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傷身體以騙取對方信任,從而進行反間的計謀。


    【原典】


    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間以得行1。童蒙之吉,順以巽也2。


    【注釋】


    1人不自害,受害為真;假真真假,間以得行:(正常情況下)人不會自我傷害,若他受害必然是真情;(利用這種常理)我則以假作真,以真作假,那麽離間計就可實行了。


    2童蒙之吉,順以巽也:語出《易經.蒙》卦(卦名解釋見第十四計注)。本卦六五.《象》辭:“童蒙之吉,順以巽也。”本意是說幼稚蒙昧之人所以吉利,是因為柔順服從。


    本計用此象理,是說用采用這種辦法欺騙敵人,就是順應著他那柔弱的性情達到目的。


    【按語】


    間者,使敵人相疑也;反間者,因敵人之疑,而實其疑也;苦肉計者,蓋假作自間以間人也。凡遣與己有隙者以誘敵人,約為響應,或約為共力者:皆苦肉計之類也。如:鄭武公伐胡而先以女妻胡君,並戮關其思;韓信下齊而驪生遭烹。


    【故事】


    王佐斷臂詐投金,黃蓋詐降<strong>曹操</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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