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咱們這地方上終於可以獲得安寧了!”
“那幫子該死的土匪騷擾地方上百姓好幾年了,現在終於得到報應了!”
“不過聽說他們死得很慘呢!”
“多慘?”
“我也不知道,隻知道捕快去看了之後,回來吐到現在還在吐呢!”
聽到這裏,蒙蒙馬上扯了扯君蘭舟的衣袖。
“相公。”
“嗯?”
“是你?”
“嗯。”
“好厲害!”蒙蒙驚歎。“這回又是什麽?”
“哭死你。”君蘭舟語氣淡淡的回道。
“什麽意思?”
“一直哭,哭到死。”
“就這麽簡單?”
“不,會先哭到眼睛掉出來,再哭到舌頭爛掉,又哭到肚子爆開,然後哭到內腑全……”
難怪那些捕快會吐,那種場麵光是想像就夠思心了。
“夠了!”蒙蒙一手壓喉嚨,一手捂住嘴,覺得她也快吐出來了,剛剛實在不該吃到那麽脹的。“又是你弟弟取的名字?”
“嗯。”
蒙蒙真不知道該笑還是該繼續嗯心才好。
“相公,你弟弟肯定是世上最頑皮的小孩!”
君蘭舟不語,默默喝茶,直到暍完半壺茶之後,蒙蒙才起身。
“好了,我們走吧!”
“嗯。”
付過帳後,他們離開飯館,走向對麵客棧,蒙蒙想說是去拿包袱、書篋好上路去。
“相公。”
“嗯?”
“今兒我們是要住城外的破廟廢屋,或是先趕一段路再睡野地?”
“不,我們不住破廟廢屋,也不睡野地。”
“那要睡哪裏?”
“客棧。”
“……相公,你到底哪根筋不對了?”
真的,君蘭舟的腦筋好像真的不太對勁了。
就從她在客棧裏清醒過來那天開始,她的相公就不對勁了,而且是十分嚴重的不對勁。
他們不再睡荒屋野地,而是在客棧打尖住宿:也不啃饅頭、暍清水,而是上飯館酒樓吃好菜、暍香茶,最可怕的是,他還買新衣服、新繡花鞋給她,最上等的料子,最講究的針線活兒,最精致的繡花,是那種大富人家才會穿的服飾。
“這……給我的?”蒙蒙不敢置信的眨巴著眼。
“是。”
“那你呢?”
“我的衣服還能穿。”
又來了!
蒙蒙翻了一下眼,把新衣服推還給他。“相公不穿新衣,妻子怎能穿?”
君蘭舟的眉頭又打結了,但晚些時,他們夫妻倆都是穿著新衣、新鞋,偕伴出現在酒樓裏的。
他的衣衫是她幫他挑的,免得他自己挑那種最便宜的粗布衣裳。
“想吃什麽,你自己點菜吧!”
“好,我點!”
蒙蒙笑吟吟的點了一大堆菜,重點是,她點的都是那種不能打包的菜,這是依據數日來所得的經驗。
幾餐過後,她就摸透了君蘭舟用餐的習慣,每當她吃飽之後,他一定會把可以打包的菜全都打包起來,至於不能打包的菜,他也一定會努力把那些菜全部吃光,
連菜湯也不剩,因為他太吝嗇了,一點點的浪費都舍下得。
對了,差點忘了,他們之間不但不再有任何距離,而且他們也不再“行軍”了。
君蘭舟買了一輛馬車,那種相當小巧,但車內十分舒適,還有地毯被褥羽毛枕的馬車,他甚至買了一些零食讓她在車內吃,免得無聊,有時候半途碰上廟會,他還會帶她去看熱鬧呢!
“咦?這是客棧嗎?”
因為馬車停了,蒙蒙采出布簾外,卻見馬車停在一棟豪宅前,如果那是客棧,準是公卿將相才住得起的客棧。
“不,這裏是江南酒商大賈的宅邸。”
“喔。”蒙蒙沒再多問:心知她家的相公又想要“賺”寶物了。
這回仆人們都很客氣,不敢怠慢,因為他們的外表不再寒酸得像要飯的了。
“君大夫真能醫好我女兒的腳?”
