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著那流氓,道:“你的意思是,這牌子,是從和丁阿毛接頭的人車上偷下來的。”


    那流氓道:“是,事後,我還看到他們走進那車子駛走的,喂,你看這值多少!”


    “值一毛錢!”我冷冷地回答著,一麵順手將那塊金屬牌,放進了我的衣袋之中。


    我那時的神態,十足像是一個大流氓,所以才能夠將眼前那幾個男女小流氓震得住,因為小流氓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流氓唯有一怕,就是怕大流氓。我放好了那金屬牌,踢開了門,搖搖擺擺,向外走去,我聽得那女流氓在我的身後,發出了一下尖叫聲,我也不回過頭去看她。


    我走出了那巷子,急急向前走著,十分鍾後,我走進了一家相當清靜的餐室,我要了一杯酒,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煙,才能定下神來。


    在路上走的時候,除了本能地閃避行人和車子之外,我幾乎什麽也不能做,因為我的心中實在太亂了,那時我雖然勉力定下了神,但是我一樣心中紊亂之極。


    章達竟不是死於意外的,這種事,誰能相信,但是事實上卻又的確如此!


    是誰謀殺章達的,是不是就是使李遜博上神秘失蹤的那些人?那些人又究竟是什麽人?他們究竟掌握了一些什麽神秘力量?


    我直到將一支煙狠狠地吸完,仍然想不出一點頭緒來。餐室中的燈光很暗淡,但我還是摸出了那塊金屬牌來,反覆地察看著。


    “時間會所”,好像是一個俱樂部的名稱,很多人喜歡將自己所屬的俱樂部的名稱,製成牌子,鑲在車身上,作為裝飾物。


    那麽,那兩個人一定是“時間會所”的會員了,要查一查“時間會所”,應該不是難事!


    我決定立即去進行調查,我付了賬,逕自來到了警局,我並沒有將我的調查所得告訴任何人,因為米軒士他們,已替我安排好了單獨工作,隻不過警方要給我一切方便而已。


    我到資料室中,要找“時間會所”的資料。


    但是,七八個資料員,足足忙了半小時之久,找出了好些我從來也未曾聽到過名字的會所和俱樂部,但就是沒有時間會所。


    最後,資料室主任道:“我著這間會所,不是本埠的,或者他的成員是幾個人,根本不在警方的紀錄之中!”


    我走出了資料室,來到了警方為我準備的臨時辦公室之中。我或者是將事情看得太容易了,我以為隻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個“時間會所”。卻未曾料到那個會所,根本不在警方的紀錄之中。


    但是我也一點不沮喪,因為既然有了名稱,要找這個會所,總不應該是太難的了!


    在那三天中,我通過了報界以及各種公共關係的機構,查詢著有關“時間會所”的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樣的三個字,不知道!


    資料室主任或許講得對,這間會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說不定是屬於一個很偏僻的地方,是由幾個人組成的,我就根本無從查起了!


    但是,為什麽外地的一個會所的銅牌,會在本埠出現,而且,與之有關的人,那麽神秘?


    所以,我還是不肯放棄,還是向各方麵查問著,又過了十天。我盡了那麽大的努力,又過了那麽多天,而仍然查不到“時間會所”是一個什麽樣的組織。那實在使我灰心了,我開始懷疑這個線索,是不是有用來。


    那個銅牌,是我從流氓處得來的,會不會那也根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種安排,好令我在虛無的假線索中浪費時光,得不到任何結果?


    我想到了這一點,再回想當時在鐵皮屋中的情形,總免得這可能性不大。


    當天晚上,我是悶悶不樂回到家中的,事實上,這幾天來,我一直在悶悶不樂之中。


    當我才踏進家門的時候,我聽到一陣震耳欲理的喧鬧聲,但我一走進去,聲音立時靜了下來。


    我看到有十幾個少年人在客廳中,他們自然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親戚,有的是她親戚的同學,或者親戚的同學的朋友。


    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會和他們談談,一起玩玩,但現在,卻隻是略向他們打了一個招呼。


    他們倒很有禮,一一稱呼著我,那時,白素也走了出來,她笑著,道:“我一聽得靜下來,就知道一定是你回來了!”


    我揮了揮手,道:“你們隻管玩,別理會我!”


    白素關切地望著我,歎了一聲,道:“怎麽,還沒有找到時間會所?”


    我點點頭,轉身待上樓去。


    在那十幾個少年之中,有兩三個人叫了起來,道:“時間會所,想不到衛叔叔也喜歡他們。”


    我呆了一呆,立時問道:“什麽意思?”


    “時間會所啊!”一個少年人道。


    “你說的時間會所,是什麽意思?”我連忙問,心中著實緊張。


    那少年人用奇怪的眼光望著我,道:“時間會所,是一個樂隊啊,他們專奏最瘋狂的音樂,雖然現在還不很出名,然而會成名的。”


    一個樂隊,時間會所,是一個樂隊的名稱!


    我的確從來也未曾想到這一點!


    我一直以為它是一個俱樂部,一個組織,所以從來也沒有想一想,本埠的樂隊之中,可能有一個叫“時間會所”的。


    我迅速地轉著念,這種專演奏瘋狂流行曲的樂隊,大多數是由年輕人組成的,而那流氓卻告訴過我,和丁阿毛接頭的是兩個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無論如何,這是我半個月來,第一次有了收獲。


    我問道:“什麽地方可以找到這個樂隊?”


    我的話才一出口,便有好幾個人叫了起來,他們叫道:“好啊,衛叔叔帶我們到金鼓夜總會去!”


    我雖然不常去夜總會,但是對於夜總會的名字,我也不致於陌生。但是我卻未曾聽到過這個夜總會的名稱。是以我反問道:“金鼓夜總會?”


    “是的,”一個女孩子回答:“那是一個地下夜總會,有著一切年輕人喜歡,老年人討厭的玩意,我們的家長都不準我們去的,時間會所就在那裏演唱。”


    我立時沉下了臉,我一沉下臉,那些少年人便沒有剛才那樣高興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們的家長都不準許你們去,那我也不會帶你們去!”


    我聽到了好幾下歎息聲,是以我又補充了一句,道:“你們自己也不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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