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回 離家出走
先婚後愛:總裁嬌妻不掛名 作者:爆米小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而對蕭逸峰,她隻是順從了父母的意見,答應了他的求婚,對他,她隻有對兄長的敬佩,根本沒有半點愛意。(..tw好看的小說)
蕭逸峰顯然知道洛小凡對自己沒有半點愛意,可是又有什麽關係呢?隻要她願意留下就行了,他有信心讓她愛上自己,畢竟,自己如此的優秀。
見洛小凡出來,沈卓君連忙迎了上去,攔住他們的去路:“梨花,你怎麽在這裏!”
他盡量保持平緩的語氣,不想嚇到她。
她抬眼看了沈卓君一眼,一種莫名的熟悉感襲上心頭,笑笑回答:“我不是梨花,梨花是我姐姐,我是妹妹洛小凡!”
“你和梨花是雙胞胎姐妹,丫,你瞧我都認錯人了!”說著,沈卓君伸出手,友好的和他們握了手:“你好,我是沈卓君,我是梨花的丈夫!”
沈卓君這個名字在父母口中曾經聽過兩次,所以洛小凡對這個名字並不陌生,知道他就是自己的姐夫,原本以為身價過億的男人都已經過了中年,可沒想到,自己的姐夫居然是一個二十五歲左右的帥氣男人。
“姐夫,這麽說你就是我姐夫!”洛小凡略顯激動,連忙撇開了身旁的蕭逸峰:“其實我也沒見過姐姐,隻是父母說姐姐嫁到了這座城市,姐夫叫沈卓君,是個很有錢很有錢的人,我一直生活在x城,聽說這裏婚紗照拍的好看,所以就來拍婚紗照了!”
說著她挽起身邊的蕭逸峰,接著說:“這個是我的未婚夫蕭逸峰,我們的婚禮大概是在四個月之後,到時候姐夫一定要和姐姐一起來哦,姐夫,你在這裏做什麽?”
沈卓君死死的盯著他們身體接觸的地方,越發的不快,原來在梨花家人口中,對他的形容詞就是很有錢很有錢,那個叫做蕭逸峰的男人也要在四個月之後娶走他的梨花。
“好,我一定會到的,我還在等朋友呢?你們那是要去什麽地方!”
“我們去吃晚飯,你等朋友吧!我們先走了!”蕭逸峰拉住洛小凡,原來早上他會站在鏡子前看著洛小凡就是因為錯把她當做了姐姐梨花了呀:“你要不要和我們一起!”
“不了,你們去吧!”沈卓君的心豁然開朗,這長達一年的陰霾瞬間蕩然無存,看著落地窗外的夕陽,頓時感覺這個夏天陽光明媚。
心裏默念著洛小凡的名字,嘿嘿!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揚,這名字還真可愛。
是不是寓意這她很弱小、很煩。
弱小,煩,和她的性格還有些匹配呢?
目送洛小凡的背影出了婚紗店,她依舊挽著那個男人,看著他們身體接觸到的地方,越發的不爽,不過,他並不在意這些,洛小凡遲早會回到他的身邊。
洛小凡和蕭逸峰吃完晚餐,拿著他送給自己的禮物回家,把禮物全數扔到桌子上,連打開的念頭都沒有。
“小凡,你今天和蕭逸峰出去怎麽樣,他是個好孩子,你和他在一起肯定不會吃虧的!”媽媽見到洛小凡回來,跟著她的步子上了樓,進了她的房間邊開口幫蕭逸峰說好話。
洛小凡把高跟鞋一踢,兩隻鞋子重重的落在地上,她整個人像是散了架,累的不想動,把自己扔到了床上後才舒服了一點:“行了行了,我們不是都打算結婚了麽!”
媽媽也不再說些什麽?她心裏清楚,洛小凡根本對蕭逸峰沒有一點感情,和他在一起,不過是順從了父母的意思,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好孩子,自己覺得自己越發的對不起她,幾次想說出事情的真相,可話到嘴邊,又不敢說出口。
“媽媽,我還是很想知道過去的事情,你能不能告訴我啊!”洛小凡側過頭,看著媽媽依舊坐在床邊,翻看著他們下午買回來的東西:“哎呦,這東西不錯!”
說著,還把盒子裏麵的裙子拿了出來,在洛小凡眼前晃晃:“這個好看,穿給媽媽看看!”
洛小凡不得不拖著疲憊的身體,將那條裙子穿上,在鏡子麵前轉了轉:“媽媽,下午我遇到姐夫了,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姐夫呢?姐姐真嫁給了個好人,長的有帥,氣質又好,可是就瘦了一點,都瘦到讓人心疼的地步了!”
洛小凡根本沒有注意到媽媽的臉色,自顧自的說著,拉了拉裙擺:“這衣服還不錯呢?”
