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林王何妃名叫婧英,廬江飅縣人,是伏軍將軍何戢的女兒。起初將要嫁為南郡王妃,文惠太子嫌何戢沒有兒子,門庭孤獨,不想和他家結成婚姻。王儉認為南郡王妃,便是將來的外戚,隻需要是高族,不一定是強門。現在何氏門蔭華貴而宗族孤弱,實在正合外戚的條件。永明三年(485),就成婚了。


    何妃稟性婬亂,那些南郡王和他們一起遊玩的無賴之輩,何妃挑選其中漂亮的,都分別和他們交歡。南郡王的侍書人馬澄年少貌美,很被何妃所喜歡,常常和他鬥腕較力,南郡王把這當成是歡笑。馬澄本是剡縣的貧寒百姓,曾經在河的南岸逼奪民家的姑娘,被秣陵縣官府拘留,南郡王告訴縣裏把他釋放了。馬澄又逼著要娶他姨媽的女兒為妾,他姨媽不答應,馬澄便到建康縣令沈徽孚那裏去告她。沈徽孚說:“姨媽的女兒可以為妻,不可以為妾。”馬澄說:“我的父親做給事中,門戶已經尊貴,而姨媽家仍然寒賤,正可以做妾的。”沈徽孚大聲嗬斥而把他趕走了。


    永明十一年(493),何氏做了皇太孫妃。又有一個女巫的兒子叫楊瑉之,也有美貌,何妃尤其喜愛他,和他一塊同居共處,如同伉儷。等到皇太孫繼承了帝位,她做了皇後,封皇後的嫡母劉氏為高昌縣都鄉君,生母宋氏為餘杭廣昌縣君。皇後將要拜謝,鏡子在床前沒緣由地墜落在地上。那年冬天,和太後同一天去到太廟參拜。楊瑉之被皇帝所寵幸,常常住在宮中侍奉。明帝為輔政大臣,和王晏、徐孝嗣、王廣之共同當麵請求把他除去,廢帝不聽。又讓蕭諶、蕭坦之堅持請求,皇後和廢帝同席坐著,淚流滿麵,對蕭坦之說:“楊郎是個好少年,沒有罪過,怎麽能夠冤枉地殺死他?”蕭坦之對廢帝耳語說:“這件事另有一層意思,不能讓別人知道。”廢帝稱皇後為阿奴,說:“阿奴暫且離開一會。”蕭坦之才說:“外麵都說楊瑉之與皇後有特殊隱情,遠近聞名。”廢帝不得已,才下了命令。蕭坦之馳馬報告了明帝,讓建康方麵馬上行刑,隨後果然有敕令寬大赦免,而楊瑉之已經死掉。


    皇後不僅婬亂,而且又與廢帝溺愛猥褻,所以廢帝放縱她。又迎接皇後的親戚入宮,曾經賞賜每人一百幾十萬,在武帝的曜靈殿安置皇後的家屬。廢帝被廢黜,皇後也被貶為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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