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摘星為難地道:“恐怕奴婢無法向夫人交待,還請二公子不要為難奴婢。”
“你隻管將我的話如數轉告二娘,如果二娘怪罪下來,我自會一力承擔,不會連累摘星姑娘。”不等摘星答應,他已是帶著江采萍離去,摘星到底不敢上前阻攔,隻能恨恨地一跺腳,帶人回了毓秀閣。
在命人備馬車後,李世民帶著江采萍一路往縣衙行去,途中他又讓江采萍將事情一五一十地說了一遍,稍稍理了思緒後,他問出整件事裏最令人懷疑的一點,“既然梅雪不曾出府,那她去了哪裏?”
“我若知道,早就說了,哪裏還會等到現在。”說著,她有些難以理解地道:“也不知姐姐怎麽一回事,明明說出來就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她偏就是不肯說。不過我可以保證,武姐姐絕對不會殺人的,二公子您一定要相信武姐姐!”這是武姐姐唯一的救命稻草,一定要牢牢抓住。
“我自然相信她。”在這樣的言語中,車轆轤停了下來,段誌宏掀了簾子道:“二公子,縣衙到了。”
李世民點點頭,帶著江采萍下馬車往縣衙行去,此處的縣令姓秦,李世民曾隨李淵見過一麵,段誌宏上前對守門的衙差道:“我家公子要見秦縣令,麻煩通稟一聲。”
衙差不識得李世民,繃著臉道:“大人這會兒正在升堂審案,無暇見你們,晚些再來吧。”
一聽這話,江采萍急忙道:“糟了,一定是在審姐姐的案子,咱們來晚了一步,二公子這可怎麽辦?萬一縣令大人判了姐姐殺人可怎麽辦?”
“別擔心,不會這麽快就判罪的,咱們先去聽聽。”公堂審案之時,是允許百姓旁聽的。
到了公堂外,果然是在審馮春秀被殺的案子,馮成等人群情激湧地要求秦縣令處死韞儀這個“殺人凶手”,武老三則在一旁不斷喊冤,隻是他一個人的聲音,在馮家的聲討之中,顯得極其蒼白微弱。
“肅靜!”秦縣令一拍驚堂木,待得公堂安靜下來後,盯了跪在堂下的韞儀道:“武梅雪,本官問你,馮春秀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韞儀抬頭平靜地道:“啟稟大人,民女並未殺過人。”
馮李氏伸出尖尖的手指,指了韞儀厲聲道:“就是你殺了春秀,你這個殺人凶手!”
“本官問話之時,不得插嘴。”在喝斥了馮李氏一句話,秦縣令再次道:“既是這樣,正月初九夜間一更至四更時分,人在何處?有何人可以為你做證?”
“民女正月初八回太守府,之後就一直都在府中,未曾離開半步,這一點,大人可以去問太守府的總管與門房,他們都有記錄在冊;而春秀是在府外被害的,與民女根本沒有任何關係。”
秦縣令眉頭微微一皺,道:“這些事情本官自會去查問,如今隻問你夜間一更至四更時間,你在何處?有沒有人替你做證?”
韞儀咬一咬唇,“民女當時覺得有些氣悶,就去後花園走走,當時隻有民女一人,再加上天色已黑,所以沒人替民女做證。”
“你沒有人做證,我卻有!”馮成怒喝一聲,朝秦縣令拱手道:“大人,打更的親眼看到初九那夜,武梅雪與春秀在街上爭執,緊接著春秀就死了,凶手必然是她無疑!”說著,他瞪著更夫道:“還不趕緊把你看到的告訴大人。”
打更的慌忙點了點頭,顫聲道:“啟稟大人,小民確有看到春秀與……與武梅雪在一起!”
“她撒謊!”江采萍氣急地嚷著,“姐姐根本沒出過府,他怎麽可能瞧見姐姐。”
李世民安撫道:“別急,先看下去。”
那廂,馮成再次道:“大人,您都聽到了,春秀千真萬確就是武梅雪殺的,還有,如果她當真心裏沒鬼,為何要串通同屋的人撒謊,說她沒有離開過屋子!”
武老三急急擺手,“不是,大人,梅雪她平日裏連隻螞蟻也不舍得踩死,怎麽會是凶手,她是清白的,她沒有殺人!”
