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伯在片刻的安靜後又發了話:“讓她歇一歇,著人收拾一下,就去吧。[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


    一句話,幾乎定了縷詞接下來的人生。


    “怎麽能這樣!”紅衣脫口而出,心下愈感費解,一頓又道,“不是該報官、等著官府緝拿凶手才對麽?!”


    還沒聽說過出了強奸案,把受害者送去妓院了事的呢!


    眾人一並看向她,一個個的目光,都好像她的想法很奇怪。


    “身子都不幹淨了,怎麽留在席府做事?”虞氏蹙著眉反問她,紅衣一怔,即道:“她又不是公子的妾室,歌姬而已,和是不是完璧有什麽關係?!”


    “那如是公子日後看上她呢?到時候怎麽辦?”虞氏又道。


    紅衣簡直覺得這個邏輯不能理解。[]


    “先稟了公子便是,公子若是介意,自然不會納她為妾啊!”


    她覺得這才是因果清晰的想法,齊伯的下一句話卻讓她腦子裏一懵:“這樣的事,怎麽能拿去髒公子的耳朵?”


    紅衣愕然地滯了滯,而後不可置信道:“為了不給公子添堵,就索性草菅人命麽?!縷詞已經那個樣子了,送她去青樓,和逼死她有什麽兩樣!”


    “這是哪來的話!”虞氏麵顯慍色,上下一睇她,笑意森寒,“席府從來沒出過這樣的事,與她同去的絲緞也沒事。獨她一個,還不是自己不安分,去了青樓恰合她的意――若當真無辜,自盡以證清白就是了。”


    於是說著緩了口氣,下頜微抬,目光掃過一眾歌舞姬,冷峻地提點著:“日後都給我安分點兒,出了這樣的事,傳出去折了席府的顏麵,就都是一樣的下場!”


    紅衣驚得倒退了一步。


    榮譽謀殺!


    她腦海中閃過這從前隻在宗教書籍上讀過的詞條,心裏狠狠一墜。


    是了……她正在目睹一項榮譽謀殺。


    為了挽回一個家族的“榮譽”而殺死所謂“不貞”的人,哪怕這個人本身已是最可憐的受害者。


    這種事情直到二十一世紀都還有,在這裏存在就更加“合理”――原因歸根到底都一樣:周遭的氛圍認同這種做法。


    因為宗教、文化或者習俗,整個社會認為這是對的,所以有這個想法的人十分“正常”,不接受的才是異類。


    紅衣覺得如鯁在喉,自知難以改變他們這已根深蒂固的想法,但又實在做不到心平氣和地看著縷詞被送入青樓、然後死去。


    縷詞那麽聰明,在她跳《佳人曲》遭遇意外的時候,當即反應過來,一曲高歌為二人都爭得了機會。


    而且還幫過她。那二百兩的銀票,縷詞隻留了五十兩,其餘都給了她。即便她口口聲聲說自己不缺錢,但……


    那畢竟是一筆巨款了。


    紅衣還知道,縷詞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她想為自己脫籍,希望那兩個家人子能在宮中得寵、而後替她求一道恩典……


    所以縷詞做事八麵玲瓏,教起歌來盡心盡力,與家人子處得也親近。她這麽努力地想要辦成這件事,可是甚至沒能等到兩個家人子進宮,就……


    要被送去青樓。


    “她怎會是自己不安分!”紅衣搶上一步,強爭道,“司樂這罪名安的,不覺得太‘莫須有’了麽!遭遇橫禍還要怪她不安分,她圖什麽?就為給自己惹麻煩麽!”


    虞氏喝住她:“夠了!”


    “你不能這樣做!”紅衣又喊道,“凶手逍遙法外、受害者一生盡毀,天下沒有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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