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朕的衣服上有一股奶香味。


    因為他用強生。


    我曾經問過他為什麽這麽需要嬰兒般的嗬護,他隻說他用慣了,不想換。


    從沐浴露到洗發液再到護膚乳,他用過的東西,t恤或是外套都會沾上這股強生的味道。


    我還挺喜歡聞的。


    穿著他的衣服,我縮進沙發的角落裏。


    他這件藍白外套的帽子很大,我扣著帽子,下巴藏在衣領裏,隻露一雙眼睛看著他。


    是朕解決掉最後一塊披薩,隨手在地上撿起一個購物袋,去洗手間換衣服。


    他對我選的衣服還是很滿意的,比如他走出洗手間後看起來心情大好,竟然主動約我出去逛逛。


    “去哪?”我在衣領後嘟囔,聲音悶悶的。


    “這是哪?”


    “埃及,盧克索。”


    “走吧,帝王穀。”


    我輕歎一口氣,起身跟上他。


    他叮囑我拿好房卡,就自顧自地出門了。


    盧克索的那一岸,是古埃及的都城底比斯。


    新王國時期,法老們選擇把雄偉的帝王陵建在那不遠處的一片石灰岩峽穀中。


    一路上他都在跟我聊霍華德.卡特,其實也沒什麽能聊的,就說說這是個倔老頭。


    我跟他講,有句話我特別感動。


    他問什麽。


    我清了清嗓子,突然換上一副播音腔說道,“霍華德.卡特在世時,沒有因他的特殊成就而獲得英國或埃及的表彰。他的葬禮也沒有多少人參加。但是圖坦卡蒙的陵墓是有史以來考古學最著名的發現。”


    注意,我剛說的是英文。


    我同桌輕笑一聲,點評道,“士冥大大,你這哪裏是bbc播音腔啊,聽不懂英文的還以為你在播gossipgirl(緋聞女孩)啊!”


    說著他還捏著嗓子模仿了gossipgirl的片頭,“gothescanan’s。”


    “哈哈哈哈哈哈好像好像。”我笑抽了,“這不是超能力吧?”


    “不是。”他又恢複了方才那副招牌式*臉。


    好吧好吧,我承認我把好好的一部紀錄片的台詞給播成了美國青春偶像劇。


    不過我同桌偽音偽得還真好像那麽回事兒,我不禁就想起他好像是個什麽來著...哦對,cv。


    我就問他了,“那個啥,櫻桃小魅的大電影我看了。”


    他叼著果汁吸管,特別淡定地應,“哦。”


    “男主角是你配的吧!誒,你咋噴了?快擦擦快擦擦。”


    “擦...”他接過我遞來的紙巾,低罵道。


    我乘勝追擊,“朕不大大,您那哭腔真不錯!”


    他低頭擦果汁。


    我咄咄逼人,“我數了,被大魔王封印時的□□共持續了一分十六秒。”


    他把紙翻了個麵,繼續低頭擦果汁。


    我勝券在握,“哦對,你們那個社團叫月聲配音社是吧?我把它加b站專題收藏了,今晚開始我挨個兒找找你。”


    他沉默地拿出手機,打開關注列表,選中“碗裏”,翻到我的微博,移除粉絲。


    “太殘忍啦!”我抗議!


    抗議無效,他又把我加入了黑名單。


    “dship?!?!”


    “嗬嗬。”


    惹到了d,我也是不能開心了,隻得屁後跟著,看他要去哪兒。


    因為我問他,他不理睬我。


    我以為他會去圖坦卡蒙的陵墓,畢竟這是唯一一座未經盜掘的法老墓。


    可是他沒有,他去了拉美西斯二世的陵墓。


    他望著精美的壁畫出神,我看不懂就沿著牆邊一路走馬觀花。


    想要了解這類古代藝術,極其重要的是盡可能去了解貴族階層的世界觀。可惜關於古埃及我懂得不多。


    印象裏是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翻出了我爸書櫃裏的一本封麵是荷魯斯之眼的書。


    如果說當時那本書為了我帶來了什麽深遠影響,我想大概就是古人對生殖器的執念狠狠甩了我一個耳光,扇飛了我的奶嘴。


    仍記得那年,我是抱著求知的心虔誠地翻開了那本書,然後我發現阿努比斯拚接奧西裏斯十三塊屍體使其複活,唯獨少了生殖器。沒辦法奧西裏斯的老婆就找了塊木頭雕了一個生殖器,然後...荷魯斯就出生惹。荷魯斯長大後為父報仇,找他二叔撕逼,好家夥,一把扯住他叔叔的大腿,連根帶把地又把他二叔的生殖器拽掉了...諸如此類,都不能安靜地做一個虔誠的小學生了。


    那一晚我被這本涉及管理學軍事學社會心理學家庭內部矛盾分析報告和正確撕逼格鬥技巧的巨著震懾得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我就開始打飛機了。


    是的,我的啟蒙性教育,是一本埃及神話。


    看著朕哥虔誠的側顏,我實在不忍心把我如此齷齪的一麵告訴他,於是便安靜如雞的站在他旁邊,等他虔誠完。


    他目光流轉不可言喻,不一會兒輕輕開口,“萌萌,你看過一本講荷魯斯之眼的書嗎?”