媽媽的臉色一沉,洛小凡見到了沈卓君,其實她並未見過沈卓君,她根本不準梨花帶沈卓君回來,就怕洛小凡想起什麽?
“媽,怎麽了?”洛小凡轉過身,見到媽媽的臉色深沉,她笑著叫她,讓她晃過了神,忙問洛小凡:“怎麽了?”
“什麽怎麽了?我是在問你怎麽了?剛才我見你慌了神,媽媽,你看我這條裙子好看麽!”又看了一眼鏡子中的自己,心情越發的沉重,難道自己真的要嫁給蕭逸峰了麽,可是為什麽想到這些心理就會有些難過呢?
她撅了撅嘴巴,又拉了拉裙角,看了看鏡子:“媽媽,我總覺得這條裙子有些短!”
“女兒,你以後能不能不要去s市了!”媽媽在鏡子的倒影中看著洛小凡,這句話脫口而出。
洛小凡一驚,s市就是去拍結婚照的那座城市,她的姐姐還在那座城市呢?她醒來都半年了,還未見過姐姐,真的好想見她一麵,還有姐夫,那個能很容易吸引人的眼球。
“為什麽?我還讓蕭逸峰s市買了房子呢?我前幾天通過網上找到了個工作,也在s市,蕭逸峰很支持我去呢?我覺得出去工作也能漲些見識!”洛小凡念叨著。
“這……能不能不要去,以我家和蕭家的財力你都不需要出去工作,而且去s市那麽遠,媽媽不放心啊!”媽媽想厲聲阻止,可自己依舊對不起這個女兒了,她參加也暗暗的發誓,以後什麽事情都要順著女兒的意思。
“哎呀,就開車才幾個小時的路程,媽媽,讓我去吧!大學安排的實習機會,我們班同學都去了,你也讓我去吧!而且姐姐也在s市啊!她可以照顧我啊!”
自洛小凡植物人醒來後,她父母憑著關係給她在當地找了個大學,讓她成為了一位大三學生,就讀於酒店管理,讓她能拿到個大學文憑,這也算是給這個女兒的一些補償吧!
過完夏天,就進入大學最後的一年了,學校安排這一整年都是外出實習,並且給所有學生安排好了實習的賓館。
“媽媽,如果我不去實習,拿不到畢業證,這也不讓你們半年前的心血白費了麽,你們那個時候好不容易才讓我去讀了大學!”洛小凡依舊不死心,拉著媽媽撒著嬌。
媽媽仍然堅持著自己的想法:“不準,我明天讓爸爸給你找個賓館讓你實習,為什麽一定要去s市,難道x城就沒有地方讓你實習了麽!”
說畢,媽媽就板著臉離開,看著媽媽的背影,她甚是不解,一向溫柔的媽媽這到底怎麽了?怎麽突然變得不懂道理了呢?
不管她同不同意,反正她想和大家一起實習,而且學校給安排的賓館還包吃住呢?去了再說。
她拿出箱子,簡單的收拾了東西,等到半夜,乘著父母都已經睡下偷偷溜走,撥打了聲訊台要了一台出租車直奔大學好友夏鳶家。
敲開夏鳶家的門,穿著睡衣的夏鳶看到洛小凡很是驚訝,連忙讓她進了門。
看著洛小凡拖著行李箱,她心裏越發的沒底,接過洛小凡手裏的行李箱,問:“你怎麽了?不是明天早上才到學校集中麽,你這大半夜的到我家來做什麽啊!”
洛小凡抬眼看了夏鳶一眼,她穿著一條蓋過膝蓋的睡裙,平日裏水汪汪的大眼睛此時有些睜不開。
整個人都顯得迷迷糊糊的,頭發略顯蓬鬆,纖細的身材,一張標準的瓜子臉上嘴顯眼的就是幾乎完美的鼻梁,東方人很少能有這樣漂亮的鼻梁,嘴唇總是水嫩嫩的,透露著些性感,眼睛半合著,漂亮的眉頭緊緊的皺著。
“我是偷偷出來的,我家人不讓我去和大家一起去s市,非要給我單獨找個賓館實習,我不要,所以我才趁著他們睡覺溜了出來!”洛小凡引進吧這裏當成了自己家,大麻麻的把行李交給了夏芷,推開她的房門,脫了衣服直徑躺倒了她的床上。
夏芷家在一個很遠的北方城市,她又不願意住在女生宿舍,天天看著那些女生勾心鬥角,所以家境還算可以的她直接在學校附近租下了這套一居室的小套房。
夏芷也不想說什麽?又是一陣倦意襲來,她關上門,隨手把行李箱放在一邊,走到床上,倒在床上繼續睡。
次日一早,洛小凡搖醒了夏芷,和她一起去了學校,和同學們匯合,去s市開始了一年的實習生活。
學校安排的賓館是個五星級的大賓館,在全國範圍內都享有盛名,據說每次隻要市裏來了有頭有臉的大人物,這裏都會是下榻賓館,
蕭逸峰顯然知道洛小凡對自己沒有半點愛意,可是又有什麽關係呢?隻要她願意留下就行了,他有信心讓她愛上自己,畢竟,自己如此的優秀。
見洛小凡出來,沈卓君連忙迎了上去,攔住他們的去路:“梨花,你怎麽在這裏!”
