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麵對二十名手持衝鋒槍的黑衣男子時,淩傑雖然心裏有些害怕,但卻沒有表現出來,他得用自己的氣勢來,反擊。


    就算死在這裏,淩傑也沒什麽可怕。淩傑掃了眼四周,發現很多槍口都在盯著自己。心想,這群小子還真厲害,居然提著衝鋒槍到出亂跑?這警方是吃素的麽?


    想著,淩傑不得不鄙視這些警方。“說吧,你們想做什麽。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喜歡就拿去!”淩傑白著眼道。


    這時候,二十名手持衝鋒槍,將子彈接上,母指輕撫著扳機,隻要老大一句話,立即開槍弄死這小子。


    “喲…小子還蠻橫的嘛,老娘喜歡你這個性!”隨著音調。這時候,一個身穿黑色緊身皮衣的妖豔女子從人群中走出來,手裏握住一根皮鞭。


    她,身材很好,臉蛋非常的惹眼,短發在頭,眉宇間散發著殺氣淩人的氣息,讓人一看,就知道,這女人不是一般女子。


    妖月,22,一米七五,50kg,一個典型的美女,隻不過這一身男人婆打扮,已經將她的天生麗質的美,遮住一些,不是很絕世的樣子。


    靠,這是什麽?這身材,還是蠻不錯,不過這打扮,太男人了,沒興趣。淩傑掃了眼正向自己走來的妖月,暗暗的評分道。心想,這不是小爺喜歡的貨。


    心想,這小妞應該是他們大姐。看到她手裏的皮鞭,淩傑就想起夏冰用皮鞭抽自己的時候,靠,這也太火爆了。鞭子,已經在淩傑心裏,產生了重重的陰影。淩傑不是害怕,麵前這個皮衣女子,而是害怕她手裏的鞭子。


    “你,你想做什麽?”淩傑後退兩步。妖月掃了眼淩傑,咯咯笑道:“我們想做什麽?其實也沒什麽?我們隻是想警告你。最好別和夢家走得太近,否則,誰也不知道,你能活到什麽時候。”妖月輕蔑道。


    心想,麵前這小子還蠻帥,隻不過不是自己的菜。夢家?是夢韻家麽?想著,淩傑腦海裏,猛的飄過這個想法。猜想,難道這些人就是上次害得自己住院的混蛋?想著,淩傑真想一拳擊過去,將麵前這個皮衣女子弄死。但,他忍住了,她知道,自己如果亂動,肯定死在亂槍之下。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但是,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半個月前,洛高一中的槍案,是不是你們做的?”淩傑皺了皺眉稍,將心中的疑慮說出來。如果是,淩傑一定弄死麵前這個女人。


    “哈哈!”妖月將手裏的皮鞭杠在肩上,指尖挑了挑眉毛:“什麽槍案,老娘不知道這件事。今天,請你過來,就是希望,你小子以後別和夢家走得太近。夢家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敵人。我知道,你很好奇。有時候,知道的事情太多,對你沒什麽好處。”


    妖月沒想到,這小子把自己當成,上次槍案的主導者?這心裏,就是忍不住想笑。自己什麽時候,做過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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