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女搖頭之餘,又議論起春秀為何這麽著急出府,猜測紛紜,猜得最多的,莫過於私會情郎這一個。
她們與春秀並沒有多深的感情,大多是當成一個笑話來看,不過讓她們沒想到的事,一直到傍晚時分,也沒見春秀回來,難道她真不打算回府了?
按理來說,太守府待遇如此優厚,她又好不容易回了樂坊,怎麽也不可能就這麽走了,實在令人想不明白。
接下來的幾日,始終不見春秀回來,正當眾人逐漸淡忘了這個人時,一個驚人的消息在府中傳開――春秀被人殺了!
萬氏望著在琉璃缸中那些色澤豔麗悅目的蝴蝶,淡淡道:“春秀真的死了?”
林總管恭敬地道:“千真萬確,他家人已經去縣衙報案了,杵作也驗了屍,說是已經死了三天了,因為地方偏僻,所以至今才發現。”
“三天……”萬氏蹙一蹙細眉,道:“我記得,春秀差不多就是在三天前離府的是不是?”
林總管討好地道:“夫人好記性,就是三天前,按著杵作驗屍的結果,應該是離府不久就死了。”
萬氏自侍女捧著手裏的花籃中取了一枝茶花扔到琉璃缸中,涼聲道:“怎麽死的?”
“小人聽說,她是被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至死,屍體發現的時候,臉差不多都爛了,最後還是憑著她身上的胎記認出來的。仵作說,在地上發現一塊染血的石頭,與春秀傷口相符,應該就是凶器。”
“可有查到是誰殺了春秀?”對於萬氏的詢問,林總管搖頭道:“縣衙那邊暫時還沒什麽頭緒。”
萬氏淡然道:“我知道了,把馮春秀之前的月錢結一結,給她家中送去,然後把她的記錄給去了。”
林總管恭身道:“奴才這就去辦。”
林總管離去不久,便又匆匆走了進來,令萬氏眉頭微皺,“還有什麽事?”
林總管躬身道:“啟稟夫人,馮家人圍在門口,口口聲聲說要請太守與夫人為春秀主持公道!”
摘星聞言,好笑道:“他們倒是有趣,不是已經去縣衙報官了嗎,怎麽跑來這裏讓夫人主持公道,夫人又不是縣官;再說了,太守與夫人是他們說見就能見的嗎?”
太守雖然也審理治下的案子,但隻有在原被告認為縣官審理不公,上訴重審的時候,才會接手,一般情況下,並不直接審理新案。
萬氏抬一抬手,道:“到底怎麽回事?”
林總管瞅了一眼萬氏,吞吞吐吐地道:“他們說……說……”
他這個樣子令萬氏不悅,冷聲道:“有話就說。”
林總管咬一咬牙,依言道:“他們說,凶手就在太守府中!”
萬氏一怔,旋即喝斥道:“荒唐,春秀是在外頭遇害的,與太守府何幹?”
林總管無奈地道:“小人也是這麽與他們說的,但他們始終圍在門口不肯離去,還嚷著非要見夫人。”
“真是一幫胡攪蠻纏的刁民。”這般說著,摘星道:“夫人,奴婢這就去把他們給打發走了。”
“他們既是來了,隻怕不是你三言兩語就能打發走了。”說著,萬氏又道:“驚動太守了嗎?”
“暫時還沒有。”見林總管這麽說,萬氏起身道:“罷了,左右這會兒沒什麽事,就去瞧瞧吧。”
摘星應了一聲,與林總管一起扶萬氏來到府門,在命門房開了大門後,果見一群人站在台階下,其中一人被強行按在地上,裸露在衣裳外的手與臉上,皆有被人毆打過的痕跡,他們瞧見林總管出來,當即嚷著要見萬氏。
林總管指著萬氏道:“這位就是府中的夫人,你們有什麽話就說吧。”
見萬氏真的出來了,那群人反倒是不敢出聲了,好一會兒,生著一副吊梢三角眼的馮成走出來道:“懇求夫人交出殺人凶手,還小人女兒一個公道。”
萬氏上前一步,盯了他道:“春秀是你女兒?”