秦縣令沉思片刻,撚著頷下幾縷胡須道:“打更的,你當真親眼見到春秀與武梅雪在街上起爭執嗎,確定沒有看錯?!”
打更的看了馮成一眼,低頭道:“是,小人看得清清楚楚,就是武梅雪無疑。”
在打更的說話之時,馮成朝站在最前麵的衙差悄悄使了個眼色,後者微一點頭,開口道:“大人,卑職記得前幾日從案發現場取來的證物當中,有一顆珍珠,會否與案情有關。”
秦縣令疑惑地道:“珍珠?本官怎麽不見案卷之中有寫這個?”
衙差拱手道:“回大人的話,珍珠是在一塊帕子裏發現的,因為剛拿來之時,帕子上沾滿了山泥草灰,所以無人發現,直至今兒個卑職再次清點,方才發現。”
秦縣令意識到這是一條線索,當即命衙差去將珍珠取來,過了一會兒,衙差取來一顆小拇指大小的珍珠,在天光下散發出溫潤的光澤。
李世民微一擰眉,低聲道:“我記得你提過,說馮春秀的舅舅是縣衙的衙差是不是?”
江采萍點頭道:“是,馮家就是仗著有這個靠山,所以在雙橋村橫行霸道,常常欺負姐姐他們。”
且說公堂上,馮春明一瞧見那顆珠子便急急道:“大人,小民見過那顆珠子!”
秦縣令聞言,急忙道:“你在何處得見?”
馮春明一指武梅雪道:“就在他家裏,小民得知春秀臨死之前曾見過武梅雪,便去她家中尋找,在翻找之時,無意中翻出一盒明珠,就與大人手裏這顆一模一樣!”
武老三亦瞧見了那顆珍珠,滿臉難以自信,喃喃道:“這不可能,珍珠不可能會在春秀那裏,沒可能的。”
“果真如此?”麵對秦縣令的詢問,韞儀道:“民女確實得府中大公子與二公子賞賜過一盒珍珠,並且拿回家中交給父親保管,但與此相同的珍珠不知有多少,並不能信定這顆就是民女所擁有,更不要說民女並沒有隨身佩戴此珍珠。”<
“你隻管將我的話如數轉告二娘,如果二娘怪罪下來,我自會一力承擔,不會連累摘星姑娘。”不等摘星答應,他已是帶著江采萍離去,摘星到底不敢上前阻攔,隻能恨恨地一跺腳,帶人回了毓秀閣。
在命人備馬車後,李世民帶著江采萍一路往縣衙行去,途中他又讓江采萍將事情一五一十地說了一遍,稍稍理了思緒後,他問出整件事裏最令人懷疑的一點,“既然梅雪不曾出府,那她去了哪裏?”
“我若知道,早就說了,哪裏還會等到現在。”說著,她有些難以理解地道:“也不知姐姐怎麽一回事,明明說出來就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她偏就是不肯說。不過我可以保證,武姐姐絕對不會殺人的,二公子您一定要相信武姐姐!”這是武姐姐唯一的救命稻草,一定要牢牢抓住。
“我自然相信她。”在這樣的言語中,車轆轤停了下來,段誌宏掀了簾子道:“二公子,縣衙到了。”
李世民點點頭,帶著江采萍下馬車往縣衙行去,此處的縣令姓秦,李世民曾隨李淵見過一麵,段誌宏上前對守門的衙差道:“我家公子要見秦縣令,麻煩通稟一聲。”
衙差不識得李世民,繃著臉道:“大人這會兒正在升堂審案,無暇見你們,晚些再來吧。”
一聽這話,江采萍急忙道:“糟了,一定是在審姐姐的案子,咱們來晚了一步,二公子這可怎麽辦?萬一縣令大人判了姐姐殺人可怎麽辦?”
“別擔心,不會這麽快就判罪的,咱們先去聽聽。”公堂審案之時,是允許百姓旁聽的。
到了公堂外,果然是在審馮春秀被殺的案子,馮成等人群情激湧地要求秦縣令處死韞儀這個“殺人凶手”,武老三則在一旁不斷喊冤,隻是他一個人的聲音,在馮家的聲討之中,顯得極其蒼白微弱。
“肅靜!”秦縣令一拍驚堂木,待得公堂安靜下來後,盯了跪在堂下的韞儀道:“武梅雪,本官問你,馮春秀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韞儀抬頭平靜地道:“啟稟大人,民女並未殺過人。”
馮李氏伸出尖尖的手指,指了韞儀厲聲道:“就是你殺了春秀,你這個殺人凶手!”
