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大作家上線。
七零:美豔嬌氣包帶千億資產穿書 作者:阿哆u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提前過來的張美華被鍾欣媽媽安排在了院裏剛收拾好的一桌坐下,除了中午見過的那群弟弟妹妹,其中竟然還有個阮嬌嬌意想不到的人。
“珍寶?!”
“嬌嬌姐姐!書寧姐姐!…小季知青,好久不見呀~”
珍寶穿著格紋背帶毛呢長裙,裏麵一件白色的毛衣,原先的小辮梳成了高馬尾,可能抹了發膠,一丁點碎發都看不見,緊繃的發頂還有梳子留下的鋸齒狀。
半年沒見,珍寶看著長大了好多,也安靜斯文了好多,阮嬌嬌遠遠看去,都差點沒認出來。
“你們認識呀?快來坐快來坐!”張美華招手期間,珍寶已經從座位上起來,慢慢走到阮嬌嬌身旁仰頭看她了。
珍寶曾經和白書寧有過一麵之緣,還多虧了她的關係才能進報社參觀,但跟張美華卻是沒有見過麵。
白書寧打了招呼,在張美華左手邊坐下,而她的右手邊……
珍寶對她笑笑,喊了聲“漂亮姐姐好”,隨後在張美華的“你也好,你也漂亮”聲中一屁股坐下,拉著阮嬌嬌坐到下一個位置。
啊……
這小孩!
行吧行吧,反正她和嬌嬌經常見麵,讓讓這小孩,畢竟之前都說了“好久不見”,剛才還誇自己漂亮~
太實誠了!
自從去年滬市一別,後麵阮嬌嬌和季懷安又去了京市,珍寶是真的好久沒見過她的嬌嬌姐姐了。
阮嬌嬌在感慨珍寶變化的同時,珍寶何嚐沒在感慨?
嬌嬌姐姐以前就很好看,最好看!
可才過去半年,她怎麽還能更好看了呢?!
不止是嬌嬌姐姐,小季知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變得也英俊起來了,讓珍寶越看越覺得她奶說得有道理:小季知青哪哪都比那個林知青強!
如今的季懷安換了發型和穿著,有了愛人和家人的陪伴關心,不再冷漠凶悍,嘴邊還掛著笑意。
珍寶費勁吧啦從腦海裏搜索詞匯,終於找到了一個非常貼切的形容——矜貴!
沒錯,就是矜貴。
小季知青現在看起來,完完全全就是和嬌嬌姐姐一個世界的人,散發著金錢的氣息,般配極了。
一回想起小季知青曾經插秧、割稻、翻地的畫麵,以及他就坐在田邊吃黑麵饅頭的場景,珍寶就覺得離譜。
簡直太割裂了!
珍寶似乎變了,但又沒完全變。
她看著季懷安發呆時,那臉上變來變去的小表情,簡直太精彩了。
“珍寶?珍寶?”阮嬌嬌笑完後,揮揮手喚回了珍寶的神智。
“啊?啊?嬌嬌姐姐你喊我?”
天色漸漸暗下,小院裏還有外麵的弄堂都被鍾家人用竹竿架起了電燈,視線不算昏暗,帶著點朦朧。
珍寶回過神,看向微微俯身,跟自己距離極近的阮嬌嬌。
美顏暴擊!
她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保持了清醒,快速瞥了眼季懷安,推翻了自己剛才的想法。
不!也算不上很般配!小季知青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他真是,該死的好福氣啊!!!
完全清醒後,都不用阮嬌嬌問,珍寶自己就說出了來滬市的原因。
她之前來了靈感,給兒童報社投稿過一篇文章,但那篇文章沒有通過。
不是珍寶寫得不好,相反,報社編輯看得很開心。
隻不過她的文章不適合刊登到兒童報,更適合那種都市報。
於是乎,在主編的推薦下,珍寶帶著她的《桃花往事》跟都市報編輯搭上了線。
一星期出一篇,珍寶的《桃花往事》也從單篇文章變成了連載小說,書迷還真不少,很多人都是衝著這個故事去買報紙的。
連載了兩三個月,珍寶這次過來滬市,就是出版社的編輯聯係她,過來談出書的事情!
從兒童報兒童讀物轉去都市報再到出書,珍寶隻用了幾個月時間。
桃花村的村長一家從沒想過自家還有這麽一天,就是大學生都不一定有珍寶厲害,簡直是祖墳冒青煙,文豪托生到王家了!
