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兵方麵的兵器,張嘉師意向用厚背的彎刀以及手弩。這兩款武器在近戰以及一定的距離內,麵對匈奴人應該是有一部分優勢的。


    尤其是手弩,在使用這些手弩的時候,騎兵並不需要如同使用弓箭一樣的高技巧,隻需要其不在衝鋒的時候摔下馬匹就能夠發揮出一定的作戰效率。


    但是手弩的裝填較難,張嘉師認識到一個嫻熟的弩騎兵在給手弩裝填的時候同樣會出於穩定重心的前提下,放緩馬匹的衝刺速度,這樣一來,一旦大部分的弩騎兵都需要裝填的話,那麽衝刺的陣型很容易會出現混亂。


    為了避免這個問題影響到騎兵部隊的作戰效率甚至是成為被敵人反擊的契機,張嘉師思索了一段時間之後,決定將本身已經放棄的標槍再次納入測試範疇之中。


    ……


    標槍可以說是一種人類早期發明。其中巧鏃和骨標槍、在舊石器時代為狩獵武器。鐵鏃標槍在古希臘和古羅馬軍隊中曾裝備過。希臘斯巴達人的輕裝步兵可將標槍投擲20一60米遠。古羅馬重裝步兵的投矛長約1,5一2米,重4一5公斤,其投矛有很長的鐵尖安在木柄上,投擲30米。為使標槍投擲得更遠。


    有的標槍上裝有皮帶環,以使投擲力鍵增加,羅馬步兵多在衝鋒前投擲標槍,在紮入對方盾牌後,標槍上的倒鉤使得標槍極難拔出從而影響敵人盾牌的防禦效果,若要拔出標槍則會毀壞盾牌,在尚不懂使用弓箭的部落和不使用弓箭的部落,標槍是一種基本的投擲武器。在西歐,標槍一直流傳至中世紀。在俄羅斯,標槍即為短投槍。


    在《梆戈爾遠征記》一書中首次提到標槍。在中國原始社會已有標槍,但到宋代才成為軍隊常規武器,又稱“梭槍“。元朝蒙古軍善用標槍,杆短另尖,槍有四角形、三角形、圓形數種,多數兩端有刃,既可以馬上刺敵,又可以拋擲殺敵。


    明代軍隊中有一種兩頭帶刃的標槍,長68厘米,槍刃長23力厘米。尖尾長7厘米,兩頭尖,中間粗,有姻長箭,兩端都可以刺人,便於投擲。清代的標槍多用木竹為柄上加鐵鏃,略如明製。還有一種衛體用的標槍,槍杆較短,鏃長6寸,木柄杆長1.8----1.9尺,重不到2斤。純鐵打造的標槍更短「全長不到2尺,重不過4斤,技藝精熟者可幹50步內投中敵人。


    在大約公元前300年的時候,古羅馬逐漸形成了由支隊組成的軍團作戰體製。在人類軍事史上,單兵作戰的士兵第一次從密集隊形的束縛中被解放出來了,而且在他的側麵和背後還能得到必要的支援。這一切都是伴隨著重標槍和羅馬短劍這兩種標誌性單兵兵器的采用和完善而實現的,也正是由於這兩種兵器的采用和完善,古羅馬軍團才有可能形成。


    重標槍是標槍的一種,跟羅馬短劍一樣出現於公元前3世紀。據考證,標槍從舊石器時代起就已問世。古羅馬軍隊曾經試用過多種不同類型的標槍,到公元前二世紀才基本定型主要使用重標槍。但也還有輕標槍和超輕標槍等分類。所有標槍長約2米,用單手投出,它一半是金屬杆,一半用木頭製成。為了將標槍的兩部分連接起來,除輕標槍外,通常是打上兩三個鉚釘,從古羅馬的馬留將軍時起,銷釘中有一個是木製的,因此標槍在插入盾或人體時很容易斷裂,使敵人無法再用。後來,到凱撒大帝時期,在軟金屬杆上加了一個堅硬的鐵槍尖,這樣標槍穿透力更大。同時標槍的前一半也換為了鉛製的,命中目標後鉛製部分彎曲,更加難以拔出。標槍也成了古羅馬軍團士兵通常攜帶的重要兵器。


    古羅馬軍團為基本作戰單位,每個軍團約有6000人,分為10個大隊每個大隊又分為3個支隊,每個支隊分為2個百人隊。支隊中前兩排裝備可投擲的標槍,第三排裝備長槍。馬略改革後羅馬軍團的三陣列被取消,所有士兵的裝備統一化,都攜帶標槍。


