完全全還是當初那個少年。
她笑著鼓掌,聲音黯啞地說:“厲害厲害。”
撞進那雙燦若星辰的眼睛裏時,她卻驀地紅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