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觀看新《水滸傳》的觀眾,認為這部電視劇把梁山好漢拍成了黑社會。這是一句笑言,代表了觀眾對它的看法。不過宋朝確實有很多黑店。所謂黑店,就是專門圖財害命的客店,這一詞最早出現在各小說之中。在許多宋代史籍中都有關於各種黑店的記載,為什麽曆史上最多和最為有名的黑店都產生在宋朝呢?
宋代文學中有很多關於黑店的記載,其中最為著名的黑店要數孟州道母夜叉孫二娘經營的十字坡酒店。在《水滸傳》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中講道,孟州道十字坡酒店白天看上去是經營酒食和供食客休息的客棧,實則卻是專門在夜間劫掠客商,殺人並賣人肉包子的一家黑店。當時在江湖上盛傳:“走到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裏過?肥的切做包子餡,瘦的卻把去填河。”說的就是孫二娘和張青經營的十字坡客棧是一家遠近聞名的黑店。書中還寫道,當張青引領武鬆來到人肉作坊裏時,隻見“壁上掛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六條人腿;見那兩個公人,一立一倒挺著在剝人凳上”。我想,讀者看到這樣繪聲繪色的描述,一定會覺得人肉作坊是個恐怖至極的地方。
不過宋代史籍中確實記有各式各樣的黑店。北宋彭乘所寫的《續墨客揮犀》中記載了一個關於黑店的故事,說到當時有一些旅店確實是由有犯罪前科的人經營的(但這裏並不是說所有有前科的人開的都是黑店)。在荊南一帶有一個受人敬仰的僧人,他走路非常慢,而且還要由兩名侍者攙扶著;不但邁著很小的步子,而且還要喘息幾次才可以走一步。大家都尊稱他為“慢行和尚”。在一年的元宵燈節晚上,官府捉到一個越牆入室強奸婦女的竊賊,摘去麵罩發現此人竟然是受人敬仰的慢行和尚,此事令眾人皆歎。後來慢行和尚被責罰後蓄發還俗,不久他便在市井中開店做起了生意,而且與以前大不一樣的是,他竟然行步如風。南宋洪邁所撰的《夷堅誌》中也有這方麵的記載,有些旅店的老板其實就是打家劫舍的強盜。在青州(今山東青州)離城30裏一帶,設有一個旅店,那些攜帶行李並且獨自一人留宿的客人多數都會被店主殺害,收取錢財之後投屍於白沙河內,在此地不知有多少人都慘遭殺害。鑒於這一點,越來越多的人利用開店作為掩護而胡作非為。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宋代旅店中,圖財害命的刑事案件屢屢發生。《夷堅誌》中記載了在江南西路建昌軍(今江西南城)境內有一戶人家,男主人是一個屠夫,經常殺害行旅之人:“伺客熟睡,則從高以矛揕其腹,死則推陷穴中,吞略衣裝,續剞肉為脯,售於墟落。”這個故事中講到的屠戶也是打著旅店的幌子在圖財害命,並將人肉曬成幹再出售出去。還記載了江南東路饒州樂平(今江西樂平)永豐鄉民胡廿四,在大梅嶺開有一家旅店。旅店後麵的花圃中有一個洞穴,旅店主人在樹根處挖了一條隧道直接通向客房,每日待客人熟睡之後,便“以巾縛客口,倒曳縛窖中,生埋之”。史料記載,宋代民間的旅店設立較為廣泛,而且無論是在城市還是鄉鎮,都有很多旅店。據南宋周必大《文忠集》記載,他在回故鄉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的路上,在衢州江山縣(今浙江江山)禮賢鎮見“途中邸店頗多”。宋代人口流動很大,再加上官員、商販等各個階層的人都在路途奔波,所以他們對自己的人身安全還是十分擔憂的,而這類有關黑店的故事也是越傳越廣,在文學作品中自然也就少不了關於黑店這一片段的描述。但這些黑店是借助於《水滸傳》的廣泛流傳而成為家喻戶曉的行俠仗義之所的。
宋代文學中有很多關於黑店的記載,其中最為著名的黑店要數孟州道母夜叉孫二娘經營的十字坡酒店。在《水滸傳》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中講道,孟州道十字坡酒店白天看上去是經營酒食和供食客休息的客棧,實則卻是專門在夜間劫掠客商,殺人並賣人肉包子的一家黑店。當時在江湖上盛傳:“走到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裏過?肥的切做包子餡,瘦的卻把去填河。”說的就是孫二娘和張青經營的十字坡客棧是一家遠近聞名的黑店。書中還寫道,當張青引領武鬆來到人肉作坊裏時,隻見“壁上掛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六條人腿;見那兩個公人,一立一倒挺著在剝人凳上”。我想,讀者看到這樣繪聲繪色的描述,一定會覺得人肉作坊是個恐怖至極的地方。
不過宋代史籍中確實記有各式各樣的黑店。北宋彭乘所寫的《續墨客揮犀》中記載了一個關於黑店的故事,說到當時有一些旅店確實是由有犯罪前科的人經營的(但這裏並不是說所有有前科的人開的都是黑店)。在荊南一帶有一個受人敬仰的僧人,他走路非常慢,而且還要由兩名侍者攙扶著;不但邁著很小的步子,而且還要喘息幾次才可以走一步。大家都尊稱他為“慢行和尚”。在一年的元宵燈節晚上,官府捉到一個越牆入室強奸婦女的竊賊,摘去麵罩發現此人竟然是受人敬仰的慢行和尚,此事令眾人皆歎。後來慢行和尚被責罰後蓄發還俗,不久他便在市井中開店做起了生意,而且與以前大不一樣的是,他竟然行步如風。南宋洪邁所撰的《夷堅誌》中也有這方麵的記載,有些旅店的老板其實就是打家劫舍的強盜。在青州(今山東青州)離城30裏一帶,設有一個旅店,那些攜帶行李並且獨自一人留宿的客人多數都會被店主殺害,收取錢財之後投屍於白沙河內,在此地不知有多少人都慘遭殺害。鑒於這一點,越來越多的人利用開店作為掩護而胡作非為。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宋代旅店中,圖財害命的刑事案件屢屢發生。《夷堅誌》中記載了在江南西路建昌軍(今江西南城)境內有一戶人家,男主人是一個屠夫,經常殺害行旅之人:“伺客熟睡,則從高以矛揕其腹,死則推陷穴中,吞略衣裝,續剞肉為脯,售於墟落。”這個故事中講到的屠戶也是打著旅店的幌子在圖財害命,並將人肉曬成幹再出售出去。還記載了江南東路饒州樂平(今江西樂平)永豐鄉民胡廿四,在大梅嶺開有一家旅店。旅店後麵的花圃中有一個洞穴,旅店主人在樹根處挖了一條隧道直接通向客房,每日待客人熟睡之後,便“以巾縛客口,倒曳縛窖中,生埋之”。史料記載,宋代民間的旅店設立較為廣泛,而且無論是在城市還是鄉鎮,都有很多旅店。據南宋周必大《文忠集》記載,他在回故鄉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的路上,在衢州江山縣(今浙江江山)禮賢鎮見“途中邸店頗多”。宋代人口流動很大,再加上官員、商販等各個階層的人都在路途奔波,所以他們對自己的人身安全還是十分擔憂的,而這類有關黑店的故事也是越傳越廣,在文學作品中自然也就少不了關於黑店這一片段的描述。但這些黑店是借助於《水滸傳》的廣泛流傳而成為家喻戶曉的行俠仗義之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