    羅馬軍團以步兵為主,騎兵不是主力,隻能算輔助兵種,發生戰鬥時先以幾乎毫無防護裝的輔助兵進行遠戰,然後在雙方接近到20米的距離時軍團步兵投擲標槍,最後基本依靠短劍和盾牌來取得肉搏戰的勝利。


    標槍短劍的使用加上組成分隊,使古羅馬出現了高度機動的軍團。古羅馬帝國正是依靠這種軍團衝出了意大利,征服了整個地中海地區。


    羅馬人的標槍主要有三個標準:


    輕標槍:鐵杆在鍛造時,底部成中空環套狀,裝在木杆上。


    重標槍:射程在27米左右,18米範圍內有殺傷力。


    超輕標槍:與匈人軍隊作戰時,羅馬軍團和愷撒時代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語,步兵裝備有很大變化,羅馬步兵從前慣用的重型標槍逐漸被一種超輕型標槍替代,這種標槍實質上是重標槍的改進型,鐵杆更纖細和柔軟,僅重2公斤,雖然穿透力稍差,但由於在連接部後加裝了一個球形把手,使標槍在投擲出去的飛行更平衡,射程可達50米。


    而羅馬標槍的構造主要如下:


    槍頭:約5厘米長,四方錐形,以較堅硬的鐵鍛造,錐麵之間猶如刀刃,相當鋒利。


    鐵杆:約70厘米長,直徑約0.75厘米,底部鍛造成狹長鐵片以插入木杆。


    連接部:約15厘米長,與木杆屬於整體,在近身格鬥時還可以保護士兵的手,木杆頂部雕成四方錐形,開縫用於夾緊鐵杆,再用兩三顆鐵鉚固定,連接部頂端還加裝金屬環箍,以保護木杆與鐵杆連接處。


    木杆:約120厘米長,以整塊芩木或橡木製成,圓柱形,直徑約3厘米。


    杆套:在木杆底部裝上圓錐形鐵套,可防止標槍豎在地上時木杆遭受磨損和腐蝕。


    投擲武器:羅馬軍團的標槍,最大的用途當然是用來投擲,不過它的殺傷力並不太強,即使是重標槍也不像人們認為的可以一次貫穿三四個敵人。


    從現存的數據來看,標槍的功用在於擾亂敵軍的隊型、讓敵軍的盾牌無法使用、運氣好的話還能將敵軍密集隊型中層疊的盾牌釘在一起。重標槍造成敵人傷亡是附帶的效果,殺死敵人其實還有其他更有效的手段,軍團士兵擲出重型標槍後,即拔出短劍搭配方盾衝鋒,以近身戰打擊敵人。


    無論是否擊中目標,軟質鐵杆會因遭到衝擊而彎曲,可以防止敵人反擲回來,戰役結束後又可以回收再加工。


    由於鐵槍頭的設計有倒刺的特點,一旦標槍刺穿敵人的盾牌或盔甲就很難再拔出來,而即使切斷木杆,幾十厘米長的鐵杆也成了中標人的累贅,使他無法行動,因而他就必須放棄他的防護設備。


    近戰長槍:到公元前一世紀,全部軍團都裝備加固的標槍,既可投擲,又可作長槍與敵人進行近身格鬥,假如把重標槍握在手裏則完全可以當作一支威力強大的近刺長矛來使用。


    隨著騎兵的重要性在戰場上的逐漸體現,羅馬兵團的標槍也逐漸衍變,在三世紀中葉,雖然標槍的各種衍生物直到拜占庭時期仍被廣泛使用,但最標誌性的重標槍已經沒落了,步兵更多地使用類似馬其頓方陣的重型長槍。


    而綜合而言,西方標槍從舊石器時代起就已問世。在希臘和馬其頓軍隊中,在戰鬥的開始階段,輔助部隊用標槍來動搖敵人的士氣,打開突破口或者騷擾其側翼。


    古羅馬軍隊曾經試用過多種不同類型的標槍,到公元前二世紀時似乎基本定了型。這種標槍容易投擲,穿透力大。它一半是金屬杆,一半是木頭製成。也就是將一根長四點五英尺的鐵杆插入一根四點五英尺長的木杆,其總長度約為七英尺。


    為了將標槍的兩個部分連接起來,通常是用兩個銷釘。從古羅馬的馬略將軍時起,這兩個銷釘中有一個是木製的,因此標槍在插入盾或人體時很容易斷裂。後來,到凱撒大帝時期,在軟金屬杆上加了一個堅硬的鐵槍尖,這樣,標槍在穿透盾或人體後槍身便隨之彎曲而不會斷裂,不過要重新拔出則比較困難。