    “......”


    “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看了一本。”他又說。


    我接話感慨,“古埃及人對男性生殖器的崇拜由來?”


    他聽完,平靜地說“從那以後,我打飛機都能打出使命感。”


    “......”


    朕哥,你ooc了。


    “你牛逼,你打飛機都自帶聖光。”我調侃道。


    他興致勃勃,感覺又到了他每日例行的高/潮階段,“必須榮耀。大自然裏,你知道牽動生物圈運作的秩序本源是什麽嗎?”


    “生存?”


    “不是。”


    “繁殖?”


    “不完全,是基因延續!所以才有那麽多動物有著自殺性/行為,而這之中很多可以歸為母性行為。他們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活下來,或者說是基因更好地遺傳下去,而選擇自我毀滅,這真偉大!”


    “恩對”我說,“而且有的鳥類,為了讓全種群的繁殖最大化,他們選擇把好的灌木叢讓給那些經驗足的同類,而自己卻住在遠離水源易受攻擊的樹林中。”


    “不僅如此,幼鳥的乞食行為也能說明這點。幼鳥乞食的聲音響度是父母權衡食物分配的標準,那麽為了讓自己更茁壯的成長,幼鳥為什麽不沒事兒多叫兩聲呢?因為這樣會影響他的兄弟們吃不飽飯。所以他們隻有在饑餓的時候才會大聲鳴叫。”


    我讚同地追評道,“對於一個物種來說,成功延續基因比它們自身繁殖要意義重大的多。我真難想象,那些智識尚不開化的小生物都明白這個道理。”


    “那是大自然的智識。”他把手中的果汁遞給我,在雕刻著文字的牆壁前打了個響指,就放佛他身後那麵牆是他接下來的ppt。


    他說,“不可否認,縱觀自然,繁殖有著它不可磨滅的生態使命。或者應該說是偉大的,神聖的。大多數的生物,從出生到死亡,它們每天忙忙碌碌的主旋律就是基因延續。那是大自然賦予它們的智識,可是人類不同。”


    我捧著他的果汁,不知道能不能喝一口。


    他繼續說,“繁殖戀、直男癌、丁克一族,越來越多這樣的詞語出現在這個社會。因為人類不同,人類有自己的智識。他們更多地思考,更多地追求。他們用神明束縛,又用智慧解放,再用信仰鞭策。他們混亂過,文明過,灰暗過,重蹈覆轍但卻不曾毀滅。這很可愛。”


    我不解,“你既然這麽熱愛...呃..熱愛人類,又認可他們的智慧,為什麽還會說出無知的混沌比知識帶來的混亂更容易承受這種話呢?”


    他突然笑了,“我承認人類有智力,但智慧還太淺。混沌是一個沉重的球,壓在人們身上,但混亂是帶刺的。知識使人從混沌中解脫,但缺乏德行則會讓知識變成人類肆意妄為的工具,從而招致混亂。追求個體自由這無可厚非,但是太多的人是囂張的,是毫無敬畏的。愛彌爾.塗爾幹提出了人類的雙層性。從世俗層到神聖層,人們需要信仰幫助自己攀爬。人需要有信仰,這裏的信仰不等同於宗教。很多人選擇冥想,或者去大自然。你是無神論者也好,宗教人士也好,隻要心懷敬畏,就會覺得撒謊會給自身招致麻煩,傷害他人會帶來懲罰。就不會在賞櫻花的時候一個個的都往樹上爬。在那些狂妄自大的人心中,他們的主觀意識太強,而不會覺得當你站在一棵樹前,那顆樹也在站著看你。”


    我終於下定決心喝了一口他的果汁,“我明白了,你那句知識的混亂的主語是你自己對嗎?你想說,人類的混亂讓你很難以承受?”


    他點點頭又搖搖頭,“人類同樣也會被混亂懲罰,所以他們自己研發了倫理道德。”


    “那你呢?有多難以承受?”


    “困。”


    “那你嫌棄我們嗎?”


    “當你用我們這個詞,而不是我的時候,就已經替我回答了這個問題了。我也告訴你一句我曾經感動的話,你覺得和其他生物相比,人類這種手無寸鐵的哺乳動物居然抵禦細菌、柱牙象、冰雪和灼熱的侵襲,最後成為萬物的主宰,他們到底通過什麽方式和方法做到這些的?這絕不是一個人所能單獨完成的。人類自我解放,追逐個人意誌,同時又自我超越,追逐大同世界。人類和自然不是對立的,人類不應囂張。他們是有智慧的,但又是渺小的,所以他們團結。”


    “哦哦。”我點頭,這句話就出自房龍那本《人類的解放》,他高中看的那本。


    “朕哥,你是人嗎?”


    他抬頭看我。


    “呃...”我也覺得自己的問題挺不得體的,就又換了個問法,“您今年幾歲了?”


    他一把搶過那杯果汁,“我十八。”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小明是怎麽死的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卷角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卷角並收藏小明是怎麽死的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