阮嬌嬌也沒想到,她當初的一句誇讚,竟然讓珍寶走上了這麽一條路。
要出書了,真的當作家了!
要文靜!要讓人一眼就覺得你有文化!
珍寶一直記著臨出發前奶奶的教誨,再加上自帶的一點作家包袱,落入大家眼中,就是阮嬌嬌剛進來時的那個樣子了,小淑女的姿態。
不過這個淑女,珍寶也沒裝太久,她講著講著,隨著語調的上揚,隨著表情管理的失控,最後又變回了阮嬌嬌熟悉的模樣。
珍寶挽著阮嬌嬌的手,晃著腦袋感慨:“真的是太巧了!貝貝姐姐邀請我娘還有外公喝喜酒的時候,我正好跟我爹在嬌嬌姐姐你的家裏看他們呢!我們之間的緣分呐……那叫千裏……”
“咳咳……”季懷安的一聲咳嗽,打斷了珍寶的“胡言亂語”。
珍寶這麽亂用成語,她的書真的有人看嗎?
珍寶了然地挑了挑眉毛,沒有繼續說下去,話鋒一轉,聊起了自己的書:“出版社的叔叔阿姨特別喜歡我!他們家裏人也很喜歡我的小說,好幾個人跟我要簽名呢!還有好多好多人寫信給報社,表達了對我小說的喜愛!哎~出名了也很煩惱呢!加上我的存稿,不出意外,這本書夏天就會出版了,到時候我給大家都寄一本!”
“那我可就等著了,到時候還要加上你這個大作家的親筆簽名啊。沒有簽名的我可不收。”阮嬌嬌打趣道。
“那肯定!必須會簽上!嬌嬌姐姐你應該發現了,我的字跡比以前好看多了吧?就是為了簽名而練的!”珍寶壓著嘴角,驕傲的仰起了頭。
“嬌嬌,這就是你跟我說過的小作家吧?這麽快要出書了啊?”
張美華一直聽著呢,知道了珍寶的身份。
畢竟珍寶刊登過文章的兒童讀物,阮嬌嬌都有買,張美華還看過。
“對,她就是珍寶,現在是大作家了。這是張美華,美華姐姐。”阮嬌嬌為兩人作著介紹。
珍寶非常正式地和張美華握握手,然後在她的好奇詢問下,講述起自己“著作”的大致內容。
“珍寶?!”
“嬌嬌姐姐!書寧姐姐!…小季知青,好久不見呀~”
珍寶穿著格紋背帶毛呢長裙,裏麵一件白色的毛衣,原先的小辮梳成了高馬尾,可能抹了發膠,一丁點碎發都看不見,緊繃的發頂還有梳子留下的鋸齒狀。
半年沒見,珍寶看著長大了好多,也安靜斯文了好多,阮嬌嬌遠遠看去,都差點沒認出來。
“你們認識呀?快來坐快來坐!”張美華招手期間,珍寶已經從座位上起來,慢慢走到阮嬌嬌身旁仰頭看她了。
珍寶曾經和白書寧有過一麵之緣,還多虧了她的關係才能進報社參觀,但跟張美華卻是沒有見過麵。
白書寧打了招呼,在張美華左手邊坐下,而她的右手邊……
珍寶對她笑笑,喊了聲“漂亮姐姐好”,隨後在張美華的“你也好,你也漂亮”聲中一屁股坐下,拉著阮嬌嬌坐到下一個位置。
啊……
這小孩!
行吧行吧,反正她和嬌嬌經常見麵,讓讓這小孩,畢竟之前都說了“好久不見”,剛才還誇自己漂亮~
太實誠了!
自從去年滬市一別,後麵阮嬌嬌和季懷安又去了京市,珍寶是真的好久沒見過她的嬌嬌姐姐了。
阮嬌嬌在感慨珍寶變化的同時,珍寶何嚐沒在感慨?
嬌嬌姐姐以前就很好看,最好看!
可才過去半年,她怎麽還能更好看了呢?!
不止是嬌嬌姐姐,小季知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變得也英俊起來了,讓珍寶越看越覺得她奶說得有道理:小季知青哪哪都比那個林知青強!
如今的季懷安換了發型和穿著,有了愛人和家人的陪伴關心,不再冷漠凶悍,嘴邊還掛著笑意。
珍寶費勁吧啦從腦海裏搜索詞匯,終於找到了一個非常貼切的形容——矜貴!