    重標槍用單手投出,最大投射距離約六十英尺,但實際上往往沒有這麽遠。作戰時,軍團士兵一齊投出,這樣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懾效果。


    為了提高命中率,有時也為了增加投射距離,因此,在重標槍的木杆上繞一根繩索,在投射的霎那間用勁一拉,使標槍旋轉著向前飛去。倘若正好穿透敵人的盾,盾就失去作用,持盾的士兵隻好聽憑古羅馬士兵衝上來用短劍砍刺。


    如果重標槍的入射角為45°或45°以上,就能穿透胸鎧和頭盔。假如把重標槍握在手裏則完全可以當作一支威力強大的近刺長矛來使用。起初,重標槍隻是劍的輔助兵器,到了公元前一世紀,它的作用就變得跟劍同樣重要了。


    古羅馬軍團的士兵通常都攜帶著這一重一輕的兩種兵器。


    短劍的啟用和由分隊組成的高度機動的軍團的發展,使古羅馬軍團進入了作戰效能最高的階段。這種高度機動的軍團取代了早期的方陣隊形。


    而有一種說法認為,中國在漢末時期也出現了標槍騎兵的部隊。


    馬超的軍陣與眾不同,前軍是密集的盾牌兵防禦部隊,盾牌的強度和重量遠超一般軍隊,對弓箭防護極佳.後方是使用長槍和標槍的攻擊部隊.整個軍團擺成一個個互相鑲嵌的方陣,與中原軍隊常用的整體型陣型不同,馬超軍陣擺成以後,各部既相互獨立,又可相互掩護,錯落有致.使曹軍賴以取勝的騎兵隻能在陣型的邊緣掠殺,無法形成有效的突破.同時,目標很大的騎兵還要隨時遭到密集的標槍襲擊.馬超騎兵全是輕騎,配置與步兵分開,不作主力,而是為奇襲隊使用,作戰時擅長從步兵陣中突然殺出,因此實戰中才有一舉突襲曹軍指揮部,得曹跳水逃命的精彩戰例.這樣的軍陣,正是古羅馬前期使用極為廣泛的希臘密集軍陣.


    其他,馬超軍隊受古羅馬影響的地方還很多,比如瑕萌關之戰的主將壓陣徐徐退去,正是古羅馬軍隊交替掩護撤退的絕招,馬略和龐培的軍隊以此不止挫敗過多少次蠻族的追擊,連見多識廣的劉備也不免讚不絕口;進退之時,身為司令官的馬超戰鬥位置總在麵向敵軍一側的陣容前翼,和羅馬統帥的位置相似;西涼軍隊的編製為部,比如韓遂部下為十部,一部約4000-5000名戰士,正合古羅馬一個軍團的編製.以此計算,渭南之戰馬韓聯軍總人數在7-8萬之間,也與曆史比較相符.


    那麽,遠隔萬裏,馬超軍團從哪裏學到的古羅馬軍事思想和技術呢?


    馬超軍團的特殊軍事思想,和克拉蘇殘軍在西域地區的影響有著深刻的淵源.


    ……


    張嘉師意向的是使用木杆為主體,然後包裹生鐵鐵皮打磨的槍尖所製作出來的標槍。


    這種標槍更多是一種比較容易讓騎兵部隊攜帶的武器,因而其長度不會太長,一般而言在五十厘米左右。


    但是經過相應的測試,這種木質的短標槍由於其重量過輕,在中遠距離的投擲方麵很難讓人滿意甚至是會出現無法達到預定界線的情況。


    這樣一來對於一支追求連貫打擊效果的騎兵部隊而言是很致命的,尤其是當敵人是匈奴人的時候,無法在一定距離內對匈奴人帶來殺傷,那麽對於這些騎兵而言,很有可能會被匈奴人的騎射反擊成功。


    所以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測試之後,張嘉師將目光放在一種蒙古人騎兵所使用的“雙頭短矛”——巴爾恰投矛身上。


    巴爾恰投矛的重點是雙頭可刺,這也就是說即使是對於一些新兵而言,他們在使用投矛的時候也不會因為將沒有尖端的一端扔出去之後,即使是命中敵人都不會有什麽傷害。


    而且巴爾恰投矛的重量相對於一般的投槍而言,因為兩段包裹鐵皮以及鋒利的矛頭,平衡性以及穩定性比起一般的投矛要更好。


    但是也因為投矛的重量增加,導致投擲距離有一定的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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