“是,春秀是小人唯一的女兒。”馮成啞聲道:“春秀一向乖巧懂事,去年秋時,她得知太守府招人做事,為了幫補家中,就來了太守府做事,蒙夫人看重,成為樂坊的舞姬,這原本是很好的事情,哪知有人因為一些小小的過節,就懷恨在心,最後……最後更殺了春秀,令小人老來喪女,白發人送黑發人!”
旁邊的馮李氏聽得此處,已是泣不成聲,跪下道:“求夫人為春秀主持公道,讓她不要死得那麽冤。”
萬氏道:“你們口口聲聲讓我交出殺人凶手,這凶手到底是何許人?”
一聽這話,馮成頓時激動地道:“凶手就是與春秀同為舞姬的武梅雪,是她殺了春秀!是她!”
“武梅雪?”萬氏自然記得這個名字,卻無法將她與春秀的死聯係在一起,道:“你們這麽說,有何證據?”
馮春明答道:“回夫人的話,三天前的夜裏,春秀曾回過家,她當時很興奮,一直在說她找到證據,因為小人當時睡得迷迷糊糊,所以沒聽清楚具體是什麽事情,但小人清楚記得,她曾提過武梅雪的名字,可以肯定,她找到的證據與武梅雪有關。”
萬氏揚眉道:“所以你就認定武梅雪是凶手?”
“如果隻是這樣,自然不會,在得知春秀遇害後,小人四下打聽,希望可以找到春秀被害的線索,結果真的讓小人打聽到一件事。”他指著旁邊一個頭發花白的老漢道:“此人是小人村中的更夫,每晚都會在村中巡夜打的,他說大約在四更天的時候,看到春秀與一個人在街上拉扯,還聽到春秀喝斥讓其放開的聲音,因為當時正好遇到一些事情,所以他沒能及時追上去,後來再過去的時候,已經不見了人影,緊接著春秀就出事了,此人必是殺人凶手無疑。”說著,他對那老漢道:“打更的,你告訴夫人,你瞧見的那個人是誰?”
老漢似被他嚇了一跳,有些慌張地點頭道:“對,就……就是梅雪,她與春秀在街上拉扯像是在爭執一樣。”<
她們與春秀並沒有多深的感情,大多是當成一個笑話來看,不過讓她們沒想到的事,一直到傍晚時分,也沒見春秀回來,難道她真不打算回府了?
按理來說,太守府待遇如此優厚,她又好不容易回了樂坊,怎麽也不可能就這麽走了,實在令人想不明白。
接下來的幾日,始終不見春秀回來,正當眾人逐漸淡忘了這個人時,一個驚人的消息在府中傳開――春秀被人殺了!
萬氏望著在琉璃缸中那些色澤豔麗悅目的蝴蝶,淡淡道:“春秀真的死了?”
林總管恭敬地道:“千真萬確,他家人已經去縣衙報案了,杵作也驗了屍,說是已經死了三天了,因為地方偏僻,所以至今才發現。”
“三天……”萬氏蹙一蹙細眉,道:“我記得,春秀差不多就是在三天前離府的是不是?”
林總管討好地道:“夫人好記性,就是三天前,按著杵作驗屍的結果,應該是離府不久就死了。”
萬氏自侍女捧著手裏的花籃中取了一枝茶花扔到琉璃缸中,涼聲道:“怎麽死的?”
“小人聽說,她是被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至死,屍體發現的時候,臉差不多都爛了,最後還是憑著她身上的胎記認出來的。仵作說,在地上發現一塊染血的石頭,與春秀傷口相符,應該就是凶器。”
“可有查到是誰殺了春秀?”對於萬氏的詢問,林總管搖頭道:“縣衙那邊暫時還沒什麽頭緒。”
萬氏淡然道:“我知道了,把馮春秀之前的月錢結一結,給她家中送去,然後把她的記錄給去了。”
林總管恭身道:“奴才這就去辦。”
林總管離去不久,便又匆匆走了進來,令萬氏眉頭微皺,“還有什麽事?”
林總管躬身道:“啟稟夫人,馮家人圍在門口,口口聲聲說要請太守與夫人為春秀主持公道!”