他盡量保持平緩的語氣,不想嚇到她。
她抬眼看了沈卓君一眼,一種莫名的熟悉感襲上心頭,笑笑回答:“我不是梨花,梨花是我姐姐,我是妹妹洛小凡!”
“你和梨花是雙胞胎姐妹,丫,你瞧我都認錯人了!”說著,沈卓君伸出手,友好的和他們握了手:“你好,我是沈卓君,我是梨花的丈夫!”
沈卓君這個名字在父母口中曾經聽過兩次,所以洛小凡對這個名字並不陌生,知道他就是自己的姐夫,原本以為身價過億的男人都已經過了中年,可沒想到,自己的姐夫居然是一個二十五歲左右的帥氣男人。
“姐夫,這麽說你就是我姐夫!”洛小凡略顯激動,連忙撇開了身旁的蕭逸峰:“其實我也沒見過姐姐,隻是父母說姐姐嫁到了這座城市,姐夫叫沈卓君,是個很有錢很有錢的人,我一直生活在x城,聽說這裏婚紗照拍的好看,所以就來拍婚紗照了!”
說著她挽起身邊的蕭逸峰,接著說:“這個是我的未婚夫蕭逸峰,我們的婚禮大概是在四個月之後,到時候姐夫一定要和姐姐一起來哦,姐夫,你在這裏做什麽?”
沈卓君死死的盯著他們身體接觸的地方,越發的不快,原來在梨花家人口中,對他的形容詞就是很有錢很有錢,那個叫做蕭逸峰的男人也要在四個月之後娶走他的梨花。
“好,我一定會到的,我還在等朋友呢?你們那是要去什麽地方!”
“我們去吃晚飯,你等朋友吧!我們先走了!”蕭逸峰拉住洛小凡,原來早上他會站在鏡子前看著洛小凡就是因為錯把她當做了姐姐梨花了呀:“你要不要和我們一起!”
“不了,你們去吧!”沈卓君的心豁然開朗,這長達一年的陰霾瞬間蕩然無存,看著落地窗外的夕陽,頓時感覺這個夏天陽光明媚。
心裏默念著洛小凡的名字,嘿嘿!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揚,這名字還真可愛。
是不是寓意這她很弱小、很煩。
弱小,煩,和她的性格還有些匹配呢?
目送洛小凡的背影出了婚紗店,她依舊挽著那個男人,看著他們身體接觸到的地方,越發的不爽,不過,他並不在意這些,洛小凡遲早會回到他的身邊。
洛小凡和蕭逸峰吃完晚餐,拿著他送給自己的禮物回家,把禮物全數扔到桌子上,連打開的念頭都沒有。
“小凡,你今天和蕭逸峰出去怎麽樣,他是個好孩子,你和他在一起肯定不會吃虧的!”媽媽見到洛小凡回來,跟著她的步子上了樓,進了她的房間邊開口幫蕭逸峰說好話。
洛小凡把高跟鞋一踢,兩隻鞋子重重的落在地上,她整個人像是散了架,累的不想動,把自己扔到了床上後才舒服了一點:“行了行了,我們不是都打算結婚了麽!”
媽媽也不再說些什麽?她心裏清楚,洛小凡根本對蕭逸峰沒有一點感情,和他在一起,不過是順從了父母的意思,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好孩子,自己覺得自己越發的對不起她,幾次想說出事情的真相,可話到嘴邊,又不敢說出口。
“媽媽,我還是很想知道過去的事情,你能不能告訴我啊!”洛小凡側過頭,看著媽媽依舊坐在床邊,翻看著他們下午買回來的東西:“哎呦,這東西不錯!”
說著,還把盒子裏麵的裙子拿了出來,在洛小凡眼前晃晃:“這個好看,穿給媽媽看看!”
洛小凡不得不拖著疲憊的身體,將那條裙子穿上,在鏡子麵前轉了轉:“媽媽,下午我遇到姐夫了,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姐夫呢?姐姐真嫁給了個好人,長的有帥,氣質又好,可是就瘦了一點,都瘦到讓人心疼的地步了!”
洛小凡根本沒有注意到媽媽的臉色,自顧自的說著,拉了拉裙擺:“這衣服還不錯呢?”
媽媽的臉色一沉,洛小凡見到了沈卓君,其實她並未見過沈卓君,她根本不準梨花帶沈卓君回來,就怕洛小凡想起什麽?