“本官問話之時,不得插嘴。”在喝斥了馮李氏一句話,秦縣令再次道:“既是這樣,正月初九夜間一更至四更時分,人在何處?有何人可以為你做證?”
“民女正月初八回太守府,之後就一直都在府中,未曾離開半步,這一點,大人可以去問太守府的總管與門房,他們都有記錄在冊;而春秀是在府外被害的,與民女根本沒有任何關係。”
秦縣令眉頭微微一皺,道:“這些事情本官自會去查問,如今隻問你夜間一更至四更時間,你在何處?有沒有人替你做證?”
韞儀咬一咬唇,“民女當時覺得有些氣悶,就去後花園走走,當時隻有民女一人,再加上天色已黑,所以沒人替民女做證。”
“你沒有人做證,我卻有!”馮成怒喝一聲,朝秦縣令拱手道:“大人,打更的親眼看到初九那夜,武梅雪與春秀在街上爭執,緊接著春秀就死了,凶手必然是她無疑!”說著,他瞪著更夫道:“還不趕緊把你看到的告訴大人。”
打更的慌忙點了點頭,顫聲道:“啟稟大人,小民確有看到春秀與……與武梅雪在一起!”
“她撒謊!”江采萍氣急地嚷著,“姐姐根本沒出過府,他怎麽可能瞧見姐姐。”
李世民安撫道:“別急,先看下去。”
那廂,馮成再次道:“大人,您都聽到了,春秀千真萬確就是武梅雪殺的,還有,如果她當真心裏沒鬼,為何要串通同屋的人撒謊,說她沒有離開過屋子!”
武老三急急擺手,“不是,大人,梅雪她平日裏連隻螞蟻也不舍得踩死,怎麽會是凶手,她是清白的,她沒有殺人!”
秦縣令沉思片刻,撚著頷下幾縷胡須道:“打更的,你當真親眼見到春秀與武梅雪在街上起爭執嗎,確定沒有看錯?!”
打更的看了馮成一眼,低頭道:“是,小人看得清清楚楚,就是武梅雪無疑。”
在打更的說話之時,馮成朝站在最前麵的衙差悄悄使了個眼色,後者微一點頭,開口道:“大人,卑職記得前幾日從案發現場取來的證物當中,有一顆珍珠,會否與案情有關。”
秦縣令疑惑地道:“珍珠?本官怎麽不見案卷之中有寫這個?”
衙差拱手道:“回大人的話,珍珠是在一塊帕子裏發現的,因為剛拿來之時,帕子上沾滿了山泥草灰,所以無人發現,直至今兒個卑職再次清點,方才發現。”
秦縣令意識到這是一條線索,當即命衙差去將珍珠取來,過了一會兒,衙差取來一顆小拇指大小的珍珠,在天光下散發出溫潤的光澤。
李世民微一擰眉,低聲道:“我記得你提過,說馮春秀的舅舅是縣衙的衙差是不是?”
江采萍點頭道:“是,馮家就是仗著有這個靠山,所以在雙橋村橫行霸道,常常欺負姐姐他們。”
且說公堂上,馮春明一瞧見那顆珠子便急急道:“大人,小民見過那顆珠子!”
秦縣令聞言,急忙道:“你在何處得見?”
馮春明一指武梅雪道:“就在他家裏,小民得知春秀臨死之前曾見過武梅雪,便去她家中尋找,在翻找之時,無意中翻出一盒明珠,就與大人手裏這顆一模一樣!”
武老三亦瞧見了那顆珍珠,滿臉難以自信,喃喃道:“這不可能,珍珠不可能會在春秀那裏,沒可能的。”
“果真如此?”麵對秦縣令的詢問,韞儀道:“民女確實得府中大公子與二公子賞賜過一盒珍珠,並且拿回家中交給父親保管,但與此相同的珍珠不知有多少,並不能信定這顆就是民女所擁有,更不要說民女並沒有隨身佩戴此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