沒錯,就是矜貴。
小季知青現在看起來,完完全全就是和嬌嬌姐姐一個世界的人,散發著金錢的氣息,般配極了。
一回想起小季知青曾經插秧、割稻、翻地的畫麵,以及他就坐在田邊吃黑麵饅頭的場景,珍寶就覺得離譜。
簡直太割裂了!
珍寶似乎變了,但又沒完全變。
她看著季懷安發呆時,那臉上變來變去的小表情,簡直太精彩了。
“珍寶?珍寶?”阮嬌嬌笑完後,揮揮手喚回了珍寶的神智。
“啊?啊?嬌嬌姐姐你喊我?”
天色漸漸暗下,小院裏還有外麵的弄堂都被鍾家人用竹竿架起了電燈,視線不算昏暗,帶著點朦朧。
珍寶回過神,看向微微俯身,跟自己距離極近的阮嬌嬌。
美顏暴擊!
她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保持了清醒,快速瞥了眼季懷安,推翻了自己剛才的想法。
不!也算不上很般配!小季知青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他真是,該死的好福氣啊!!!
完全清醒後,都不用阮嬌嬌問,珍寶自己就說出了來滬市的原因。
她之前來了靈感,給兒童報社投稿過一篇文章,但那篇文章沒有通過。
不是珍寶寫得不好,相反,報社編輯看得很開心。
隻不過她的文章不適合刊登到兒童報,更適合那種都市報。
於是乎,在主編的推薦下,珍寶帶著她的《桃花往事》跟都市報編輯搭上了線。
一星期出一篇,珍寶的《桃花往事》也從單篇文章變成了連載小說,書迷還真不少,很多人都是衝著這個故事去買報紙的。
連載了兩三個月,珍寶這次過來滬市,就是出版社的編輯聯係她,過來談出書的事情!
從兒童報兒童讀物轉去都市報再到出書,珍寶隻用了幾個月時間。
桃花村的村長一家從沒想過自家還有這麽一天,就是大學生都不一定有珍寶厲害,簡直是祖墳冒青煙,文豪托生到王家了!
阮嬌嬌也沒想到,她當初的一句誇讚,竟然讓珍寶走上了這麽一條路。
要出書了,真的當作家了!
要文靜!要讓人一眼就覺得你有文化!
珍寶一直記著臨出發前奶奶的教誨,再加上自帶的一點作家包袱,落入大家眼中,就是阮嬌嬌剛進來時的那個樣子了,小淑女的姿態。
不過這個淑女,珍寶也沒裝太久,她講著講著,隨著語調的上揚,隨著表情管理的失控,最後又變回了阮嬌嬌熟悉的模樣。
珍寶挽著阮嬌嬌的手,晃著腦袋感慨:“真的是太巧了!貝貝姐姐邀請我娘還有外公喝喜酒的時候,我正好跟我爹在嬌嬌姐姐你的家裏看他們呢!我們之間的緣分呐……那叫千裏……”
“咳咳……”季懷安的一聲咳嗽,打斷了珍寶的“胡言亂語”。
珍寶這麽亂用成語,她的書真的有人看嗎?
珍寶了然地挑了挑眉毛,沒有繼續說下去,話鋒一轉,聊起了自己的書:“出版社的叔叔阿姨特別喜歡我!他們家裏人也很喜歡我的小說,好幾個人跟我要簽名呢!還有好多好多人寫信給報社,表達了對我小說的喜愛!哎~出名了也很煩惱呢!加上我的存稿,不出意外,這本書夏天就會出版了,到時候我給大家都寄一本!”
“那我可就等著了,到時候還要加上你這個大作家的親筆簽名啊。沒有簽名的我可不收。”阮嬌嬌打趣道。
“那肯定!必須會簽上!嬌嬌姐姐你應該發現了,我的字跡比以前好看多了吧?就是為了簽名而練的!”珍寶壓著嘴角,驕傲的仰起了頭。
“嬌嬌,這就是你跟我說過的小作家吧?這麽快要出書了啊?”
張美華一直聽著呢,知道了珍寶的身份。
畢竟珍寶刊登過文章的兒童讀物,阮嬌嬌都有買,張美華還看過。
“對,她就是珍寶,現在是大作家了。這是張美華,美華姐姐。”阮嬌嬌為兩人作著介紹。
珍寶非常正式地和張美華握握手,然後在她的好奇詢問下,講述起自己“著作”的大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