摘星聞言,好笑道:“他們倒是有趣,不是已經去縣衙報官了嗎,怎麽跑來這裏讓夫人主持公道,夫人又不是縣官;再說了,太守與夫人是他們說見就能見的嗎?”
太守雖然也審理治下的案子,但隻有在原被告認為縣官審理不公,上訴重審的時候,才會接手,一般情況下,並不直接審理新案。
萬氏抬一抬手,道:“到底怎麽回事?”
林總管瞅了一眼萬氏,吞吞吐吐地道:“他們說……說……”
他這個樣子令萬氏不悅,冷聲道:“有話就說。”
林總管咬一咬牙,依言道:“他們說,凶手就在太守府中!”
萬氏一怔,旋即喝斥道:“荒唐,春秀是在外頭遇害的,與太守府何幹?”
林總管無奈地道:“小人也是這麽與他們說的,但他們始終圍在門口不肯離去,還嚷著非要見夫人。”
“真是一幫胡攪蠻纏的刁民。”這般說著,摘星道:“夫人,奴婢這就去把他們給打發走了。”
“他們既是來了,隻怕不是你三言兩語就能打發走了。”說著,萬氏又道:“驚動太守了嗎?”
“暫時還沒有。”見林總管這麽說,萬氏起身道:“罷了,左右這會兒沒什麽事,就去瞧瞧吧。”
摘星應了一聲,與林總管一起扶萬氏來到府門,在命門房開了大門後,果見一群人站在台階下,其中一人被強行按在地上,裸露在衣裳外的手與臉上,皆有被人毆打過的痕跡,他們瞧見林總管出來,當即嚷著要見萬氏。
林總管指著萬氏道:“這位就是府中的夫人,你們有什麽話就說吧。”
見萬氏真的出來了,那群人反倒是不敢出聲了,好一會兒,生著一副吊梢三角眼的馮成走出來道:“懇求夫人交出殺人凶手,還小人女兒一個公道。”
萬氏上前一步,盯了他道:“春秀是你女兒?”
“是,春秀是小人唯一的女兒。”馮成啞聲道:“春秀一向乖巧懂事,去年秋時,她得知太守府招人做事,為了幫補家中,就來了太守府做事,蒙夫人看重,成為樂坊的舞姬,這原本是很好的事情,哪知有人因為一些小小的過節,就懷恨在心,最後……最後更殺了春秀,令小人老來喪女,白發人送黑發人!”
旁邊的馮李氏聽得此處,已是泣不成聲,跪下道:“求夫人為春秀主持公道,讓她不要死得那麽冤。”
萬氏道:“你們口口聲聲讓我交出殺人凶手,這凶手到底是何許人?”
一聽這話,馮成頓時激動地道:“凶手就是與春秀同為舞姬的武梅雪,是她殺了春秀!是她!”
“武梅雪?”萬氏自然記得這個名字,卻無法將她與春秀的死聯係在一起,道:“你們這麽說,有何證據?”
馮春明答道:“回夫人的話,三天前的夜裏,春秀曾回過家,她當時很興奮,一直在說她找到證據,因為小人當時睡得迷迷糊糊,所以沒聽清楚具體是什麽事情,但小人清楚記得,她曾提過武梅雪的名字,可以肯定,她找到的證據與武梅雪有關。”
萬氏揚眉道:“所以你就認定武梅雪是凶手?”
“如果隻是這樣,自然不會,在得知春秀遇害後,小人四下打聽,希望可以找到春秀被害的線索,結果真的讓小人打聽到一件事。”他指著旁邊一個頭發花白的老漢道:“此人是小人村中的更夫,每晚都會在村中巡夜打的,他說大約在四更天的時候,看到春秀與一個人在街上拉扯,還聽到春秀喝斥讓其放開的聲音,因為當時正好遇到一些事情,所以他沒能及時追上去,後來再過去的時候,已經不見了人影,緊接著春秀就出事了,此人必是殺人凶手無疑。”說著,他對那老漢道:“打更的,你告訴夫人,你瞧見的那個人是誰?”
老漢似被他嚇了一跳,有些慌張地點頭道:“對,就……就是梅雪,她與春秀在街上拉扯像是在爭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