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義慶幼年時就被武帝所聞知,十三歲時世襲封爵為南郡公。永初元年(420),襲封臨川王。元嘉時期(424~453)擔任丹陽尹。當時有一個老百姓黃初的妻子趙氏殺死了兒子的媳婦,又遇到了赦免,應該回避孫子的仇視。劉義慶的意見認為“按照周朝的禮法,關係到父母的仇恨,要到海外避開,因為那是最大的冤仇,用道理無法消除。至於親骨肉相殘殺,必須在法律之外尋求解決。禮法上有對於過失的寬大,法律上無仇視祖輩的條文。況且趙氏發生暴行,根本原因是在於酗酒,推論人心對照實況,事情完全是荒唐的。怎能把荒唐的老祖母,等同於一般的大仇人,應該共戴一天、同處一地,不損害孝道。”元嘉六年(429)擔任尚書左仆射。八年,太白星侵犯了左執法星,劉義慶害怕會有災禍,請求到外地任職。文帝下詔書對他進行開導,認為:“天象幽暗不明,左執法星曾經有過變化,可是王光祿至今平安無事。正月初一日蝕,是天下最大的忌諱,晉孝武帝最先遇到這種異象。他不過是一個庸碌的君主,仍是最終沒有什麽妨害。”劉義慶堅持請求解除仆射之職,才最後批準了他。


    元嘉九年(432),出朝擔任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加任都督。荊州占據著上遊這一重要地位,物資兵甲占朝廷的一半,所以武帝的各位兒子普遍都在那裏任過職。劉義慶因為是宗室的美才,所以特別授予了這一職務。他性情謙虛,剛剛到任和最後離任而去,歡迎和歡送的財物一律不收。元嘉十二年,普遍地讓朝內外的臣僚們舉薦人材,劉義慶上表推薦前臨沮縣令新野人庾實、前征奉朝請武陵人襲祈、無官人士南陽人師覺授。劉義慶注意安撫人心,州轄以內官長的雙親和老人沒有跟隨住在官舍中的,一年之中允許三次由官吏給家裏贈送東西。在此以前,王弘治理江州也有這種規定。劉義慶在荊州呆了八年,成為西部的一個安定地區。他寫成了《徐州先賢傳》十卷上奏給朝廷。又模仿班固的《典引》寫成了《典敘》,用以敘述當朝功德的美好。


    後來改換任職地點到江州,又調任南兗州刺史,都兼任都督。不久又在本職基礎上加封開府儀同三司。他性情簡約樸素,很少特殊嗜好和欲望,愛好文章義理,文章辭賦雖然不多,但是足可以作為宗室的表率。他在曆次任職期間都沒有浮華婬逸的過失;隻是晚年供養僧徒耗費頗大。他少年時代就善於騎馬,長大以後,不再跨馬,招聚有才學的士人,不論遠近一定前來。太尉袁淑文在當時最為傑出,義慶在江州時請他為衛軍谘議。其他像吳郡的陸展、東海的何長瑜、鮑照等,都有美妙的辭章,他都引為輔佐官吏和國家大臣。他所著的《世說》十卷,撰寫的《集林》二百卷,一起在世上流傳。文帝每次給義慶寫信,常常都是用心斟酌。


    劉義慶在廣陵生了病,而有白虹貫城,野獐進入府中,他心裏十分厭惡,便上書請求回京,文帝準許他解除州上的職務,以本官號還朝。元嘉二十一年(444),在京城逝世,追贈為司空,諡號為康王。他的兒子哀王劉曄承襲爵位,被元凶劭殺死。劉曄的兒子劉綽又承襲爵位,升明三年(479)被殺,封地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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