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譯文】


    易理準則於天地,所以能包括統貫天地間一切的道理。上則觀察天上日月星辰的文采,下則觀察大地山河動植的理則,所以知道晝夜光明幽晦的道理。追原萬事萬物的始終,故知死生終始循環的道理。精神氣質合則構成萬物,靈魂是生命的泉源,它是隨著生老病死而變化的,由是我們可以探知鬼神的情態。《易》與天地之道相似,故不違背。能周知萬物的情態,而其道義足以匡濟天下,故能致用而不超過。能遍行天下而未有流弊,通易道者能樂行天道之所當然,知天命之造化,故無憂。安於所處之境,而敦行仁道,故能泛愛天下。能範圍包括天地一切的變化,而不會有過失;能微曲成全萬物,而不會有遺漏;能通明於晝夜、陰陽的道理,而盡知其道。所以神的奧妙難測,是無方所可推求的;易理的周知宇宙,也不可以一曲之體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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