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登字公和,是汲郡共縣的人。沒有家屬,在汲郡北山上挖了一個土窟居住,夏天編織草絲為衣裳,冬天便披散頭發覆蓋身體。喜好讀《易經》,經常彈奏一弦琴,見到了他的人都親近喜歡他。生性中和,從不惱怒,有人將他投到水中,想看到他的憤怒,孫登出水之後,卻大笑。時時漫遊各處,所到人家有的贈給衣食,都不推辭,但離開時全都舍棄。曾經住在宜陽山,有燒木炭的人見過他,知道他不是平常人,同他說話,孫登也不答應。


    晉文帝聽說他後,派阮籍前往拜見,見麵後,同他說話,他也不應聲。嵇康又跟隨他一起漫遊三年,詢問他的企圖,始終都沒有回答,嵇康每每歎息不已。將要分別時,嵇康又說:“先生終究不發一言嗎?”孫登這才說道:“你知道火嗎?火生而有光芒,卻不用它的光芒,其結果卻是在真正地用光芒。人生而有其才華,卻不運用他的才華,其結果卻在真正運用才華。所以放射光芒在於得到柴木,這樣才能保證它的永放光芒;運用才華在於認識天下至道,隻有認識了天下至道才可以全身延壽。現在你才華多見識少,難免在今日的亂世遭禍。你沒有什麽要求嗎?”嵇康不能心領神會,果然身遭非命。嵇康死前作《幽憤詩》說:“昔日愧對柳下,當前愧對孫登。”有人說孫登因為處於魏晉易代之際,容易生出嫌疑,因此默然不語世事。最後,竟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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