“媽,怎麽了?”洛小凡轉過身,見到媽媽的臉色深沉,她笑著叫她,讓她晃過了神,忙問洛小凡:“怎麽了?”
“什麽怎麽了?我是在問你怎麽了?剛才我見你慌了神,媽媽,你看我這條裙子好看麽!”又看了一眼鏡子中的自己,心情越發的沉重,難道自己真的要嫁給蕭逸峰了麽,可是為什麽想到這些心理就會有些難過呢?
她撅了撅嘴巴,又拉了拉裙角,看了看鏡子:“媽媽,我總覺得這條裙子有些短!”
“女兒,你以後能不能不要去s市了!”媽媽在鏡子的倒影中看著洛小凡,這句話脫口而出。
洛小凡一驚,s市就是去拍結婚照的那座城市,她的姐姐還在那座城市呢?她醒來都半年了,還未見過姐姐,真的好想見她一麵,還有姐夫,那個能很容易吸引人的眼球。
“為什麽?我還讓蕭逸峰s市買了房子呢?我前幾天通過網上找到了個工作,也在s市,蕭逸峰很支持我去呢?我覺得出去工作也能漲些見識!”洛小凡念叨著。
“這……能不能不要去,以我家和蕭家的財力你都不需要出去工作,而且去s市那麽遠,媽媽不放心啊!”媽媽想厲聲阻止,可自己依舊對不起這個女兒了,她參加也暗暗的發誓,以後什麽事情都要順著女兒的意思。
“哎呀,就開車才幾個小時的路程,媽媽,讓我去吧!大學安排的實習機會,我們班同學都去了,你也讓我去吧!而且姐姐也在s市啊!她可以照顧我啊!”
自洛小凡植物人醒來後,她父母憑著關係給她在當地找了個大學,讓她成為了一位大三學生,就讀於酒店管理,讓她能拿到個大學文憑,這也算是給這個女兒的一些補償吧!
過完夏天,就進入大學最後的一年了,學校安排這一整年都是外出實習,並且給所有學生安排好了實習的賓館。
“媽媽,如果我不去實習,拿不到畢業證,這也不讓你們半年前的心血白費了麽,你們那個時候好不容易才讓我去讀了大學!”洛小凡依舊不死心,拉著媽媽撒著嬌。
媽媽仍然堅持著自己的想法:“不準,我明天讓爸爸給你找個賓館讓你實習,為什麽一定要去s市,難道x城就沒有地方讓你實習了麽!”
說畢,媽媽就板著臉離開,看著媽媽的背影,她甚是不解,一向溫柔的媽媽這到底怎麽了?怎麽突然變得不懂道理了呢?
不管她同不同意,反正她想和大家一起實習,而且學校給安排的賓館還包吃住呢?去了再說。
她拿出箱子,簡單的收拾了東西,等到半夜,乘著父母都已經睡下偷偷溜走,撥打了聲訊台要了一台出租車直奔大學好友夏鳶家。
敲開夏鳶家的門,穿著睡衣的夏鳶看到洛小凡很是驚訝,連忙讓她進了門。
看著洛小凡拖著行李箱,她心裏越發的沒底,接過洛小凡手裏的行李箱,問:“你怎麽了?不是明天早上才到學校集中麽,你這大半夜的到我家來做什麽啊!”
洛小凡抬眼看了夏鳶一眼,她穿著一條蓋過膝蓋的睡裙,平日裏水汪汪的大眼睛此時有些睜不開。
整個人都顯得迷迷糊糊的,頭發略顯蓬鬆,纖細的身材,一張標準的瓜子臉上嘴顯眼的就是幾乎完美的鼻梁,東方人很少能有這樣漂亮的鼻梁,嘴唇總是水嫩嫩的,透露著些性感,眼睛半合著,漂亮的眉頭緊緊的皺著。
“我是偷偷出來的,我家人不讓我去和大家一起去s市,非要給我單獨找個賓館實習,我不要,所以我才趁著他們睡覺溜了出來!”洛小凡引進吧這裏當成了自己家,大麻麻的把行李交給了夏芷,推開她的房門,脫了衣服直徑躺倒了她的床上。
夏芷家在一個很遠的北方城市,她又不願意住在女生宿舍,天天看著那些女生勾心鬥角,所以家境還算可以的她直接在學校附近租下了這套一居室的小套房。
夏芷也不想說什麽?又是一陣倦意襲來,她關上門,隨手把行李箱放在一邊,走到床上,倒在床上繼續睡。
次日一早,洛小凡搖醒了夏芷,和她一起去了學校,和同學們匯合,去s市開始了一年的實習生活。
學校安排的賓館是個五星級的大賓館,在全國範圍內都享有盛名,據說每次隻要市裏來了有頭有臉的大人物,這裏都會是下榻賓館,