“我不是大夫。”
“那幫子該死的土匪騷擾地方上百姓好幾年了,現在終於得到報應了!”
“不過聽說他們死得很慘呢!”
“多慘?”
“我也不知道,隻知道捕快去看了之後,回來吐到現在還在吐呢!”
聽到這裏,蒙蒙馬上扯了扯君蘭舟的衣袖。
“相公。”
“嗯?”
“是你?”
“嗯。”
“好厲害!”蒙蒙驚歎。“這回又是什麽?”
“哭死你。”君蘭舟語氣淡淡的回道。
“什麽意思?”
“一直哭,哭到死。”
“就這麽簡單?”
“不,會先哭到眼睛掉出來,再哭到舌頭爛掉,又哭到肚子爆開,然後哭到內腑全……”
難怪那些捕快會吐,那種場麵光是想像就夠思心了。
“夠了!”蒙蒙一手壓喉嚨,一手捂住嘴,覺得她也快吐出來了,剛剛實在不該吃到那麽脹的。“又是你弟弟取的名字?”
“嗯。”
蒙蒙真不知道該笑還是該繼續嗯心才好。
“相公,你弟弟肯定是世上最頑皮的小孩!”
君蘭舟不語,默默喝茶,直到暍完半壺茶之後,蒙蒙才起身。
“好了,我們走吧!”
“嗯。”
付過帳後,他們離開飯館,走向對麵客棧,蒙蒙想說是去拿包袱、書篋好上路去。
“相公。”
“嗯?”
“今兒我們是要住城外的破廟廢屋,或是先趕一段路再睡野地?”
“不,我們不住破廟廢屋,也不睡野地。”
“那要睡哪裏?”
“客棧。”
“……相公,你到底哪根筋不對了?”
真的,君蘭舟的腦筋好像真的不太對勁了。
就從她在客棧裏清醒過來那天開始,她的相公就不對勁了,而且是十分嚴重的不對勁。
他們不再睡荒屋野地,而是在客棧打尖住宿:也不啃饅頭、暍清水,而是上飯館酒樓吃好菜、暍香茶,最可怕的是,他還買新衣服、新繡花鞋給她,最上等的料子,最講究的針線活兒,最精致的繡花,是那種大富人家才會穿的服飾。
“這……給我的?”蒙蒙不敢置信的眨巴著眼。
“是。”
“那你呢?”
“我的衣服還能穿。”
又來了!
蒙蒙翻了一下眼,把新衣服推還給他。“相公不穿新衣,妻子怎能穿?”
君蘭舟的眉頭又打結了,但晚些時,他們夫妻倆都是穿著新衣、新鞋,偕伴出現在酒樓裏的。
他的衣衫是她幫他挑的,免得他自己挑那種最便宜的粗布衣裳。
“想吃什麽,你自己點菜吧!”
“好,我點!”
蒙蒙笑吟吟的點了一大堆菜,重點是,她點的都是那種不能打包的菜,這是依據數日來所得的經驗。
幾餐過後,她就摸透了君蘭舟用餐的習慣,每當她吃飽之後,他一定會把可以打包的菜全都打包起來,至於不能打包的菜,他也一定會努力把那些菜全部吃光,
連菜湯也不剩,因為他太吝嗇了,一點點的浪費都舍下得。
對了,差點忘了,他們之間不但不再有任何距離,而且他們也不再“行軍”了。
君蘭舟買了一輛馬車,那種相當小巧,但車內十分舒適,還有地毯被褥羽毛枕的馬車,他甚至買了一些零食讓她在車內吃,免得無聊,有時候半途碰上廟會,他還會帶她去看熱鬧呢!
“咦?這是客棧嗎?”
因為馬車停了,蒙蒙采出布簾外,卻見馬車停在一棟豪宅前,如果那是客棧,準是公卿將相才住得起的客棧。
“不,這裏是江南酒商大賈的宅邸。”
“喔。”蒙蒙沒再多問:心知她家的相公又想要“賺”寶物了。
這回仆人們都很客氣,不敢怠慢,因為他們的外表不再寒酸得像要飯的了。
“君大夫真能醫好我女兒的腳?”
“我不是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